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那个对外销售的,是不合法的。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处罚。
房产税已经明确会有变化,货币政策的微调也几乎是必然的,其他的变数就在于楼市调控政策倒是放松还是微调,甚至会不会出手救市了,这些我看三季度是个窗口期。
不合理,也不合法,法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协商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委托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由拆迁人提出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被拆迁人从中选定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根据评估结果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br/>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不能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br/>设区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据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被拆迁房屋评估结果的鉴定意见进行裁决。 <br/>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br/><br/><br/>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与开发商合作建房,我出地,修好后按商定的比例给我房子,担心开发商建到首先要了解开发商的性用,然后签定合同,注意了解建房进度
首先工业用电和住宅用电的费用是不同的,再者供电局没把电表装到你家,当然不用交电费,物业有什么权利收电费?不交他也没有权利断你电!
要申请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必须申请人是北京本市户口。 <br/>再就是拿着单位的收入证明去申请办去办理! <br/>当然想能够痛快的申请下来,还是中间要对申请办的人进行多少的油水处理! 呵呵o(∩_∩)o...
不可以!如果对方要违约,须双倍返还你的定金,同样,你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约定已经很明确,可以直接去咨询当地的律师!
要申请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必须申请人是北京本市户口。<br/>再就是拿着单位的收入证明去申请办去办理!<br/>当然想能够痛快的申请下来,还是中间要对申请办的人进行多少的油水处理! 呵呵o(∩_∩)o...
你买了房 过户手续都办理了 如果没有拿到房产证 你们可以一起去房管局撤消过户交易 如果房产证都拿出来了 那就只有在把房子过户回去 那就得交房子过户的一切手续费
基本的大中介是每问题的 /比如中原 我爱我家 .这些合同都是房管局正式颁发和认可的.也都是固定的模版.很少有加的 .但也会根据当时 个人情况和要求.或不同的情况下 加机打补丛协议的 要按手印/
非常感谢!闸北实验和一中心有户口年限要求么? 担心现在买房再迁户口也就正好满3年.另外闸北三中心和田三田四平南比较这几所差不多么? 田三田四平南有户口年限要求么?头绪挺乱的, 多谢多谢!
天坛南门的楼房比较便宜,但是购物不方便!天坛西门(天桥)的楼房要贵一些,但是平房和半地下室环境还不错,购物也很方便,适合居住!
要找合适的房子还是要多看看的。楼主这几个月都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太夸张了吧,要求有点高哦,东边环境好的楼盘还是不少的。三圣乡片区环境好,特别适合老人,离川师不远,附近有很多学校,孩子上学也很方便哦。
你好,金港企业配套园三期附近租房,您可以参考:<br/>开发区湾里52号小区 1室1厅1卫 - 整租 - 48.00 ㎡ 租金:1300元/月 (押一付三)<br/>开发区东城天下 1室1厅1卫 - 整租 - 44.00 ㎡ 租金:1200元/月 (押一付三)<br/>建议您上当地的租房网上查找自己合意的房源并实地看房。<br/>望采纳!
58、赶集不多说,骗子太多<br/>丁丁貌似收费<br/>爱直租凑合,现在好像搞活动送搬家、保洁和保险<br/>107间没用过,不多做评价<br/>我觉得除了看房本,你还可以带着房东一起去居委会......
在昌平啊!要在三环内就值钱了!呵呵!根据你的所说的地理位置,周遍环境应该不错!买吧!现在的房子只涨不跌!房子老点没关系!反正不会塌了哦!花个万把块重新简单装修一下!出租价还可以提高一些! 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50*1.33是66.5平米(建筑面积) 北京规定,一次供暖16.5元/平米,二次供暖19元/平米 算下来应该是1097.25或者1263.5 应该差不多啊,有的小区价格还高~!~ 不过,如果房租便宜的话,可以考虑,房租贵就算了。 多找几家,多看看。每个房东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谈不上合理不合理。我一个朋友还租过一个物业,采暖全自己掏的呢,但是房租很便宜。你自己算算哪个合适。
