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遇到过你这样的问题,你给他定金时让他开收据了没,如果要走法律程序的话,这是最基本的证据啊,最好还是你们自己协商比较好,可能不会全退给你,遇到好的房东的话,会酌情扣款的,祝你好运了,房东肯定会说,你影响他晚二天租房了,你就付给他几天的房租呗。
你这种房子法律上规定是不可以买卖的,只能赠送的形式转让,你们可以私下定一份协议,协商此房的具体细节,然后去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了。
你碰到黑中介啦!有没有签正规的合同?没有吧。你找的这个看房还收费的中介肯定是没有正规公司的黑中介!如果没有合同什么书面的协议,你只能报警了。在下就是房产公司的<br/>警察也是踢皮球啊。。。毕竟没证据啊。。。。要找律师打官司了。。。。你看着办吧
定金是可以退的,只要你没有违约,这定金都可以退,还有他违约,你还可以让他赔偿你损失,误工费,租房时的交通费.如果不退,打110报警,说他欺骗你,恐吓你,如果没有出租证,更可以投诉他非法经营出租房.
把你的想法和你的梦想说出来就好啊<br/>你爸妈会理解的,但是前提是你要照顾好自己要让他们放心!<br/>身体发肤 受之父母 不敢毁伤 孝之始也 立身行道 扬名于后世 以显父母 孝之终也!!
古人云 退一步海阔天空 <br/>或许那个女孩也有难言的苦衷呢 <br/>如果你不想了解她就不要理睬她 最多忍半年 就让她退租吧
1,不生效<br/>2,可以,这是你的权利<br/>3,这个无所谓,不过记着,不签也可以让中介带看房,而签了就必须允许中介带看房,你自己理解这两者的意思吧。
只要物业服务不是很差的话,建议交给物业,跟他们约定适当的服务费用,搞好关系他们还可以协助你监督租户。 <br/>中介费用不好谈。
从租房合同的条款来看,此时你需要支付如下费用。 <br/>1、违约金1000元。 <br/>2、第一个月的房租700元。 <br/>3、实际租赁期间发生的除物业管理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应该是指第一个月发生的水、电、气、网、光纤等费用。 <br/>4、租房期间损坏的物品的费用(如果有该情况的话)。
所谓定金,就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由一方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代替物。<br/> 《合同法》第115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br/> 如果交定金,一定要想清楚是否一定要租这套房子,交完定金以后后悔了,那定金一般是要不回来的。交定金的时候应该约定好房租,约定好什么时候签租房合同,并根据自己的要求跟房东有一个初步的书面约定,不要仅仅口头上说”你给我保留房子,我交给你多少定金”,你有可能后悔,房东也可能后悔。如果是你后悔了,定金一般都要不回来;如果是房东不想租了,就要赔双倍定金。象你这种情况得同房东商量
你可以继续租。可你不租了就没权力阻止他让别人看房子<br/> 只能相互体谅了,就因为没找到租客才会一直要找的。需要提前告诉房东不租了,就是方便他再找个人出租的。你可以拒绝,但为了你的押金,适当的还是接受吧!
一切按合同办事,如果是对方违约,下次他再来看房,你有权不开门,如果他闯进来,你可以报警,告他私闯民宅,在国外,私闯民宅,被屋主开枪打死屋主都不用负责的。
你这个定金叫预约定金,如果租赁合同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就应该返还,双方均不违约。所以,你就尽量不同意签订合同,凡是定金收条没有明确的,你就故意不同意,最后协商不成,就应该退定金。只不过,如果对方不同意退有点麻烦,要到法院打官司胜诉后,通过执行才能退。最后提醒你一下,不要找自己的原因,就围绕合同条款,达到协商不一致的效果。
商业区比较近的,是在东升附近,五十多平的房子大概是400元左右,稍微远一点的地方应该是三百元或三百五十元吧。
如果转租给你的人他的租赁合同中约定他有权限转租则你们所签的转租合同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无效合同,便你的押金按原合同来讲是没有退的.
