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烟台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 1、符合下列第①、②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百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符合下列第③、④项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五十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罚款; 3、符合下列第⑤、⑥项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①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②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③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④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 ⑤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 ⑥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
注:对第①、②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第③至第⑥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答: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