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那个对外销售的,是不合法的。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处罚。
房产税已经明确会有变化,货币政策的微调也几乎是必然的,其他的变数就在于楼市调控政策倒是放松还是微调,甚至会不会出手救市了,这些我看三季度是个窗口期。
不合理,也不合法,法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协商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委托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由拆迁人提出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被拆迁人从中选定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根据评估结果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br/>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不能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br/>设区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据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被拆迁房屋评估结果的鉴定意见进行裁决。 <br/>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br/><br/><br/>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与开发商合作建房,我出地,修好后按商定的比例给我房子,担心开发商建到首先要了解开发商的性用,然后签定合同,注意了解建房进度
首先工业用电和住宅用电的费用是不同的,再者供电局没把电表装到你家,当然不用交电费,物业有什么权利收电费?不交他也没有权利断你电!
要申请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必须申请人是北京本市户口。 <br/>再就是拿着单位的收入证明去申请办去办理! <br/>当然想能够痛快的申请下来,还是中间要对申请办的人进行多少的油水处理! 呵呵o(∩_∩)o...
不可以!如果对方要违约,须双倍返还你的定金,同样,你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约定已经很明确,可以直接去咨询当地的律师!
要申请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必须申请人是北京本市户口。<br/>再就是拿着单位的收入证明去申请办去办理!<br/>当然想能够痛快的申请下来,还是中间要对申请办的人进行多少的油水处理! 呵呵o(∩_∩)o...
1,安全。看周围环境,都住些什么人。特别是女孩要谨慎。还有房门及锁的情况。 2,环境。看周围环境是否能住的舒心。不要找脏乱差的地方。特别是楼下有菜市场的地方。这样休息不好。 3,协议。看好房子要和房东谈价钱。最好签一份租房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 4,价格。一般学校周围的房子都不会太贵。这个看你的经济状况决定了。
当然不过分而且很有必要这么做,听你这么说像是跟中介租的房子,可能是以为你借口拍照擅自跟业主联系,他就没中介费了,如果不是的话,相信一定有问题,租房子给你的人可能是2手房东,一定有什么原因不能让业主知道他把房子又出租,如果是这样建议你不要租了,以后会有很多麻烦事,东西坏了都找不到人修理,最后自己还要平白无故的出很多钱,住也住的不安全。
这个不太好处理,定金本来就是看好避免再租给别人才给的。定金的话估计比较难拿回。<br/>中介费的话可能可以,毕竟她给介绍的你们没有接受,不算成功。<br/>报警估计立案不了,找下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吧
都是这样子的,你只有把贵重物品都收好了,其实也不会有什么大麻烦,不然你合同期满走人了房东房子租不出去对他也有损失。
仔细看看合同, 不拖欠租金,按时交纳,对房屋的设施不要破坏,租房时有不明白的提前都书面明确好,就不会和中介公司产生纠缠不清的麻烦。
押金 一顶要少交 我的经验 呵呵 还<br/><br/><br/><br/><br/>有一顶要找一个房东人好的 不要以为 房东和你见<br/><br/><br/>面次数少 人好不好无所谓 知道不 房东坏 住得可真是<br/><br/>闹心
当然可以,你要是签合同,这个是必须要看的。不过看样子你租的是不是所谓的私房啊。 <br/> <br/>你这个叫群租,目前是非法状态,你看房产证他肯定没有,一般没人把自己的房子分割的,大多数是二房东
我是房产中介,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对你来说可能也是唯一的方法:打110! <br/> <br/>不停的打110,让派出所来解决,说别的都不实际也用不上! 订金要回来了加分 <br/> <br/>问题补充: <br/>如今110就是做这个事情的!相信我。
您好!中介行业都是实行他们的行规.他们收取定金也是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一般都在看房后签约前收取.只看房收看房费用就可以了.<br/>他们收取一般都是定金.看房完之后立即签约,按照我的理解是不需要交纳定金的.<br/>在签约时,一定要让业主出始其产权证和身份证,并让中介公司做担保.
