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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沙河口区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登记办事?

    (申报材料)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证明 当事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出租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审批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的即时办结,需现场调查的3个工作日办结。 不符合条件的要出具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标准: 租赁的房屋除居住用途以外 每件每年:1、交易手续费:100元 2、土地收益金:评估租金与合同租金高者的1% 租赁的房屋用于居住的 交易手续费:每件80元 依据:大价发[2003]23号文件

  • 土地租赁租金逾期后补入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吗?谢谢

    租金逾期后补入,出租方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 <br/>《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之一: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土地租赁租金逾期后补入,并没有使合同的目的落空,原则上出租方不能单独解除合同,如逾期支付租金的行为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租赁方应给予补偿。 <br/>如租赁合同已约定,租金逾期即解除合同的,则按合同约定。

  • 哪些情形可能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权利 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的应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委托或代理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房屋转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2、违法建盖的房屋出租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城镇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合同期限违反法律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4、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5)其他租赁合同无效情况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一般处理方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返还财产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如果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标的物还存在,则应返还对方;如果标的物即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损坏、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赔偿损失。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 了解了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知识,大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了。当然了,如果害怕上当,最好还是找个靠谱的中介,例如链家注重每一个细节,帮助大家找到合适的房源。况且,目前租房季,链家推出佣金满1000减200的优惠活动,想要租房的可要抓住机会了!

  • 买房签约一定要注意哪些事项?

    1、五证两书 购房者签合同之前一定要确认开发商的“五证”和“两书”是否齐全。五证两书代表开发商有资格卖房(能交易、有产权)、房屋质量通过国家标准(房屋质量达标),是您此次购房的基本保障。 购房指南: ①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②两书:《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看是“定金”还是“订金” 订金是预付款,是总房款的一部分,它只意味你拥有对这套房子的优先购买权,却没有担保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当然,如果合同不成立,不管是哪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还。 定金俗称“保证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开发商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 3、注意面积约定和各个面积的含义 面积约定:签订合同时,除了要在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面积含义:合同中,面积的不同数值代表着不同的面积。您要看清是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或者公摊面积。 4、约定条件和时限 房屋什么时候交付?房屋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过户)?如果有学位规定,也要约定学位地点、生效时间以及违约责任。 5、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签约时,你应该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6、看清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包括物业专项维修基金)。 买房时,房款很容易就支付出去,但购房者的后期保障却没有那么容易实现。所以,您一定要在签约的时候降各项保障落实在合同上,让自己的房屋买的更有“证据”。

  • 常州买房签约过程中需注意哪些事项?

    1.签署合同之前必须查产权 在签署合同之前,除了前期进行初步的产权查询外,还要亲自进行产权的确认,特别是对于二手房的交易,产权确认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你应当在卖方或者中介的陪同下,亲自拿着卖方的房产证当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的核实。 只有在你对产权状况熟悉后,才能和卖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新房也同样如此,一般来说,新房的查询核实主要是查询核实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信息。 2.认真阅读任何一项交易条款 合同签署是至关重要的,你在交易过程中,必须提前对标准合同中需要约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学习,请你细读标准合同格式中的任何一个条款。 3.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卖房业主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新房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4.保留任何费用的发票 对于房产交易来说,交易过程中会有很多税费的发票,也有各种其他费用的发票,这些都是重要的交易资料的一部分,必须妥善地保存。当交易产生纠纷时,发票是重要的证明文件,并且,发票本身就是交易过程中某些环节要提供的资料,尤其是各种税费的发票,必须保留齐全。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没有完税单,是办不下来的。 买新房的时候,同样也要注意保留发票,而且要主动向开发商索取各种费用的发票,比如,交了订金,你就应当向开发商索取定金发票,至少也是盖有公章的收款收据。 5.不轻易签订委托书 委托书是一种授权书,你一旦与别人签订关于某些事情的委托书,则代表你将某些事情的权利和义务交给了被委托人。通常情况下,买房过程中,会涉及两种不同情况的委托,一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确认、按揭贷款申请、贷款发放进度跟进、过户手续办理等事宜,你和中介结构签署的经纪服务协议,其实就是一种委托书,等于是你委托了中介帮你办理买房的事情,而你同时支付给中介服务佣金。二是委托了开发商办理房产的按揭手续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等。对开发商的委托,通常并不需要签委托书,是一种隐性的委托。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也会主动帮你办理按揭贷款的手续,并且办理房产证。对于任何形式的委托,你都应当有所知晓,当你认为某项委托并不需要时,可以与中介或开发商具体约定,比如说,关于首期房款的支付,你亲自转账。 6.购房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 买房作为一件大事,每个人都希望可以顺利完成每个环节住进精挑细选的房子。但是总有一些意外发生。这里给您介绍一下购房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 首先要知道购房发票丢失了,房产证还是能办理的,但是需要更长的办理时间,也会浪费您很多精力去办理手续。这种情况发生后,您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最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购房者还需要到开发商处查询发票底联,开发商处会有存底,可以给购房者出具购房证据,购房者可带着购房证据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购买房屋签约之前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 (1)购买预售商品房签约前应注意事项: a、所购买房屋若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说明该房屋前期土地、规划、建设手续齐全,并已具备了销售条件; b、在开发商售楼处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商品房买卖合同》采用的是统一规范制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网上合同签订并确认后,该合同即在房管部门进行了备案; c、签约时,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中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可提出修改意见,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房管部门咨询; d、应明确将购房款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号在开发商售楼处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有记载。 (2)购买现售商品房 购买现售商品房还应查看“两书”、“一证”。 1、“两书”: a、《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是日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定维修的重要凭证; b、《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的说明和使用注意事项。 2、“一证”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竣工验收备案证》是房屋交付使用时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二、购买二手房签约前应注意事项 1、售房者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屋产权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3、该房产的用途是什么,是办公、居住,还是其他; 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 5、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如果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才可进行买卖; 6、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 7、查看房屋质量。

