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竣工后是由开发商负责请测绘单位测量实际面积的,与物业无关;一般开发商不会配合业主再次进行房屋测量这项工作; 测绘单位只面对开发企业,不接受业主要求复测。因为如果测出来有问题的话,就得罪了开发商和原测绘单位,口口相传,以后就没有开发商找他测量了。如果你认识测绘单位的人,他们也只能帮你测一下,不会在测绘成果上盖章落实。 建议:先请本市一家测绘单位测量,只要你说明不用签字盖章就没事,如果确实有问题,再在外省市请一家,没有厉害关系,他们可以出示正式报告书。你们再去建委投诉。
清算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2007-01-19 14:46:14 大中小 清算土地增值税的消息一出,前天房地产股票应声下跌,20多支股票跌停板,也就是说下跌的幅度超过10%。香港股票市场中的中国房地产股票也是如此,顷刻之间,100多亿港币的市值化为乌有,消失了。人们继而关心的是房地产股票的下跌会不会影响到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银行、建材、水泥、家具等行业的股票市场,进而影响到整个的股票市场…… 清算土地增值税,一时成了市场和媒体关注的焦点。 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市场的反应的确太快了。这两天,有关方面迅速地出来辟谣,向大家说明清算土地增值税的政策实施不会对房地产市场有太大的影响,尤其不会对房价有影响,股市也渐渐在小幅的下跌中趋于了平静。同时,这则消息激发了所有媒体的采访热情,许多媒体的记者都打电话给我,让我谈谈清算土地增值税政策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根据我以往的经验,这种敏感性话题最好别在电话中接受采访,我怕你说你的,记者写记者的,说的和写的有时甚至驴头不对马嘴,完全不是一回事了。最后,有可能某些记者为了引起轰动的效果,再加上一句捅马蜂窝的话,比如“清算土地增值税会引起房价的暴涨”之类的,那我就真的是有嘴说不清了。 今天安静下来了,我还是就这个问题写一篇博客,分析分析清算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与那些关心这方面话题的朋友们一起探讨。 一、清算土地增值税对房价的影响。 清算土地增值税无疑会加大房地产发展商建房子的成本,这是毫无疑问的,这点我看在媒体上也是没有争议的。但在市场经济中,价格只取决于供求关系,而与成本无多大关系,只有在过去计划经济的年代,才会根据产品的成本定它的价格,所以,清算土地增值税虽然提高了房地产发展商房子的成本,但不会对房价的上涨产生直接的影响。话说白了,如果市场上没有人要你的房子,你就得降价出售,亏本了你也得降价;反过来,市场上如果抢购你的房子,即使这房子是别人白送给你的,对你来说成本是零,你也可以按市场的价格销售出去。 但是,这次清算土地增值税,从房屋的供求关系来说,是不是影响到了形成房屋价格最基本的机制——供求关系呢?我们后面再分析。 二、清算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商的影响。 要分析清算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商的影响,我们先回顾一下它出台的历史: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土地增值税条例》,要求1994年1月1日起实施。1995年1月27日,财政部又颁发了《实施细则》。但是,在这十几年的时间里,关于土地增值税的传言不断,有的说要取消了;有的说要把过去的30%、40%、50%、60%统一起来;也有一段时间盛传什么部门给什么部门已经打了报告了,只等他们批准就可以取消了…… 各地土地增值税的预提情况也各有不同。以北京为例,2007年1月1日之前,普通住宅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公寓按预(销)售收入的0.5%预征土地增值税;写字楼与商铺按预(销)售收入的1%预征土地增值税。2006年12月19日,北京市地税局刚下发文件,要求在2007年1月1号以后,土地增值税不再分普通住宅、公寓、商业写字楼了,除政府批准的经济实用房和限价房外,一律按1%预征,其他城市的情况也都各有不同。