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交通事故不适宜自行协商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扬州交通事故不适宜自行协商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答: 1、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 (1)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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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的步骤如下:①民主提案。提案分集体提案和个人提案2种。集体提案由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进村入户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 求村民意见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