  • 新房签约时应该弄懂哪些问题?

      1、“五证”和“两书”是否齐全   合同签订之前,必须要先确认开发商的“五证”和“两书”是齐全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卖房之前要具有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也就是说,只有这群手续都齐备了,它才有资格卖房。   “五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可不要小看这几个证书,只有合法进入市场的住宅房,产权才会受到国家保护。   2、是“定金”不是“订金”   订金是带有预付款性质,没有担保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订金通常发生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时候,这时候,付订金意味着你拥有对这套房子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最后你买了这套房子,订金作为总房款的一部分;否则,不管是哪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还。   但是定金则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俗称保证金。法律规定,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开发商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   3、各个面积的含义   合同中关于房屋面积会有多个数值,不同的数值代表着不同的面积。每一个面积的含义也是不同的。   具体来说,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这也就是房产证上的面积;而套内面积包括了房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墙体面积以及阳台面积;公摊面积主要指的是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了。

  •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程序是什么?

    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 3、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注: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 24 小时内完成。 实行网上签约之后,还可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伎俩。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约后,该合同的具体合同号将反馈至管理部门,如该房已销售或抵押,合同将不能生效。每套商品房信息网上将一目了然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的一部分。通过该系统,不仅可以查询到商品房楼盘信息,还包括每套商品房的层数、用途销售情况和预售参考均价等详细信息,相关信息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 购房签约有哪些注意事项?

    第一 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位价,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明确注明。 第二 开发商付交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屋,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第三 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面积是多少。现在政府规定面积误差(即当初购买时的面积与最终交屋时的实测面积误差)在±5%以内均属正常,开发商商多退少补。如最终面积误差超过±5%,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并追加利息损失。 第四 应提出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煤气公司有规定,必须等到楼宅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购房者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应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 买房签约订房合同如何区别定金与订金呢?

    一、定金与订金差别不只一字 定金具有法律效力,而订金没有法律效力,当收定金一方违约,定金可双倍返回,而订金只能返还原额。所以,买新房签订《认购书》时,留意认购书中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而在二手房交易中,订金常作为“诚意金”出现。 交了定金后,若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况,仅对预售(销售)合同条款或相关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签约,属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而互不违约,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不涉及赔偿问题。