所以,不同的开发商开发不同的房地产的产品,他所处城市的不同,受这次清算土地增值税的影响也很不一样,所以不能简单的说影响大,影响小,或者没有影响。 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一些上市公司,尤其是境外的上市公司,他们大多数的会计报表都是由国际公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毕马威这样的事务所做审计的,他们都是严格地按照国务院当年颁发的《土地增值税条例》和财政部颁发的《实施细则》来做了全额的预提,这些做了全额预提的公司在这次的清缴政策中不会造成什么重大的影响。但也有一些公司,甚至一些上市公司,只做了土地增值税的预缴,但没有做到全额的预提,2月1日实施的清缴土地增值税的政策可能对这类公司的现金流造成重大影响,甚至会出现资金链条的断裂,因为这是把1994年1月1日以来所有的账放在一起算,算的是总账,有些公司可能就吃不消了,承受不了了。我们也看到一些房地产公司在上市公司公告中就曾明确地说,如果政府要清缴土地增值税,将由原来的股东负责。有些人就会想,这十几年都没有清缴的土地增值税,是不会算总账的,是不会清缴的,根本没有想到,2月1号就成了算总账的清缴日。 三、清缴土地增值税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因为受本月16号刚出台这个清缴土地增值税的文件影响,房地产股票全线应声下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会看清,这个政策对每一个公司,每一支股票的影响都是各不相同的,对有些公司的影响可能非常大,对有些公司的影响就很轻微。对与房地产相关的其他行业,如银行、建材、水泥、家居等行业,我认为不会出现太大的影响,因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总体来说是健康的,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是健康的。 话再说回来,我们一起看看这项政策对房价形成机制――供求关系的影响。从供应量上来看,过去的两年,由于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尤其是银行政策的实施,许多房地产公司的资金已经非常紧张,已与前几年大不相同了。有些公司可能因这次的土地增值税的清缴而断顿,没有资金盖房子了,公司熄火了,真是“漏房偏遇连天雨,雪后再降数场霜”。从这方面来看,肯定是减少了市场上房屋的供应量。对一些从事商业物业开发的房地产发展商来说,在关于销售和持有写字楼和商铺上,会进一步地进行测算和权衡,我想一定会有一些开发商会转变自己的经营战略,把过去以销售为主转向以自己持有为主,因为自己持有的物业不用缴纳这从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同时,出租的回报率在中国比其他的国家和城市都要高很多。但讨论了近十年的物业税又会不会出台?什么时候出台?税率到底有多少?这对做一个持有物业的决定又是一个不利的消息。但从现有实施的所有政策来看,把销售物业转向持有物业的可能性会加大,从而也会减少这部分物业在市场上的供应量。 总体来说,从1993年12月13日起,悬在房地产行业头上十几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要在2007年2月1日落地了,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一位从业人员,不能在这石头落地之时掩耳盗铃。但到底会激起多大的震荡?对每个公司到底会造成多大的影响?对市场上面的房价会造成多大的影响?还有许多不确定的市场变化。我们将冷静地观察,理智地对待,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2007年全国纳税排行榜中的房地产公司的比重将有大幅度的增加。无论如何,这个文件的出台对那些在会计、资金方面最保守的公司震荡是最小的。只有那些在经营方面保守稳定的公司,才能经得起市场上和政策方面的任何风风雨雨。
我不是北海的,但我去北海玩时了解的情况是,在银滩海边建了很多别墅卖不出去,都成了烂尾楼,具体价格就不太清楚了!
