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开发商没有办理下产权证而且原因是因为该开发商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责任在于开发商,是开发商违约; 其次,银行发放贷款主要是由于开发商担保。 因为没有办法办理下来产权证书而拒绝还贷是不明智的,因为没有办理下来产权证与银行没有直接联系,银行当然可以要求你继续履行贷款,尤其是整个小区都可以办理的情况下(为什么惟独你的不能办理?是不是你不去办理?还是因为你不还款而不给你办理?)。 现在的情况是银行有权将你的房产进行拍卖,你因为没有还清贷款没有权利将其出售。 主要还在于与开发商交涉,但是如果现在制约办理房产证的情形已经消失,那么你依然不还款那么你胜诉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一般开发商都会在广告、模型等宣传品中注明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文件为准等类似说明,因此如果其现在的方案经过了政府批准就没有毛病,你也没有理由退房,当然如果影响了你的采光、通行等问题,可以提出退房,但还要看看合同有没有这样的约定,是否属于开发商欺诈。因为你说的这些改变并没有损害你的权益,所以打官司未必能赢。
如购买的商品房尚在分期付款期间,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需经开发商同意,并到商品房所属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屋预售合同转让手续。卖房一方已交纳的手续费一般不退还,并由买卖房双方再各自交纳房屋价款总额05%的手续费。 如属按揭方式购买的还需经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同意,并出具证明后,再到交易所办理抵押合同变更手续。 如卖房一方已取得房屋产权,即为二手房转让,则需到交易所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较前两种情况高。
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不是把钱拿出来,而是享受公积金的贴息政策,贷款利息低于商业贷款利息。 但是现在有些地方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不允许马上提取公积金
确实如此,严格来说不是商铺性质的是不能用于经营的,合同上不可能予以注明。不过事实上对于民宅一层开小店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支眼
最好是有专业的人士陪同,因为房产合同尤其是二手房涉及的法律、专业等等问题比较多,很容易因为合同签订失误而有损失,更何况二手房买卖涉及买方、卖方、中介三方,每一方都希望能把自己的风险降低到最小。 除了少数不良中介以外,大多数中介提供的合同是没有什么陷阱的,但是合同涉及的一些风险还是存在的。 我在“共享资料”里面提交了一份二手房买卖的合同示范文本,但是这份合同不是针对和中介签订的,而是适用于个人买卖二手房,但是里面有一些可以供你参考的条款,你可以看看。 你可以在本网站首页点击左上角的《共享资料》,在右上角的搜索栏输入“房地产频道专家提供:二手房买卖示范合同”下载然后参考。
购房合同一式四份为两套(两个正本两个副本),一般开发商会留一套(其中正本应该是你的),房地局一份正本,银行一份副本。在贷款期间会保留在他那用于后期办产权证,产权下来以产权为凭证合同自动失效。贷款没还清前产权抵押在贷款银行,留在手里有的是复印件有的是原件上加盖‘此房在抵押中’的章。贷款还清后再去银行解押。
具体法律条款没什么可说的,您可以自己参考,但这其中可能会牵扯到合同法的学理解释。法院的审判也会考虑如下问题: 1、我国合同法中,对出租方中有“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要求。就是说出租方在租赁前应确保其他人对出租物不享有物上的请求权。说白了就是:租房的一方应当对出租物的绝对的所有权。 本案中,出租方在出租物抵押之时,明知出租物的权利存在明显瑕疵,却隐瞒真相,与承租人签订合同。显然,该合同是一个典型的可撤销合同。 2、可撤销合同中存在过错的一方应在解除合同时赔偿无过错方的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但无过错一方只能任选其一。就是说,你们可以要求出租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具体赔偿数额自然是高一点好。 3、公证处只能就某一行为进行形式审查。就是说,公证处仅证明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这一行为,至于房屋是否存在权利瑕疵等不在公证范围内。出租方也许想借此蒙蔽承租人。所以,公证处不承担连带责任。 4、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以下方式解决。(1)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法律上有“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你们可与房屋的所有权人继续履行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履行后的租金,应支付给新的房屋所有权人。(2)、解除合同,对方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身份证号码是终身不变的,不管更换机会户籍所在地。 换发二代证不会影响产权证发放,但是对于户口变更最好由派出所户籍部门出具证明。一般户口本上有标注,留下旧身份证的复印件
购买权转让本身就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又怎么会有示范文本? 而且该种转让涉及双方的风险、纠纷都不少,仅凭你几句话很难提供参考借鉴的合同文本,建议还是照专业人士当面说明交易情况以及细节由其协助拟定合同
现在主要看你是在哪个银行做的,一般银行是不回做象中介公司,装饰装修公司等一些收入不稳定的行业的.
没办法,自从开发商把钥匙交到您手里房子就是您的了,所以的费用您都应该交的,但是您着是改底单的房子,您和开发商协商一下也许可以减免一些.恭喜您乔迁.
房产证就是不写你妻子的名字,如果你要出售的话,仍然需要你妻子签字同意,否则不能过户。除非你有未婚证明。
这种情况关键是要看合同约定的具体细则。按照通常的合同来解释可以主张业主违约,并且由业主来支付中介公司代理费,因为中介方并没有过错。
房本可以写你的名字,贷款的收入证明也要写你的名字.或者你直接问售楼小姐她们回帮你坚决的,放心没问题的.
先到法院起诉对方违约,法院公告之后会缺席判决,有了判决书你再收回处置该地皮就不算是违约了
如果不需要了又没损失那可以选择退房。 合同应该正在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