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1、看你买的小产权社区的规模。要是只有一两幢房,建议你还是小心一些为妙。如果有三幢以上的,你放心买好了,要真的拆除或整治,当地ZF还真不好下手;2、既然在乎这小产权房的便宜,也就说明你是刚需,不是投资了吧。小产权房可以解决居住的问题,不适合投资。买了住住而已,没问题的;3、尽量买交了房的现房,也就是交了钱后,马上给钥匙的那种,改签的各种协议都给他签好,交款的凭证之类的都留着。不要买所谓小产权房的”期房“,小产权房本来就是非法的,期房更加有风险;
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是农业的户口性质的:<br/>一般来说,是需要迁户口的(农村的房子,一般是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如果不是本村的农业户口,是没有受让资格的);<br/>如果当事人是城市户口的,房产在城市,则户口与房产所有权无关,不迁户口也可。
首付不可以贷款!<br/>买房流程是这样的:1、看好房子之后先交3万定金,10天之内来签合同,交齐首付,如果交不起首付,那之前的定金3万不退。房子让给他人。这10天的时间就是让你去凑钱的。<br/>2、交完首付,才进入贷款程序,到底贷款多少钱,还要和你月收入挂钩,如果收入低,要贷款30万是不可能的
房产权,一个从上世纪末就开始争论不休的话题,因为今年两会的一则提案再次被推上舆论浪尖。70年以后,房权将如何调整或变更?有偿还是无偿?<br/> 按照现有法规,购买商品后就应当拥有永久产权。消费者购买房产后,对房屋本身实际上也是拥有永久产权的,只是由于国家规定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导致房产实际产权只有70年。但如果赋予房产完整意义上的永久产权,等于授予房产所有人拥有永久的土地使用权,无异于让其实际拥有房产下面的土地产权,而这显然就与我国土地国有的性质相背离,与现有宪法与法律规定相背离。<br/> 尽管如此,70年大限远非“洪水猛兽”。必要的关注与担心之余,还是应保持淡定心态: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问题上,政府可从来不含糊
1.首先我给楼主纠正一下,房屋的产权都是终身的,你所说的40年或者70年,那是使用年限。 <br/> 2.对于你住的这个楼盘还真是特殊啊,房子使用年限要嘛是40年,要嘛是70年,哪能根据楼层来划分呢,干房地产这么多年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 <br/> 3.不管怎么说,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如果国家不征回,你优先继续使用,不过要向国家缴纳一定的出让金,关于出让金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20年之后的事情都说不好,更何况是40年70年之后呢。
你好,你是以购房入户的话,现在还不行。要等到交房。第一是迁户时的房贷要求有6个月以上。第二是没有交房,物管不能给你开入住证明。没有入住证明派出所就不开门牌号证明。后面一系列的都不成。只有等
你好,能否迁入户口?是否属于学区房?你先咨询房屋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然后询问小区的居民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这样的情况你可以到房子的辖区派出所咨询,让她们告诉你政策和要求。
能,这些地方应该属于繁华地段,建议买高层。
这是必须的,不然这个社会就会乱了次序。哪个家长不想自己的的小孩子上好的学校·特别是一些学位房!不过象那种买了房子,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的可以先去国土局打张证明回来一样的,
合同无效。但是,如果有善意第三人购买以后,并且办理了过户,那么合同是生效的。只能找中介或者签订卖房合同的一方索赔,不能要回房产。 <br/> <br/> <br/> <br/>希望能够帮到您! <br/> <br/>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商业理财知万家" <br/> <br/>敬请关注!
如果你确实已经在镇江买房子了,那么你自己的应当是可以迁过来的,至于你父母和兄弟的,那最好你还是去问问你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科。
如果你符合条件是可以迁移户口到广州的。单单是买房子还不够条件的,要看你学历、技能、社保、年龄等条件才可以。
据我所知,房本上写2个人的名字,只能是婚姻关系。<br/>母女、妇女、朋友,都不能落2个人的名字。<br/>只有婚姻状态的2个人才能同时把名字写在房本上。
木有房产证有集体户口也可以,迁完了再转自己的就可以了。我上次花了一周的时间
现在对小产权房的普遍定义是 一,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二,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小产权还好,第二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