问题是谁管?房价的高涨就是政府所期待的,老家前几年新调来一位市长,看到当地的房子如此低价,发誓一定要把房价提上去,结果几年下来就从1500元提到3000元/平方米,老百姓怨声载道,此人却因为政绩被提拔走了。
南京的价格最近涨的厉害 一般上涨10%以上。全南京基本没有什么房源,形成短时间的供需不平衡。 比如我现在待的江宁地区,房价一直在南京中下,2006年上半年基本在3800元/平方。但2006年下半年达到4200元,同时整个江宁没有平层房源基本都是170以上的大户型。我最近代同事看婚房二手房,而就这一个月连二手房都紧张了,基本小户型的很贵,70平方左右的达到4800元,单身公寓更达到了5600-7000元。120以上的基本在4500元。所以二手反而基本比开发商的房子贵500元以上,因为南京物价局不准开发商房子过高,所以不批太高,一般排队都提前3天排,周围楼盘规范点的拿出200套房子有800人要,不规范的,还没开盘就私下卖了个精光。我的朋友买房子都开后门买。所以估计再开盘的开发商要4500,而二手房将相应的到达5000以上了。 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是2005年政府过分打压房地产,而很多需要房子但不明就里的准购房人持币观望,开发商相应被市场迷惑减少了开发量,当2006年购房热潮来临时短时间供需不平衡,所以房价上涨,这完全是中国房产市场遭到了市场的报复性反弹,试想作商业的人都知道房地产应该是竞争最激烈的行业也是市场化比较强行业,所以一味打压在市场大环境下必定会遭到市场最严厉的报复。当然随着国家的新一轮调控,包括拆迁费用标准提高,土地出让价提高,开发商税费提高那肯定都记入成本,在国家控制利润率的情况下,成本的增加势必造成最终价格的按比例提高。那到时又是一次涨价,但幅度和速度肯定趋缓。 以上是我的一些浅见,也是在自己的范围内调查客户得出的。原创
深圳,广州06年涨幅比较大,分别为30%和24%,均价7000元/平方米和9500元/平方米,其他城市都比较稳定了,稳定的在涨,珠三角其他城市例如佛山、东莞、珠海、中山等城市房价在3000至4000元/平方米左右,而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城市的房价大多不到2000元/平方米。 今年到现在没什么数据统计,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现在算是稳定了,没出现上年第三季度那样的大幅度上扬,开盘价格都比较谨慎。
上海目前房地产交易量萎缩,价格也连续一年没上涨了,略有下跌!国家的调控政策对上海的房价还是有很大影响!很多房东转卖为租,因此最近大量出租房上市,租金也有所下跌
河南省地处我国中部,其经济发展在我国也大致处在中等位置,全省房价在这两年有较快增长,其中省会郑州住宅价格也普遍达到3000元左右,其它地级城市发展不太均,洛阳、开封等地房价均在2500至2700左右,驻马店在全省房价最低,现在约为1200至1500左右; 我所在的城市信阳房价在全省处在较高位置,现住宅均价约为2000至2500左右。
建议收房日期:一般房产商通知我们小业主交房时间会比较早,建议大家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为在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会很多,而陪同验收房子的人不会有太多时间仔细的陪同你去看房子,最好是第三天或第四天比较好 需要带的工具: 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 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4)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 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 7)1只水笔--用于签字 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 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1)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 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 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 C《竣工验收备案表》 D面积实测表 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 2)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 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一般为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进行处理,)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一般这个时间因人而变,时间为30--40分钟. 看完那些资料后,基本就可以去验收房子了, 提示:暂且先不要交付一些物业费用及相关费用,此时物业会催促你来交付,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接着就可以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里了。(记得拿那些工具哦) 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阳台裂缝危险大) 提示:由于新房子空关时间较长,在门窗轨道里会有一些灰尘和建筑垃圾,所以切不可很冲动,用蛮力推拉门窗,一感觉有阻塞感的时候,仔细查看一下,用扫帚清楚后就可以看了 2)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 提示:特别是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的话,务必尽快查明原因。 3)仔细检查地面 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 提示: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物业人员尽快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妨碍邻里关系。