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核对。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产权登记变更,发放贷款。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物业交割。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一、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购房者需要对房屋产权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审核,在过户之前看好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是否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二、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无论是房产赠与还是买卖,都需要进行房产转移,转移双方当事人都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必须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评估房产。正常情况下,房产评估需要找评估公司,此过程大约要5~7个工作日。 四、办理贷款。若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需要同时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进行贷款申请;若只申请商业贷款(按揭贷款),只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即可。此过程是二手房交易中耗时最长的阶段。贷款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六、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受理的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七、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2016最新二手房交易税费种类八、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二手房过户容易产生产权、租赁、违约规定等纠纷,购房者在办理过户的时候需要谨慎办理。另外,如果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过户,同样需要准备一些必备的资料。
1、信息核对。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产权登记变更,发放贷款。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物业交割。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①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核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核实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问题。 ②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③买方找评估公司做评估,一般来说要5至7个工作日。 ④买方办理相关的按揭业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同时申请,通常要40个工作日左右。 ⑤按揭办理下来后,买方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⑥买方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中心相关办事窗口,并且拿受理单。 ⑦买方凭受理单到农税中心缴纳相关税费,拿契税完税证。 ⑧买方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 ⑨买方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新房: 优势:税费相对简单,只有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两项大额支出。房源全新,价格较二手房更低。 劣势:新房通常位置更偏,配套不完善,交房周期较长,等候成本较高。 二手房: 优势:房源大多位于商圈较为成熟地段,配套完善。 劣势:二手房税费较新房更高,公共维修基金虽不用交,但契税、中介佣金、卖方转嫁的营业税、个税等更高。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税费成本通常高达房价的10%。
1、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期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 2、签订买卖契约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壹份。 3、预售登记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4、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
1、信息核对。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产权登记变更,发放贷款。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物业交割。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一般来说,有这几方面限制:(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或立即可以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入住的商品房;(2)房龄:不超过20年的普通住房和不超过15 年的其他房产;(3)贷款成数:普通住房最高8成,而其他房产最高6成:(4)贷款期限:普通住房的房产已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其他 房产的已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5)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实际年龄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
① 审核被赠与人的购房资格。 ② 评估被赠与房产价值。 ③ 赠与双方办理赠与公证,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同一名字在同一户口本上,可不用做亲属关系公证;否则需要做亲属关系公证。 ④ 持公证书去办理完税手续。 ⑤ 持完税手续去房管部门换领新房本。