现在说其他都没有用了,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和中介协商,让他们在免费帮你找一套房子,你租金就暂时别交了,把已经交的租金住完,想办法把押金要回来,最好不要去闹,那样不解决问题的。<br/>“甲方(我们)无违约行为,乙方(就是中介)擅自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果要是合同上真的有这样的条款那么就可以要到赔款,但是你现在的情况不符合这条约定,因为你现在住的好好的,没有任何人赶你走,业主只是在那样说,也还没有真正的去执行,就算是执行了也要等到他和中介签的委托合同到期以后才行。你如果想要去折腾是不划算的,费时费力,最终什么结果还不知道,想要从中介要钱...貌似不太容易,俺以前就算干中介的。中介本来就是空手套白狼的。<br/>第一:房东卖房和你租约没有相关的,业主可以带租约卖的。除非是新买家要求业主给空房的。如果业主很中介的合同没有到期,业主要赶你走的话,也不关你的事,是业主和中介的事,让他们去协调,要是中介要终止合同那么他就违约了
前面说什么“之前在网上,我找到一个个人出租房的,看好了,但是由于我的房子到期还早,所以没有当时定租。”都是借口,像你这种不珍惜别人劳动,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人就别装什么弱势群体了。老老实实交中介费,该多少就多少。中介堵上你家门,你报警也没有用,这属于经济纠纷,不动手打你警察就不会管。想不花中介费就别找中介,找了就给人钱,这么简单的道理不用说自己都应该明白。别说什么潜在的人身攻击,就是以后给你找麻烦也是很简单的事情,别觉得自己读过书知道法就能把自己武装到牙齿了。对付你的这样的办法多了去了,还用打你?别把自己当盘菜,呵呵……
一般中介都会收看房费,看房过程中会让你签字确认类似“一经中介,不论你是否通过中介与房主签订合同,均需支付若干中介费的的书面承诺”,我估计你多半应该是签字了。这个问题对不对的不好讲,我是这么看的: <br/>1、从法律上讲,一旦你签字确认了,你们之间就形成了合同关系,支付中介费属于你的合同义务,所以,中介找你要钱还是有法律依据的; <br/>2、从行业特性上看,一般人可能对中介行业的此种作法比较反感,从内心深处难以接受或者是对中介非常反感。但中介行业收取中介费用是其行业存在的一般与必要条件,符合行业惯例,也就是一行有一行的谋生手段,所以收取中介费符合行业操作习惯; <br/>3、从法律实务上讲,一般不会因为千把块钱起诉你,你就是不给,中介除了法外手段外,也只能在道德层面谴责你。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介费是不可能要回的,最多让中介帮你再次找房子时,优惠一点中介费。 一般租房合同有违约条款:违约金一般是一个月的租金(也是押金的数值) 如果春节后走,你就付2个月的租金,但同时要回押金,并要求房东支付一个月押金作为违约金。 至于说 剩下的约期的100%的钱作为违约金,似乎不合常理。
想在什么区域找房子,如果靠近大学一般都不在市中心区,单纯为了吃饭的问题不是很划算吧,在大学吃饭必须要买饭卡,让不让外边的人吃不清楚。
合同上一般都有规定的,一般是月租金的2倍,不知道你签的租赁合同不知道有没有关于违约这一条。建议向相关部门咨询,看能否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因为出租方需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在取得房屋租赁许可证,并交纳契税之后,其行为才是合法的。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如果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该合同即被视为无效,其内容不受法律保护。 房屋出租一般应当由出租人缴税,而且在税法上负担纳税义务的主体也是出租人。当然,由于租金中包含有税金因素,所以可以说,房屋租赁的税金最终是由承租人负担的。不过在法律上,出租人是纳税义务人,应当如数交纳税款。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担纳税义务,根据《合同法》第8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这种约定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对抗税务机关,纳税人仍是出租人。如果承租人不如数如期缴纳税款,纳税机关便可以对出租人采取相应的处罚。但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这种约定构成有效的合同,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缴纳税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自6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版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之前签完的合同继续生效,之后须签新版房屋租赁合同。 从多家中介公司了解到,由中介公司代理成交的租赁房屋已经完成租赁备案;但由中介公司促成的居间租赁房屋,多数业主为规避5%综合税费等原因而不愿意进行备案。专家提醒消费者,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是参照范本,除去租赁期限、租金约定等常规性的问题外,还有五大签约必备构件需要签约双方引起重视。 必备构件一: 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基本情况一方面是指房产本身的状况,包括物业地址、建筑面积;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权属状况,一般是指产权证编号、产权人姓名以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这部分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必备构件,势必需要出租者出示房产证。 必备构件二: 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 租赁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还要约定在租赁期内水电、供暖物业费、卫生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在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对于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方式均需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专家认为,消费者应该就这部分条款做出明确的约定并直接写入合同,可以避免合同到期之后双方产生费用方面的纠纷。 