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东在诈人的,坚决不给他说的锁费,老子外面租了23年还是头一次听说换锁费
新颁布的物权法规定,对于小区车位、车库等的出租、购置,由卖方与业主协商签定合同。因而,要看协商签定的合同,20年、50年都可以。
你没有书面证据就不好举证,建议你还是找中介协调解决,能够和平解决最好,大家做生意都不容易,不要将关系搞得太僵。坚持到合同到期最好。其实这个房东很笨,和气生财,他这样子以后谁还会租他的房子?房子租不出去吃亏的是他。协调的时候最好补充一个书面协议。
是指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间(中途),也就是说,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行租房合同期间,出现政府依据规划或发展,需要增收、拆除租房合同中承租人租赁的房屋,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租房合同中双方权利和义务。出现这种情况,对房屋租赁合同来说,属于不可抗力的免责范围,合同甲乙双方都不存在违约,需要各自承担自己一方的相关损失。 一旦出现拆迁等情况,对租赁双方有很大影响。
要审查你与房主的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可以转租,如无转租的约定,你和另一承租人的合同是无效的。 继续追问:可以取得房主的同意后再转租吗 意思就是将我现在和房主的租凭合同 变更为另一承租人的合同 我之后不再和房主有合同了 我和另一个承租人 应该怎么签定一份有效的法律合同啊补充answer:征询房主的书面许可即可转租。
可转租。但是前提要经过房东同意,你可以先找到租房人,然后把租房人的大概情况了解了,然后跟房东说明自己的情况,告知你已经帮他找到了下个房客,人很好,爱干净,有正当工作。这个很重要,房东一怕房子空房,二怕遇到不可靠的人找麻烦。一般房东虽然会有些不高兴,但是大部分的人还是会同意的。这也是对于你来说不损失太多钱财的最好办法。要不,你就属于违约,很可能剩余房租要不回来,或者连押金也要不出来。----沈阳房产经纪人<br/>希望对你有帮助~ 切记,房东不同意的话,转租是不成立的。(如果你朋友能租这样最好,你只要到期和房东结算就可以,他也不知道。可是如果是陌生人,一般是要看房证的,未必会相信你)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中介公司应该退还你剩余房租和押金。你可以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建委投诉,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br/>非常同情你的遭遇。合同纠纷,应首先取决于合同的约定。<br/>主要看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br/>按合同办理退押金<br/>你好!<br/>可以要求退回押金,协商为主,协商不成可以诉讼!<br/>违约金的性质是弥补违约损失,合同补充协议已经约定了弥补违约损失的方法,现在中介公司已经不存在损失,应该退还你的剩余房租和押金。<br/>应当根据合同进行处理。
那你就写如若店面拆迁,租期还未到就需退还剩余租金。大致就写如果拆了,我租期还没到,甲方要退还剩余的租金。就这样写,其实你要事先跟出租人说好的。有些人很赖皮的,就怕那时候不退还给你了。有些人就算你没写你找他,他也会退还给你的,主要看人
关于商铺租赁合同的签订,应该注意以下事项:<br/>一、调查商铺的产权<br/>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br/>二、免租装修期<br/>商铺租赁中,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不能实际营业,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br/>三、租赁保证金<br/>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商铺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br/>三、税费承担<br/>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br/>1)、出租人:<br/>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br/>房产税租金*12%<br/>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br/>印花税租金(总额)0.1%<br/>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br/>2)、转租人:<br/>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br/>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br/>在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费的承担人,或者按法定纳税人缴纳。<br/>四、装修的处置<br/>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br/>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br/>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还应考虑承租人的装修损失。<br/>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br/>五、租赁登记<br/>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br/>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br/>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br/>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br/>六、转租问题<br/>商铺市场中俗称的“转租”实际涵盖了法律规定的“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两种变更方式,转租需要注意以下问题:<br/>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潜心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br/>2)、转让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和相关设施等,此笔费用只要双方协商同意的,也会受到法律保护。<br/>七、买卖与租赁<br/>租赁期内业主将商铺出售,法律赋予了承租人两重特殊保护:<br/>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br/>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br/>八、其他注意事项<br/>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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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照相、摄像固定,你租房的情况。搞个公证也可以。比如你的私人物品等,找知情人证明你租房的情况。 <br/>再与房东协商。 以后记住这个教训。要租房可以委托个律师,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br/>满意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违约方需要按照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费用!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诉讼解决!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房产等大额交易,尽量委托专业人士或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权益更有保障!