  • 签约购房合同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 购房签约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签署合同之前必须查产权 在签署合同之前,除了前期进行初步的产权查询外,还要亲自进行产权的确认,特别是对于二手房的交易,产权确认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你应当在卖方或者中介的陪同下,亲自拿着卖方的房产证当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的核实。 只有在你对产权状况熟悉后,才能和卖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新房也同样如此,一般来说,新房的查询核实主要是查询核实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信息。 2.认真阅读任何一项交易条款 合同签署是至关重要的,你在交易过程中,必须提前对标准合同中需要约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学习,请你细读标准合同格式中的任何一个条款。 3.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卖房业主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新房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4.保留任何费用的发票 对于房产交易来说,交易过程中会有很多税费的发票,也有各种其他费用的发票,这些都是重要的交易资料的一部分,必须妥善地保存。当交易产生纠纷时,发票是重要的证明文件,并且,发票本身就是交易过程中某些环节要提供的资料,尤其是各种税费的发票,必须保留齐全。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没有完税单,是办不下来的。 买新房的时候,同样也要注意保留发票,而且要主动向开发商索取各种费用的发票,比如,交了订金,你就应当向开发商索取定金发票,至少也是盖有公章的收款收据。 5.不轻易签订委托书 委托书是一种授权书,你一旦与别人签订关于某些事情的委托书,则代表你将某些事情的权利和义务交给了被委托人。通常情况下,买房过程中,会涉及两种不同情况的委托,一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确认、按揭贷款申请、贷款发放进度跟进、过户手续办理等事宜,你和中介结构签署的经纪服务协议,其实就是一种委托书,等于是你委托了中介帮你办理买房的事情,而你同时支付给中介服务佣金。二是委托了开发商办理房产的按揭手续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等。对开发商的委托,通常并不需要签委托书,是一种隐性的委托。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也会主动帮你办理按揭贷款的手续,并且办理房产证。对于任何形式的委托,你都应当有所知晓,当你认为某项委托并不需要时,可以与中介或开发商具体约定,比如说,关于首期房款的支付,你亲自转账。 6. 购房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 买房作为一件大事,每个人都希望可以顺利完成每个环节住进精挑细选的房子。但是总有一些意外发生。这里给您介绍一下购房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 首先要知道购房发票丢失了,房产证还是能办理的,但是需要更长的办理时间,也会浪费您很多精力去办理手续。这种情况发生后,您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最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购房者还需要到开发商处查询发票底联,开发商处会有存底,可以给购房者出具购房证据,购房者可带着购房证据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除了收楼、房产交易过程需要购房发票外,在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也需要出具购房发票,因此提醒大家务必妥善保存好这些证明,以备不时之需。不过一些开发商在购房时不开具发票,而只是开具收据,等到收楼时持收据换取发票。如果您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取公积金,可以拿着购房时开具的契税发票、购房收据和购房合同代替购房发票,到银行办理业务。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购房发票丢失后,虽然还是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一件比较劳心劳力的事,所以买房的朋友们一定要好好保管购房相关票据,以免给自己造成不便。

  • 新房签约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房是件技术活,从头到尾都不容有一丝大意。首先你要货比三家、综合考虑楼盘品质、户型、配套等各方面的因素。而在经过这一番“战斗”后,当你已下定决心购买某楼盘的某户型时,你仍然不能放松下来,此时好好研究购房合同就是重点。买房签合同是整个购房流程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更加的谨慎小心。 “五证”和“两书”是否齐全 合同签订之前,必须要先确认开发商的“五证”和“两书”是齐全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卖房之前要具有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也就是说,只有这群手续都齐备了,它才有资格卖房。 “五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可不要小看这几个证书,只有合法进入市场的住宅房,产权才会受到国家保护。 是“定金”不是“订金” 订金是带有预付款性质,没有担保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订金通常发生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时候,这时候,付订金意味着你拥有对这套房子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最后你买了这套房子,订金作为总房款的一部分;否则,不管是哪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还。 但是定金则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俗称保证金。法律规定,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开发商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 各个面积的含义 合同中关于房屋面积会有多个数值,不同的数值代表着不同的面积。每一个面积的含义也是不同的。 具体来说,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建筑面积,这也就是房产证上的面积;而套内面积包括了房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墙体面积以及阳台面积;公摊面积主要指的是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了。 各种税费 新房的税费比较简单,主要需要缴纳的就是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小于90平米一般是房款1%,大于90平米是1.5%。 还有房屋维修基金,各地政策不同,收取的规则也略有不同的。 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五、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 用未成年孩子名义签约买房有什么优势呢?

