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好了 还会升的 不过到2008之后有希望降一些下来 自己考虑好
阳市长陈政高在视察“房交会”时表示保证住宅市场供应,让更多的市民买得起房子——— 政府不许房价大涨 昨天是本届房交会的第四天,刚刚从广东考察回来的市长陈政高一大早就专程赶到房交会现场进行了参观视察。在了解到本届房交会异常火爆时,陈政高高兴地指出,沈阳的环境越来越好, 经济发展必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大发展。 让更多的市民买得起住房 对首次摆进“房交会”的“沈阳市首批政府补贴房”展位,陈政高给予很大关注。他说,政府补贴房是市委、市政府为确保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做出的重大举措,这批总面积为40万平方米的住房售价大大低于市场价,有关部门一定要运作好,把好关,杜绝各种腐败行为发生,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市民买到房。他说,为了让更多市民买得起房,市政府一要保证住宅充足的市场供应,不允许房价大幅上涨,二要努力提高市民收入水平,今年上半年我们的人均收入提高了16%,如果以后保持这个增长水平,就会有更多的市民买得起房子。 沈阳房地产市场“最健康” 在浦江苑展位前,陈市长问开发商:沈阳的房地产销售情况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怎么样?这位开发商表示,沈阳的房子销售情况已经与上海差不多了,比全国其他城市都要好。陈市长表示,沈阳市商品房交易面积去年是500万平方米,今年将达到750万平方米,而明年争取达到1000万平方米。陈政高认为,沈阳的“房交会”越办越火爆,这是沈阳大振兴的表现,也充分反映出沈阳蓬勃向上发展的一种态势。 铁西房子“火”与环境有关 在听到有关人员介绍“在本届房交会上铁西区的房子特别‘火’”的情况后,陈市长非常高兴地表示,之所以会出现这一成果,主要是与铁西区两年来进行的老工业基地改造分不开,而且与这里环境发生的巨变有着很大关系。他说,经过一系列的工厂搬迁后,铁西的空气质量大大提高。 在视察位于铁西新区一个楼盘展位时,陈政高还建议在下一步的开发中应在园区内建一个湖面。“凡有水的地方房子都好卖。”陈市长笑着说。(
乌鲁木齐的普遍房价只有1500,一套60平方的房子月租有400-600,而80-100的大概也只要10几万就够了
都是让那些住着国家公房,享受住房补贴的国土资源的狗官们闹得,根本不管老百姓的死活,我就纳闷,这些人怎么对付老百姓就有那么多办法呢?真是费尽心思,绞尽脑汁、千方百计的算计老百姓兜里的那几个钞票。
北京的价格上涨跟北京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主要是外地来京人员推动了北京的房价。据称北京将来南水北调之后北京人口将能再容纳200?万人口的增长。估计2008年之后北京的经济发展会放缓,但是具体到房地产价格个别地区还是会缓慢上涨,北京以往的表现看高档的公寓一直在下跌,近几年估计到了谷底。很多在90年代的2000美金的房子现在也就8000来块钱了。
按建设部规定,阁楼部分凡层高高于2.2m的部分,其面积可以计入房产证,低于2.2m的部分不计入房屋面积。但开发商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 你遇到的开发商显然是利用了这一规则,而且他站得住脚,因为采用斜面结构的阁楼不受合同中关于层高的限制。你唯一可以检查的是高于2.2M的部分是不是56平方米。是的话你就无话可说了。 低于2000元/平米,好便宜,你哪儿啊?
这还算高啊,上海最普通地段的房价都要上8000,上万的楼盘比比皆是,青岛还算可以的。上海的人均收入并不比青岛高多少啊,还是想想怎么赚钱吧。
2005年房价不会降,因现在国土资源紧张,地皮价高了,房价能降吗?
