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要看当地公积金贷款的要求的!目前,我国大多城市公积金贷款和银行商业贷款首付都要求3成,只有少数地区可以首付2成,具体的看当地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
guoyi8820191:你好!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回龙观,天通苑…… 个人认为回龙观的最好
可能比较困难,因为现在中国的法律一般是保护弱势群体,这个官司中的弱势群体为业主及客户,一般很少会偏向中介公司,所以建议你们还是庭外和解,让业主赔一部分就算了
按照你所阐述的内容,现简单分析如下: 第一,法院审判不是随便可以更换审判长的,在此过程中你首先应该弄清楚是什么情况下换了人,是否是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还是有人要求先前的审判长回避? 第二,法庭调解是审理民事案件的一个环节,可以存在于审判的任何一个环节,调解不成的,应该依法判决。所以从你所说的情况看,似乎该审判长没有什么违法的行为; 第三,如果你有证据表明调解的审判长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依法申请再审,也可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执行监督权。 因为你说的比较简单,案情应该比你说的要复杂,所以只能给你做参考。建议你咨询律师。
你好!可以胜诉!因为第一家中介在和你签定协议时,房主的产权证还没办好,不具备出售的条件,所以,中介也无法为他出售!所以,和你签定的协议是无效协议!
你好!现在出租房屋这类情况很平常,如果你对这类情况觉的不可以接受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按你的要求居住(最好是在出租合同里约定)!
政府现在已经骑虎难下,搬起砸向开发商的石头却砸了自己的脚,没有办法了,房价的飞涨就是从2004年8月31日的全国土地实行招拍挂开始的,政府本来想自己垄断土地的供应可以大大的赚一笔,没想到造成土地严重供应不足,导致房价飞涨,然后被拆迁的老百姓肯定大大提高要价,造成土地成本飞涨,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结果政府控制不住了。 由于政府已经把土地的价格抬到历史的最高,因此没有财力大量开发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了,政府也不可能拿纳税人的钱补贴部分群众住房要求,财政预算没有这笔开支。 部分当时手里有土地的开发商都乐歪了,钱不想赚都不行,可是今后就该哭了,因为以后开发的门槛大大提高了,小开发商拿不到土地而大量倒闭,房子被房地产巨头们垄断了,房价还降的下来吗? 所以说政府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就是工程师治国的情况,不是经济学家治国,没有经济头脑。
你好!一般7层以下采光等可能受影响,7到11层,因为是悬浮污染物比较集中的“污染层”,扬灰层!你现在可以选择的也就12层比较好了!
你好!通过容积率是算不出,套内面积的,你应该通过得房率来计算! 容积率是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例如总占地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用总建筑面积除以总占地面积就是容积率,10万除以5万=2,则上面所举例子中,容积率为2。 容积率越低说明项目的建筑密度越低,居住舒适度越高 得房率是指套内建筑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 如果得房率为0.8,建筑面积为100,那套内面积=建筑面积*得房率=80 得房率越高,套内面积越大,共用分摊面积越少!
房子是否增值与保值看在什么的角度上来看了,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在不停的增值可是在转卖的过程中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比如就这么一套住所卖了以后不是还得在买吗?也许地理环境还不如现在得位置所以算起来还是保值了08以后北京的房价是否会继续涨或者降这是个永久的百姓话题,房子并非所有人能买的起的,买的起北京房子的还是少数人.房子给太多人带了巨大的压力,在08后房子将继续增值,不过是个缓慢的趋势,没现在这么大幅度的上升,北京的耕地面积有限在2010几乎四环内没有新房了,那可证明现在如果有一套房子在城里并非了增值在事业上交通上都有一定的帮助.
