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要申报消防安全检查?
哪些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要申报消防安全检查?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以及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性场所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同意,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公众聚集场的消防安全历来是消防监督管理的重点,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危害极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对公众聚集场所或者开业前的消防监督检查的目的是进一步督促单位贯彻消防法规、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这些场所的安全。
答: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准备以下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场所建筑物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