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就是必须到场,不能出席的人需要到公证处出一个委托书,委托其中一人去办理就可以了
你确实是善意第三人,而且已经取得房屋的产权,相信法院会保护你的利益。<br/>应该判离婚女士将房款的一半给其前夫。
一般来说,因你房屋没有办理国土使用权证,是不能交易的,但你可以通过补办的方式是合同得以履行,故该合同的效力待定,你须补办权证来补正合同效力。
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过户是合同后续的义务,对方如违约你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关键问题是看,没有土地证能否办理过户,既然你和之前的卖方没有土地证过户的情况下就办理了产权证,那么这样也不影响下家买方的权利,所以他以此要求解约是不合理的,你可以拒绝,当然,如果不办土地证影响产权的话,其解约就是合理的了.
1、首先这种操作模式是可以的。<br/> <br/>2、至于两年过后过户,估计你那房还没有满5年,这人想合理地减轻税、费等。<br/> <br/>3、如果满了5年,等2年过户,那么这人有隐私,那么不是叫你去打探这人隐私,而是搞清楚这人是做什么的,工作性质职务等,因为有可能是不干净的钱购买,那么你就得小心了。<br/> <br/>4、由于你们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去公证处公证了,那么此房的产权属于那人的,你只是在这两年没有过户的时间里的使用权,不要有天真的幻想了。<br/> <br/>建议:此买卖房屋属于合法的,可以操作。为了等5年再过户,那就是正常的/。如果不是为了等5年,而是其它,你真还得查一下此人的工作性质、职务什么的,小心总没错。
朝阳区是网上预约,如果有70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孕妇走绿色通道可以不用预约直接过去,海淀区不是网上预约需要去排队拿号, 你是哪个区的房子?
可以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1.肯定是一次性把房款给你,然后你去还银行贷款,这样才能过户的,你也不再欠银行任何贷款了,也不需要再继续还了<br/><br/>2.强调可贷款,就是说二手房也可以帮忙办理贷款,不先贷款出来,怎么可能把卖家的贷款还清呢,不还清贷款,房子还怎么过户呢
没有你配合,无法过户。你可以反悔,但是要赔偿,数额不小。有的判例是,赔偿数额是房屋的现有价格,等于你把房子再买回去
可以卖,但要交的是营业税,如果你50万买的,60万买,就要交差价的5.5%。
还没过户,房子还是属于你老公的。你们可以协商,协商不行的话就用法律程序。你老公的那个什么证明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他们办理过户前,你可以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
由于没有书面买卖合同,所以现有的证据证明力不是十足,又由于该房产交易受五年时间限制的,当时的交易能否成立也是问题.但赢官司不是没有希望.
没事的 你提交贷款的时候房主的资料也一起交上去了,银行贷款从提交15到20个工作日才有消息(本地区)。你要做的是与房主见一下补充一下合同,至于首付款(拖拖)注意态度就行了。最主要的赶快去银行去问问贷款的事。
1、房产证你父亲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父亲的,与户口没有关系;<br/>2、如果房屋的权利人是你父亲,爷爷过世后,是不是里面就没有户口了,爷爷的女儿是无法再把户口迁进去的;<br/>3、房屋内没有户口是没有关系的,但是如果父亲的女儿(是你吗?)想把户口迁入父亲的房屋,需要父亲先把户口迁入该房屋,女儿然后才可以迁入,当然父亲之后还可以再把户口迁出去,女儿户口仍可留在里面;<br/>总之户口和产权是完全两个概念。
1、在当事人的父亲未迁入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不能办理户口投靠,必须有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br/> 2,在房主没有迁移户口的情况下,其他户内的成员,也无法进行户口投靠(没有被投靠人)。<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br/>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br/>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如果不常住,上庄那一片的还比较便宜,就是周围不太发达。户口怎么也得是直系亲属吧。这些问题哪有标准答案啊!主要看你有什么用处。
1.连续在我市经商、就业,暂住7年以上;经商有营业执照也是可以证明的。
你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原户主迁出户口;拆迁时一般是根据原房产补偿的,其户口在里面没多大关系。
你当然可以入住!! 并且要求他迁户口! 派出所也有权督促他赶紧迁户口!
参考答案 长个包子样就别怨狗跟着!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