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权利保留钥匙,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如果你已经付了押金,在你付清房租时,这房子的使用权已经归你了,他这种行为侵犯了你的使用权。 <br/>如果他一定要保留就应该在合同里写清楚说如有物品丢失他要负责任
您租赁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过合同生效时间,那您签订合同时租赁合同已经生效,您已经承租了该房屋。不论您想不想继续承租该房屋,建议您可以先和房东沟通情况,看如何处理为好。主张
那要看你用的什么油漆啊,一般把窗户打开,在家里多放几盆木炭,二个星期的样子就可以了。 <br/>当然,如果不急着住的话,空放的时间越长越好。
你好,<br/>1、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br/>2、可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收费依据。
你家的阳台要封的话要到物业去办理手续。只要是在护拦里面做就可以的。不让封还是出于整体考虑,要大家一起封就是最好。
一般是装修完半年入住,因为刚装修完会有辐射等,对身体不好,如果比较讲究的话还要挑选日子,有的日子忌讳搬家,有的则是乔迁吉日。可以翻一下黄历
你好!房子最好去房管局查看,并且去建委查看相关文件,并要求房产商出示房产五证<br/>对的<br/>原件
你没只能通过协商解决,其它的都是没有用的,你们的合同根本不够完善,只说明了供暖,没有说明供暖的程度,现在是有供暖的,只是供暖的效果达不到你期待的水平而已,所以细节很重要,就算起诉也不会胜诉的,所以只能协商解决了。
合理,长春二线城市还有发展空间,还会涨可能,但是国家不是出台政策了吗,不会涨的那么迅速吧。。。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因为我不知道你的物业所在地所以不能准确的和你说清楚,一般有两种状况:<br/>一、就是你所在物业说的交房日期开始全额缴纳物业费,缴费开始日期有的是次月开始和次日开始。<br/>二、交房后未装修入住的缴纳70%的物业费,期限一年。<br/>以上两种形式根据当地物业管理条例进行调整,所以只能回答这些。
属于质量问题,房屋主体保修期为五年,你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购房新房,<br/>中约定有办理相关权证的时间,一般是一年时间。<br/>如果办不到,合同中有<br/>的条款,按条款执行就是了。<br/>购房二手房,一般是交易达成后一个星期内就能办好证。求采纳
你可以到临淄佰渡信息港或是临淄房产网看看啊,那有很多售房信息!
1、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1、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居民首先应当通过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问题进行检测,明确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通过拍照或者房屋检测机构现场记录的方式固定房屋受损的证据。 2、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后,应当注意看房屋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处在保修期内的,居民可以向出卖人要求修复房屋并赔偿损失,严重影响居住的,居民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房屋已过保修期的,居民可以通过物业管理方建立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来解决维修问题(专有物业除外),但是房屋质量问题经检测机构鉴定后,认定系主体结构不合格的,买房人仍然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3、对于已经超过了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应由产权所有人对房屋承担修复和维护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