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必背干货有哪些?
证券发行与承销必背干货有哪些?
保荐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份向证监会报送年度执业报告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6个月内举行,即6月30日前 上市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个月内报送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 2个月内报送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可分离交易的与此相同) 金融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投资者披露年度报告;发行人应于金融债券每次付息日前2个工作日公布付息公告,最后一次提前5日公布;发行人每年7月31日前披露债券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也是双报告,但是分期)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债券交易流通期间,发行人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市场投资者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和信用跟踪评级报告(双报告) 证券评级机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年度报告;证券评级机构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0日内,向注册地报送季度报告(单报告+季报告) 短期融资券: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每年8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三表。
第一季度信息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信息披露时间(因为时间比较短所以比较频繁)。
答:知识点 一、信息披露的制度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其他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