必备构件三: 房屋的维护、维修 在房屋出租期间,难免会出现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具的损坏情况,因此约定房屋维护、维修的权责非常有必要,租赁合同范本里“房屋的维护、维修”约定了业主与求租者两方的责任,保证在租赁内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在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同时约定设备在自然损耗或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故障时,两种不同情况的解决方案,以有效避免业主和求租者因为物品损坏带来的纠纷。 必备构件四: 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况 租房合同中必须标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这样可以约束业主和求租者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在示范文本中,共注明了合同解除的5种情况,其中细化了业主或者求租者单方解约的几项权利,比如业主延迟交付房屋达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求租者安全等等,求租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求租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缴费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业主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必备构件五: 违约责任及追究 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重视对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在租赁示范文本中,违约责任主要包括针对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设置,如业主未能按时按约定交房应承担的责任、租赁期需提前收回房屋或提前退房的约定赔偿等情况。这将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降低业主和求租者的风险。 此外,“我爱我家”、“千万家”等多家中介机构对于新版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登记备案制,房地产居间成交和代理成交做到在租赁合同签署三日内及时申报和登记。对于居间成交,中介工作人员有告知客户填写房屋租赁情况和登记备案的义务,并提醒业主自订立房屋出租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到当地社区来京人员和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名称;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三)土地使用条件;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金额及其调整办法; (六)租金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七)合同终止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好好和房东产说吧!那你刚租的房子也应该办暂入证的啊!那也是需要房东提供产权证的复印件的。所以你也可以用这个来要求房东给你啊!查出来房东是要被罚钱的啊!我觉得如果房东有的话可以给你的啊!你自己去他那取呗!你说住在朋友家那也可以就说租的朋友家的房子。有哪个朋友能帮你提供产权证复印件不也是可以的吗?不用着急,总能想到解决的办法的。
好好和房东产说吧!那你刚租的房子也应该办暂入证的啊!那也是需要房东提供产权证的复印件的。所以你也可以用这个来要求房东给你啊!查出来房东是要被罚钱的啊!我觉得如果房东有的话可以给你的啊!你自己去他那取呗!你说住在朋友家那也可以就说租的朋友家的房子。有哪个朋友能帮你提供产权证复印件不也是可以的吗?不用着急,总能想到解决的办法的。
答: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名称;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三)土地使用条件;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金额及其调整办法; (六)租金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七)合同终止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从08年1月1日起,百姓再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现房可以先登录网站了解该项目、楼盘和房屋销售状态及成交均价等信息,开发商再也无法通过谎报销售数字的手段来诱骗消费者购房了。北京市建委将于2006年1月1日推出商品房现房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制度,同时将推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明年起,我市合法销售的现房都需要进行现房合同网上签约,现房网上签约程序可参照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2006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在90天内持网上打印的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北京市市场交易处处长沈洁介绍说:“实现现房合同网上签约后,开发商将处在透明状态。如果房地产商有任何违规行为,还将会被管理平台的信用系统公示。严重的还会停止该开发企业网上签约系统的运行。” 为防止房屋炒作,现房买卖网上签约时,认购和签约的购房人名称不得随意变更;如果退房,管理网将公示销售单位的退房信息。在管理信息网的楼盘表里将及时恢复可售标识。 新的现房销售示范文本中,增加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的约定,提示了购房人注意该房屋是否出租,增加了物业服务费缴纳的时间的约定,同时增加了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是否随同转让的条款,未注明一律视为转让。另外,从明年1月1日起,对《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将从分户验收、附属建筑物、补充协议、分摊说明等方面做出相应调整