但我咨询了一些本地的房地产,他们都说可以的 <br/>那你委托其进行代理了! <br/>谢谢解答!! <br/>但我有疑问: <br/>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一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而确立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数额,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减,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这明显体现了违约金的赔偿性 <br/>不可以依据第114条规定进行索赔超额损失吗??
您好,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六个月内不能转租,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视为不可转租,转租需要经过出租人同意。<br/> 法律依据:<br/> 《合同法》<br/>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br/>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谓的“随行就市”,应该采纳普遍现象,不能够采纳特例。如果附近的都没有涨,就不该涨
不需要网上拟定,你可以找附近信誉中介在他们那里买份合同就可以 他们那里比较正规
条理清楚,各种可能性也考虑比较周全,基本上没有问题。<br/>但有些小小 的瑕疵:<br/>1、第二行的“河”字应为“和”;<br/>2、第一条最后一句表述为:租赁期满后甲方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br/>3、虽然考虑到了拆迁,但没有设定拆迁权益的处理。拆迁时乙方所建营业场所的补偿归谁?为什么只有考虑到县政府拆迁,难道不可能别的公司来做旧城改造吗?因此,此条建议为: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拆迁或者政府征收,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拆迁时乙方投资建设的营业场所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其它补偿归甲方所有。
合同没有?你这合同很不规范啊。一般是付一个月租金做为违约金。还有他们找到下家也可以的。
你好!租凭合同可以去房管局办房屋备案证明吗?这个问题,不可以,有租赁合同就可以,房管局不办理租赁合同办理房屋备案证明的,不属房管局的管理范围,这样的手续没有办理的,祝你生活愉快!
不用签的,你和你的房客私底下约定就好了,一般合租人肯定是同事,朋友或亲戚,,所以就没必要签什么合同的,,如果是不认识的人的话,,和他私底下说好就行了,,如果看合租者人不怎么好,就不要租给他,,一定要找个好点的合租者,,这是我的建议,,,,否则会烦死的<br/>反正我是不会再和不熟悉的人合租的,,除非朋友或者熟悉的同事
1、“合同中也没有写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于第三方使用”的效力 <br/>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br/> 虽然合同中对转租没有规定,但合同法规定了,未经出租者许可的转租行为可导致合同的解除,这是一种法定的解除权,具有强制效力。 <br/> <br/> <br/>2、“如一方要终止该合同,需经另一方同意”规范的是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即双方合意解除合同的情形。在违法法律强制规定时, 合同一方当事人享有单方解除权,这与合意解除并不冲突。 <br/> <br/>综上,甲方不可以以“违约”为由来终止合同,但甲方可以以“违法”为由来解除合同。
如果约定的是“可以”转租,并不代表承租人一定会转租。承租人转租的期限不能超过你与他约定的租期,因此即使他转租,也不损害你的租金收益,你完全可以在租赁期满之时收回房屋。
押金是押金,租金是租金。<br/> 如果你们在租赁协议中明确写明一万三千元是押金,现在承租人说是租金,是违约的,你们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腾房,并承担违约责任。
那要看你房东人品怎么样了<br/>你可以去问他<br/>建议你以后租房要签合同<br/>尤其是押金一定要求房东给你押金单,以作为收据 <br/>因为这样最起码有证据<br/>不然他说你污蔑他<br/>你也不好回答是吧!
可以转为房租,但是如果房东要转让费,您不给,房东可能会收回房子的。至于违约按合同处理,房东的合同肯定是对他有利的。
你们之间的协议是09年6月20日签订,约定7日内也就是27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你25日向中介提出26,27日与房东签约证明你未违约,房东出差至外地,系房东原因造成未能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房东回上海后,拒绝履行原有协议,属房东违约。 <br/>需要准备材料1,居间合同 2,定金收条 ;3、向中介提出26,27日与房东签约证明4、期间房东出差未签约的证明。 满意请采纳并给个好评。
所以啊,亲爱的,签合同的时候不能太痛快了。不能怪房东啊,人家的房子嘛,人家有权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