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原来签订的租赁协议如果没有经过合法的途径解除的话,这份协议对新产权人依然有效,新的产权人应当按照该协议执行,原来的合同条款应继续执行,新的产权人承受原来业主的权利。 不过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后的房屋租金应当归新产权人所有。
molly:你好!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因为规划的原因,开发商又书面在10天内告知了就没有赔偿责任,只有补偿责任。 补偿应该相当于存款利息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如果是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若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没有约定这一处理方式,依照有关规定: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购房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还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如果你反映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一问题。
UC17562395:你好! 1、地方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随时可以退还; 2、如果房产质量不合格,可以要求双倍返回。
小空:你好! 契税9月1日后要收滞纳金是传言,但是不及时(3个月)办理房产证,可以处以登记费3倍的罚款。
第一,在签房屋认购书的时候有没注明定金是否可退反 第二,如果没有,就先不要表露要退房的意愿,在继续签合同的过程中提出一些补充协议,让卖方先有无礼的表现
在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卖合同书应一式四份.一般银行一份以做贷款使用.开发商一份.房产管理局一份做为注册备案.业主一份.自签订之日起你就应该拥有一份购方合同原件以及商房协议书原件. 银行的贷款合同书一般在贷款审批通过后.业主开始还款,抵押贷款合同书一般银行向交于开发商.由开发商再下发到各业户.以现在的情形来讲.你应该拿到一份按揭贷款抵押合同书. 如果开发商为了到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也许你那份合同将在注册完后再发与你.因注册后的合同书最后一页都有当地房产管理局备案注册公章.如果没有此章的话,证明此套住宅并没有进行房产注册. 现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看你手中有没有购房时开据的发票或收据.如果有的话.你可带购房票到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咨询.看是否正在备案中.如果是的话大可放心.如果没有备案.必须到开发商处进行影印.或再签订一份原件给你. 祝一切顺利.
你好! 1、房屋是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使用期限!只有土地是使用权,有使用期限。 2、住宅用地使用期限满后自动续期,基本上也是永久的了。 3、其他用地使用期限满的前一年,要申请续期,得到批准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继续使用。
按照定金法则就是不退了,现在很多网上房地产的城市在官方定的认购协议里都是给你一定时间期限,到时间你不来,算你自动退房,也是全额没收定金. 他们给你扣10%可能你闹的太厉害了,不过不扣以后定金就没有用了,不过你再搞下去,2万块钱你这样的官司可以打18次.而且每次都赢.
你可以上建委或向法院起诉,只要你们签定了定金协议,你肯定能获得两万的违约金。
这肯定是违规的,我在北京,不过好多人都通过这种方法买到的,中介手里的号的来历就不说了(。。。。。。)。 如果能和开发商(要确认是不是真的开发商)签合同,我个人觉得如果你觉得合适(中介加的钱合适)就可以签。 买了以后,开发商如果受到处罚,应该不会影响到你,只要你不是抄房的,你也要有购买经纪适用房的真正的资格。 买套房真的不简单啊,愿你能买到好房。(多问问中介和开发商细节,别上当)
这个不好说,我认识的人有人用这种方式买到了,但也有人受骗了,建议你最好不要买这样的房,出了事肯定对你有影响。
你好! 是哪里的?不同的省市自治区契税税率不同,一般是3-5%,普通住宅减半征收。普通住宅的标准各地也不一样,一般面积是144平方米,但是北京是140平方米。 房屋销售面积一般都是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室内面积,另一部分叫“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指的是直接为居住服务的公共空间,比如过道、楼梯等,这部分空间分摊到每套房中,由买房人共摊,所以称之为公摊面积。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发生的纠纷中,公摊面积纠纷占有相当数量 目前楼市比较常用的高层分摊系数一般在0.16-0.26之间,多层分摊系数则在0.11-0.18之间,你的在这个范围
