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需要抵押是需要评估的,贷款还要满足贷款的要求的。<br/>1、二手房的手续需要是齐全的;<br/>2、买卖双方需要满足买卖的要求;<br/>3、二手房的各种费用等。
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按揭贷款,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br/>1、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即具有合法的公民身份;<br/>2、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br/>3、同意以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当作银行的抵押物;<br/>4、所购买的房屋产权应该明晰,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br/>5、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br/>6、需要在建行开户,并存入足够的首期款;<br/>7、申请贷款时没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br/>当然,除了上述提到的几点外,申请人还需具备银行规定的其他事项所要求的条件,否则同样也可能遭拒绝。<br/>二手房按揭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br/>1、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br/>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br/>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br/>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br/>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br/>6、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br/>7、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br/>8、若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br/>9、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br/>10、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重庆有国五条,你房子有土地证吗?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买方是否二套以上房),评估定价,然后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以下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请参考:<br/>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或二套以上房产按买价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br/>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5.6%收取,取得产权证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差额5.6%征收,满5年普通住宅免收;<br/>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满5年唯一普通住房免交)<br/>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br/>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br/>6.房屋价格必须要由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认定,你还需交几百元的评估费。<br/>7.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由于目前各中介公司的收费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具体咨询相关的中介公司
可以让客户一次性给你钱,做公证,给你首付款,不过户也可以,不过户房子就还是你的。
新房和二手房各有利弊,购房者可以根据自身的要求和预算进行对比选择,同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br/>1、地段:在市区、热点区域二手房随处可见。新房近年市区新建楼盘不多,多建在近郊及远离市区的地方。同样地理位置的房子,二手房自然占有较大优势。<br/>2、交通:二手房城市核心区有密织的交通网络,交通环境自然优越。新房相对二手房交通不是很方便,公交线路不多,有的楼盘道路不畅。从交通环境方面看,二手房与新楼盘所占优势各不同,伯仲之间,不分上下。<br/>3、外观与户型:二手房由于建筑时间较久,所以在外观上略显传统,单一,大都以九十年代建筑风格为主。同时在户型设计方面,整体户型设计不太合理,房间不够敞亮、客厅面积过于窄小甚至有的老房子没有客厅等。而新房在外观上比较新颖、现代感强,极具视觉冲击力,同时新房的设计更显人性化,大开间居室、敞开式厨房、宽大的客厅等较为符合现代人的居住理念。从楼体外观,室内布局来看,新楼盘所占优势比重较大。<br/>4、价格:仅仅就价格而言,二手房更具优势,这也是吸引购房者购买的重要因素。相比之下,新房的单价较高。<br/>5、物业管理:二手房显然不太具有优势,年代较早,设施都不是很完善,物业相对较差,而新房在各方面都相对较为完善,有一套成熟的物业服务。<br/>6、升值空间:二者的优势各有不同,所以发展前景也是各具优势。新房的升值潜力比较大,但是购买时价格比较高。<br/>7、交易模式:大部分购房者在购房二手房时都心存芥蒂,大部分是因为中介,以及交易手续、流程复杂,不易被购房者所撑握。而新房则是简单明了,开发商一手办理。
1、买方、中介公司、卖方三方签订《房产转让合约》,收取买方诚意金; 2、产权经查档无误后中介公司将买方的担保金转交卖方; 3、买方将楼款存入中介公司代管账户,卖方开出收据给买方,中介公司开出楼款存入代管证明给卖方; 4、买方(个人)提供购买人身份证明,如委托,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买方(单位)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5、卖方(个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地产证,国土分局征收科开具的付清当年土地使用费证明; 卖方(单位)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房地产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公章,国土分局征收科开具的付清当年土地使用费证明,如委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6、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涉外交易需要公证; 7、买卖双方到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递交文件及《房地产权转让登记申请表》; 8、交易中心查档、初审、复审、核准,同意申请,登记楼款,办理产权变更登记(22个工作日,1个月自然日); 9、缴纳税费,出新《房地产证》,买方凭税票及回执领取,开楼款发票; 10、中介公司转付全部楼款到卖方账户; 11、卖方付清物业管理、水电、空调等费用,提交管理处费用交清证明,交接物业。