    优势 规避今后赠与过户税费 以孩子的名字买房,可规避今后赠与过户税费。如果选择孩子长大后将房产赠与过户到孩子名下,需要缴纳3%的契税。如果买房时产权证上是未成年孩子的名字,孩子成年以后,房产直接归孩子所有,不存在赠与过户的情况,可省掉房价的3%的契税。

  • 用未成年孩子名义签约买房有什么不足呢?

    不足 1、买房不能向银行贷款 银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所以不能以孩子的名义贷款。这种情况下,需要父母做监护人公证,而且只能全款买房。 Ps:如果想在产权证上加孩子的名字又能贷款,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可共同署名。在这种情况下,由父母向银行申请贷款和作出抵押承诺,一般情况下银行考虑到未成年子女无还贷能力,会直接审核父母的经济能力。 2、想卖房不容易 未成年人转让房子比较麻烦。如果想卖房,其父母需要出示“为了未成年人利益才出售房产的声明书”,并提供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的证明书,才能出售未成年人名下房屋。 3、成年后父母无权处置房产 虽然房产是由父母出资购买,但是子女成年以后,已经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只能由他们自己来处置这套房产。如果父母想要把房产卖掉,那么必须有子女的书面授权,表示愿意出售这套房产,由父母代为办理,同时还需要进行公证。

  •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约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房屋基本信息是否真实 在签订合同前,首先要保证房屋基本星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这样才能保证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不会出现问题。具体应该检查的信息有: 1.要确定房屋房产证、出卖人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的一致。如果存在委托等特殊情况,则需要出示具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等材料,否则购房者不能轻易签订购房合同。 2.出售房屋的所在地址需要和房产证中的地址保持一致,需要严格按照房产证中的地址填写。 3.房屋面积和房屋地址一样,同样是以房产证上标注的面积为准。如果出售房屋包括赠送的面积,在房产证中没有体现的部分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注明。 4.房屋的所有权人要写清楚,产权人和共有权人的名字都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写出。 二、房款、税费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要约定好 1.总房款金额是多少、首付款支付多少、尾款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问题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如果是申请贷款买房的,还需要在合同中注明贷款的数额、贷款方式以及预计下款的时间。 2.二手房交易会涉及到一些交易税费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买卖双方支付各自需要缴纳的交易税费,那么在合同中应该具体写明各自需要缴纳的交易税费是什么。 一般来说卖家需要缴纳的税费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商业性质房源还有印花税(双方各交一半)。 购房者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土地出让金,商业性质房源还有印花税(双方各交一半)。另外,根据房屋的性质以及实际情况还可能要交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续费、交易管理费等税费。当然这些税费是购房款之外的费用,不算入总房款内的。 三、交房时间的约定 1.对于交房的时间应该有一个准确的日期,逾期交房的后果也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出来,从而来保障卖家能够按时交房。 2.交房时的物业费、水电费、煤气费等相关生活费用应该是结清状态的。为了避免卖家拖欠相关费用,在购房合同中应有相关条款来表明这些费用拖欠的后果,以及拖欠费用应该在何时结清等内容。 四、违约责任要明确 这一点是合同中最为重要的,毕竟买房是一件大事,如果因为另一方的违约就会给自己带来损失,那么就必须要在合同中体现违约的后果。合同中应该对违约责任、违约金、诉讼费等问题进行一个具体的约定。从而避免违约现象的发生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同时也能对交易双方起到一个约束作用。 五、补充协议不要轻视 二手房交易合同中有时会存在条款规定不明确的现象,那么这时就应该真的不明确的条款进行一个具体的补充说明,从而来确保二手房交易因为条款不明确而造成的纠纷。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时不要忽略补充协议的作用。

  • 房屋租赁合同必备构件有哪些呢?

    建筑面积;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权属状况,一般是指产权证编号、产权人姓名以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 必备构件二: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租赁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还要约定在租赁期内水电、供暖物业费、卫生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 必备构件三:房屋的维护、维修。在房屋出租期间,难免会出现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具的损坏情况,因此约定房屋维护、维修的权责非常有必要。 必备构件四: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况。租房合同中必须标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这样可以约束业主和求租者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 必备构件五:违约责任及追究。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重视对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违约责任主要包括针对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设置。

  • 一房屋有多份租赁合同的如何处理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买二手房风险多,要注意哪六个签约细节?

    细节一:写清时间点; 细节二:写清付款时间点; 细节三:违约金; 细节四:户口问题; 细节五:物业维修基金; 细节六:带租房子确定租约交接。

  • 买新房签约需注意哪些事项?