你好! 合同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办。如果没有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各地的契税税率不一样,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面积要求也是自行确定,可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开发商说得都没准。
当初中介应跟你一起做过物业交验,你现在可以再找给你办此房的中介想想办法。这些费用如你当初在中介公司物业交验单上写的是由你负责,那这笔费用就得由你来出了。你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问问中介!你这种情况都是由买方负责的。
公产是**房管站的房子,你的不是企业产吧,要分清。 如果是公产就去津房置换办理过户手续,随便哪个津房连锁店都可以。 公产过户费:评估价格*2%+计租面积*1.3*6元/平米+50 大概齐为房款*2%+30(房本上计租面积)*1.3*6+50 但是注意津房过户现在有挂牌一说,如果津房评估价格高于你的成交价格就要进行津房强制收购,就是津房买了你的房子,你的买方就得加钱直到高于津房的价格,还有就是其他人也可以摘牌,价高者得到你的房子,对你倒是没有坏处,就是让你的买方注意一下,真想买的话就要关注挂牌情况,一般挂牌3天。还有你的房子有拆改么?如果有拆改先去房子所在房管站办理拆改手续,一般房管员要你交拆改费,可以划价。1000元左右,也可以少,看你水平。
所得税还没有具体说哪天执行,只是把原来的营业税减免期限从原来的2年变成5年了,还是针对卖方的,营业税和所得税都是由卖方缴纳。
这个5年是指从你办房产证那天算起。5年内征收的营业税率是5.8%。这个规定不是今年才实施的,05年已经出台的政策是2年内出让征收营业税。由此可见国家调控政策力度越来越严厉了。其实所有的打击手段都是为了抑制炒房的行为,使房地产的市场进入一个正常的供需水平。但是如果希望国家降低房价的可能性不大,(具体看各个城市的状况)国家主要还是希望房地产的房价能进入一个正常的水平,让需要的人买的起房,但同时该行业税收也不能降低影响国家收入。
肯定要损失了,如果你已经交纳了定金,现在想取消,对方的定金是不退还你的,如果因为对方原因在收取你定金后反悔是要支付你双倍定金的。 因此,你取消交易就只能放弃你支付的定金了,不用双倍返还。
在北京是按照房本日期为开始日期的, 也就是说你2002年买的房,2004年下本 那么没有税的日期为2009年 个税现在还没有颁布,以前朝阳实施了一段日子,后来取消了,可听说现在又要实行了,个税的征收是房屋出售的成交价减去原始购房契税发票的差额部份乘以20%
办理二手房更名的话,不需要什么日期的,他所收取的是契税,看房子的年头进行评估,之后按面积多少百分之1.5收取契税。
从今年3月1日起,武汉市二手普通住房交易契税将由1%调整为2%。这意味着,一套10万元的二手房在交易时将增加1000元多元的成本。 中介费每个地方收取的费用不同,有的是多少钱全包,具体的你最好多问几家中介比较一下,以免吃亏! 如果你还不清楚你可以看下面的网站,你可以了解到更多,含有:二手房交易指南,二手房信贷政策,二手房资讯信息
你的房屋是属于商业用房。属于本身就应该交纳营业税的范围内。你是买受人,你应该纳税的项目=契税+印花税 卖方(出让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要根据当地你们的规定来交纳。具体问你当地的地税局。(过户及所有费用都由我自己承担)这个问题。你可以找管理部门熟悉的人通过降低你们交易房屋的总价款来减少交纳的税费!只能这样。
您看看产权证上的章盖的是北京市的还是某区的,前者一般有土地使用证后者则没有. 若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那就拿产权证过户到您名下就可以了
1、无权收 2、应该您交,不过可以和物业进行商量,也可以不交物业。 暖气费这个责任也不一定就是卖方的,因为人家如果没有享受到供暖服务就应该不交费。而且供暖方如果提供了供暖而且没有收到费用应该停暖,不可能将近十年都让卖方欠着。供热站的猫腻更多。建议您和供热站和物业做交涉,谁享受谁付费原则,他们也没辙。物业和供暖为了收到下个月的收入,也容易达成和解的。
要是我就都受到这样的侵害了,是绝对不会只是用协调的方法去解决问题了,应该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宜。 祝你好运1
去你所在地的公证处作一份委托公证,委托你的亲属某人来全权办理房屋的事宜,你的亲属拿着公证书原件就成。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是北京市链家房地产的, 现在在北京市除非全款改底单的房子能避税,,,,,,, 其它的房子只能少交营业税,,,,,,,, 方法就是做底合同成交价,,, 这样能省掉一些营业税,,, 但这必须和中介合作,否则特别容易出现纠纷,,,,到时亏的可就是卖房的人了, 有什么疑问可以拔打我的电话01086673360,我可以帮你解释相关的问题
