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哪些待遇?烟台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7?
烟台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7-lO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8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9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10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5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6级伤残为14个...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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