    1、建议大家尽量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就减少了很多的麻烦,同样也减少了很多的风险,如:房屋的设计不合理、房屋有破损、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裂缝等表面质量等这些问题。现在虽然说是房子的使用权是70年,但是这是我们自己要住一辈子的,建议还是花点钱买好房。 2、买房的时候和物业或者是销售代表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 3、买房当然要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实行,同时也要和物业签订协议的,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涨价等)。 4、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是,同时也是被大家忽略的,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他不同意写,那这就好办,你直接事前可以把手机的录音打开,把他的口头承诺直接录下来。 5、买房的时候建议争取一步到位就直接签订合同,他让交定金不要交,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否则,被动和受他们制约。实在不行的时候,你也不要交太多,不过这钱交进去还是可以退掉的,不要担心,小编让你尽量不交的意思就是不要给自己添麻烦。 6、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再三考虑清楚,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呢,一定要补充好,还要集体签订,很多业主合同签完后,你还要看看在除了自己的签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字体,不然很被动。 7、在接下来就是爱付款的时候,有三种付款方式,包括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不同的付款方式,适合不同的情况,这个付款方式你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住房贷款。 8、购房公证保险,买了房子以后当然不能够忘记房屋公证和保险,这可是很重要的。 9、产权转移过户登记,这个是一定要做的,若发现产权问题,可及时通过法律向卖方索赔。 10、一切都完成了以后,那就可以等待交房,装修入住了。

  • 买房签约需什么材料?

    签约时要带好以下资料: ①定金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已婚者需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②户口本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③收入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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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须知

  • 具体有哪些情况导致退房纠纷呢?

    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比如什么几A级幼儿园入住,什么黄金海岸,什么皇家园林设计,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房屋在交付使用后,有的的房屋出现渗水、脱皮等质量问题时,这对于新房业主来说往往难以接受。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 预售商品房开发商可以擅自变更设计吗?

    不可以。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上述规定写入合同,并且同时规定,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双方约定的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交房一定要先房屋确权吗

    有一种情况,你买了房子,开发商证件不齐全,到时候你房子的房产证都办不成。

  • 房屋漏水怎么补漏

    建材店有70块一桶的补漏胶

  • 房屋顶面漏水该怎么维修?

    顶面漏水是家居维修中遇到的常见问题,首先要弄清 漏水的部位和水源,再依次解决。1. 楼顶漏水:住宅顶部一般都有一层隔热层,这层空 间涂刷有防水涂料.仔细检查楼顶的防水层是否有缺陷. 如果实在检查不出来就应该重点重新涂刷一边,基本可以 解决楼顶漏水问题。2. 厨房、卫生间漏水:多半是楼上住户的防水层在装 修时被破坏了,水直接渗透水泥楼板漏下来,这种漏水会 有延缓.第一天的水会在第三天才漏到楼下来。这就需要 与楼上住户商议解决,拆除瓷砖、水泥,重新检查漏水的 源头,如果是水管破裂就要更换,如果是防水层被破坏就 要重新修补。3.排水管破裂漏水:每家每户都有排水管通过. PVC材料的排水管在穿过墙体的时候受到楼板和墙体的挤 压会造成破裂,需要使用PVC填补胶,这并不麻烦。

  • 房屋漏水怎么解决呢?

    这种情况,要想找到水源的话需要看现场。 但是,有两种方法不用看现场也能解决你家渗漏水的问题。 1、高压注浆。高压注浆主要是针对钢混结构的房屋的。楼板,一般来说,不是钢混的,就是预制板的。你家房子还没装修,那应该不会是预制板的了。(7层的房子,现在应该不会有人用预制板来搭楼板了。。。) 2、如果渗漏的范围不大,凿开进行倒置式堵漏吧。 至于判断水源,在没看现场的情况下,只能这么分析: 1、与你在一层的邻居屋面水渗到你楼上客厅中间,那里现浇板有裂缝,漏到你家; 2、你楼上卫生间靠近客厅,卫生间不是下沉式的,原先做防水时没处理好,导致水往四周渗,通过裂缝渗到你家客厅。这种情况可能性不大。卫生间漏水导致你家客厅中间滴水的话,那他家卫生间用水也太多了。。。 以上两种情况,你可以看看你楼上家的立面墙,最下方的涂料是否有起鼓、脱落或潮湿的迹象,当然,这些迹象也不是肯定就有的。 3、地热、水管等暗管漏水。 针对房屋漏水,尤其是农村平房漏水这种较为常见的问题,上文不仅为大家分析了原因,还给出了详细专业的操作步骤和应对措施。

  • 房屋交房的手续包括哪些?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 房屋交房的手续有哪些?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 房屋交房手续有哪些?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 房屋交房手续有哪些?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 房屋交房应注意什么?