众所周知,影响二手房价格的因素有以下两种:房屋的区域因素与个别因素形成的。而二手房的评估主要是运用市场比较法,所以在评估过程中,主要是对这两方面的情况进行比较修正。 1、区域因素 区域因素在二手房评估中起到了决定房屋价格的主要作用。这些区域因素一般包括如下方面: a、基础设施与公益设施是否成熟; b、交通条件如出行是否方便,购物、娱乐是否方便物业所在社区的环境如小区的绿化率,物业管理情况; c、人文环境如小区内居民的构成结构、人员素质如何、周围治安等状况如何。 2、个别因素 a、房屋的结构不同,房屋的造价就不同,使用年限也不同,当然就影响房屋的价格; b、房屋朝向、房屋开间、面积分配合理性、房间的采光情况优劣; c、房屋已使用年限的长短及房屋的保养情况,房屋内是否有裂缝、渗水等质量问题也会影响房屋评估价格。
1、购买的房屋未经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为防止出让人一房多售等非法行为侵害买受人的利益,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2、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权属证书; (2)转让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转让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出具对具体承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委托书需公证; (3)转让合同或者与转让有关的法律文件; (4)房屋面积变化的,提交测量面积成果报告;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3、登记的审核时限和权证的领取 按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转移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册,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领证时权利人(或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印花税收据及受理时的收件收据(原件),仔细核对《房地产权证》及《登记证明》。
新房、二手房优劣势各有不同,购房者应先确定自己的购房方式,是全款还是贷款,如果是贷款,首付能出到多少,明确预算后,再结合自身的购房目的、喜好、价格做出合理的决策。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最适合自己的房子才是好房子。
1、二手房贷款提前还款要根据自己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金,到银行全部还款。否则按合同约定办理。具体细节到办理贷款的银行咨询办理。 2、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4、个人贷款客户一旦选择到银行进行提前还款,提前还款的额度一般是不可以重新使用的。了解银行对提前还款的相关规定,权衡利弊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提前还款。
二手房交易的评估有两种: 1、办理二手房贷款的时候进行的评估,此评估是由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所出具评估报告,是用来银行确定产权价值,确认贷款的发放金额,这个评估价参考大型房产网站上的均价就可以了。 2、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进行的评估,也就是税收申报价,此评估由地方税务局依据申报价和历史成交数据确认,如果申报价高于历史成交数据水平,则以申报价为征税标准,如果申报价低于历史成交数据水平,则以地税局的核定值为征收标准,此价格地税局不会公布,也无法查询。 3、影响评估的因素包括房产的位置、地段,房屋使用年限与小区管理及配套设施,户型朝向,房屋内部装修程度及其他。比如装修好、交通便捷的房屋,出售速度就比同样条件但装修较次、交通不便的房屋来得快。 4、除了前面讲到的因素以外还有一种折旧费,房子一旦进住使用便进入了折旧期。一般说来,砖混结构房屋的折旧期限是50年,那么每年的折旧率为2%,钢筋混凝土房屋的折旧期限是70年,那么每年的折旧率为1.4%左右。
二手房按揭贷款购房分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贷款的计算标准分别如下: 1、买方使用商业贷款购房: (1)买方选择商业贷款来购买首套住房,较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30%,较高贷款比例为70%。 (2)买方选择商业贷款来购买二套以上住房,较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较高贷款比例为50%。 (3)买方选择商业贷款来购买商业用房,较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较高贷款比例为50%。 2、买方公积金贷款购房: (1)买方选择公积金来贷款购买首套住房,较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20%,较高贷款比例为80%。 (2)买方选择公积金来贷款购买二套住房,较低首付的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40%,较高贷款比例为60%。 (3)买方购买了三套及以上住宅以及购买商业用房无法用公积金贷款。
1、二手房贷款额是房产评估值和房产销售价取低原则来决定的,评估值一般低于评估价。贷款成数则根据房产性质、房龄、借款人综合条件等而定。 2、一般是可以贷款评估价格的70%,如果房子建造年代不是很久的话,一般可以贷款实际销售价格的60%左右,假如销售价格是50万元的话,可以贷款30万元左右(不含附加的税费)。同时贷款的额度也要受到贷款年限和个人收入的制约。 3、银行要求贷款的月还款不得超过收入的50%,也就是说,如果你开具的收入证明证明你的月收入为3500元,那么月还款就需要控制在1750元/月以内。并根据这个标准确定你的贷款年限以及贷款额度。 4、购买二手房贷款的流程和购买新房基本一致。只是在确定贷款的限额时,要按照所购买的二手房的评估价值来确定。如果年代不久的话,可以贷款实际销售价格的60%左右。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想交易安全,建议你这样操作,和卖房的签一份协议,扣掉房价他所要赚的差价打一份欠条,待与开发商签完合同给他钱.又有中介见证,这样的话,你就不用担心其中会有什么变故,房东也不怕你签完合同不给钱.
