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合同是有效的,您做为被告建议您积极应诉即可。如果您认为中介有责任的话,可以依据您与中介的合同并搜集相关证据追究中介的责任。
不应当办理过户。贷款未批准下来,怎么办理的过户?当务之急应当立即起诉冻结过户,要求对方付钱或解除合同。速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一般情况下,银行贷款合同批下来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贷款合同都没有批下来,现在又不支付房款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尾款或者解除合同。
补充协议约定清楚就行了,如果不更名也可以,届时不能办理上家需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户房屋买卖合同订立目问问题于专业看起让晕<br/>作完全民事行能力般能于相信由拒承认自签订合同
职工因为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交证明退休的文件,一般退休证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退休的文件均可。<br/>以下提供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因为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仅供参考:<br/>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br/>《非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离(退)休》 <br/>1、提取证明材料<br/>离、退休证或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br/>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br/>2、身份证明<br/>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br/>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br/>③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持委托书为职工代办业务的,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和委托期限。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br/>④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br/>⑤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br/>3、提取申请时间<br/>符合提取条件,即可申请。<br/>4、提取额度(以百元为单位)<br/>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br/>5、提取人范围<br/>职工本人<br/>6、办理时限<br/>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br/>7、相关提示<br/>①职工申请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br/>②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br/>③托管户提取业务,离退休提取业务,离职提取业务应在职工缴存所在地办理。<br/>8、说明<br/>①政策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br/>②材料不全,中心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应提供的全部材料;<br/>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br/>④本指南中所涉及的各项政策执行标准,均以各文件执行时间为准;<br/>⑤未尽事宜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为准。
从来法律角度讲,如果按你所说是不要赔偿的,把人家的定金还个人家。从情理上来讲肯定过意不去毕竟收了人家定金了嘛呵呵
您好,根据您的合同约定,如对方构成违约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合同如果经过公证就受法律保护,否则就无法律效力,只能靠个人诚信担保。建议,约请卖房人一起去公证处办一个公证手续。<br/>肯定没有经过公证。<br/>为了将来不产生法律纠纷,应该去公证,不要心疼这点公证费的钱。
过户的流程并不多,正常的也就几百块钱<br/>但是,你说的这个情况,要不你就得直接找那女的她前夫,否则你得过两趟了,先从前夫过给那女的,再过给你们<br/>或者你找那女的跟她前夫去公证处签个全权转受的公证书吧,再跟那女的去过户~~<br/> 过户当然是到产权局啦~~当然还得你们村里先开证明~~
只要你不是违约方,你就不用担心,这个是中介方的问题,重点是看你们合同的总体约定,因为合同有上下文的呼应问题,所以,不能只看某一条条款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