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购房者需要对房屋产权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审核,在过户之前看好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是否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无论是房产赠与还是买卖,都需要进行房产转移,转移双方当事人都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必须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评估房产正常情况下,房产评估需要找评估公司,此过程大约要5~7个工作日。 4、办理贷款若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需要同时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进行贷款申请;若只申请商业贷款(按揭贷款),只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即可。此过程是二手房交易中耗时最长的阶段。贷款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受理的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7、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2016最新二手房交易税费种类。 8、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二手房过户容易产生产权、租赁、违约规定等纠纷,购房者在办理过户的时候需要谨慎办理。另外,如果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过户,同样需要准备一些必备的资料。
买二手房所必要的部分费用:购房款:与二手房卖家签署的购房条约内里所约定的房子的成交价,包括付出给卖家的购房定金。中介办事费:要是是通过房产中介购置的二手房,必要付出给中介公司的中介办事费。每个都会的收费尺度差别。 传统中介办事费一样通常是3%左右,房天下则是0.5%;税费:契税90平方以下购房条约价1%,90(含)平方-144平方购房条约价1.5%,144平方以上购房条约价3%,若买方购置的房产是二套、非平凡住宅大概黑白住宅购房条约价的3%。详细税费所购置房子的地点地税局划定为准。业务税:转让出售购置时间不敷2年的非普通的住宅或平凡住宅根据全额征收业务税,转让出售购置时间高于2年的非普通的住宅根据两次交易差价征收业务税,转让出售购置时间高于2年的平凡住宅免征业务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征收据件以家庭为单元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小我私家房转让所得税。 ①家庭唯一住宅; ②购置时间高于5年。要是两个条件同时满意可以免交小我私家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意都必须缴纳小我私家所得税。注:要是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置时间不敷5年则必要以纳税包管金情势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可以大概重新购置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包管金,详细退还额度根据两套房产交易代价较低的2%退还。注:地税局会考核卖方伉俪两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此中包罗固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分已经存案登记的住房(不包罗非住宅类房产)。另注:要是所售房产黑白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环境都要缴纳小我私家所得税。并且地税局在征税历程中对付业务税缴纳差额的环境,小我私家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物业费:与所购置房子的地点小区的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条约上划定为准。在物业交验时必要缴纳1年以上的物业费。
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购房者需要对房屋产权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审核,在过户之前看好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是否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无论是房产赠与还是买卖,都需要进行房产转移,转移双方当事人都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必须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评估房产正常情况下,房产评估需要找评估公司,此过程大约要5~7个工作日。 4、办理贷款若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需要同时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进行贷款申请;若只申请商业贷款(按揭贷款),只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即可。此过程是二手房交易中耗时最长的阶段。贷款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受理的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7、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交易方式和税费新房和二手房,两者缴纳税费的种类和交易方式是不同的,购买新房你需要缴纳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而购置二手房除缴纳契税之外,还需要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另外,在交易方式上,两者也有一定的区别,新房主要是自行交易,而二手房采用的则是自行交易和委托交易相结合的方式。交易的风险和程序购房交易风险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分别是:房屋质量及配套设施上面的交易风险和产权方面的交易风险。两者比较,新房和二手房的风险侧重点各有不同。对于新房来说,购房时可能新房还在最后的装修施工阶段,消费者对房子的了解还停留在沙盘、资料和售楼员的解说中,对实际情况的认知不足,所以容易出现房屋质量和配套上的风险。在产权风险上,因为消费者的购房对象是开发商而且是第一次交易,所以这一风险较小。 反观二手房,因为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人们对房屋的户型,质量、交通、环境、周边生活设施一目了然,有非常直观的印象,所以在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方面没有多大的问题,但是产权问题却远远超过新房,网上常见的有夫妻一方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处置共有财产几种状况。合同签订过户之后,也经常会出现其中一方或第三方主张合同无效或要求解除合同的不合理现象。就以签约程序而言,新房签约很多程序都由开发商办理,所以较为简单,二手房签约则需要双方共同进行,所以程序复杂。新房和二手房的性价比差异新房的价格主要由开发商制定,主要依据是地块的拿地价格、房屋施工成本、居住环境和楼盘地段未来的升值潜力,这样的楼盘售价是有很大水分的,而且开发商一般不会同意降价销售,购房回旋余地小。说到二手房,售价主要由中介和房东定价,参考依据有房屋质量、现有配套、周边新房售价和一些个人心理因素,性价比高而且有较大的降价回旋余地。
一、上网或去中介,查看房源信息; 二、实地考察看房,确定购房意向; 三、产权调查,跟房主商议合同细节; 四、签订买卖合同; 五、办理贷款手续、支付首付款; 六、产权过户,房屋交割; 七、领取房产证,卖方收到银行贷款,交易完成,买方每月还贷。
