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归还规定 借款人可在以下两种供款方式中自行选用一种确定每月供款金额: 1、按月等额归还贷款本金,利息逐月还清。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供款总期数+(本金-累计已偿还本金)×月利率 2、按月等额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本金 借款人须在还款专用储蓄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上保持足够的资金余额,并授权银行每月在合同约定还款日从该帐户上扣划贷款本息。 当国家调整利率时,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并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银行按原定借款期限档次利率和实际借款期限计息。
你可把他的产权证翻到倒数第二页叫收件收据,记得不大清楚了,后面大概有贷款计录,和相关银行和贷款额数,贷款年数。或者你去交易中心去调查,只要告诉他什么区什么路几弄几号几零几,什么小区就可以了,这种方法在上海就可以,大概30元就很清楚了,上面什么都有,要是不是上海的,你就去土地管理局,去查房产的备记录就可以,只有这种方法。没有其它的方法, 有的产证是补办,上面就没有收件收据这一页,你可以看产权证第一页什么时候产权证下来的。
购房后凭购房合同发票通过本单位向住房公积金提出申请.可以领出累积的住房公积金.不论是在本单位购房或者商品房都可以的.
你有没有补充公积金,如果没有只能贷20万公积金贷款,有补充公积金才能贷30万。
这要看你的商品房取得时间及以得的方式,如果你是一次性付清的话,那么在购买房产的1年内,你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如果你是按揭贷款买的房,那么(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提出来后,只要你有在单位继续工作,那么还是可以继续像往常一样交公积金的。只是要等到下一次来用了。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由于你目前产权证尚未办理,故无法界定为购买住房,所以是无法支取的. 不过或许可以通过租赁的名义,与你戚签定租赁合同,满足第三点条件。(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具体应咨询当地的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是按每个人的全额工资分个人和单位2部分组成, 比例是按国家政策计提的, 但是也分 公司的情况:外商独资的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技术企业的,计提比例是个人和公司各20%,我们公司就是按照这个比例计提的,所以福利相当好,并且可以合理的避税(个人所得税)
需要看缴费年限、个人综合资信等等才能判断。此外,对于贷款上限各个地区还有不同规定。 至少需要连续缴费6个月,账户建立1年以上才能达到申请资格(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费1年无中断)
一般情况下最高额度是40万,如果《个人信用评估报告》为AA的话可以申请上浮15%,为46万,如果是AAA的话可以申请上浮30%,为52万。但是这种情况不多。5年(含)以下贷款为4.14%,5年以上贷款为4.59%。
第二套住房贷款各个银行执行政策不同,少数银行采用的是提高首付款比例的方法;大部分银行是对第二套住房执行上限利率(高利率),也有既执行上限利率,也要求提高首付款比例的,这要看个人的综合资信状况。 此外,很多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购置第二套住房的
员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商业贷款,如果要办理支取 手续,则需提供: 购房合同复印件,贷款协议复印件,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支取授权书原件(附件 中),工行存折复 印件或联名卡复印件.如果购房合同上只有配偶的名字,则还需提供:结 婚证复印件和配偶的支取记录单或单位没有为其建立公积金的证明. 配偶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将手中的转移证明交回原单位,即可办理转移公积金. 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支取 采取一次性付款购房的职工,可凭购房合同,发票或合法收据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 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提现,或凭购房合同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 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转账支取手续,每年可支取一次; 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购买住房的,凭借合同或分期付款协议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 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支取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可办理提现或转账手续),按每季度 或每年、每半年一次支取。 ◆建造自住住房时也可支取 住房公积金交存职工须持政府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的发票 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录单》,到归集部门办理支取手续。 ◆大中修自有住房时也能支取 住平房者需持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修缮费用发票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 公积金支取记录单》支取;住楼房者需持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分摊到本户的费用发票 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支取。 ◆交房租也可用公积金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部分,需持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户口本及租赁合同(指经 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产契约)。
一、支取条件 新政策 原政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无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无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无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无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无 二、支取期限 新政策 原政策 (一)贷款购买商品房和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支取一次;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一)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可每年支取一次; (二)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二)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每季度支取一次; (三) 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年提取总额不得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三)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每年3、4月份支取一次。 三、贷款的政策 新政策 原政策 (一)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一)申请个人贷款的前六个月,须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且目前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底额为准)的90%;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底额为准)的80%。 (二)个人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评估价值的90%,且单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4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0年。 (三)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三)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受借款申请人的年龄限制。
你可以去房管科去查一下确认一下房主是谁,有没有做抵压贷款。然后找个律师帮助你和房主来签合同,这样比较保险些,你就不会上当了。。。。
按自己的需要买房,千万不要攀比,不要把自己多年积攒的辛苦钱所到开发商的口袋里去.
