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哪些人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七)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八)国家公务员; (九)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此外,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在与所任职公司没有投资关系的同行业的其他公司兼任法定代表人。
答: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也就是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②因犯有贪污、贿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