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手续下是不存在这笔费用的,属于乱收费性质.可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物价局)投诉 房贷出现违约是以房产为抵押的,不存在说按揭保证金的问题.
现房销售是看现售证,该证没有时间限制,房屋竣工验收后才可办理,一直有效,凭证购房。
这属于小产权房,和商品房本不是一回事.. 房地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否则承购人所应享有的购房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合同上写的赔款是按已付款的万分之二按日赔款 从5月16日开始到贷款办下来时每天陪28元,之后到交房时每天陪64元.
合同条款中有你须办理按揭购房的字样吗? 合同条款中有售方必须保证你按揭购房字样吗? 如有售方应退款,反则可不退. 最好问房管局或律师事务所
你好! 可以! 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凭房产证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你好 这是木工头吃回扣了,并且可以肯定在买回漆后他要回去拿钱.所以退比较难,定金肯定会没有的.那个木工头也会给脸色,故意找茬的.吸取教训吧,你只当什么也没发生.毕竟干活要紧,万一你强退后他推说买回其他的漆不好用,你反而损失更大了. 你那个鳄鱼漆是上海货,相信不会太差的.
什么都不会你还开中介?建议你在别的中介挖几个熟点的人,再慢慢教你吧 !
你出售房产后,理应把户口迁出,不然后影响买方户口的迁入,买方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若在买方同意的前提下,推迟迁出户口的时间也是可以的,你担心六年后不迁会惹官司,我想你多虑了,六年间回有许多变化,说不定用不了多长时间你就能轻轻松松地把户口落到一个满意的地方.先解决了再说吧,走一步看一步,你就能轻松的面对生活,何必过得这么累呢.
只要你按照合同履行了义务,让对方没有空子可钻,证据足够,打赢官司应该没问题.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述,法律是保护的。但从卖家的情形看,恐怕不是一个直爽的人。我担心他以房行骗,并不具有房产权或者产权已经抵押,到时候虽然能赢官司但他没有偿付执行能力。 在买卖交易过程中,一般卖方比买方更着急,应当坚持见证交房付款。您一旦发现他有诈骗嫌疑,应立即报警,不可心存侥幸,因为拖延时间将失去追偿最佳时机。
收房协议只要没有开发商免赔偿的约定可以签,按实际交付日追讨赔偿,按你这情况开发商是想赖帐了,一般开发商都是想利用消费者怕麻烦,法律意识淡薄,赖得就赖,协商后仍不赔偿应该立刻找律师帮你谈~
这种操作一般被业内称之为“改底单”,属于一种违规操作。 改底单的前提是该房产的产权证申办资料尤其是购房协议尚未送交房地局办理备案。 这其中是有一定风险的,不过一般是问题不大。
只要小区有半数以上的业主签订了物管合同,你签不签都一样,管理费都要交,因为:1、事实管理;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379号令(2003年9月1日实施的)第七条“业主的义务”中第五款“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你不交管理费一是侵犯了已交物管费用的业主的合法权益,二是侵犯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你超过6个月以上不交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你(连滞纳金和诉讼费一起都要你交)。
你好!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证是唯一证明房产所有权的法律文件。公证无法证明房产所有权的归属。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房产还是原来房产所有人的房产。
第一土地所有权到底归谁?你要清楚才可以,免得买下来后结果有纠纷.一般房产商不会拖交期的,你要问清楚到底谁开的盘.
评估费、保险费属于因为申请贷款而发生的贷款费用。 二手房的产权类型不同税费也会有所差异。 例如房改房会发生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会发生土地出让金或者综合地价款; 房产证填发时间不满两年的还会有营业税; 有些地区还会征收个人所得税。。。。。。
事业单位人员也是分级别等次的。 事业单位现也有临时工(只签用工合同),固定薪水+部门节假日奖金+社保 正式工,工作多年老员工 薪水+奖金+社保等 正式编制人员 属该单位在编制人员 薪水+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交通工具(车) 公务员 基本同上
在上海有两种方法: 1、退休后一次性取出; 2、购买房产,在每年3月可以申请使用。具体的还要咨询建设银行。
很多房产网站里都有计算器的,比方上海的很多房地产网上就有很多.
