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这套肯定属於你。至於婚後那套,要看你父母买给你当时有没有声明是只给你,还是买给你夫妇二人的。如果第二套也声明只买给你的话,那就两套都属於你。不过现在都还没结婚,就在考虑日后结婚再离婚的事,也未免想得太多、太那个了,如果被你女朋友/对象知道你这想法,不知她会怎麼想你。
你好,属于违约行为,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和利息。需要帮助联系我。
这种情况也正常,如果对方能提供房子产权证书就没有怀疑可言的,否则就要小心<br/> 只要能证明这房子确实是对方的就没有问题
可以出租,租户和你没有什么关系,但租户出问题你也会很狼狈,虽然没有你的责任。<br/>理论上商铺不能够住人,因为会降低商铺档次,住户也不方便。有住写字楼的 ,导致物业和其他客户干预。住商铺的还真少,因为商铺租金远高于住房。如果你的商铺是有独立店面的,与其他商铺是完全分开的,应该不会引起其他铺主和物业干涉,但如果是不独立的,只是大商场中分割的小店面,建议不要这样做,因为会影响他人做生意。从长远看,也会影响商铺升值,养铺期延长。最终也影响你自己。<br/>合同中可以注明给他们做商铺,禁止住,或者限定他们晚上几点到几点住,但如果他们要住,你就没有责任了。但对方是否肯就难说了。另外一年,你肯定你的铺位一年也起不来吗?<br/>另外我也怀疑谁会有公道价格住商铺,很不舒服的啊,为什么不租住房呢?水电、物业都贵的啊。
从法律角度上讲,你的这种问题是不可以退差额的。<br/>购房合同在签订之初是建立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的,开发商给出的房价是你(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经过自我核查和思考后才接受的,接受的表现就是你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或类似范本),因此,合同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看清楚了,是风险噢),而房屋的价格波动对合同双方的影响各自承担,因此,房价降低的后果是你在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的时候就应该预计到的风险,所以,后果是由你个人来承担的。开发商没有义务给你退差价。<br/><br/>我是一个法律工作者,但也是一个购房者,你的心情我理解,但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咱们确实占不到什么便宜,如果实在不死心,可以跟开发商单独协商,但是如果要打官司,赢面很小。
你与合租者并无租赁合同关系,押金属预付房租性质,不应交给合租者,故合租者收取你的押金无法律依据,你有权叫合租者退还。你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应与出租者解除租赁关系。当然,租期未满,如出租者不同意与你解除租赁关系,你仍然应继续履行合同交纳房租,即使出租者同意与你解除合同,你也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出租者损失。
依我来看国家要么对已成危房进行拆除,按人均给予一些补助,要么就是重新修建安置区,按照原有的房子平方来给你补助.对于地震应该说是天灾无人可以预料的,它所造成的影响和对人民带来的损害是不关国家或其他人的事,只能是自认倒霉.那么是这样的话那么你可能就一分钱也拿不到了.
我呢就经常租房子,我个人认为呢合同不是那么要紧,因为中介机构都有合同,而且可以说是合同范本,可以从他们那里找个范本,局部修改就可以了。你就不用在合同上多工夫了,如果他是骗人的,合同定的在怎么好,在怎么有利也白搭,出了问题即使你要退款,如果金额不大也很麻烦、很麻烦。上面有同志说了找什么见证人、什么在合同上写名是租的他儿媳妇的房子这些种种对骗子是没有用的。 <br/> <br/>最安全的办法,房子是他儿媳妇的,那么看房产证是不是她儿媳妇,是了那么叫他把儿媳妇叫出来核对一下身份证,如果对了,那就好办,叫他儿媳妇直接和你签合同,就ok。 但我想事情没那么简单,他一定说儿媳妇不在本地,那你就好好考虑 最好不要租了,除非见到他儿媳妇,或者他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子他有权出租,比如最近几个月的水费、电费等缴费的收据、发票等,然后采取短期交租的方式进行租用,比如签一年的合同,但可以按月或者季度付房租,即使出问题,也可以将损失降低一点。
需要,如果还未离婚的话那么直接去加名字过户时不用花钱的,如果已经离婚那么就相当于做了一次交易
1.房屋产权还没有过户,说明产权还不属于你朋友小张。 产权人资不抵债的时候,经债权人申请法院有权查封。 法院查封后 如果还无法偿还欠款,经申请人申请法院可以进行拍卖。拍卖后所得款先行偿付所有债权,然后是补偿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剩余的退还给债务人。<br/>2.你朋友签订的只是房屋买卖合同,只是就买卖这个合同行为是否违约而定。与产权无关。产权属于物权法范畴。 本案中最多是卖房子的王某违约,你可以事后向他求偿。 <br/>3.其他的损失你朋友可以向王某求偿。<br/>4.没有其他的方法。产权不属于他,也就说还不是房子的主人。他只是因合同缔结造成的。
你好,你们签订的协议本来就有问题,“约定在支付房款后,卖方在5年之后,将房产过户给你,而不是在5年之前过户给你,那你说卖方叫你等三年,这样他又没有违约,就算你通过法律胜诉的可能也不大”而中介公司是把控风险的一方,你私下成交对于中介公司来说可以要求你支付中介费的现在你还是尽快的跟卖方协商把房产过户给你,不然这套房子一直都不属于你的,谢谢
其事实上应该是分开收费更好,但也许是其中某项费用不好收,所以才采取捆绑收费的,肯定是有原因的吧,如果不弄清原由是不能给出合理建议的.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內,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的规定。你可以根据房屋质量存在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开发商处理,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