我跟楼主也有相同的遭遇。我2009年在清晨·御廷苑买的,下面20层去年就都办了预售许可证,签了合同,可是上面还有3层共24套是属超高部分(买的时候我怎么知道它会超高啊),还没有办到预售许可证,至今都还在等待中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房产证上的产权归属,是房产交易中心根据这个房产的《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名字来确定产权人名字的。 这个购房当时的《购房合同》上,可以按照购房人的意愿,随便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作为房产的共同产权人。对房产证上已经确定的产权人,也可以通过赠送、继承、买卖交易、夫妻婚后的加名等方法,来变更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归属。
赠与的定义及如何撤销,《合同法》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即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br/>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br/>本案中九七年的时候大儿子公司分房,父母出钱买下了房子, 且只写了大儿子的名字(因为是农村工厂职工房),应视为是父母对大儿子的赠与。虽然“当时和事后说的都是兄弟两人的房子。” 但显然不属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无法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br/>(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br/>(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br/>(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br/>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的规定办理。 <br/>因此,父母无法收回这套房屋。
房屋基本情况。主要有房屋的面积, 房屋的使用年限,房屋的地理位置;<br/>房屋产权情况。主要有房屋性质,产权情况,租赁情况;<br/>房款支付。房屋的成交价格,房款支付方式;<br/>作为卖方,房款交付时间可以选择以下几个时间为节点:办理完过户手续后__个工作日;拿到买方全部首付款后__个工作日;拿到全部购房款__个工作日;<br/>此外,还要约定好房屋内物品归属,交接水、电、暖、燃气等费用情况,以及交付当日发生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br/>家具家电的处理;<br/>违约责任。
看看合同条款,如果一方违约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为根本违约,另一方得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可以没有问题 可以落多人名字 在产权证有人数 您可以写3人 都是某某某 <br/>这个属于正常的财产分割 <br/>不过以后出房本会出产权证的副本 也有大本
合同生效时间以签字的时间为准,履行以具体的履行要件为准. <br/> <br/>在后一家公司看房和前一家公司不存在着什么关系,他们的看房确认书上又没有此房一定要从该公司买的排他性条款.所以前一家公司的诉求应该是没法成立的. <br/> <br/>和后一家的合同,我看了一下您的叙述,这个情况好乱啊. <br/> <br/>这个房子要卖的话,首先应该是产权明晰,不存在纠纷,像他这个房子产权人有好几个,这个就得出具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br/> <br/>可以去中介协会和建委去投诉,他们会更为详细的解决您的问题. <br/> <br/>如果您没跳过中介私下成交是不会有问题的.
您可以换位想一想,中介公司挣的是什么钱啊!信息费( ⊙ o ⊙ )啊? <br/> <br/> 他们把信息给了您促成您交易(没有他们的信息你会成交吗?他们作为中间方也不知道那方会违约!); <br/> 房主违约您可以向房主讨回违约金,并且让中介帮您的忙这样还好办一些; <br/> 您觉得在理吗?O(∩_∩)O~ <br/> <br/> <br/>第一 中介公司只是起到居间作用,没有法律责任。 <br/> <br/>第二 你通过中介 使得双方签字了 中介没有责任。 <br/> <br/>第三 中介费要不会来 你目前该要的是 房东的违约金 , 违约金是定金的俩倍 <br/> <br/>当然 你起诉的 能有要回中介费的可能性 但不大。 (这话非常在理!) <br/> <br/> <br/> <br/>O(∩_∩)O~祝您早些把违约金追回来!万事顺心!
