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现在买二手房都有它固定的交易程序,都很安全啊,如果您找的是中介,那资金不会有问题,它们会进行风险控制,如果您是自己联系的业主,可和业主到银行先做个资金监管,等户过到您的名下钱再从银行打给业主,最好就是即使你们自己谈妥的,给点钱给中介代办过户好些。
首付交了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这个问题首先要看你是是买的二手房还是一手房,比如说是二手房就可以按以下来做的:1,和卖方协商协议撤销,(一般你会损失定金)2,换一家银行接着办贷款,(找到以前贷款没批的原因,提前打点好)如果你买的是一手房一般开发商都是指定的合作银行,不好弄了,房子不买了,首付退回,定金没了,还有就是交全款,找亲戚朋友借点,等房本下来了,在去做抵押,还他们,(抵押贷款利息要比购房贷款利息高点)以上的问题还是根据你是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做了详细的解决方案,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谢谢。
一、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需要准备资料:<br/> 1、《抵押注销申请表》;<br/> 2、《房屋所有权证》;<br/> 3、《房屋他项权证》;<br/> 4、《抵押证明》。<br/> 注意: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时需要提交原件。<br/> 二、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收费标准:<br/> l、查档费每套50元;<br/> 2、抵押登记费每套80元;<br/> 3、抵押换证、变更登记工本费:10元。<br/> 注意:各地的房产局或者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对房屋抵押注销登记的收费规定有出入,以相关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br/> 三、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的注意事项有:<br/> 1、抵押权人属金融机构的,应由金融机构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br/> 2、抵押权人属企业的,应由企业提交身份证明和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br/> 3、抵押权人属个人的,应由提交经公证的注销抵押登记申请并亲自到收文窗口交件;<br/> 4、注销抵押应与申请注销的抵押物证件同时提交(即房地产证或房地产买卖合同书,办事人应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共有的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因此凡属共有的房屋,包括夫妻共有的房屋,当事人应该按实际的权利状态共同申报产权。30
您好,没什么区别啊。有什么区别的。都是房产证而已。与是否是一手和二手没区别。一手二手主要是区别购入的渠道。一手是指从开发商那里买的房产。二手主要是指从用户那里买的已经使用过的房产。望采纳
一般情况下,没有贷款的一般七成、有贷款的六成再减去贷款数额。但房产抵押特殊情况比较多,如果不懂可以私信问我。<br/>你是哪个城市的呀
B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股份持有占33.3%。 A为有限公司股东,股份持有占66.7%。 公司地址的土地证和房产权登记方为另一工厂的法人代表即A。(A在成立有限公司之前,已有工厂存在并运营,后公司成立后,业务都转入公司运营。工厂的法人代表为A。 工厂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 1、现B在银行贷款160万,A为抵押担保人。(实际贷款使用者是A,B从无使用此贷款)
? ?(1)抵押权的设定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当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时,作为抵押物的房屋仍然保留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手中,无须交给债权人占有。这是抵押担保最显著的特征,是抵押区别于质押、留置的标志。由于不转移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收益抵押物,抵押权人也无须支付保管抵押物而发生的费用和承担抵押物的灭失风险。但是,不转移占有随之而来的风险就是抵押人可以随时处分抵押物,导致抵押权无法实现,因此,对于利用房屋设定抵押来说,抵押登记就显得尤为重要。 ? ?(2)抵押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的发生应当遵循公示、公信的原则,由于不转移房屋的占有,无法以交付的方式实现物权的公示。为了保护抵押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采取登记的方式实现抵押权的公示,从而保证抵押权的实现,维护交易的安全,避免纠纷出现,才能实现抵押制度的功能。因此,房屋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 ?(3)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方才生效。根据《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物权法》对房屋的抵押权坚持登记生效原则,即抵押权必须在法律指定的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否则抵押权不生效力,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产生在抵押物上建立抵押权的法律后果,更不能对杭第三人。但抵押权的设立与抵押合同的生效不同,只要当事人双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抵押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则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但此时,抵押权尚未设立。只有在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后,抵押权才得以设立。因此,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后,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也有义务到法律指定的机关去办理抵押登记。
那要看你爸爸和你叔叔如何协商了,正常情况下房子的产权还是你爸爸,但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你爸爸的房子要由你叔叔出钱重造,如果是经济原因,可以向你叔叔借钱造,或者两人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不是的,目前还是执行一下的土地使用年限。<br/>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br/>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br/>居住用地70年;<br/>工业用地50年;<br/>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br/>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br/>仓储用地50年;<br/>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我国房产的产权是永久。<br/>所谓70年、50年其实不是房屋产权,而是土地使用年限。<br/>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各类土地的使用年限分别是:<br/>居住用地70年;<br/>工业用地50年;<br/>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br/>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br/>仓储用地50年;<br/>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要把姐姐户口牵武汉必须房产证上有姐名字<br/>算二套房
不知道佳木斯那地方是否买房附带迁户口,这样,先买房住下来,然后再迁户口,最后登记结婚。这样就避免如先结婚后再迁户口就会在办婚育证或其它证件时来回跑路的麻烦了。<br/>现在很多城市都实行网上就能迁户口,不知那地方怎么样。<br/> <br/>一、到佳木斯当地派出所咨询所要办理的一切手续;(必须要当地派出所接收你的户籍)二、把你现居住的户口本、身份证、未婚证明、(这些都要原件)还有照片(到本地照相馆师傅会给你讲迁户口要用哪种照片的)带齐到当地派出所就行了。当地接收你后,事情就很好办,几分钟的时间就搞定。然后会在你原来的户口本上盖一章表明户口已迁出。
没有任何影响,房屋的产权以房产证为准,与户口在哪儿没有关系。
当然是青岛,原来你已经统一迁到青岛了,所以没问题,另立户口即可。
关于共有财产一说要详细问律师,但是如果在付首付的时候,你的付款部分有凭据,比如从银行转帐到男方的帐户上的银行小票之类的收好,这个东西应该是日后可以举证的。如果男方是一个情理的人,可以双方商议写一个付款说明。
你好,首先房屋应当先进行继承程序,如果其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也应当进行公证;继承程序完成后可以进行析产。
你说的是卖方不肯把自己的户口迁出去是吗?卖方既然把房子都卖了,当然是要义务地把户口迁出,一般在买二手房的时候就要问房子是否有落户进去,如果没有是要到派出所开具空户证明的,如果有落入户口,房子卖了是该迁出的,好让新买主落户,看来你应该是买方了,如果他坚决不迁出,可找中介协调或者走法律程序,以后买二手房要注意细节,谨防出现太多麻烦和纠纷
一、理论上或法律上,房产证可以写两个人名字,共同共有;但实际情况你不具备购房资格,不能写你的名字。<br/>二、你不能以产权人名义申请贷款,但可以在你女友购房申请贷款时,你作为担保人。<br/>三、婚前购房,看登记在谁名下,看出资。一般婚后购房,共同财产。<br/>四、建议先办理广州户口在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