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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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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呢?

鹤壁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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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08 08:06:35
  •    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提取
      1。租赁其他住房的提供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号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的单身,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在中心签订婚姻家庭状况承诺书;如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中心签订婚姻家庭状况承诺书。
         (3)《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提取人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4)提取人本人本市银行存折或储蓄卡;   (5)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6)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租房合同;   (7)当地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发票。
         2。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号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提取人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4)提取人本人本市银行存折或储蓄卡;   (5)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缴纳租金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   1。使用现金一次性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书原件,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自结清之日起一年之内)原件复印件;   (3)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号)户口本;   (4)《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提取人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5)借款人本人本市银行还款存折。
         2。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业务提供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号)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且每年使用本人账户余额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也可次年冲抵前申请办理解除冲抵合约。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号)户口本;   (3)《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提取人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4)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商业银行12个月(包括以上)还款清单加盖银行贷款部门印章;或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12个月(包括以上)还款清单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印章;   (6)提取人本人本市银行账户(存折或储蓄卡)。
         职工交纳自住住房物业费的提取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号)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本人或配偶自住住房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与房产证同登记地址的物业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4。
      《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提取人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5。 提取人本人本市银行账户(存折或储蓄卡)。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
      《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提取人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4。 提取人本人本市银行账户(存折或储蓄卡)。   退休的提取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3。无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的,由单位出具退休证明可申请销户提取(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劳资章);   4。
      《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提取人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5。 提取人本人本市银行存折或储蓄卡。   户口迁出本行政区域的提取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提取人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4。 提取人本人本市银行存折或储蓄卡。   工作调动到外地市的提取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调动手续或任职文件或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提取人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4。提取人本人本市银行存折或储蓄卡;   5。职工可按本人意愿转入职工个人账户或管辖调入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   出境定居的提取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提取人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4。 提取人本人本市银行存折或储蓄卡。   职工死亡的提取   1。经办人和死亡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第一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应当提供与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或遗赠证明;   3。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提取人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5。
      提取人本人本市银行存折或储蓄卡。

    G***

    2017-10-08 08: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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