一、你的合同完全有效,虽然预售期已过,但不影响什么,如果该开发商还在销售,那他们也只需要把预售证换成销售证即可。跟你应该没有关系,至于你暂时办理不了按揭,可能是因为他们销售证没有换完,所以暂时失去了销售依据,这只是时间问题。 <br/> <br/>二、开发商没有任何权利毁约或更改你购买时的房价,当时你们成交多少就是多少,他后面哪怕涨成1万一平米也不会影响到你。 <br/> <br/>三、民事诉讼法里面关于商品房买卖纠纷处理意见的总则是:出卖人未能履行合同的,买受人起诉,法院予以支持。另外商品房买卖合同里第十二条规定,出卖人必须保证所销售的房屋没有任何的产权纠纷及债务债权纠纷,否则由出卖人承担一切责任。 <br/> <br/>四、据你所述,其他人都是做了贷款的,所以根据这一点可以确定这房子属于正规商品房,不必担心房产证的问题,国家规定交房后3个月内办下大证,但实际决定于地方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一般都在交房后1年内! <br/> <br/> <br/>五、在你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你跟银行贷款是由开发商充当担保人的角色,所以跟期房现房没有关系,都是一样办理。我建议你找到开发商问清具体是什么原因不给你办,也可咨询当地房地局查一下这个项目备案的情况。 <br/> <br/>最后祝你一切顺利!
你好!你单独和房东接洽没有问题,只要你们双方都隐瞒一下,不告诉中介就可以,他们起诉你也打不起这个口水官司,有那个时间多卖2套房子啥都有了
这种情况你们只能起诉他们违约,房屋的产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br/>买房的合同只能说明你们双方对房屋和价款意思达成一致,在该房屋尚未出卖给善意第三人之前,你们可以请求他们继续履行合同--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若房屋他们又转手卖给不知道你们交易关系的第三方,那么你们只能主张违约金,而不能以合同为由主张房屋所有权。<br/>至于合同行为,只要老张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也就是非精神病,且并非受压迫、欺骗;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而并不需要他的老婆授权,即使她老婆不承认,你门也可以直接将老张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br/>夫妻双方互为代理人,在处理日常生活用品花费时,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但是涉及房屋等重大财产的,需要双方一致表示同意,但是第三人相信一方有权处理的除外,像老张这种就属于,需要你和中介去举证。<br/>说了这么多,你就记住一点,房屋所有权并没有变动,你们只是签订了买卖房屋合同,合同是真实有效受法律保护的;你们只能督促他履行合同,去过户。如果他们就是不过户,你们拿他们没办法。只能通过合同违约来对抗他们,就是主张违约金。只要到期没有履行,比如你所说的30天满,就可以起诉。 <br/>至于老张是不是无权代理,不用管他,就算是无权处分,债权行为并不需要具有合法处分权,就算老张无权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也可以签订合同,如果不履行,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只需要老张对你们负责,而他承担的这份合同责任需要以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为担保,所以你不用担心她老婆所说的无权代理,合同有老张的签名,你们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以老张这个卖方作为被告就行了。
1、房东也应该有1份合同。他提前收房,需赔付一个月租金。<br/>2、违约金未付之前,你们已经搬走,看来你们也气糊涂了。<br/>3、如果不录音、再起诉的话,我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要不你们试试,让中介出面做做房东的工作(你先试探一下,违约金的可能性,可以与中介37开)。
写份协议到公证处公正一下吧。或者按照原来的那个业主你们的交易形式在交易一次。
你们当初没有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吗?或者协议吗?如果有的话就可以按照上面的约定追究他违约责任了。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根据房主给你写的房款收条起诉他。
你好,请问他女儿有委托书吗,如果有委托书的话他女儿签的字就是有效的,如果违约就没有签合同就是定金双倍返还,如果签了合同就是合同价的20%的赔给你。
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br/>首先,房屋买卖合同肯定是以合同为基础。所以需要详细看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br/>其次,如果买方已经涉及到违约行为,是可以通过诉讼来让其继续履行合同,或是解除合同,同时都可以要求违约金和赔偿损失<br/>再次,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br/>最后,如果打算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在时间上面要做好准备,现在的诉讼会经历3到6个月的不等<br/>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你好,租赁合同期限内,承租方对房子具有完全的使用权,任何人非经允许不能擅自进入,即使是房东也是如此,所以,你有权利拒绝他们进入你房子考察。<br/><br/>你们可以协商此事,比如给你降低房租什么的,或者给你赔偿等等。
现在是年终了,如果买你房子客户是全款的,那么时间肯定在15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但是如果是贷款买的,那么就得等到四月份左右了!这是时间都是看银行放款的问题!
