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1、2006年买的期房,定于2007年10月交房,由于房地产商的原因,2009年4月正式交房,期间的补偿金抵掉各种开户费还打了1万元的白条,至今未给;房产证尚未办理; 2、当时买房时从银行待了5万元贷款,10年还清,现在已还近3年; 3、现在准备卖出,我想这样办理,是否正确:(1)还清银行贷款;(2)到房地产商修改合同;(3)修改完合同后由买方最后办理房产证,我和房管局不打交道。 请各位专家给与明确指示,谢谢!如有述说不清楚的,将及时补充。 应当说你的想法恐怕不成行。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只要银行同意提前还贷倒是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在到房地产公司修改合同,修改合同。因为你在贷款时用的是该购房抵押贷款的,你的房产证已经在银行那里,只不是在没还清贷款前,银行不给贷款人而已。
您好!我是天津的律师,您的问题作如下回答: 您与中介及买方签署的合同依法有效,您完全可以依据合同行使您的如下权利: 1.要求中介不起房款余额 2.要求中介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3.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相应的手续。 4.如果合同未约定您可以终止或中止合同,目前您恐怕不能拒绝办理。但您可以行使催告权,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给您办理或支付余款,则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行驶合同的解除权。 如有问题,可以进一步咨询。 天津顺法法律服务网
公积金可以提现,但是贷款的钱直接由公积金中心转到银行再到开发商手里,你拿不到现金的,你只可以把你以前的公积金提出来!
你这种情况比较麻烦,你的律师说的没错,这种性质的房产是不能进入商品房市场的,所以你只能以目前房产所有人与拆建单位协商解决,争取你的最大权益。
租客在同样的房屋买卖价格下有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买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出书面的证明.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你和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可和租客变更租赁合同,将出租方变更成你的名字,如果租客同意在变更后的租赁合同上签字,就说明他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如果租客同意拿违约金后搬家,可签一份中止租赁协议,把中止原因和违约金数额写清,租客在中止租赁协议上签字就OK了.
1.由于作过公证,所以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 2.诉讼期为两年,但是应从你们知道的那一天算起,所以仍在诉讼期内. 3,应该告买主,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是该房的产权人. 补充回答:是从产权征下来开始算.你应该告其继续履行合同,应为你购买的实际是房子的产权,他有义务协助过户.
所谓资金监管,就是找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来监管买卖资金,这个第三方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中介。如果是中介的话,对保证资金安全是可以做到的,当然前提是这个中介是诚信的,值得依赖的,因此需要选择信誉中介。另外还要看你们的买卖合同及贷款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建议这个存折交由卖方保管,因为卖方才是真的拿不走贷款的。 如果要保证资金的彻底安全,建议还是通过银行来做资金监管,即在监管银行开设一个监管帐户,同时与银行约定,要买卖双方及中介方共同到场办理手续才能提取资金。 从你说的情况上有一点没有看明白:贷款银行是工行,贷款是放在工行存折上,可是资金监管银行又是浦发,不知道浦发如何来做监管?
如果租客想要买此房子的话,租客享有优先权,如果租客不想买此房子的话,他不享有优先权。 你明明知道此房屋 ?∽獬鍪?不知道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有没有和租客有过协议? 如果没有的话 租期不到 而且租客不搬走的话 你是不能入住的。 对你来说,在知情的情况下,主动提出赔偿租客违约金(剩下的房租另外给),确实属于善意第三人。
如果你收取了定金,又不想退给买方,又想良心舒服一点,那么你可以补充合同条款,将房款交纳时间约定完善,再给买方一次机会,时间一到他没交清全款,你就可以安心扣下他的定金了;如果你没收取定金,或是定金交在中介手里,那么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看合同是否有效,大部分中介是没有资质,在中介签的合同通常是无效的.
对于这套房子而言,这份合同无效。 但单从这份合同而言,合同有效,如果你老公违约的话,那么要担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据我个人的经验来看,如果你还满意这套房子地话,你就这么耗着,因为既然合同都做了首付也较了,那么贷款手续也做了的话,其他不是你个人的问题了,放不放款是银行和KFS之间的问题,你就安心等吧,你看看你的合同中是否有这项说明,我们这里都有的,只要我把手续昨完,放不放款不是我的责任。你明白了吗?
最简单的方法是带上房产证上当地房管局查档,一查就知道你房屋的现状是正常还是查封。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般没有业主本人签订的委托书的情况下是无效的,你可以试试看向他母亲拿回定金。
首先你购房如果只要是房款收据的话,卖方应该会给你开的,但不会是正规收据,因为卖方也没有资格开,但如果要发票的话,那么卖方也开不出来,楼上说的想避税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所有的税费是由买方也就是你来承担的,卖方应该配合,你先发一个履行合同通知书,然后如果对方不配合你过户的话,那么你可以起诉,要求拿回定金,并赔付一倍的额度。现在如果你说你不买的话,那么是你违约在先。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可心买卖只是无法办理过户。只能等条件成就时办理过户手续
有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因开发商原因致使合同一直没有完成~你可以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依据签订的合同起诉维权!
应该起诉原业主!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此类纠纷,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您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过户到您名下,防止您缴纳大量费用却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若构成违约或造成其他损失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恩,这样的问题你最好问下专业的律师,这样不会误导你,不妨去取律伴这问下,那里都是专业律师
违约金计算依据是按照你们真实意思表达的合同约定来计算。如果卖家想追讨违约金,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
必须有夫妻双方签字认可,如果可以办那在程序上是违法的,容易出现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
你如果只是变更买受人的话对方拒绝按照你们合同约定他属于违约,但是你连付款方式和过户时间等合同的主要条款都要变更的话需要和对方协商一致的,协商不成的话就只能解约。
这是矛盾的说法,登记为一方,产权人是无须取得他人同意即可处置自己的财产,何况实际上也无法监督。
只要你不是违约方,你就不用担心,这个是中介方的问题,重点是看你们合同的总体约定,因为合同有上下文的呼应问题,所以,不能只看某一条条款
您好!1、根据您讲的情况,合同经过公证,应当是具有法律效力的;2、如果合同合法有效,您弟弟可以主张要求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如果需要过户至您母亲名下,可能需要您表嫂林另行协助重新签订合同
这种问题最好还是请求法律来帮助你,这样会更好的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先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再去做该做的.不能耽误.速找法院吧
有房产证能不能落户,要看各城市所在公安局,比如一级城市北京上海,即使你有房产证也不容易落户。另外可以落户的城市,是以同一户口上的才能一起迁入,若有亲属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最好先迁入原户口,再迁新户口。(为什么要建议先迁入原户口呢?因为有一种情况,比如夫妻刚结婚,一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想一步到位,虽然也可以一并迁入,但要提供各种关系的证明,是件非常麻烦的事,以前我就是这样过来的,是经验之谈)。
如果你的二手房是商品房,等过户手续完毕后,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的时候,有些城市是可以购房入户的你就直接拿着你的房产证去当地公安局办理就行。 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的时候,原房主没有任何权利干涉你迁户!
佛山正在实施限购令,限制外地人买房,所以应该来说,更不可能靠买房来迁户口了。 没有户口不能买房,不能买房又怎能迁户口?除非你社保交够3年,才可以买房,然后才能迁户口。
你好,在大丰买的房子产权面积只有68个平方是可以迁户口的。【帅哥!美女!如果对您有帮助,给我的答案一个好评哦^^,谢谢,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