    一、先验收后交房 某些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嫁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开发商虽然按合同约定时间把房屋交给了购房者,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开发商已构成实际上的逾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验收房屋流程可分为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两部分,书面验收包括查验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备案表、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注意里面的交房日期)。特别提醒读者,开发商必须提供省建设厅统一新制订的《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现场验收具体内容包括: 1. 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 ?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 ?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 ?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最好将拒收理由书挂号寄给开发商。而对于配套设施缺失或缩水和违反规划的问题,可联络其他购房者共同要求开发商补做或赔偿,因为单个购房者就共同配套提出异议或要求往往势单力薄。必要时可联合向主管部门投诉甚至提起诉讼。 二、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交房时购房者缴交一些费用是难免的,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不能直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现实中有的开发商为促销而根据购房者的要求承诺不同的物业费标准,有的对不同消费群采取不同收费标准,由于购房者是单个与开发商订立合同,往往不知道别人的交费标准,作为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而言,同样的服务不同的收费,对交费单价高且不知情的购房者构成了价格歧视。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口头承诺低标准物业收费但没有书面协议,交房前后与物业公司签署收费标准高于口头承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前期管理)。建议:对于价格歧视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诉讼或仲裁以要求价格标准一致,对于物业费上涨,如果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曾经作的口头承诺(如合法录音等),可以要求开发商遵守承诺或补贴差价,如果举证不能,只好尽快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目前,交房时购房者对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争议也比较多。 三、警惕协议陷阱 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或条款。本市就曾发生过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主动支付部分违约金,并写明“双方不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等类似要求购房者放弃权利的文字。对于此类协议,需提请购房者注意:协议一旦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放弃的权利也难以再追回。交房是开发商根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义务,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

  • 房屋交房应注意什么?

    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嫁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开发商虽然按合同约定时间把房屋交给了购房者,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开发商已构成实际上的逾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 退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退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房;一种是提前退房。 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房,当租房约定时间将要到期,需要退房时,租客需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房东,尽可能的恢复房屋原来的面貌,主动结清各项费用,与房东协商搬出时间。租客租完房子后,在进行交接时,发现房屋内设施有损坏,房东要求赔偿,发生冲突怎么办?退租时发现屋内设施有损坏,首先应该查看设施损坏是正常使用造成的设备老旧、磨损,或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还是因为人为因素、故意损坏。若是非故意损坏,房东理应谅解,自行修理、更换。若是租客故意损坏,是租客的原因,则应和租客协商,由租客进行赔偿。若是发生冲突,双方都应静下心来,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了,则应按照租房合同,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忌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严重后果。在与房东完成后的房屋交接之后,房东应将押金退还给租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提前退房即当时间并未到达合同上约定的租赁期限,而租客需要提前退租时,需要依据租赁合同上的条款进行赔偿,合理退租。若是合同上没有提前退租相应条款,此时应分清提前退房原因。若是因工作调动、家庭原因或者有其他情理之中的理由时,租客可以自主和房东进行协商退租,双方互相谅解,请房东退还房租和押金,将房屋转租。但是,若是租客因房屋条件问题,或者其他非合理性问题,租客无法租住到合同约定期限而强行退租时,租客应寻求法律帮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忌与房东发生冲突,需理性解决问题。

  • 房屋漏水检测怎么做?

    方法有: (1)阀栓听音法   阀栓跌间法是用听漏棒或电子放大听漏仪直接在管道暴露点(如消火检、阀门及暴露的管道等)听测由漏水点产生的漏水声,从而确定漏水管道,缩小漏水检测范围。金属管道漏水声频率一般在300~2500Hz之间,而非金属管道漏水声频率在100~700Hz之间。听测点距漏水点位置越近,听测到漏水声越大;反之,越小。 (2)地面听音法   当通过预定位方法确定漏水管段后,用电子放大听漏仪在地面听测地下管道的漏水点,并进行精确定位。听测方式为沿着漏水管道走向以一定间距逐点听测比较,当地面拾音器靠近漏水点时,听测到的漏水声越强,在漏水点在上方达到最大。

  • 房屋漏水怎么处理?