无聊人士110:你好! 1、不可以!一是物业管理企业要求是专营的,特别是不能由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兼营;二是即使取得资质也必须经过和业主大会协商确定物业管理范围、服务标准,才能根据服务标准确定收费。 2、因为不是住宅,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不经过招投标和开发商直接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3、因为不是住宅,收费标准不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协商,报物价部门备案。 4、市场物业管理很多都是以收市场管理费能代替物业费的。
琳子:你好! 问帅得挨刀大师,他在: 或者问正远哥大师,他在: 冰茱大师,她在:
提高客户购房欲望比较实用的是刺激,你可以在带客户看房的过程中不断与其沟通,从对话中寻找他购房的动机 常见的一般有几种: 1.有房子住,但想换个好点的 2.第一次买房 3.投资型的 4.特殊原因(比如急着结婚......) 再有就是找出他目前的一些状况比如:工作情况,收入情况,要不要贷款.....这样你向他介绍房子特点时就能抓住要点,(比如和他工作相像的好多都在附近买房,帮其办理贷款......) 在你与他聊天的过程中尽量多的收集客户的信息,这样你在向客户介绍时就能更准确,成功率也更高点. 还有一种方法,在你明白客户需求的情况下,你找一到两套房子用作对比(最多不能超过三套,客户一天看超过三套不满意的房子时基本就没信心了),这些对比用的房子信息要和客户心理底线有很大差距,另外找一套和他要求相近的.先带他看一套和客户差距大的,再看差距小的,实在不行就再看差的,这样刺激下他自然会对你给他准备的房子有好感.其他的也就不用多说了,看你自己随机应便了
外来劳务人员如何处理辞退返回原籍时养老保险关系: 1. 在参保地保留养老保险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达到15年或以上的可享受每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不够15年的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结存额; 2. 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转移到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重新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属个人缴费部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你父亲同意过户到你的名字,再用一份够房合同你就可以取。也可以用装修来取。但也得过户到你的名字。
公积金贷款即使是信誉最好的客户最高贷款金额也就是40万,换句话说,买55万的房子首付款就需要15万,还不包括购房后的税费,以及装修费用。 商业贷款首付也要17万左右。 假设贷款时40万元,贷款20年,每月月供就要2753元。 可以买一套总价格低一些的过渡
不是,只要购买产权房(公寓别墅除外)都可以使用,关键是出售方不愿意配合。例如购买二手房,公积金需要先过户再放款,也就是说,房产先过户给买家,然后经过层层审批,快则1个月,慢则3个月,管理中心才能把钱给原来的业主,对于业主来说,一是拿到全部的钱要拖后一段时间,二是业主也担心是不是能顺利如愿拿到钱。买卖是双方的事情,业主出于种种顾虑不愿意配合那么交易也很难达成。
父母的经济适用房可以改到你的名下。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建议采用赠与的办法:写一个拆分书,然后办完公证就可以去房管局办理,只需交手续费,不用交税,但不能出售(正好你暂不出售)。到要出售时要补交税的。你父亲所购的经济实用房时间该超或满五年了吧!(你是2001年入住的)祝你房屋改名顺利!
买方没有风险,不过卖方是不是同意?风险在卖方那边
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利率低些,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少为30%,二手房还要高些。且公积金贷款额最高30万。应该所有的正式预售的房子都可以办公积金贷款,该种方式贷款最划算。
当然可以了,贷款额度只要不超过四十万,年限只要不超过三十年您就可以。但我想您几十万的房子都买了,也不差这一万块钱吧。再说,您要是真的贷款一万,十五年的话,就算是用等额均还的这种还款方式,本息合计也要一万三千多呢。我觉得没必要。
20%比较容易,如果是10%的话就很困难了(也不是没可能)。 主要看你买的是一手还是二手,房屋评估价值、公积金缴存额度以及个人资信状况
公积金是用来购置住房的,你可以用于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商业贷款利率低,也可以用于装修房子,建房。如果你在缴存公积金期间没有于购房的话,退休以后可以取出养老。
房屋的使用年限一般都比较长(50—70年),自已一时资金短缺,不访先买套较新的二手房,重新装修好也一样,况且二手房也在增值,等条件许可时再买新房也不迟。
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以及职工本人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基金,属于福利分房的范畴。就是国家由实物分房转变为货币分房。单位交存公积金的大部分,职工交存小部分。如果购房或者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或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或者也可以在退休时一次性将公积金于一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