以上2-3项可用工具小榔头和塞尺。 4)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一般新房子会配一个简易龙头给业主)。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 提示: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5)验收下水情况,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处灌水,分别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等,基本是每个下水口应灌入两盆水左右,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表面无积水。 提示:做好这些后,确认没问题,要尽快将这些突出下水(如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拿一塑料袋罩着水口,再加以捆实,而象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实(记得留一可拉扯掉的位置)。 6)验收地面下水情况。在厕卫放水,浅浅就行了(约高2cm)。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厕卫的天花。 提示:在全部用完水后,应再打开水表,看清楚水表数字,记录下来,同时要记录电表数字。 7)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提示:通常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确实要仔细核实。 8)测量一下楼宇的层高,用5米卷尺即可,采样数据来源地点与具体数据,最好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马桶坑距、浴缸长度和宽度、冲淋房尺寸、吊顶高度都记在一个自己的小本子上,同时把一些验收房子的数据和问题写在物业公司提供的纸张上。 好了,检查完这些工作,如果没问题的话,那就交钱去吧;若有问题,需要同物业人员确定解决方案和解决日期,看解决结果是否影响收房,若影响,需要进行交涉了。 最佳收房流程 核验业主材料→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交纳剩余房款→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业主做综合验收→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 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业主签署《住交接单》。 同时要求,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现在各地的房子几乎无法报出准确的价格,可以登录新浪的房产,然后分别选择城市,打开网页看看广告的报价、户型、地理位置,就基本可以大概了解各地的房价。
1、地方政府会哭,地方税收减少,GDP下降。 2、开发商会哭,买方市场形成,猫腻减少。 3、穷人会哭,因为不可能出现收入增涨幅度超过房价增长幅度。他们依然和房价上涨一样,望房兴叹。 4、没有充裕资金的投资人会哭,因为他们已满仓,无法在低价位投资房产。 5、拆迁户会哭,他们不但会被赶到二环以外(二、三线城市)的拆迁恢复楼里,成为该城市边缘人群,而且承担住房贬值的后果。
楼上几位说的都很正确,开发商的理由都是他们的借口而已,真要是诉诸公堂,他们的理由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但关键你考虑好去打官司了吗? 你要不打官司,只和开发商协商的话你永远也要不到这比违约金,他们都太牛了。 但是打官司的话你有这个时间和精力吗? 个人意见:吃亏是福,何况你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损失。摆正心态,生活是多么快乐,不要为小事情打扰了你的生活。 那么你们就团结起来,集体诉讼,集体的力量大嘛。可以大家凑钱请个好律师,自己也可以省点心。而且集体诉讼赢的概率就更大。
房价不会大跌,因为这不符合国家经济利益,但房价照目前的速度快速增长也不是国家希望看到的!所以,目前国家出台了一些打压房价的政策,如:国六条,国八条!目的不是要房价大幅下跌,只是要压制房价上涨过快,产生的房产市场泡沫!所以,个人觉得楼市在今年可以会放慢上涨步伐,但不可能出现大跌!但整个楼市应该还是会稳中有涨的!你所提到的国家现在土地禁止开发,是指增收土地增值税吧!这是国家为了使开发商减少吞地出台的新政策,增收后开发商成本必然增加,所以,房价相应受到影响上涨也是可能的!但房产开发商不一定把所有增加成本都分摊到房价上去的,他们还有许多消化方式,如:兼并其它小房地产企业等!所以,个人觉的目前房价不会大跌,也不会快速增长!不过,不同城市可能反应上会有时间差,象目前我所在的上海房价就比较明显放慢上涨,而有的城市还没明显感到!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房价为什么居高不下 大城市房价上万一平米,中型城市房价3-6千一平米,小型城市(小县城)房价2-3千一平米.问普通老百姓何时能住得起? 目前导致房价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建筑商良心太坏,大量屯积新建房,或者是联合炒价,让大量的工薪阶层普通老百姓购不起房.二是社会劳动者两级分化越趋严重,手里越没钱越没钱,钱大部分集中在少部分人手中.三是政府杠杆调节力度太小.
房价不会大跌,因为这不符合国家经济利益,但房价照目前的速度快速增长也不是国家希望看到的!所以,目前国家出台了一些打压房价的政策,如:国六条,国八条!目的不是要房价大幅下跌,只是要压制房价上涨过快,产生的房产市场泡沫!所以,个人觉得楼市在今年可以会放慢上涨步伐,但不可能出现大跌!但整个楼市应该还是会稳中有涨的!你所提到的国家现在土地禁止开发,是指增收土地增值税吧!这是国家为了使开发商减少吞地出台的新政策,增收后开发商成本必然增加,所以,房价相应受到影响上涨也是可能的!但房产开发商不一定把所有增加成本都分摊到房价上去的,他们还有许多消化方式,如:兼并其它小房地产企业等!所以,个人觉的目前房价不会大跌,也不会快速增长!不过,不同城市可能反应上会有时间差,象目前我所在的上海房价就比较明显放慢上涨,而有的城市还没明显感到!