    房屋漏水是很多家庭的烦恼,要解决烦恼,最直接的肯定是补漏了,找人来补漏或是自己补漏在技术上都不难。但在实际操作上,各种漏水的楼房情况不一样,有的是商品房,有的是单位福利房,有的是自建住房,有的是租来的房子,如果擅自作主张修缮,很可能导致后续的费用负担、分摊和收取上出现扯皮,因此,发现顶楼漏水后,一定要考虑周全,不可盲目去修补。 对于商品房,楼顶防水层的质保期是5年,因此,商品房的楼盘顶层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那就是开发商的责任了,开发商有义务免费维修,一定要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他们立即修补,防止被开发商拖延超出保质期,导致自己承担维修费用。如果在质保期内房屋漏水,而开发商不履行义务,那就到消协、住建部门和质监部门等处投诉,如果投诉后对方还是履行义务,就找新闻媒体曝光他们,同时准备走司法途径解决。

  • 房屋漏水如何应对?

    当方向房屋漏水,那么首先要检查是什么原因的漏水。房屋漏水基本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墙体材料质量问题,让雨水从外部浸透到内墙;二是楼板机构问题,从楼板缝隙中渗漏;三是楼上房屋在装修过程中破坏了防水层,导致楼下住户遭殃;四是输水管道破损,大量水从墙体中溢流而出。以上四个原因中,后两个原因是最为常见的。   判断出了房屋漏水的原因之后,我们就可以知道应该找谁来承担解决。如果是墙纸质量或者楼板结构问题,那么属于工程质量问题,在房屋的保修期内,开发商要全部承担责任,负责施工整改;如果超过保修期,那么开发商和业主一人一半。如果是家装造成防水层被破坏,或者是水管破损,那么谁家造成的,就由谁家来承担。   如果漏水是发生在公共区域,物业还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漏水的主因虽然和物业无关,但是公共区域的漏水如果没有及时处理,那么物业要承担管理责任。

  • 房屋漏水了能找E快修吗?

    您好<br/>这家企业似乎没有听说过,建议您谨慎一些,最好自己专门去看看,如果有问题的话尽量找大型的装修企业问问!

  • 房屋交房手续有哪些?

    在交房时,开发商需有专人陪同业主验房,并且有一份《住户验房交接表》供业主在验房过程中记录发现的问题,如果开发商未提供这类表格,那业主可自己拿纸进行记录,记录后一式两份,都要由开发商盖章,一份交给开发商,一份业主自己保存。交房要具备哪些条件?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 房屋顶部漏水怎样处理

    捉漏。最省钱最方便,沥青块放在桶里,用火烧,让沥青融为流质,浇在屋面上,(屋面要弄清爽)。沥青烧,环保不允许,用油毡铺在屋面上。

  • 房屋漏水有什么妙招呢?

    1、对该区域重新设置适宜于外露使用的防水层。防水材料如果是选用的防水卷材,建议采用国标3mm聚酯胎铝膜SBS,并对卷材搭接处进行密封处理,实现无缝防水。 2、对热水器根部、出屋面管道、阴阳角等部位进行附加增强处理。 3、不管是何种原因顶楼漏水我们都的要修复,首先就得要找到漏水的位置,如果是有裂缝,那么就把水泥沙凿开,成v形,后用防水材料刷,刷完再过一层水泥沙不过面积要大,厚度要高。还有在水泥沙的边缘用界机界一条槽,这样会粘得牢固。 4、如果是从水管处漏水下来,那么可能在安装过程中出现问题,也可能是水管材质问题,这个就要详细地检查了。 5、不能找到漏水点的屋顶,建议重做防水选用防水浆料。可进行多次涂刷,多道设防。完整的防水层涂刷次数为两次,总厚度不能超过2mm,然后涂刷水泥砂浆做保护层。保护层干固后,再进行一次完整的防水层涂刷,再用水泥砂浆做保护层。然后再涂刷柔韧型防水浆料。如此可反复3-4次,已保障防水效果。但是,基面一定要处理好,且最外面一定要用水泥砂浆做保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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