whocares:你好! 1、可能是按揭贷款还没有来得及登记,没有关系,只要房本未标记抵押及解抵押,不会影响过户。 2、自行交易的二手房买卖是一般要签《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要求也是下载版本自行打印。资金自行划转的情况下,就不需要其他文件。 3、没有什么省时间的窍门,只有一个一个办。
在当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事宜。 1、物权有两种共有形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由于不动产在中国是“登记发证”制度,所以房产证有三种:《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如果当事人要设定共有权,那么就涉及到《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产登记部门会依据当事人的共有权约定协议(持证人、共有形式、共有份额等),颁发上述两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当然允许买受人为两个以上,但《房屋所有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物权唯一性),其余共有人持《房屋共有权证》。 2、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对财产没有约定,那么即使没有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该房产同样是共同财产。 3、只要能够提供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证明,不管当事人将来或现在是怎样的关系,该房产都属于共有财产。 但由于上述共有权利未经房产局的登记,所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人可以单独行使权利,共有权不受行政权的保护,因为房产局的档案里没有您共有权的证明,真要引起纠纷只能靠司法权确认了。
1.如果是这种方式,房产证上情况栏会注明“已抵押” 2.一天可以,当天去银行还清钱,凭证明立刻就可去登记部门注销抵押。
抵押贷款的基本要求就是以不动产的产权作抵押,取得银行的贷款.一般以房产居多. 抵押贷款的其他要求是有固定的收入来源,这是银行判断还款能力的主要依据. 按80平米1500/方计算,房价是12万.你想贷1万元是否搞错,应该是10万元. 根据房产的评估,你的最高贷款额应为评估价的70%.至于还款的方式基本的有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其他的五花八门的名称很多,大体换汤不换药.一般说等额本息较好. 至于月供要看贷款年限,而年限和月供又都取决与你的还宽能力.你自己以不影响基本生活为前提安排一下.
利息只算前三年,以后的只还本金,另外还要付一点违约金。 但是:你还款的这三年是利息多本金少,实际上还的利息并不是贷款额乘利率计算出来的这么简单,要多得多。具体有公式算,可惜公式实在是复杂得要命,很难算。银行有一个计算系统,你去问问就好。总的来说,这三年你已经付了好几年的利息了。
你好! 一、二手房屋交易需要手续?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二、更名费等如何计算? 经济适用房: 满五年: 补交土地出让金:成交价*1%(卖方缴纳) 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成交价*3-5%(买方缴纳)(不同的省市自治区不同的税率,普通住宅减半)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证件工本费:80元 商品房: 满五年: 交易契税:成交价*3-5%(买方缴纳)(不同的省市自治区不同的税率,普通住宅减半) 印花税: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未满五年: 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成交价*3-5%(买方缴纳)(不同的省市自治区不同的税率,普通住宅减半)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注明:120平米(地方政府可以上浮20%,得到144平方米) 已购公房: 1,成本价房: 土地出让金:成交价建筑面积*1%(买方缴纳) 其他税费同商品房 2,标准价(优惠价)房: 补齐成本价:成交价*1%(买方缴纳) 另外和原单位按产权比例分成 转 移 登 记 ·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 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材料 (一)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网上打印的原件) (二) 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申请人: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身份证明; (2)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3)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 (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2)委托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原件) (三) 转移登记分别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新建商品房买卖(首次) 登记条件:开发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偿用地)。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核验两本加贴印花税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提交网 上签订的预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现房买卖合同; (2)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原件); (3)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1999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7)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购买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购房文件。 2、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买卖登记条件:开发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用地);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核验两本加贴印花税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提交网 上签订的预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现房买卖合同; (2)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表(2001年5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 (3)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1999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 (6)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的收据(土地部门收取); (7)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房价结算的确认书(原件)。 