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的房价这两年也在走高,二手房也在2000元以上,如要小区配套比较好的,一般在2500-2800元以上。
我好象也听说过这个规定,建议你上百度找找吧.
有钱了就一步到位买好的。你的情况我认为应该买单位的。 其一是因为你买房要借钱,无形中现有的生活水平会下降。其二单位房有许多有利方面呀省许多钱呀,对于生活水平又是一个相对的提高。你可以把这样相对省下的钱去买车子。将来生了儿女也就不愁上学远近的问题了。同时你可以先行步入有车一族享受现代的生活。十年后你的单位房子说不定又成了中心地段了到时你就没有事偷着乐吧。不要只看眼前要放眼未来。
1、要不要做喷淋系统?以及200立方水池? 要做喷淋 2、规划部门会不会要求做停车位配套?如果要可以怎样做? 会要求车位配比的.可以做地下成本高,可以做室外. 3、如果2层设计全层架空4米高,会不会算容积率? 架空不算,但你在二层就算了. 看你的情况,可能刚开始做房产,这个都是可以找相干部门协调的啊. 规划是可以更改的,不赚钱谁盖啊
你应该缴纳新的契税的规定的数额,因为开发商没有权力确定契税的数额,合同也不能约定(合同没有这个内容),应该以办理产权登记时的国家政策为准,只要开发商给你的契税完税凭证和你缴纳的数额一致就可以了。开发商不会赚这种没有道理的小钱。
扬州哪家楼盘? 1要看地段; 2要看价位; 3要看新旧程度。 你都没有说哦, 不好回答的。
在看之前事先了解你的客户的情况,大概知道他想要的房子和能承受的房子,在自己心里先帮他们找好大概适合他们的房源,然后作到心里有数,之后只带看适合的3套房子左右,别太多,要不他自己都不知道选哪套了,但你要保证你选的3套是最好的3套. 看房时,多体现利处,比如:上午看东户,下午看西户.晚上看阳光一天不好的.带其走的路线能能看到配套医院市场商店等
不购成违约或需要负责任,1.没因为使用假名而获取不当利益,2.对合同履行没实际的影响。 当然你可以去房管租赁登记部门投诉,但估计只是责令整改。
“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例如: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容积率越小,居住密度越小,相对舒服。
首先要看你的收入水平!如果你可以每天开车上下班那还是市郊好点!因为市郊应该是今后地产业开发的趋向.县城也不错的.如果生活方便的话还是可以的.至于孩子上学的问题很简单.你可以接送啊.最多就是麻烦点.可是也值啊.为了下一代嘛!孩子大一点就可以自己上下学了!还可以锻炼他独立生活.就这么多了!你自己好好考虑考虑!和佳人商量下!不一定网上的朋友就可帮你!毕竟还是不够了解:城市 收入水平=================和多因素的
还是新房子比较好,老房子不免接触到以前主人的种种。脾气、气味、等等等等。会感觉越住越不舒服。即使装修过感觉也不会很好。 但如果二手房是新房,价钱又便宜,倒是可以考虑。
如果是我买二手, 现出租1400到1500. 离上班近比较繁华, 因为该区比较成熟,所以升值潜力是比较大的。如果正好遇上拆迁那会更好的。我现在正在给我弟弟找一处比较好的二手房呢 不是因为买不起一手,是因为二手增值大。
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开发物业部门收费做出的决定:“ 开发物业部门禁止收取装修抵押金、煤气报警器费、门牌费;物业服务费最长只能预收一年;装修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自愿协商,不得强制收取。”这本是保护人民利益的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可是有了政府专题会议的决定,关健在于如何不折不扣地去贯彻落实!然而对开发物业部门禁止收取装修抵押金这项决定,市物价局推托责任让百姓与开发物业部门协商解决,与开发物业部门协商简直就是与虎谋皮!收取装修抵押金就是公开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因为开发物业部门不是执法部门,他们无权罚款也无权收取抵押金!这是最粗浅的法律常识!我们的党和政府历来都肯定和相信我国大多数的公民都是遵纪守法的,而开发物业部门以不相信大多数的公民遵纪守法为理由、强行收取装修抵押金,这种理由能成立吗?而强行收取装修抵押金、这本身就是公开的侵权行为!也是一种变相的掠夺!更是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也违背了我们党一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方针政策!做为人民的政府应该保护人民的利益!