各个省市规定不尽相同,但原则基本差不多。 ——————————————————————————————————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5. 出国、出境定居的; 6. 户口迁出本市区,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9.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10.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办理提取的一般操作程序: 1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持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条件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初审: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取情形及相应证明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初审,属实后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单位申请: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将经初审后的职工申请证明材料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 4中心核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并按核准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转帐支付给申请单位,由单位支付给申请职工。 对因单位破产已领取住房公积金封存证明(包括领取封存通知书后单位破产)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申请人持封存证明和符合提取情形的证明材料,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现金支票给申请职工。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 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由单位办理,遇特殊情况也可由个人办理。(您属于特殊情况,可以自己办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所购住房为自住住房;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在申请贷款之前,已连续一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购买住房总价30%(含)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 6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担保,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7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要看你是国管还是市管的,费用和时间都不一样的,市管要40个工作日左右,国管是2个月左右,要快的话可以交加急费会快些,单也要30个工作日,尾款到卖房手中要看你的新房本什么时候下发并做完低压登记后银行才会放款的.
为了规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家庭唯一住房不得予以查封、拍卖的司法解释带来的风险,银行大多都不再受理家庭唯一住房为担保物的抵押贷款。 具体还是要咨询当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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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医疗、失业和住房公积金都是国家规定的单位必须为个人缴纳的,因此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缴纳。 缴纳后,如果你2002年购房款已付清,就不能支用,只有等你下次购房时才能使用。如果你2002年购房采用按揭贷款,就可以支用。每年的支用额要小于等于你每年贷款还款额。
职工到贷款银行的网点领取“职工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须知,贷款职工凭《买卖契约》原件、首付款收据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审查完上述资料后为贷款职工发放住房贷款文本,贷款职工凭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账号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贷款银行根据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情况为贷款职工计算并商定其可贷额度和可贷年限,借款人填写住房贷款文本,并按要求将提供的材料粘贴在指定的区域中,借款人将住房贷款文本带到售房单位加盖担保章,并付清剩余房款,贷款银行审查职工贷款资料后,通知经审合格的职工办理公证、抵押手续,职工在贷款银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还款账户,贷款银行以转帐的方式将贷款转入售房单位账户,职工于每月14日之前将当月应还本息额存入还款账户,保证贷款银行能够实施扣款。
这是目前武汉市的办理方法,你可以参考一下. ①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已经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房产管理部门已登记备案)尚未全部支付购房款的,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购房款,一律以转帐到售房单位的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②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购房款的,需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然后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个人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 ③凡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受理申请后在三日内给予可否提取的明确答复。 ④尚未全部付清购房款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要提供售房单位的收款帐户名称及帐号,方能办理转帐支付。 ⑤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出示《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对账薄》,证明其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未领取《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对账薄》的,需先到经办银行补领。 ⑥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贷款尚未还清之前,本人及配偶只能用个人账户上的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⑦单位组织申请批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直接受理。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行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由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要注意的太多了,只说最重要的:产权合法性,有无共有人,共有人同意否,抵押情况,土地使用时间,通过什么方式取的土地(划拨或出让),有没物管等,其他如建筑结构,采光,邻居等自己留意吧.
基金不是活期存款.因为基金是投资行为,有风险的,如果你不满意银行的活期存款的利息,害怕定期存款的不方便,我建议你投资货币基金。中银国际的货币基金比较令人满意,净收益一般为2.0%左右,可以复利投资,我本人比较欣赏中银国际货币基金的投资经理苏淑敏女士,比较稳健,可以信赖。货币基金的手续费全免,赎回为T+2日,比较方便。当然,投资有风险(尽管很小),入市须谨慎。如果你害怕股票风险大,又嫌基金收益小的话,可以考虑投资股票式基金,如申银万国的新动力基金,很牛的,基金经理比较果断,目前收益较高最高达12%(才两个月啊)。费用总和约2%,可以考虑入市。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调出河南省电力系统者及出国、出境定居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此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