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是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作出的明确规定,届时只需要缴纳土地使用费后可以继续使用,具体标准没有明文规定。<br/>请参考《物权法》 <br/><br/>49年以后一定可以买卖,但是试想想,如果不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又有谁会愿意买一个只能用一年的房子呢?<br/>所以要想卖就需先办理土地续签手续,看能续多久,才能评估它的价值,才会知道有没有人买,这样表达,能明白嘛?
转租风险很大,一般如果是二房东租房,就既有可能扯皮,最好是在房东同意,和房东签订合同
要经弟弟同意,哥哥的行为不得损失有继承权的弟弟。父亲思维不清,兄弟作为父亲的监护人,也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再次出售不会受影响,能受影响的就是你契税缴税的面积如果与产证面积不同,需要你提供上次购房的合同,如果缴税面积与房产证面积相同,就不需要做公证了,其他的手续并不会用到购房合同
通常房屋买卖,装修部分是随着房屋一并出售给买方的,除非双方有其他的约定。而且乙方拆除房屋装修不是法定的解除合同的理由,除非双方在合同中就此项情形下解约有约定。
买卖合同在签署后就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在正式过户前,你确实不愿意出售房屋的,可以终止买卖程序、保留对房屋的所有权。通常情况下,没有法定理由、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对方有严重违约行为在先,你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和律师详细商议后再做下一步的决定,尽量减少损失的发生。供你参考。
二个问题,一是开发商对于已经确定卖给你的房子,又卖给了别人,这是典型的一房二卖。如果你手头证据充分的,可以追究开发商的民事欺诈行为,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的房款。二是如果属于规划设计变更的,开发商应当征得购房人同意,否则,购房人有权退房。<br/>开发商利用改变房号的办法,属于掩耳盗铃,只要通过证据揭穿开发商的把戏,就可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1、卖家答应负责给你更名,也就是他承担了相应的费用,你不必担心; <br/>2、卖家避税的方法是更改购房合同的名字,步骤是:1、撤销原备案;2、签署新购房合同(用你的名字);3、重新备案,即可。 <br/>3、撤销备案是没有费用的,所以卖家也没有经济损失; <br/>4、如果她做不到上诉方法,产生的费用也是他承担。
在我们这里好多公房也都有这种情况. <br/>如果你特别在意的话可以去建委找人重新测绘.更换房产证.
准确的话我也不是很清楚,因为过户的时候房交所那边要对你的房屋进行一个核价,他会根据你的地段和周边配套设施还有地级进行计算,很麻烦的。别人没拿到证应该可以直接转合同的呀,如果不能直接转合同就有营业税5.6个点,个税和契税各一个点,其中契税有减免条件的(重庆农村户口首套房,且证上面积不超过90的)。
说实话您没有必要折腾这个,让他退您押金,再找个房子吧,没必要叫这个值!<br/><br/>房主肯定违约了,上法庭肯定能赢,但是赢了你能怎么样?难道这样住着舒服吗?业主也会找各种理由找你的麻烦,真没有必要!<br/><br/>最后祝您早日找到新房子
你最好以卖房子的人是表现代理为由,要求办理过户!如果泥选择报警解决问题,那么你可能拿不到房子和你的钱!
查封是有效的。如果要撤销查封,只能你先替把房子卖给你的人把这笔债务还清了,解除查封以后,你的房子就可以过户了。要不然对方有明显违约行为,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是否可以不返还定金首先看经济犯罪是否与买卖房屋有关,如无关系依购房合同约定可不返还的不予返还定金,还可主张相关赔偿责任。
业务员乙到丙公司采购空调,见丙公司生产的浴室防水暖风机小巧实用,在暖气没有来临之前以及在暖气停止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对普通家庭大为有用,遂自行决定购买一批该公司生产的暖风机。货运到后,甲商场即对外销售该暖风机。后因该市提前供应暖气,暖风机销量大减。甲商场遂主张乙为无权代理,其所订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现拒绝追认并拒付货款。丙公司遂诉至法院
1、他这样做很不道德,既然房屋卖给你了,土地随房走,土地自然是你使用的,你也太麻痹大意了吧,当初就应该两证都过户。<br/><br/> 2、你可持房产证与开发商说明清楚,一般没问题。
(1)如果可以办理产权证了,你可以先按公证的内容将房产登记在自己一个人名下;<br/>(2)在你获得房屋产权证后,你有权自己处理(这是猜测的,因为你和继父协商办理赠予公证时,你私下是付了钱买下的,那我猜,你和继父间的赠予是无条件的,就是应该也没有限制你对赠予物的处置权利)<br/>(3)如果你的继父不幸去世,需要看时间,如果是在产权证书已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根本不用考虑继父的子女等怎样,与他们毫无关系的。如果是房产证还没办理完成,你继父的子女如果以此为理由争夺房产,你有公证书,房产也是你的,也是不用担心的,就是花点时间的问题。
房本上是谁的名字啊,不用的,他是第一顺序继承,其次建议尽快,国五条 已经在广东开始了
这个属于福利房,产权下来后是不可以马上交易的,你考虑清楚的,三五年过后可不可以交易没有明确的说法,如果你确实要买这个房子,可以把过户的条件约定好。
这笔钱从法律上来说现在就应该由你交,<br/> <br/>你可以向上一个卖家追偿的。<br/>现在不是人家要起诉你,都过户完毕了,你的1.5万还在中介手里,人家为什么要起诉你啊?<br/>起诉你能要回那1.5万,但是你也必须把欠费还清,你总不能让现在的买家找你上一个卖家要钱吧?这也不符合常理啊,更不符合法理。
可以传真一个有你妈妈亲自签名的房屋买卖委托书给你,去公证处做个委托公证,你就有权全权处理了
过户的当天就应该让他把钱准备好,之前的合同签定条款里面多应该注明.其实这都是取决于双方的信任的程度,要是他之前把钱给你了,你不过户给他怎么办,或则说你过户了,他不给你钱怎么办,要不就则中 或则找一个中介机构 这样对您是有一个**的保障
如果原房主一套房子的拍卖价格可以还清银行贷款的话,具体拍卖哪一套由原房主决定,如果一套房子不足以还清银行贷款,两套一起拍卖。
不就是小产权嘛~~目前小产权房子没有房产证的。当然没有过户不过户一说。成员互相买卖可以自己立合同,找集体管事的做三方担保证明。然后交易~<br/>有房产证就跟普通的商品房产交易一样了,你可以打本地 房地产权登记中心 查询下房产权动态,然后询问下他们买卖问题。
可以 不到场,你儿子在国外,可以让你儿子到所在国家的 中国领事馆办理手续(公证)书,然后在到房产大厅办理过户等相关的手续就可以了!
这种的细节问题太多了,建议你直接联系律师!一般来说没满18岁,未成年人,我们这边是房产证不能过户在未成年人名下的。 联系律师了解咨询!房子如果是合法卖掉了,肯定是拿不回来。只能分卖房子的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