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提示: (一)签约日期: 一般为认购后的三天(请以碧桂园最终确认的认购书为准) (二)签约流程: 请提前与跟办销售顾问联系,了解和准备好所需资料。 请您在签约当天到达销售中心。(为方便缴款,请在银行工作时间内到达) 请在跟办销售顾问指引下,签署合同和办理缴交楼款等手续。 请凭银行进帐单,到财务处领取楼款发票。 请配合提交所需签约资料。 完成签约手续及妥善保存发票原件及相关文件。 如您选择银行按揭,请到银行现场驻点办理按揭手续。 (三)注意事项: 签约手续需所有业主亲自到场办理。(若委托他人签约,请提前到认购项目所在地的市(区)一级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受委托人请带备身份证和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原件。具体请向所选择的项目了解) 敬备以下资料:业主本人身份证、认购书客户联、定金发票和足额楼款(列举内容仅作参考,具体请向所选择的项目了解)。(如选择银行按揭的,所需资料请按认购当日与银行确认的资料为准) 楼款缴交:可采用现金、转帐、存折或银行卡的方式缴交楼款。 合同签署:因各地政府要求不同,请留意买卖合同签署方式(文本或网上)。
1.是契税,按房价的1.5%收取(成交价高按成交价计算,评估价高按评估价计算,通常你这个房子可以报30万,如果报价太低的话,房管局会按他的评估价收取的)由买家支付。 2.印花税,按房价的0.05%收取。由买家支付。 3.交易管理税,按3元/平方计算。双方都要支付。 4.个人所得税,超过2年,不够5年,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房价1%收取,由业主支付。 希望能帮到你~~~
盖公章应为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章,房管科如果没有独立法人地位,合同的有效性就很难保证。承办人签字是次要的。
你可以到房产登记部门了解房子主人相关信息,联系方式。
你好,你购房的话只能选“可销售”的房屋。 1、限制 :一般是因为某些原因限制交易的房产,包括物管用房等, 2、在建工程抵押 :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3、预购商品房抵押: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4、不可售:不可交易的房屋 5、可销售:可交易的房屋 6、已认购:指已预定的房屋 7、已签约:已签署合同的房屋 8、已备案:已进行备案的房屋
可以的啊,正是因为正式的产权证没有办下来,所以房产局才必须在证书上标明办理税务事宜使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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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转租合同的当事人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 2、房屋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双方在原租赁合同中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无须再征求出租人的意见,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租房屋;如果双方在原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 3、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你与姓谭的协议中若注明不许你转租转借该门面,那么你在承租期间转租给姓邓的就是不对的,追究起来你就要负责任。 若你与姓谭的租房协议未提及可否转租,那么在你承租期间是可以转租给姓邓的,但你的有效租期是到2011年10月1号,你也只能转租给姓邓的到这一天。2011年10月1日以后你是没权力租给姓邓的,若收了姓邓的2011年10月1号以后的租金,追究起来你就要退还姓邓的。 一般房主都没喜欢自己的门面被人租用作修车、五金建材之类的,太脏太乱。但你与房主无合同协议,你只与姓谭的有合同协议,所以追究责任时你只对姓谭的说话,房主不让修摩托车,也必须等你的租房合同到期时才有权力不让。
学长说的对,要发快递,以快递的单据为凭证,到法院去告他。
你也可以说你没要求提前通知呀!呵呵,再者去看他有没有到有关部门登记房屋出租,如果没有你可以投诉他...估计此招一出他就投降了!1嘿嘿
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推荐你去聊宅网上详细了解一下,希望能帮到你。
您好! 说明该房产已经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不能出租、出卖、抵押。
怎样签这个合同对双方才会更公平呢? 每年签订一次合同,租金按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这样对双方都公平。
1.主要是看下合同里的内容是否和你当初签定时的一致,有无改动! 2.看下开发商是否盖章了 3.看下合同是否办理了合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