我不知道你从什么地方看见鑫尊地产经理发表的07年房价会下跌.因为不管他怎么说,只是个人理解,所以你要有自己的观点.如果你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往他们公司打电话. 但从最近的统计数据来看.房价还是在上涨中.个人意见.
不同意2楼的部分答案~~!!! 我想你可能已经有房了~~!! 你知道现在在有的城市买一套房子要多少人跟着辛苦吗?? 不要说那是你没本事这种话~~!!毕竟现在决大部分人工资的上调还赶不上房价的上涨~~!!而且还可以说决大部分的人买一套房子都要父母资助一点~~~!! 第一点~~!!中国房价不是最高的~~!!但是你认为中国人的工资是最高的吗??相比之下~~!!中国的房价相对而言~~!!不是最高的~~!也决不会是决大部分人认为很底的~~!! 最不同意是是你第二点的答案~~!!政府是没有阻止我们什么~~!!但是他们就没有错吗???房价的成本真的有那么高吗??他们明明知道是暴利~!!为什么不控制~~!!不要说那种从全局考虑的话~~!!现在最实在的是政府有本事把房价降到普通老百姓不用买给银行十几二十年就行了~~!! 第三点~~!!没去过新加坡~~!!不好说太多~~!!因为不知道~!! 第四点~~!!地道战~~!!你抗日电影看多了吧~~!!如果你不是真心帮别人回答问题就不要说~~!! 支持4楼的!!!!!
(2)、学校 项目周边教育配套齐全:距离4公里范围内有芳草地小学、安慧里小学(寄宿)、朝阳区外语学校、和平街一中分校(区重点)、和平街第一中学(市级示范学校)等,花家地实验小学分校,亚运村还有小牛津、金色摇篮等知名双语幼儿园。区域内还有东方剑桥教育集团投资的小学、初中、高中一体化的知名私自学校-北京中山实验学校、立水桥往北5公里左右还有北师范亚太实验学校、景山分校、北京王府国际学校,这些都是比较好的寄宿学校。周边还有很多辅助性质的教育机构,比如新东方、ABC、巨人机构等。 (3)、医疗 项目周边医疗设施完善,在1公里范围内拥有:航空工业中心总医院、北部肿瘤医院、北京藏医院、国医堂中医医院。距离2-5公里范围内设施完善的还有:同仁医院朝阳眼科门珍,亚运村医院、安贞医院、慧忠医院、中日医院、王府中西医结合医院等。 (4)、体育场馆 项目周边拥有众多体用场馆,这是其他区域不可比拟的。水立方、鸟巢、奥体中心、奥林匹克网球场、奥林匹克射箭场、曲棍球场等。 (5)、9大高尔夫球场环伺: 颐源居高尔夫俱乐部:以高尔夫练习场为主的俱乐部、是北京市区高尔夫练习场单层打位最多的练习场。距紫御华府4公里,车行5分钟。 东方天星高尔夫俱乐部:18洞国际标准竞赛球场、WCLGT巡回赛指定球场。距紫御华府4.4公里,车行5分钟。 清河湾乡村高尔夫俱乐部:《亚洲高尔夫杂志》评为“亚洲最佳新球场”。距紫御华府2公里,车行2分钟。 北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北京第一家标准18洞灯光城市高尔夫球会。距紫御华府4.2公里,车行5分钟。 北辰高尔夫俱乐部:京城第一家市区高尔夫俱乐部、球场由著名澳大利亚高尔夫球手Peter Thomson亲自设计。距紫御华府5公里,车行5分钟。 佳伟高尔夫练习场:USKG北部青少年高尔夫赛事指定球场、北京演艺人协会高尔夫明星队的训练基地。距紫御华府4.2公里,车行5分钟。 鸿华国际高尔夫俱乐部:LVC.3G高尔夫精英联赛比赛场地、沃尔沃中国公开赛比赛场地。距紫御华府3.3公里,车行3分钟。 来鹏高尔夫俱乐部:中高协在北京设定唯一教练员培训基地。距紫御华府4.6公里,车行5分钟。 奥园高尔夫俱乐部:国际锦标级球场、标准72杆的18洞高尔夫球场。距紫御华府3.8公里,车行4分钟。
买二手房最好找个信誉度高的中介,别省那点中介费。这点钱能给你省不少麻烦事,而且不用占用自己的时间到处找。【帮到你的话麻烦点击“好评”谢谢!】
项目区域将围绕中央公园绿心,南北向中央景观大道、东西向锦绣大道,打造完善的城市核心区。社区更以十年用心倾力打造含商务会所、游泳池等百万级商业配套、十六大一体化教育体系、三甲级医疗体系,以及规模庞大的城市级配套和包含五星级酒店、写字楼等的社区配套,使得城市级配套与社区配套共同构筑五星级生活。
你去洋桥,角门一带看看吧,那边小区多,租房子的也多,距离地铁也不远 也可以去公益桥附近看看,那边新建了不少小区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具我所知:提取公积金必须是购买房屋,修建房屋和装修等等,可提取,还有就是由单位出具不在此城市的证明等等把
可以贷,差5万先贷8万,留3万装修用!具体还款年限、每月还款额,要根据你的月收入证明定! 以北京市为例 贷款的对象与条件要求 1、贷款对象: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2、贷款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所购房首付款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90%;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管理部进行办理,并提供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储蓄卡到其所在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并提供相应的提取材料。 为了方便缴存人和保证资金安全,目前各管理部在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是将提取金额直接划付到缴存人的储蓄账户中。
这种做法不对,是违法的!根据国务院最新修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每一个单位都应一视同仁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按照工资的调整而调整,而且应不断提高公积金的缴存比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归还规定 借款人可在以下两种供款方式中自行选用一种确定每月供款金额: 1、按月等额归还贷款本金,利息逐月还清。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供款总期数+(本金-累计已偿还本金)×月利率 2、按月等额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本金 借款人须在还款专用储蓄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上保持足够的资金余额,并授权银行每月在合同约定还款日从该帐户上扣划贷款本息。 当国家调整利率时,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并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银行按原定借款期限档次利率和实际借款期限计息。
你可把他的产权证翻到倒数第二页叫收件收据,记得不大清楚了,后面大概有贷款计录,和相关银行和贷款额数,贷款年数。或者你去交易中心去调查,只要告诉他什么区什么路几弄几号几零几,什么小区就可以了,这种方法在上海就可以,大概30元就很清楚了,上面什么都有,要是不是上海的,你就去土地管理局,去查房产的备记录就可以,只有这种方法。没有其它的方法, 有的产证是补办,上面就没有收件收据这一页,你可以看产权证第一页什么时候产权证下来的。