3、已购公有住房买卖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原公房购房合同;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 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7)已购央产房出售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交清证明; (8)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 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9)"O二六"单位的房屋,提交"O二六"单位的批准出售证明。 4、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含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 (5)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 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7)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不足五年出售的,还需提交买房人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表;超标部分补交综 合地价款证明(买房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超标的)。 5、存量房屋买卖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 (5)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或已发土地证的房屋); (6)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7)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 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8)外国驻华大使 馆、领事馆购买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文件。 6、房屋继承、遗赠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的,不提交暂住证或居住证。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3)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7、房屋赠与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赠与(受赠)公证书(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 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 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 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赠与的,不再提交; (7)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8)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8、房屋交换 (1)换入方的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换出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交换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 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交换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央产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 交换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交清证明; (6)双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7)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8)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交换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 经批复的房屋再交换的,不再提交。 9、企业改制、作价出资、合并、分立、注销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改制出资、合并、分立的文件、合同; (4)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准许继续使用原划拨用地的批准文件(划拨土地); (7)企业注销的,提交清算组的清算报告。 10、房屋调拨(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全民所有制单位)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房屋调拨文件、调拨双方的房屋产权移交协议(原件); (4)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划拨土地)。 11、房屋拍卖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不能提交的,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证书的注销登记; (2)房屋转让合同(原件,法院判决的除外); (3)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 (4)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6)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7)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8)单方申请的,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9)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12、法院判决、仲裁机关裁决房屋转移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不能提交的,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证书的注销登记;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 (3)单方申请登记的提交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4)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7)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13、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 (1)原房屋所有权证; (2)离婚证;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法院判决离婚;权利人一方申请的)或经公证的离 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的);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 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注 意 事 项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 二、转移登记时限 符合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登记部门认为需要公告的,公告时间除外。 -------------------------------------------------------------------------------- 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及相关表格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及 填写说明 2、授权委托书 3、房屋状况附表 及 填写说明
