销售单价低于库存商品成本单价怎么办
我们是生产型企业,有许多的库存,所以很多产品库存帐都是统帐的,现在遇到一个问题。 入库A-1 *10台 成本单价100元 入库A-2 *10台 成本单价50元 A-1,A-2 库存帐都登记在A产品中、A产品的平均成本单价就为75元/台 ********************************************* 销售A-1 * 10台 销售单价为150元 销售A-2 * 5台 销售单价为60元。 第一种方法:统算A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就为120元,超过成本单价的。没问题。 第二种方法:单笔交易来看“销售A-2 * 5台 销售单价为60元”就低于平均成本单价75元 。这个好象问题就大了。 我现在想知道照第一种方法,核定销售成本可以吗?如果不可以我现在应该怎么调整。谢谢,各位高手指教。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使用“单位成本”和“销售单价”方式的前后统一性上,也就是“统一性”原则。 就是说,如果你进货时用“平均成本单价”核算成本,销售时就要用“平均销售单价”核算收入;如果用“个别单位成本”核算成本,就要用“个别销售单价”核算收入,前后统一,不能随意改变,也不能交叉使用,造成混乱。 你可以依据一个固定的原则,对原来的数据进行调整,如果业务量较大,可以只作一个调整凭证,编制一个调整表,附在凭证后。 只要你原则统一,有理有据,条理清晰,税务和审计部门都是可以认可的。
这样完全可以,税务审记时,是不会这样仔细的,除非故意挑刺,真问的话,实话是说就是了。我决的根本没问题的。你到是个很仔细的会计。
按会计制度,工业产品成本核算应按明细产品类型进行核算,如果按大类核算也可以,我认为你的综合成本核算与单个产品成本核算的两种计算法都是行得通的,只要能清楚地反映就行了.可以将A-1与A-2单列,不进行合并,或者加以备注说明就可以了.不论怎样核算不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