对这种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决不能手软!不交钱不让你进户的大权在开发商手里,广大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百姓们唯一的希望也只有向政府求救!为什么政府有关部门明知此事不对,而又不去制止?“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暑。”这是古人都明白的道理,难道我们现代文明的法制社会中的人民公朴连古人都不如吗?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开发物业部门收费做出的决定,为何迟迟不能落实?眼睁睁地看着让百姓们的呼声化为泡影!我们不禁要问:政府的权威哪里去了?法律的尊严哪里去了?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具体手续应该到所在地房管部门咨询,估计每个地方不一样。 但无论怎样,首先应该把原户主找出来。
如果房产已经在房地局备案,那么只能等房产证书下发之后再办理过户事宜,而且房产证书填发2年之内过户的,还会发生5.5%的营业税
营业税是2005年针对房产证书(或地税局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两年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费,目的是抑制房地产炒买炒卖。 税率是5.5%,包括城建附加费和教育费附加。按照过户申报价格(不得低于房地局出具的该地区的指导价格)全额征收。 国家规定这比费用是由业主交纳,但是事实上业主往往要求净得价,如果业主负担那么业主一般会抬高房产价格,羊毛出在羊身上。
一个方法是直接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将你姐的名字变更为你的,具体费用问房管局; 第二个方法是办理赠与公证,由你姐指定赠与你,具体费用问公证处; 第三个方法是你姐低价卖给你,具体收费可以询问公证处; 你几个方法你都要询问过后,才能比较出相对便宜的方法,不同的情况要采用不同的方法。 安揭高是指什么?能多贷点钱?只要你的收入证明高的话,就能多贷钱。
每个城市的上税比例是不一样的,不知道你的房屋是哪各城市的 我只知道天津的房价是买卖要交的费用比赠与的要便宜! 希望对你有用!
如果嫌麻烦的话可以找律师,北京的律师一般两千就差不多了。可以帮你代办的
如果房产是属于共有财产的话,要通过全部共有人的同意才能处分财产。如果你能办理过户的话,根本就不可能出现有共有人的情况。如果房屋由几个人共有的话,根本办理不了过户。你是不是搞错了。
过户之前要拿着你们双方的合同到国土局办理过户事宜.过户当天你要交纳契税1.5%.和0.05%的印花税.
契税 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印花税 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营业税 购买时间在两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5%;两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城建税 营业税的7% 教育费附加税 营业税的3% 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提示:个人买卖住房时应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到房屋所在区域的地税局交纳各税。纳税时,住房买卖双方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购房人户籍证明等。
契税印花税1.6%成交价,房本或契税票时间不够2年需交纳5.5%的营业税,如是上市公房需交土地出让金15.6元X面积.每别的了
警惕经济适用房走入"发号误区". 建议找信用高的中介
1.5%契税0.05%印花税(0.1%买卖个一半) 最好不要做低评来少交税,这样到您以后再买这套方式,您要补交的税费要比现在避掉的钱多的多。如果您不打算以后卖掉此房也可合理避税。现在需要交纳的就是契税印花税和营业税(房本或契税票不够2年需交纳),就没别的了现北京某城区(各个城区有所不同)
对你应该没有什么影响的 公证只是公证买卖关系,按理说买方的风险比较大. 但是你要注意的是----- 公证之日要全款付清,却不能压尾款!从法律上讲:你们双方已经交易成功!公证处可不管你们什么价格成交,房款是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