你好:应当依据合同办理,因国家政策调整不是双方的责任,可以不赔偿,中介有过错可以要求中介承担责任
看情况你是没有经过中介,你完全没有必要给中介费,建议你到网上直接下载个合同和房东直接签就可以了。押金记得要让房东写收条,让你朋友将原来的收条还与房东。
房屋租赁合同首先,求租人有如下行为的,出租人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部分损失,由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求租人承担: 1、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求租人如果将房屋擅自转租给其他人;2、器乐租人将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3、将房屋擅自改变结构和用途的;4、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以及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行动的;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2、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当事人要注意合同期限。3、签房屋租赁合同还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要看房子的产权证明,防止是二房东,另外就是押金、物业费、采暖费、证明房子是房东本人的,家里的情况,顾客和房东有什么要求写租房合同里。4. 租金的收取缴纳的方式、期限及拖欠房租后的协议。重点是安全方面及社会公道方面。出租方,在享受另一份收入的同时也应尽一份相应的监督义务;求租方,虽然缴纳着房租,但也应素质高高的遵守协议,遵守社会公德5.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的问题是严禁改变用途、严禁破坏结构。
如果能够通过建设局或建筑档案管理部门找到该楼房的施工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维修。<br/>其次看是否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br/>如果公共维修基金不能启用的话<br/>根据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公平原则,需要由需维修的部分的所在单元的楼层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这就是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不做实体分割,减小公摊和使用面积,现在很多综合体商业都是这么划分的(我爱铺网)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 在这个阶段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还定金的问题。 2、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尚未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签订正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后签订的解除协议的效力)。 3、已经签订合同并部分实际履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已经付完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在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比如卖方觉得房价在上涨,不想卖了,想反悔。或买方觉得房价在下跌,也不想卖了。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果卖方违约,装修的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果达不成协议买方可以向法院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不能办理退房的。如果卖方已经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或中介公司垫资,且合同约定如买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及承担相应的损失。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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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导致房屋漏水的根本原因,是业主对防漏环节不重视所致。在购买新房时,业主就应当着手起检漏工作。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应当出具室内检验报告,然而开发商几乎无人愿意出示,这就给房屋上下排水和防漏埋下了隐患。所以,业主在房屋装修前应当先检查房屋的防漏设施是否合格。其次,入住后装修不过关也会引发渗漏问题。装修过程,砸墙、开水槽、铺线路时,很可能破坏房屋原有的防水层,导致漏水。在新建的楼房中,卫生间和厨房地面的防水层如已按规范完成,只要防水层不被破坏,一般不会出现渗漏问题。但不少房屋在装修中,往往会因增加了洗浴设施或进行水路改造,而导致原有的防水层被破坏。因此,装修后必须对防水层进行修补或重新做防水施工。尤其在更换卫生间原有地砖时,要先用水泥砂浆做地面找平工程,再将地面完全清洁干净后,做防水层,这样可避免防水层因厚薄不均而造成渗漏。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业主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退房情形以及退房注意事项: 1、开发商延期交房即合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但是业主们却迟迟得不到开发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中规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每逾期一日,开发商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或六个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应承担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约定过低,所以购买期房的购房者一定要对开发商信誉有所考量 2、开发商未经过购房人同意私自变更设计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3、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若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这里要注意,合同中如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有相反约定的,按合同处理。 4、开发商开发手续或者资质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证件不全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5、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也可退房依照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已经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6、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经济纠纷等情况若开发商出现一房两卖或一房多卖、 或者卖房前后私自将房屋抵押,造成购房者购房目的不能实现。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退房。
一、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比如什么几A级幼儿园入住,什么黄金海岸,什么皇家园林设计,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房屋在交付使用后,有的的房屋出现渗水、脱皮等质量问题时,这对于新房业主来说往往难以接受。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不可以。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上述规定写入合同,并且同时规定,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双方约定的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