购房后凭购房合同发票通过本单位向住房公积金提出申请.可以领出累积的住房公积金.不论是在本单位购房或者商品房都可以的.
你有没有补充公积金,如果没有只能贷20万公积金贷款,有补充公积金才能贷30万。
这要看你的商品房取得时间及以得的方式,如果你是一次性付清的话,那么在购买房产的1年内,你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如果你是按揭贷款买的房,那么(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提出来后,只要你有在单位继续工作,那么还是可以继续像往常一样交公积金的。只是要等到下一次来用了。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由于你目前产权证尚未办理,故无法界定为购买住房,所以是无法支取的. 不过或许可以通过租赁的名义,与你戚签定租赁合同,满足第三点条件。(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具体应咨询当地的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是按每个人的全额工资分个人和单位2部分组成, 比例是按国家政策计提的, 但是也分 公司的情况:外商独资的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技术企业的,计提比例是个人和公司各20%,我们公司就是按照这个比例计提的,所以福利相当好,并且可以合理的避税(个人所得税)
需要看缴费年限、个人综合资信等等才能判断。此外,对于贷款上限各个地区还有不同规定。 至少需要连续缴费6个月,账户建立1年以上才能达到申请资格(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费1年无中断)
一般情况下最高额度是40万,如果《个人信用评估报告》为AA的话可以申请上浮15%,为46万,如果是AAA的话可以申请上浮30%,为52万。但是这种情况不多。5年(含)以下贷款为4.14%,5年以上贷款为4.59%。
第二套住房贷款各个银行执行政策不同,少数银行采用的是提高首付款比例的方法;大部分银行是对第二套住房执行上限利率(高利率),也有既执行上限利率,也要求提高首付款比例的,这要看个人的综合资信状况。 此外,很多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购置第二套住房的
这要看现阶段,该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如: 1、开发商尚未取得大产权,房屋所有权还不能转移。 2、开发商的房产所有权有瑕疵,短时间内办不了房产证。 3、申请了购房贷款因为缺少开发商的配合没法房产证。等等 除了以上比较合理的原因外,在一切正常的情形下办产权证需要1年的时间太长了。 在房产证申请手续已经递交到房产交易大厅的情形下,可以签订一份附时间/条件的产权过户合同,约定:在多长时间内必须将房产证办理完毕,在过户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即取得房产证)的情形下,几日内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未在约定期限或条件成就的情况下,未履行过户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后果,你们协商吧
类似情况,最好到中介公司去办理。其间有贷款公司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批贷,贷款批下来,才能到国土局去办理过户。卖方的剩余房款将由贷款公司发放 到中介公司咨询可以得到很肯定的答案
一般来说契税是在办理房产证时交纳,开发商此举是因为有些人到办证时迟迟不交纳影响了办证时间所以提前收取,多数情况下开发商不会以此要挟,只要到时及时交纳即可。 公共维修基金是在开发商交付房屋时交纳的
中介公司要收1.5%契税,1%土地出让金是必须要交的,而且是上交给税务局的,只要你付了钱,他们帮你代交后,交付与你等值的发票就可以了!这个是不能多收的,我想中介公司也不会冒着国家的名义来收你这个钱,再说这个钱都是要收的!至于2.5的佣金,则是完全属于中介公司的服务费了!这个钱也是好商量的,一些小中介还可以还还价,一些正规一些中介就不行了!你可以试着和他们交涉一下,看看这个佣金还降下来一点,实在不肯也没办法了!委托中介是肯定要交佣金的,多少差不多也就那个数了!
协议应该有效,如果你要终止合同,你是属于违约. 但看情况你的房子是应该可以出售的,只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因是集资房一般土地都是单位的土地,是以前国家划拨给单位的,你要出售房屋所以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买房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 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10月1日起施行 --------------------------------------------------------------------------------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工作,适应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及中央在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首次进入市场出售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已购公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下同)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的公有住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第三条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遵循统一市场、定点代理、方便职工、系统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成立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以下简称交易办公室),负责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提供住房档案等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监管交易活动,收集、记录交易结果并向原产权单位及职工所在单位反馈。 