应该可以。房屋的升值部分不应该因为合同的无效而全部归开发商,否则开发商的行为就是一种恶意融资。开发商在早期通过签定合同获得了开发资金,然后在房屋升值后主张合同无效,就仅仅返还购房款和少数的利息,这样一来,开发商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承担任何的风险,而全部的利益都归于它。房屋贬值的时候,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只要在诉讼开始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可以使合同有效;而在房屋升值的时候就主张合同无效,这种做法违背了诚信原则,也造成社会交易的不稳定。故,为了打击现在房产交易的不诚信现象,应该惩罚性的要开发商赔偿。不过法院是否支持这一看法就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了。呵呵:)
1、转按揭 2、联系好下家,利用付款周期时间差换清贷款,过户
中山的房价肯定要比珠海低,中山均价3000多点,珠海至少贵一千(以上所说的是市区),如果你们在珠海工作而打算在中山买房,只能推荐坦洲和三乡两镇,镇区房价比城区低,如果在三乡的话不妨考虑雅居乐的楼盘,总体素质要高些
深圳房价涨疯了!”数据显示,深圳住宅均价今年1月至9月猛涨12.18%,达到6639.64元/平方米,其中特区外房价涨幅更高达三成。 不过,有关方面已经指出,深圳房价的上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人为操控造成的,而近日一度甚嚣尘上的“房荒”流言就是个别开发商哄抬房价的伎俩之一。炒作、囤积令房价猛涨 据了解,今年以来,深圳一些开发商采取各种隐蔽的手段违规销售、炒作、囤积房源,使上涨的房价掺进了不少水分。而开发商的手段主要有三招。 一是在拿到楼盘预售许可证后,采取分期销售的办法,人为制造供应紧张的气氛,由此大幅提升房价。例如,一个1000套房子的楼盘,开发商先推出一期100套上市,制造“抢购”局面,给消费者造成房子紧缺的心理暗示;接着推出二期100套,再次出现“抢购”局面,房价就上涨一截;然后三期、四期以此类推,房价被人为操控猛涨。 二是销售定价不透明、不规范,利用信息不对称诱使购房者就范。开发商在通过内部登记和认筹来积累客户的过程中,大多数不标价或标价内容不全,等到客户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发现某些户型特别受客户青睐,就在正式销售时调高房价,如果楼盘整体热销,更是随时提高房价,即使同一个楼盘,连营销人员也不知道明后天的房价是多少。有的开发商甚至在楼盘销售前的十几分钟都不公开房价。 三是与地产中介代理商串通组成联盟,不断制造房价新高。“房荒”谎言已被戳穿 据悉,深圳有关方面正陆续推出抑制房价不合理过快上涨的措施,如市地税部门从11月1日起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就是其中的一项。有关人士表示,此举的目的显然是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和炒房行为,有利于抑制豪宅开发商获取暴利,对深圳的普通购房者影响不大。 另外,深圳还将积极调整土地供应计划,适当增加特区内的房地产用地供应,以满足市场需求。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也在日前明确宣布,截至10月底,深圳实际待售商品住宅约有6.8万多套,达688万平方米,充足的待售房屋可满足9至10个月的市场需求。这一消息舒缓了市民对住房供应短缺的担忧,也戳穿了个别开发商及相关利益集团借渲染“房荒”牟取暴利的如意算盘。
区分项目以及投资类型。 不同的项目价值不同,是短线炒作还是出租获利? 如果是短线炒作那么北京整个市场也没有几个楼盘适合,如果是长线出租那么就未必选择通州了。
按照石家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来看,以及对全国房地产大市场状况进行分析,石家庄的房价还是比较低的,应该还有上涨空间,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降的。
如果是投资,那么就不需要考虑房价是不是与收入成比例,而是看房地产交易是不是红火。就像上海,房价远高于收入,但是投资者还是赚的盆满钵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