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集体户口办理需要哪些?
南京市集体户口办理需要哪些?
一、凡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宁就业、异地调入,经批准已落实南京工作且无固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或单位暂无集体户的人员,在本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申请办理户籍挂靠。 二、挂靠集体户口关系人员应和聘用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立户后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
三、申请挂靠集体户口人员,应填写《户籍挂靠登记表》,领取《单位户籍挂靠证》,报我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四、户籍关系代理费及公安部门的工本费按规定由聘用单位或挂靠集体户口人员交纳。
五、挂靠集体户口人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如变更单位、住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须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及时到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人事关系转出我中心时,应先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方可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3、根据公安部门、人事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有关事项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达我中心或指定的地点。
答:挂靠集体户口办事须知 一、凡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宁就业、异地调入,经批准已落实南京工作且无固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或单位暂无集体户的人员,在本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申...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