第五条 交易办公室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定点交易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交易机构),承担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代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 出售人应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交易办公室根据职工住房档案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出售人可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也可委托定点交易机构代为办理房屋买卖以及交易过户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四)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五)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房买卖合同; (六)物业费、供暖费清结证明。 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应当补建住房档案。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将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 第七条 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定点交易机构应将交易情况及时反馈交易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凡属超标而未经处理的住房,须经原产权单位按规定超标处理后方可上市出售;按房改政策规定属不可售住房但已向职工出售的,不得上市出售。 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原产权单位认为不宜公开上市出售的,应报交易办公室备案,并在职工住房档案中注记。该类住房可按规定向原产权单位腾退,也可在原产权单位职工范围内进行交易。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或与原产权单位有特殊约定的已购公房(规定住满五年内容的除外),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或与原产权单位的约定执行。 第九条 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由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按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 第十条 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出让金划转北京市财政。 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按已购公房原产权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分别划转中央财政或者返还原产权单位,专项用于住房补贴。其中,已购公房原产权属于中央行政机关的,全额划转中央财政;属于中央事业单位的,50%划转中央财政,50%返还原产权单位;属于中央企业单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全额返还原产权单位。 第十一条 凡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上市出售的,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不再与原产权单位进行收益分成。 凡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出售人可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向原产权单位补交房价款,取得全部产权后上市出售;也可在交易过程中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的6%计算应扣除的价款,划转到原产权单位售房款专户,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远郊区县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买受人应与该房屋的供暖、物业部门签订新的协议,新发生的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单位及出售人所在单位不再承担该房屋的上述费用。房屋的公共维修基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出售人提供的各项材料应真实、准确,出售人提供虚假信息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房改纪律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交易办公室定期公布定点交易机构名单。 定点交易机构应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按照提高效率、方便交易的原则,为出售人代理交易并办理相关手续。定点交易机构应按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合理收费。 定点交易机构违反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不能向交易人提供有效服务的,将取消其定点交易资格。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不含部级干部住房上市出售。 第十六条 凡涉及交易过户、权属登记以及税费缴纳等事宜,按《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3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指“中央在京单位”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住房制度改革归口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管理的中央在京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个大的策划,涉及到税务\财务等各方面的安排.如果要获得更准确的判断,还应当提供更多的信息. 从投资方式来讲,采用不同的投资方式,就会节省大量的资金.同时通过一些法律设计,还可以减轻责任. 投资目的非常重要. 商业中心的运营方式方式也非常重要. 希望能够提供更多的信息.