去正规的网站和中介买二手房有中介参与的话,要找相对大点的,有较高知名度、口碑也较好的。收费、服务情况要先问清楚,还要谈好付款时间,一般来说,签过合同与过户后各付一部分钱,付完记得要发票。 实地考察房屋情况房屋自身建筑情况,如房屋户型、结构、朝向、通风采光、质量、面积、层高、装修、配送家具等,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房屋周边状况:如周边交通、生活配套、小区绿化、噪声、电梯、保安、物业管理、街道居委会等。 看房子产权是否清晰 1、看房产证有没有房产证。没有的直接PASS掉,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一般是房主将其抵押或转卖。房主是谁。卖方必须是房主,要查看房产证及身份证,保证一致。如遇到房屋有多个共有人,那要和全部共有人签订买卖合同。否则,无效。房屋有没有正在贷款。有的房子贷款买的,房产证并没有被银行收走,但房产证上应该都有注明,要擦亮眼睛看清楚。 2、看土地证划拨地要出售就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变为出让地,使用年限70年。3、去房管局去房管局查清楚,看上的二手房是不是房改房、安居工程、经适房、单位房屋。这些住房,转让时候有一定的限制,要避免合同内容与政策、法律冲突。 4、看房子是否在租如果房子里有租客的话,买之前,让原房主与租客协商好,因为我国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且租客有优先购买权。
先说一下两者最大的差别:税费。一般情况下,新房只有契税,再加上不多的住房维修基金。具体来说90平米以下契税为房屋总价的1%,90平米以上的1.5%,维修基金大约105元/平米。而二手房,多数在建小区的二手房都没有满五年,有的甚至连两年都不到,不仅有契税,还有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中,契税与新房一样,增值税按差额的5.6%征收,个税按差额的20%征收。 除了税费上的差异,同一小区的房子,包括新房和二手房,也会因为期数,比如一期、二期、三期,地块位置,距离地铁/公交车站的距离,楼栋高低,楼间距大小等不一样,房价也会有所区别。
新房优势有很多,首先,新房需要缴纳的二手房税费少,一般来说只有4个点。而二手房税费普板都有10个点的样子。如果购房者并没有充分的考虑好这些支出项目,那么还是选择新房更加合适;第二点,新房的物业服务要比二手房更好,买房子肯定不是单单买房子本身,更多的还要考虑物业服务质量,物业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居住质量,很多的二手房因为建造的时间比较久了,就很难有专业的物业服务的。 当然,二手房也有其自身的优势,首先,二手房有很多小户型的,因此总价就比较低,现在新房都是大户型偏多,二手房有五十至六十平的小户型产品,可能二手房均价会有点高,但总价还是比较低的,这比较符合年轻人购房需求。第二点,二手房为现房,所以不存在产权问题,购房者在购买前就可以深入了解户型、小区环境、物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此外也不会存在产权问题,产权证可以及时办理更换。以上就是关于投资二手房还是新房好这个问题的一些分析,每个购房者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进行购房,而不是盲目的跟风选择,这样才是最理智的购房者。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或立即可以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入住的商品房 (2)房龄:不超过20年的普通住房和不超过15 年的其他房产; (3)贷款成数:普通住房最高8成,而其他房产最高6成: (4)贷款期限:普通住房的房产已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其他 房产的已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5)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实际年龄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
1.有特殊性质的房屋联合开发房:开发商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合作建的房产项目;公益联建房:地方政府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资合建房: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般这类房屋很难识别,建议购买时一定要查看各项证件,到备案处查询房屋信息。 2.所有权有纠纷的如:共有财产分割、财产继承、房屋被抵押等,都是房产纠纷的房子类型,这类房子千万别买,以免自己卷入财产纠纷。另外,有多个产权人的,需要都同意才可以买卖。 3.限制权利的房子一般是房主有一些违背法律的行为导致其资产收到权利限制,这种时候房主急需钱会超低价抛售,贪图便宜买了就完了,建议买之前去房产交易中心做产权调查。 4.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而出让的土地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新办的房产证,会注明该住房所属土地是划拨还是出让;老房产证是单一的,不注明土地使用性质,需看土地证来判定,如没有土地证,需凭房产证到所属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5.房屋还在租赁期很多人觉得这个没多大关系,但万一出现还在租赁期的情况就麻烦了,房子买了却无法及时入住。且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对抗之前成立的租赁合同,万一租期还比较长,你不就傻眼了吗? 6.小产权房这个大家应该都知道,有些人觉得小产权没关系,反正也就70年,但是万一哪天政策有变呢!
1、首先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五证”即有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2、签约时一定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当认真阅读《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该合同的附件。 3、签订购房合同。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应该仔细调查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 4、预售登记。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5、在接到新房后,应查看房屋基本设施是否齐全,水、电、气是否通畅,开发商在购房时答应的条件有没有做到,还有小区的物业是否得力,监管到位,以及现在买房者很看重的停车位问题。都应该得到一个妥善的处理。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没有预售证就发售是违规的,你可以去告。 三种情况可退定金: 一、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定《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二、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三、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购房者则可以该约定有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你不是还没有签正式合同吗/那你的首付款怎么都付掉了,法律有明确规定:签定买卖合同时支付首付款;至于你以下的问题,合同没签,那就可以在签合同时可以做一份通过双方协商的补充条款,明确注明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如未按期办理出算违约,要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约定);还有你最后说的,首付及定金是否能如数退回,那就要看你和开发商签的约定书上有没有注明关于违约后的赔偿问题了,不过一般情况下都会有违约金的,那就要看约定书上注明的是多少了.