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它一般分为所有权互换和使用权互换两种形式。 房屋所有权互换是指换房双方各自均拥有所换房屋的产权,当交换房屋的行为发生后,双方不仅各自占用了对方的房屋,同时双方的产权也发生了更换;房屋使用权交换,是指双方在换房前各自拥有房屋的使用仅,交换后只是使用权发生了互换,产权仍归原房主所有。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可以互换的房屋主要有: 房产管理部门出租的直管房产、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职工住宅,以及自住的私房或所租赁的私房。 不能进行互换的房屋有: 房产权和使用权不清的房屋;部队、公安、司法、档案等部门和学校、军工企业等单位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短期即将拆迁改造的房屋,未按规定赔偿的;未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的;私自转让或转借、转租的房屋以及其他违反房屋管理政策的房屋。 房管部门直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到房屋的在地的房屋经管单位或房屋调换站申请,并办理手续;单位自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向各自单位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手续,也可以委托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调换站代为办理;私房业主与公房住户之间的房屋互换,双方需先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然后再办理使用权过户手续
1.单位的宿舍就不能抵押。 2.房产公司闲置三年以上的房子不能抵押 3.查封的房产不抵押 4.抵押过却未注销的不抵押 5.三证不齐全,不抵押,三证是指房产证 土地证 契证
卖方: 一、结婚老证: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或婚姻登记处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 二、未婚老证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 3.婚姻机关出具的婚姻证明 三、离婚老证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本人身份证 3.离婚证原件(离婚证明) 4.离婚协议原件(盖有鲜章) 5.凭以上手续将产权重新办到受人名下后再出售 四、房主或共有人去世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继承公正书原件 3.继承人身份证原件 4.凭以上手续将产权重新办到受人名下后再出售 五、赠与房产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赠与公证书原件 3.受赠人身份证 4.凭以上手续将产权重新办到受人名下后再出售 六、无屋民事行为人出手房产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法定监护人证明(户口或相关的法律文件) 3.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4.房款用途证明(民政局盖章) 七、境外人员出售房产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房主夫妻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4.国安局相关文件(这个视情况处理) 八、新证(还房、集资房、房改房新证按老证的规定) 1.房地产权证原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 九、房主本人或共有人不能到场办理过户手续需办理公正委托 买房: 一、境内人员:身份证原件 二、境外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国安局相关文件 谢谢采纳。
拆后重装不一定就是一窝端,抡大锤就砸,要充分考虑什么东西能拆,什么东西不能拆,能拆的拆到什么程度,二手房如何安全拆除: (1)南京合作拆除公司对外如:噪音污染、环境卫生、邻居关系等。 (2)南京合作拆除公司对内如:房屋结构安全、工人自身安全、还有来自第三方的安全。 (3)要有专业的工具,如拆钢窗要用钢锯、角磨机,木门窗要用手锯、撬棍,拆墙要用电锤、云石机等。 (4)要知道一些房屋构造和门窗结构等方面的知识,如分清承重墙和非承重墙,了解钢、木、铝合金、塑钢等不同的门窗不同的拆装方式。 (5)南京合作拆除会按一定顺序进行,要知道先上后下,先拆要留下来的东西然后才是破坏性的拆除。 (6)要有安全意识。南京合作拆除公司特别是在拆除高层房屋阳台的时候不但要系安全带保护自身安全还要注意楼下垂直地面是否有人和车,防止工具和物件掉下有砸伤人和车的危险。拆除高层阳台钢窗时必须先卸下内扇,然后找准焊接固定点分段分片肢解拆除。在拆墙的时候一要分清承重墙和非承重墙,还要注意所拆的墙里是否有水电路,如果有必须先断掉墙里的水电路,拆除完成后水路要用丝堵封闭、电路要做好绝缘。 (7)第三方的安全?南京的拆除厨房卫生间很多是12cm厚的非承重墙,在拆除这种墙面砖的时候还要考虑因敲打导致墙壁震动,从而使邻居家的墙面不会遭到破坏。 (8)南京二手房屋拆除在进行局部装修的时候,拆除要考虑新旧的衔接和局部的收口。 (9)拆除改动要注意连锁反应,不要换完这个看那个不行,换完那个回头看另外一个又不好,如此循环反复不知不觉装修预算就会超标。 南京合作拆除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公司常年承包建筑物拆除、混凝土墙拆除、土石方拆除、室内拆除、墙体开门洞切割拆除、人工拆除、机械拆除、水钻连排式钻孔拆除,楼板直线切割拆除等一切拆除项目,并承接商场拆除、宾馆拆除、酒店拆除、银行拆除、娱乐场所拆除、厂房拆除、房屋拆除、装修拆除、二手房拆旧、公装拆除、家装拆除等大小型工程拆除。公司机械设备齐全,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施工服务。我们拥有先进的拆除工具、以及技术娴熟的施工人员、可以多种方式独立承接各种类型和规模的拆除项目,更好的满足不同施工要求,实施最佳施工方案。
应该不可以,如果房产是贷款购房,房产已经抵押给了银行,应该不能重复贷款;如果房产抵押贷款,应该是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如果有住宅一套商铺一套,可以用商铺抵押贷款,如果有两套住宅,可以用其中一套抵押贷款……
因为是 3人均分的 <br/>可以再卖房子时 设立一个共同账户 3人到场才可以提现<br/>最好的办法是 估值后 折现 你妈妈多退少补给你舅舅<br/>你妈卖走后 多退少补差价后 你舅舅就没有所有权了 <br/><br/>就像股份制一样 <br/>你妈买后就是大股东了 <br/>如果把你小姨的股份也买了的话<br/>那就是私营的了 <br/><br/>这个 你懂得
可以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你退还费用并赔偿对方损失即可。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并且按照合同对方违约支付您违约金。关于中介的责任,要结合您和中介签订的代理合同还是居间合同。<br/> 详情可拨打电话咨询。
合同签订后,如果对方尚没有履行主要义务,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这属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法院一般不会用司法权强行判定,这在法理上也是可以讲的通的。不过我们仍然主张大家按合同办事。
没事的,我是做中介的,以前很多老房子和单位宿舍等都没有土地证啊,只要是房产证能弄下来,而且在房管局能顺利过户,就绝对没有问题,而且不是小产权房,这个你就放心好了!
