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苏州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合并提交的,本项无需提交);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机关与拟设企业登记机关不一致的,投资人还应当提交拟设企业登记机关的《企业名称初审意见表》; 6、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母公司同意的证明; 7、根据上述文件,核准机关无法确定拟设企业的登记管辖机关的,可以要求提交股东身份证明。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2、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答:所需材料 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报告; 2、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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