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各组成部分的优先解释顺序是什么?
合同各组成部分的优先解释顺序是什么?
以下是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
答: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