跟邻居要和睦相处,平时多联系是必须。 象这个事,如果邻居绝对不配合,你是很难对付的。 所以我觉得应该找个时间跟你的邻居聊聊,以委婉劝告的方式商量解决问题。 千万不要一开始就去找人投诉,就跑去吵闹。邻居翻脸,以后相处就难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犯不着。 我相信,你给邻居解释,希望对方配合,尽量做到不影响别人,一般人都还是通情达理的。如果对方确实不理不睬,那你再去居委会投诉不迟。
可能中介少写了一个1,应该是130吧,哈哈
东边100m有解放路小学南面400m新海实验中学北面100m到步行街西面100m到31095.html">新浦公园周边有大交行大建行大工行中行时代超市苏果超市等步行10分钟之内即可交通方便生活设施齐全小区为连云港市建行家属楼,集中供暖,装修效果图,无物业费,楼下有自行车库,房子是两室朝阳,坡道楼梯,空调热水器冰箱家具橱柜都有,拎包即住
本次朝阳区配租的房源是位于北苑地区的原叶美苑8号楼,共计555套房源。从登记结果来看,共有1400多户家庭有意参与摇号。为了提高中签率,朝阳区房管局决定增加房源,将原叶美苑的9号楼加入配租,增加房源389套。 原叶美苑公租房项目位于朝阳区北苑地区,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共两栋楼,户型多为小户型,有40多平米的一居,也有60余平米两居。原叶美苑9号楼的公租房月租金标准为37元/平米,比8号楼低1元。租金中包含物业费及供暖费,但不包含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该项目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平均市场月租金为45元/平米,公租房的租金比之低了15%。
据房产专业人士介绍,房产中介属于服务机构,国家相关部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房产中介应该在服务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只要中介机构在带顾客看房前告知需交“看房费”,都不属于违规。看房费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也是房产中介与租客之间约定的一种行为,顾客可以在租房前与房产中介协商到底收多少看房费。 大多数情况下找中介看房不要钱,个别地方中介收取看房费据了解,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尤其是发达城市找中介看房不再收取看房费。这些城市租房市场相对比较规范,中介竞争也比较激烈。为了拉拢客源,免除看房费几乎是中介公司通用的做法。而在一些租房市场不是很规范的地方,尤其是一些不发达的小城市,很多中介公司的租房业务并不是很多,为了生存需要,中介公司会以看房费或信息服务费的名义收取带看费用。看房费一般以两种方式收取:一、按照看房次数或者提供的租房信息数收取,如每次看房收取50元费用,二、承诺带看直到满意为止但须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比如缴纳200元一直带看到满意为止。收费标准不一造成了市场混乱,也给租客带来了很多被骗的风险。
责任肯定是楼上的,这个没什么好说的,不过你关键的还不是让他赔偿,而是要让他维修好防水,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至于赔偿,你的损失要有证据支持,你还没租出去,谈不上损失,谁都不会认的,我看你能让他给你把墙搞好就不错了,以后还是邻居,不要为了一点钱把关系搞坏了,以后找你麻烦你也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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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前签个关于这方面协议比较好。你把这些跟房客说下让他注意。<br/> 建议你查一查这方面有没有法律规定。没有的话就直白点跟她说吧,好说话可能给你赔,不好说话就算了吧毕竟你们也没规定这方面协议
房产真是房屋产权的归属证明,在没有租赁委托的情况下,别人没有权利将房屋出租。大多数二房东骗子都是先从房主手中租下房子,然后将房子加价转租出去,并且一般是收取半年或一年的房租后潜逃。在租房时查看房产证,可以有效鉴别出租人有没有出租房屋的权利。如果没有房产证,租户就应该小心了,对方很有可能是二房东或者骗子。如果租住了这样的房子,真实房主知晓后很有可能认定租户的合同无效进而将租户赶出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未经房东同意擅自转租,转租的合同可能面临无效的风险。
在北京一般二手房买卖的网签合同和实际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不一致的,主要是为了贷款和少缴税收之类,一般不会给卖方造成风险的,即使有风险也是双方共存的,不过在过户前一般此类合同是不会给上下家拿走的,所以你的担心通常是多余的。如果在上海那就必须一致了,当然也有人钻空子,另一部分价格用装修补偿款的协议方式来避税了。从理论上来讲网签合同应该是和大合同一致的,但既然一直存在着,那就有它存在的道理。当然如果你坚持网签的合同和大合同一致,那下家也没办法。不过如果政策规定上家应该支付的税费如果没有在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下家不给你缴纳你也没有办法的。
合同已经签订了,需要按照合同办理的。如果是因为你的原因终止合同,中介费还是要付的。
转租要经过房东同意或者直接找房东协商,就说你承担不起,给他找新租客,一般房东没损失的话是会同意的!<br/>你也是,签合同没你这么签订的,最起码第二年和第三年合同表明要递增多少。<br/>你怎么就直接签随行就市?