新政策里没有提到具体时间确定方法,严格的说房产证发证日才是确权的标志,也就是说取得了房产证国家才认可房产归你所有,取得产权证之前产权人是开发商。 具体如何执行很快会有解释出台,可能会有几种方案 1、以发证日期 2、以完税日期 3、开发商取得大产权之前买房以取得大产权日期,开发商取的大产权之后买房以签定购房合同日期 前2种最有可能因为时间相差不多,也比较好认定。
要把开发商的所有承诺全写在合同内,并把违反承诺的赔偿写清楚。时间很重要
当年你们私自签定的买卖合同没有法律效益,是无效合同。 国家明文规定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禁止买卖的,其买卖行为无效。 现在应该是买方着急,他不出钱就别办呗,你都拿了房款了还着什么急。 买方起诉也对买方不利,法院会判买卖合同无效,卖房反还房款,买房反还房屋并向卖方支付房租。这样买方岂不是很惨,卖方收了房租房产还升值了。 买方最愚蠢的做法就是起诉 卖方最阴险的做法也是起诉
你所说的状况是对方还未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应该属“期房”, 很多地区政策已规定“期房”限制买卖。 虽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未尝不可进行买卖。 首先你要知道对方的产证为什么没有。是一手买入的吗? 开发商的大产证有了没有?什么时候可以取得产证。 对方有没有银行抵押贷款或其它限制状况。 付款方面我觉得只应该支付部分定金, 待对方产证办出之后再付房款。 还有我不明白你们所说的“房产过户之前的手续单子”是什么? 是谁过户的手续单? 取得产权证后办理步骤: 一、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一定比例的房价款。 二、双方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签署 三、填写《房地产销售统一发票代开申请书》 四、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买家签署 五、双方至交易中心办理“买卖转移登记”取得交易中心的“收件收据”即受理单 六、取得产权证,付清剩余房款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最好不要买,尤其是现在二手房交易政策不明朗,一旦税费增加卖家肯定不愿意多交这部分钱,真这样的话会很麻烦。
营业税按照房产证下发时间起算。 如果可能最好还是办理比较好,或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因为现在据说政府要对拖延办理产权证的政府部门、开发商以及业主予以相应的惩罚。
1、转赠孩子,契税印花税还是要缴纳的; 2、继承不需要缴税,遗产税目前还没有开征; 3、房产证可以写一家三口,出手时也需要三方签字; 4、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只让自己的孩子拥有房产的处分权
我的理解是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想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业主是所有人 物业的所有权是不可能属于物业公司的
产权证虽然没有拿到,但手里有原来的购房合同或在房地产交易部门有登记就受法律保护。由于是按揭买的,登记部门肯定有备案的,银行也有备案,可以去复印。
这一地区争相、楼层为中间层的,每平米单价一般在7000到7300元左右。
对,房产买卖国家明确规定是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而且如果原单位已经明确规定该房产不可以上市出售,买受人在明知道的情况下依旧购买的,则购买行为无效。 问题的关键还不在于没有过户,而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根本就是无效合同,则交易行为自始无效。就好比两个10岁小孩子宣布结婚的婚姻行为是无效的一样。
中国经济时报:什么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可耻 -------------------------------------------------------------------------------- 2005年10月14日11:58 中国经济时报 文/郭之纯 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许多信息已经证明,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并不是只有房地产商人这一个角色,绝大多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也基本上不是房地产商人的独角戏——许多房地产商人为了追逐利益,不仅勾结了权贵,而且诱奸了学术。他们因为在GDP方面的巨大贡献成为某些地方官员的座上宾,也诱使一些专家积极投靠,摇旗鼓噪,几乎成为“售楼小姐”。可以说,在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普遍有着权、学、商这三种角色。 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的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近日撰文,对“房价问题其实是个政治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若从周其仁教授的逻辑出发,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仅有可耻的成分,甚至还是可怕的——因为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满足,竟然是以公众不良情绪的积蓄乃至社会公平的流失为代价。对这种不独要挟经济,甚至还破坏政治稳定的“利益集团”,人们又怎能不提起警惕,一致声讨! 所以,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如10月13日媒体上的另一则重磅新闻——药品第17次降价政策遭遇“肠梗阻”,仔细分析之下,其原因也在于此:阻碍药品降价的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医药利益集团”。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有人曾总结道,当今社会有一道独特的“景观”:专家现身售楼现场,摇唇鼓舌,越来越像商人;同时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专家。该事件,似是对这一总结的生动注脚,可以说,这一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利益集团”打着学术幌子“无赖化”的程度——所以,不仅不是“不可耻”,而且是太可耻。
中国经济时报:什么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可耻 -------------------------------------------------------------------------------- 2005年10月14日11:58 中国经济时报 文/郭之纯 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许多信息已经证明,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并不是只有房地产商人这一个角色,绝大多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也基本上不是房地产商人的独角戏——许多房地产商人为了追逐利益,不仅勾结了权贵,而且诱奸了学术。他们因为在GDP方面的巨大贡献成为某些地方官员的座上宾,也诱使一些专家积极投靠,摇旗鼓噪,几乎成为“售楼小姐”。可以说,在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普遍有着权、学、商这三种角色。 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的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近日撰文,对“房价问题其实是个政治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若从周其仁教授的逻辑出发,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仅有可耻的成分,甚至还是可怕的——因为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满足,竟然是以公众不良情绪的积蓄乃至社会公平的流失为代价。对这种不独要挟经济,甚至还破坏政治稳定的“利益集团”,人们又怎能不提起警惕,一致声讨! 所以,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如10月13日媒体上的另一则重磅新闻——药品第17次降价政策遭遇“肠梗阻”,仔细分析之下,其原因也在于此:阻碍药品降价的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医药利益集团”。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有人曾总结道,当今社会有一道独特的“景观”:专家现身售楼现场,摇唇鼓舌,越来越像商人;同时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专家。该事件,似是对这一总结的生动注脚,可以说,这一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利益集团”打着学术幌子“无赖化”的程度——所以,不仅不是“不可耻”,而且是太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