1、要看你交的定金是什么性质。定金分为成约定金、履约定金等,性质不一样,担保的结果也不一样。<br/>2、如果合同是有效力的话,你可以主张违约金。当然,我需要看合同内容。<br/>3、起诉时间最长六个月。<br/>4、你最好要聘用对合同法研究。
如你已完成先合同义务,你可以向对方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在联系不到对方时,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来传召对方开庭,届时仍未出庭可依法缺席判决。
你的这个想法按道理来说是可以的,你愿意支付违约金,就合同来说是合理的。但是里面有2个问题:1、你这个违约金是按时间的,还是就按5万的2%。这个你看好了,数额相差很大。2、10年了,房产的价值相差非常之大,估计你这个房子都得在50万以上了吧?那么你现在想违约对方能客客气气的就答应么?10年的价值增长怎么算?<br/>5万给你了,交易进行 了一大半,而且证没下来也有很大问题你这方面的,与对方无关。这点你不占理。你考虑考虑吧
你爷爷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字确认,或者先将该房产转移到一位继承人名下再出售。
房屋产权证书是确定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律凭证,如你所说出卖人还不是该房的所有权人,无权出卖该房屋.如若要买也应所有人签订合同,否则存在法律风险.
普通房屋满2年可减免营业税~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根据前面所问、评估价、面积等情况,买卖双方各自缴纳如下:<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1%、非首次3%,买方缴纳;<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这种事有点麻烦<br/>有两种可能<br/>1.依据《购房合同》办理完登记之后才能继承。<br/>2.依据《购房合同》办理完继承后直接登记。<br/>建议去辖区的房产局咨询一下 或者去辖区的公证处咨询一下 不管怎么做 都需要公证的<br/>免得跑冤枉路
拿着房产证复印件到街道的工商所把原来注册的公司给上锁了就行了嘛,又不用找到当时注册公司的人。把原来的上锁了,你就可以重新注册进去了,我们是深圳注册公司的,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
我看没必要 在哪不一样啊 还不都是天津啊
1、房产证你父亲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父亲的,与户口没有关系;<br/>2、如果房屋的权利人是你父亲,爷爷过世后,是不是里面就没有户口了,爷爷的女儿是无法再把户口迁进去的;<br/>3、房屋内没有户口是没有关系的,但是如果父亲的女儿(是你吗?)想把户口迁入父亲的房屋,需要父亲先把户口迁入该房屋,女儿然后才可以迁入,当然父亲之后还可以再把户口迁出去,女儿户口仍可留在里面;<br/>总之户口和产权是完全两个概念。
没有问题,只要你对地段楼层价格满意就可以,块到规定年限时,看当时对70年产权的最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就好。大趋势是放宽限制,目前是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商品房还是你自己的。<br/>只是由于出让金交纳了70年,之后,则要交纳相应的土地租金也就是出让金。 <br/>国家有出台相关文件解答。只是现在还没有一宗用地达到年限。 缴纳多少目前没有统一规定,估计,最早到2020年以后,最早一批商业用地(年限40年),才会涉及这个问题。费用也不会很多。
你做这个事情漏洞太多了,到时会惹出很多麻烦。就看你老婆知不知道这个事情了,如果知道,你跟他协商吧。这个是公房,可不可以变更承租人,你要仔细打听,还有真的能变更到你老妈名上,怕跟你继父妹妹扯上关系,你可以弄个协议去公证下。但你妈户口都迁来了,以后拆迁的事情都是你妈出面啦呀,你要考虑清楚呀,这事好像很搞!
通常小产权房产,只可以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br/>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br/>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br/>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不需要的,我刚买了一套房,跟你的情况差不多。也说了很多到外地买房的,也是先买房再把户口迁到房产所在地的。
只要买房时房产证没她的名字:你做什么她都管不着,即使你俩没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