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我国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1954年9月 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这种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制度,是同我们国家的根本性质相联系的。《宪法》还规定,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完全统一地行使最高国家权力,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们的监督,并可由它们罢免。
一切重大问题都应当经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在它闭会期间,经过它的常务委员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与此相适应,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并对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作了具体规定。
答:第一部宪法 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4章106条。被称为《1954年宪法》。 是我国唯一一次行使制宪...详情>>
答:●台湾的政党很多,大约有100多个,但主要的只有五、六个。 ●国民党是历史悠久的政党,由孙中山先生创立,其前身为中国同盟会。1921年,同盟会联合4个小党派改组...详情>>
问:大陆新娘嫁到台湾后,是否可以随时出国?(除中国以外国家)
答:不可以随时出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