出让就是你直接从国家手里买,现在的政策是只交出让金就全解决了; 土地转让就是别人已经从国家手里买到地了,你又从这个人手里买这块地,除了地价款外还得交3%的契税
有后患,可能价格要便宜,但一定要在合同中签定相关内容,考虑仔细,我一朋友就是这样土地证到现在还无法过户.
给你出个主意:如果按你所说,银行按揭手续还未办理下来,你就去找银行办事人员,告诉他,先不要放款,你的房子准备转让。放心,和银行的办事员搞好关系,然后问他这些手续应该怎么办理。他帮你指点过后,就去抓紧时间办理,不行的话再去问问售楼小姐。两方你都和人家好好说说,不会没问题的。 放款后,如果你想还款,他们会和奖金挂钩的。售楼小姐也不想丢失你这个客户啊,我以前是做售楼的,所以知道一点…希望会给你带来帮助
我同意这个仁兄的意见,另外补充一下,要找个专业律师给你出个法律上行的通,又能解气的法子才行~~~~~~~! 我本人认为你应该联合其他购房户一起找律师告开发商的不法行经,让其赔偿你们的损失才是啊~!
不用作公正,直接去各个区部门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交易过户,缴纳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商品房可以不用缴纳)、测绘费(每个区不一样,可以不缴纳),其他步骤等交易中心交待了
你现在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合同房,合同房的定义就是在购房时同开发商签定了合同但还没办证的房子,如果是的话要看是你所在的开发商有没有到房产部门将合同备案,如果是备案了你就没戏了,当然如果你能走后门的话,不过这走后门往往比正常的手续还要贵的而且还有人情债。如果没备案只要到开发商那里交点钱改合同就行了,不过有时也得找点熟人的,这部分费用不高。
北京政策: 与正常过户无异 契税:成交价(或土地局评估价)×2.5%; 印花税:成交价(或土地局评估价)×0.01%; 制证费(有些区县免交):80元; 产权证贴花:5元。 其他地方不知道不好瞎说
如果你们签了正规的协议的话,那这个协议时候法律保护的,你可以要去他给你违约金或者你自己再把这个房子买过来阿。你只有这两个选择啊,差价房主是除非给你违约金要不他是没有权去吃那个差价的阿。现在最关键的是看你们所签的协议在法律面前是否有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所有权证有房产管理部门颁发。其他部门颁发的可能是单位自管房产。
提两瓶好酒、拎两条好烟,去串个门,不说这件事,唠唠家常,然后走人,过一两天打电话再问,他要还是不给你办,那你就别不好意思了,告丫挺的
该情况应该属于开发商已经把办理产权的相关手续递交土地局。 这种情况下只能办理正常过户。 也就是说,你需要交纳整套房产2/3的税费,然后在银行走一个转按揭手续。 希望永绝后患的唯一途径就是过户。 此外,你没有时间办理的话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一个可靠的人代为办理。但是注意,委托权限只是代为办理产权过户事宜,不要委托处置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