照常说是不行的,不过你可以跟房东商量商量看能不能免你的房租
按我国法律规定是无效合同,因为产证上有2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就是2人的共同财产,其中不管哪个人不可以单方面对房产进行处置!这套房产的租赁和买卖都要2人都同意,并有书面同意书或共同签字确认
根据你的情况,甲方根本没有车库的出租权,因为她就没有所有权,如果你签订租赁合同,车库的所有人出现,可以随时主张合同无效,到时你只能向出租房主张退钱了。 你可以按月支付租金,这样风险或许小一些,或者让她提供抵押担保
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合同里面关于中止合同的条款 对方拖欠租金即属于违约,一般通知对方,如仍不交可中止合同,收回店铺
1你不是中介人员,没有资质。 2你相当与一个串串,这是不合法的。3你收取的费用有标准吗。4你又能出示什么证明呢。其实如果你要按国家的法律来做的话,你什么都不能做。我想说的是:有情理没法理这样做事的人太多了。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调,就房屋租赁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面积及附属设施)租赁房屋座落于 乡镇 村 ;房屋权属性质 ,所有权人 房型 ,建筑/计租面积 平方米 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见本合同附件―――附属设施清单。 第二条(租赁用途)该房屋仅做 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租金按 结算,首付租金乙方于 交付给甲方,以后各期租金交付时间为 。乙方若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保证金)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合同到期之日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 日不能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在乙方承租期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含自然损耗),甲方负有修缮责任。甲方修缮房屋的,乙方应予以协助,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 天内退还该房屋,同时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②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损坏该房屋或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③拖欠租金积累计达十五日;④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品;⑤ 。 2.该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支付以下费用: ( )卫生费、( )水电费、( )电话费、其他费用 。 第八条(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合同。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 ; 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回保证金。乙方退租时,留置不搬的家具杂物任由甲方处置。 2.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 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甲方若无答复,视为不同意续租,乙方应退还房屋;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应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赁物业被依法拆迁)导致该房屋销毁或灭失而不能继续租赁的,则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保证金予以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中介费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由 承担并在签订本合同书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两页,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等状况清单 房屋用途 朝向 总面积 装修情况 防盗门 卫视 其他(家具、电器): 水表数 电表数 钥匙 把。 甲方确认: 确认日期: 乙方确认: 确认日期:
第一个案例: 1、火灾本属于不可抗力之一,可以部分免除,但应当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A完全可以在火灾后采取措施克服障碍,所以本案中A不能免除其合同义务。 2、A单独违约。D与C没有签订合同,故没有违约责任 3、C的要求支付全部货款的请求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合同没有解除则应当继续履行 4、定金和违约金只能两者择其一。所以法院只能支持一个。 第二个案例: 1、称为要约邀请 2、甲厂5月15日发给商场的信函、5月19日甲厂收到的商场回信、5月20日乙厂的信函属于要约 3、合同成立,理由是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见合同法第25条、第26条。 4、商场与乙厂的合同成立。由于邮局原因导致承诺晚于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的,除非要约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该承诺,其余情况承诺视为到达并生效。依据是合同法第29条。 5、商场可以要求丙厂承担责任。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依据是合同法第42条: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