手写的房屋出租合同房屋出租合同北京房屋出租合同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内容没什么问题,经过双方盖章签字了应该就具有法律效率,如果实在是不放心的话也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可以。<br/>起诉至法院可双倍返还已交的定金一万。中介费可能退不了。
首先中介公司的协议中一般都有免责条款,可否向中介追讨损失要看当初丙方和中介公司签订的中介服务协议有没有相应的条款。<br/><br/>如果没有甲方委托或同意乙方出租的相关文件,那么乙方和丙方的合同针对出租物业来说是无效合同。<br/><br/>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而不让丙方继续经营。如果甲方不与丙方签订租赁合同,那么丙方就十分被动了,就算丙方向甲方支付了相应的租金,也是不受保护的,丙方可以根据租金的收据想甲方要求赔偿租金,但是却无法要求甲方允许丙方继续经营。<br/><br/>甲方可以像乙方追讨损失,但是乙方已经逃匿,那么只能想有关部门报案寻求协助。<br/><br/>总结:<br/>1:甲方只和乙方有租赁关系,就算都知情,但是没有相应的书面文件,丙方对于租赁物业是没有使用权的。因为乙方在没有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具有出租权。<br/>2:丙方被动的原因就是因为租房时不谨慎,而且再不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又继续想甲方交纳租金,更是错上加错。丙方目前能做的仅仅只有想乙方追讨损失而已。但难度也是相当的大。
做的好点的中介都是双方收佣金的,一般单方收佣金可能小中介战取市场的手段,但是现在这个行业吃差价的多了,不过合同嘛,3方到场还是一样的哈,就是里面的一些内部操作可能你不懂,吃了差价了~~
这里牵扯2个合同问题<br/>第一,房东和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br/>第二,承租人和转租人的转租合同<br/>两个合同必须分别对待<br/>假如第一合同内,明确注明承租人不得转让的,则承租人转租合同因存在违约在先而无效,产生费用,因为承租人过错,应当由承租人负责<br/>如果没有,则因为承租人租赁获得使用权,没有特殊情况,是可以转租的,但是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其承租期限<br/><br/>下面,如果第二合同转租合同成立<br/>转租人和房东之间没有任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所以,转租人不承担对房东的房租问题。承租人未能支付房租,房东不得向转租人追讨。转租人若已经向承租人支付费用的,房东按照合同收回房屋时候,支付部分未能得到租赁的,转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讨,同时,房东追讨房租,仅限于向承租人追讨。
不可否认你真的很背,不过你可以咨询以下当地的法律部门,得到一个确切的说发。说来也是没有楼梯的房子怎么叫人住啊!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违约金太高不合理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法院只会接受每月2-的违约金<br/> 是每月2-3%的违约金
没写完,按错了。我先总结性的把问题说在前边,虽然你们前边约定了“不动产按现实价格折旧转给对方”但是这个条款是有问题,实际上不是你想像的对方必须接受这个折旧价来购买你的不动产。也许你们当时约定的本意是这样的但是法律上,你们在前边约定了个条件“和对方商量解决”正因为存在这个条件对方是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的因为需要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自然是可以不接受的,实际上有了这个话就表明对方是不受这个条款限制的。(我是纯从法律的角度说这个问题。对方承认啊,或者有其他证据、人证证明他当时是必须接受的意思表示,是另一回事。)<br/><br/>“在租期内,我添置了大型设备三台,在空地上建筑一棟二层楼房!”设备是可以卖给其他人的,或者协商折旧给出租人,即使事先没有约定也是可以的。换句话说,你们前边虽然约定的,但是如果就折旧价格没有达成一致,也无法实现。就你的约定本身,约定与否其实在法律上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br/><br/>楼房你肯定是拿不走的,也不能卖给其他人,因为你没有这个土地的使用权。你只是享有楼房的所有权,严格来讲你如果没经过土地出租人同意,而在上边加盖的东西,他都有权力拆除的,而且不给补偿。(当然法律上可以认定你是善意的,即使后来合同没约定,因为前一个租赁合同的有可以折价的规定,你又是在这个合同期间内盖的。对方应当给你补偿,当然协商一致按原先折旧价法律也不禁止,我前边说的补偿是法定要给的,约定与否不影响。)
向B提供业主的房产证复印件以及贵司与A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果A不是业主且你们双方的租赁合同没有转租权条款的话还需要提供转承租证明(该证明上需要贵司与业主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上所需资料都是说明贵司和A享有转租权。) <br/>关于租赁发票,现实操作一般是在贵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后另作补充协议,双方可约定至少30%为租赁发票,其他的可为物业收据或水电费收款收据。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所谓的“无条件退房”是不存在的,单纯的房价上涨或下跌,并不属于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只有达到法律规定或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当然在满足一些条件时退房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人们通常说的退房在法律上有三种情况:合同被宣布无效、合同被撤销和合同解除。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是合同的各方面要件存在严重违法及违规;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合同签订过程当中存在欺诈、有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况;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是出现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或者出现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事由。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防水有5年质保,但漏水一般是不可能退房,要求维修,同一地方维修两修不好,可自行找人修,费用开发商出,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
如果能够通过建设局或建筑档案管理部门找到该楼房的施工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维修。<br/>其次看是否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br/>如果公共维修基金不能启用的话<br/>根据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公平原则,需要由需维修的部分的所在单元的楼层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这就是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不做实体分割,减小公摊和使用面积,现在很多综合体商业都是这么划分的(我爱铺网)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