遂宁的房价肯定会涨,而且会涨很多,这不单是其在历史上曾是川中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更因为现在是四川的第二大交通枢纽,至于其为什么会成为四川的第二大交通枢纽,主要是 1992年初春,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在全国上下掀起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浪潮。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小平同志讲话精神,事遂宁地处四川盆地中部,交通、通讯、能源和城市基础建设落成,成为制约遂宁经济发展“瓶颈”的现实,审时度势,提出并实施了“中通”发展战略,取得显著成效。 交通上营造“大通道”计划,新建成的达成铁路横贯全境,南泸路、川鄂路改造初见成效,市、区、县环形公路基本建成,境内第一高速公路遂回高速公路建设进展顺利。 通讯上实施“立体网”计划,建成川中邮电通讯中心,市、区、县电话全部实现程控经,长途传输实现光纤化、数字化,移动通讯民展迅速,一个市郊、立体、多功能的现代通信网络已形成。 流通上实施“大市场”计划,先后建成国家级市场川中商品中心批发市场、 川中副食品批发市场、川中大市场、明月市场等 一批设施齐全、档次较高、辐射力较强的重点市场。 能源上,围绕涪江进行梯级开发,民建成小白塔电站和螺丝池电航工程,省重点项目金华电航工程和白禅寺电航工程正在加紧建设之中。 遂宁经省政府批准,建立了“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工六年来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亿多元,引进建设项目172个,协议投资总额达10多亿元。开发区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和“特区”,以其优惠的政策和诚信高效的服务推动了全方位的对外开放。 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和推行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大内需的措施,为遂宁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穿越遂宁境内的成(都)南(充)高速公路即将动工建设,遂(宁)渝(重庆)、遂(宁)内(江)、遂(宁)广(安)、遂(宁)绵(阳)高速公路和成渝快速铁路、内昆铁路遂宁延伸线等项目,正在积极筹划、论证和争取立项。到2020年,遂宁将成为四川的第二大交通枢纽,它将为遂宁的经济建设 插上腾飞的翅膀。
看报道还是挺不错的吧 在CBD那儿吧,位置不错 项目名称:联邦名都 广告语:推开窗户,看石家庄开发商:石家庄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楼盘位置:裕华西路/燕山大酒店南侧 联邦名都无论精雕细刻的建筑本身还是精心布局的园林景观设计,处处体现建筑本身所赋予的细致和体贴:10栋19层板式高层住宅利用地势和谐分布,优雅的建筑外形赋予建筑独特的韵律感;充分运用“健康、高尚”的理念,让实用功能主义与景观有机地融合在住宅中。核心的区域、发达的交通、完善的配套、闹中取静的纯居住社区、超凡的规模实力、诚信的经营品质,让联邦名都在都市中心闪耀。
加息使居民购房预期进一步恐慌,建设部给出房价会逐年微幅上涨,明确房价不会回落,“央行加息只是针对抄房者”的意图并不准确,试问老百姓5年都能还完贷款?(5年加息0.18,5年以上加息0.27与整体幅度一致!)央行应该保护低收入家庭购房,采取分值加息,即房价过8000以上的给予加息,低于8000的不加息才对!
你的问题可是太笼统了。威海的房价低的当然是在郊区了,比如温泉,江家寨一带房价都是低于2000元/平方米的,房屋的质量,你最好还是看一下承建小区的建筑公司的资质。威海的房价最近一段时间长得很厉害,还是早决定比较好,别一耽搁,房价又涨了啊!^_^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垫款当然是在贷款前呀,贷款都下来了还用别人垫款呀。其实就是中介借给你钱,你把全款给了房主。贷款下来了给中介就可以。但是银行不允许,所以贷款的程序还是按照正常的买卖来做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以赠予方式办的话,则不需交土地增值税. 交房产税,税率为1.2% 交契税,房屋买卖的为成交价格,赠予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出售房屋的市场价格来定
固定电话移机可到电信部门咨询,水一般是物管代收,可到物管处更改户主姓名。电、气现在大多银行代收,只需要拿着身份证到相关部门更改名字,一般不需要费用,最多给张卡钱。
1.你找的这间中介真垃圾啊,基本的问题都不提醒你,建议投诉它。 2.手续已完成,银行放款已不需你同意。 3.按你所说,除了法律你已经没好的办法约束卖方。 4.如果卖方扯皮,起诉是唯一,也是最好的办法。 根据法律,房屋出卖人有两个义务:(1)保证将买卖房产的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此项义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房屋实际交给买受人占有,二是通过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将买卖房产的所有权转移到买受人之名下;(2)瑕疵担保义务,即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和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瑕疵担保义务的要求”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也就是说现在卖方拖欠的费用已经没履行瑕疵担保义务了。 这问题你应该详细的咨询律师,我只能按你说的情况粗略的分析,不可能很完善。
按法律来讲,你父亲拥有这房子一半产权,余下的几个儿女平分(有其他人如:“奶奶”。。。。。。也有份)最省钱省心的放法就是直接卖掉房子反正有这个打算),如还不想转手可以不用过户,只要家中没有对房产处置产生异议就可以了。
只要你取得了房产证,该房产自然带土地,无论楼房还是平房的土地,都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无所谓。
两个办法,一是赠与,二是买卖,两者不会影响继承纠纷。
看卖方是什么原因了,如果他不想卖了,你可以要求退还双倍定金。 如他想先付一部分房款也情有可原,但要在合同中约定付多少钱办过户,过户后付余款
让老人写个授权委托书授权给大陆的人全权代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然后在日本公证一下。
这个问题现在从你的描述中是没有办法解决的。首先是你母亲的办事方法不对,因为既然是想去世之后再给的房屋,那么应该立遗嘱,而不是直接过户,如果是直接过户的话,那么说明在那时她已经愿意将房产给老二老婆了,那么如何处置是她的个人权利了,你母亲和他人无权干涉的。 如何解决,只能寄希望于老二的良知了
需要出具委托书。 如果当地房地局要求该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的,那么还需要公证处公证。 同时还需要双方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