泰安地处泰山南部,泰山“五岳独尊”、为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中国十大名山之首,泰安城区主要依山而建,东西20余公里,南北5公里左右。这里四季分明、景色宜人,交通发达,有“神州”“中京”之称。此地为旅游胜地,目前地价在涨,商品房投资价值看好。
没有,而且相差甚远,在秦皇岛卖两千一平的,在北京能卖八千一平。想在秦皇岛买房吗?我的一朋友,在秦皇岛市里和开发区各有一套房待售,如果你有意买的话我可以帮你打听一下价钱。
向阳律师回复:如果您是贷款买房则需要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代您向国土房管局交纳综合地价款。如果您是一次性付款,自己办理产权证,自己直接交到国土房管局就可以了。
回龙观,上地的房以后会生值生的很高的
由于目前房地产开发的各种刚性成本居高不下,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天津房价还将保持坚挺,特别是新上市项目,总体价格水平仍然维持在一个比较高的层次。受供需结构的影响,未来房价的上升势头会有所趋缓,特别是一些定位于中、高档项目的在售楼盘,其房价上涨缺乏利好题材支撑,房价将保持平稳甚至略有回落。中、低档楼盘以及经济适用房项目继续保持供不应求态势。 由于目前商品房售价高于天津居民的预期水平,一些主打价格优势的短、平、快项目将在未来市场中引起较大冲击,同时,一批户型设计合理,总价控制适宜的中、小型住宅将成为市场中的热销户型。价格在今后一段时间仍然是左右市场的最敏感因素。 可以再结合全国地产市场走势做一个对照: 2003年6月以来,政府土地政策和消费信贷政策收紧,使得中国房地产市场投资与消费景气度开始逐步降温。而2004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表现,实际上是在延续着2000年以来房地产投资与消费热潮的惯性。这种降温趋势,我们也可以从近年房地产企业广告投放量变化中得到佐证。 而2004年房地产价格继续攀升不过是通货膨胀加剧、人民币升值预期以及土地供给减少、新楼上市量下降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反映。预计2005年在利率上升和消费周期行将结束的情况下很可能将改变价格上升趋势,会产生一个价格回调的过程。 因此,如果说2004年中国房地产市场表示出来的态势是谨慎乐观、有惊无险的话,那么我们对2005年的看法则是十分谨慎,而对2006年则是不乐观。我们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景气度已经开始离开此轮周期高点,正在步入周期的调整阶段。房地产市场井喷式需求将向常量需求转化,市场也会更加理性和成熟。
房价上涨是一个趋势,烟台也一样,但长的不算很快 莱山绿色家园,物业及环境都不错,环境挺优美
最好还是形势好点吧,我老公是做房产的,如果房产业不行了,我就没饭吃了。开玩笑了~~~ 我觉得,上海房价还是会涨,但涨幅不会太大了。即使是到了08、10年后,也不会说跌到1999年前的价格的。
向阳律师回复:合同的签订是建立在双方的合意基础上的,建设部提供的合同也只是推荐范本,当事人双方可以对此修改、协商,对此达不成协议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
目前还没有,石家庄自从解决了外来人口户口安置办法后,新增的城市人口比例很大,但是城市建筑住宅目前供应能力较低,但人均消费水平不高,制约了开发商担心销量的问题。 石家庄目前住宅升值潜力最大的在东南版块,桥西驻军较多,而且发展缓慢,长安区和裕华区,还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近两年发展迅速,配套的设置加上开发商宣扬的“远离城市”使人们感觉重心在向东南方向移动。所以那边的住宅价格一直在上扬,根本目前没有贬值的观念。 郊区目前西郊发展缓慢,北郊重工企业较多,而且开发商力度不大,制约了发展。 东郊就是高新技术产业区,南郊是裕华区,发展势头迅猛。有的房价甚至超过了广安大街上的精品住宅房。
我印象中是3880每平米起,但不记得是哪个盘子了。 好象贵一点的楼盘也就这几个: 天山水榭花都、国际城二期、香榭里、中山东路上的荣国花园二期电梯小高层。
北边东边都比较贵; 具体如下: 1、北京北四环亚运村附近每平方米6600-9000; 2、东四环北部6000--8800,望京6000左右;靠近CBD7000---9000; 3、南四环,东部4800---7000;中部4000--6000;西部4000---6000; 4、西四环,靠近南部的是4500--7000;中部5000---7000;北部5000---8000。 还要看品质的问题。质量好,环境好就贵一些。
没听说过,可是泰安还有一些老住户,一家一栋小楼,自己盖的;不过时间都得大于15年了吧。
向阳律师回复: 1、能不能以此拒收要看你们对交房的条件是怎么约定的,更为具体的就是收房条件中是否包括供暖、供水问题。 2、收房并不意味着认可小区集中供暖,可以对此单独追究违约责任。 3、如果有损失的话,就以损失为基础计算,如果没有损失要看交房条件的违约金是怎么约定的。已经多交的部分肯定应当赔偿,不过以后可能多支出的部分是否赔偿要看法院对供暖、供水系统是怎样判决的,如果责令更换就不用赔偿了。 4、协商不成只能诉讼或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