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送视同销售,可参照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确定价格。
军产的事按营房管理条例和军队的规定办,普通法院不管这事儿。
签订租房合同前,一定要让房主拿出产权证和身份证进行核对,看看这房子是不是这个人的。有些只有使用权的老公房,则要看房东的公房租赁证和身份证是否相符。不要租二房东、三房东的转手房,如果一定要租,则要前任承租者拿出房屋合同等证明,以免上当。签下合同后,就要留下房东的联系方式,越详细越好。
你可以优先购买。根据《民法通则》及其实施意见,在同等条件下,你现在所承租的房屋,你有优先购买权,单位应在出售房屋前三个月通知你。如果你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单位应该优先卖给你,如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将该房屋卖给别人,你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你的权利。
划拨土地如果要办理产权证,需要补一笔土地费用,而且这块土地国家要允许出让。办理有一定的难度。 <br/>如果要办理。需要那个国营企业去办理,个人是没有办法办理的。 <br/> <br/>我相信这个门面房的价钱一定很让你心动,如果一定要买需要在合同上注明办理出产权的时间,要求企业去办。 <br/> <br/>如果企业不肯办理或无法办理,劝你仔细考虑一下是否要买。 <br/>因为即便买下在国家没有收回这块土地是你是可以使用这个商铺,但如果哪天政府收回划拨土地时,你的利益是没人主张或保障的。 <br/> <br/>核心的问题是国营企业在获得划拨土地时是不交纳土地金的。但如果政府将该幅土地重新定义规划用途后重新拍卖,是可以获得很高的土地金的。 <br/> <br/>所以证照齐全的门面会比较贵,而像你所说的这种门面肯定很便宜。
如出现扰民,可以报警。并让警察做次记录并警告。如若其不改,自己适当取证,并再报警,出示证据,并可以提出民事索赔。(当然也要出示索赔依据)
这个国家好像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有也是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你最好是去当地民政部门问问
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嘤嘤其鸣,求其友声 地产界的朋友可联系我们<br/><br/>古人讲:“人有恒产,方有恒心”而现代社会个人恒产中占比最重的一块就是房产,也就是家。持之以恒经营房地产的业内朋友们请保持紧密联系。<br/>2011年限购令出台,专家认为该政策是中国地产史上具有分水岭性质的标志性事件,圈地如圈钱的黄金时代渐行渐远了,整个行业普遍感受到了危机。然而正如中文词汇的玄妙一样,危机背后隐藏机会。市场变冷后合富辉煌集团发布了以“把握时机 以变应变”为主题的市场报告,结果一季度的业绩逆市飚高。走出特大城市广交朋友,加大外围区域业务覆盖,正是合富辉煌在房地产限购政策下取得优异业绩的重要原因。目前合富在中心城市拥有业务优势,并将继续保持强势,在这些有影响力的城市树立企业形象、品牌,但中心城市周边区域、二三线城市甚至城镇将是今后业务扩张的重点。<br/>合富作为最早上市的地产代理公司,从土地研究、项目前策、规划设计、营销代理、后期物业已经形成完整的服务链,限购令促使我们将目光投向二三线城市,公司最大的竞争优势是参照地方市价,但提供针对过去品牌开发商才拥有的超值服务。为此华中地区成立拓展部,希望老朋友一如既往支持,新朋友我们有缘合力同心,共创辉煌。电话零贰柒—捌五四八六九七二移动电话一八六零二七一九零九三胡总监。
只要合同还没有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可以和开发商协商更改,盖开发商的更改章即可,也可以重新签新的合同。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就要到交易中心更改,有的地方收取更名费。
政策方面:你可以到行政服务总汇二楼房产局(迎宾路178号)问问,又可以到江海区的房产交易中心(蓬江大桥)去问一问。 楼价方面:市区1500-2500左右,
【答案】BC【答案解析】<br/>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应该算是二套了,可能已经备案了。不过主要是以房管局为主,你可以去房产交易做个调档手续,花不了多少时间和钱,这样是准确的,可以查出你名下(以家庭为单位)有没有房子。
此事你们最好是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请律师打一场官司。按你说的情况,该商场出现了经营困境,如果这个时候收回商铺可能也难以租出或是自营。如果你现在需要自己经营,还可以找一找媒体给他们点压力。但在收回商铺后可能出现的情况你自己要好好估量一下。
如果确因产权不合法给你造成损失,房东有缔约过失责任,你有权要求其承担损失。
一般是和房东签的,如果你想转租要跟房东说一声,还有房东给你提供一份委托书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这样你就可以转租和承租人签合同了.这是正规手续只需要这些就可以了.
首先是要先搞清一个问题,你写的是定金,而“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br/><br/>现在是你提出退房,所以定金是没办法退了。<br/><br/>但如果是当时业务员不租给你,他就要双倍返还给你定金的。
您好!中介行业都是实行他们的行规.他们收取定金也是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一般都在看房后签约前收取.只看房收看房费用就可以了.<br/>他们收取一般都是定金.看房完之后立即签约,按照我的理解是不需要交纳定金的.<br/>在签约时,一定要让业主出始其产权证和身份证,并让中介公司做担保.
后来又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退房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扣除押金作为违约金。住进去之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就因故提出退房,他们结算时就要把我的押金扣除。我想问,合同和补充协议以哪个为准?读者:侯云侯云读者:原合同与补充协议的关系,首先应当看你们在合同中有无明确约定,如果在你们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两者关系的话,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因此,一般情况下,补充协议应视为对原合同的变更,但是,依据《合同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所以,对于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也应综合考虑补充协议的实际约定内容方能确定。根据你的情况,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明确,可以视为有效的合同变更,所以你们签订的补充协议和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 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br/>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br/> 1. 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br/> 2. 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br/> 3. 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br/> 4.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br/> 5. 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br/> 6. 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br/>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br/>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br/> 1. 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br/> 2. 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br/> 3. 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您好,有关于这个是没有明确地法律规定的,但是在实践中一般是按照房屋买卖中有关面积的规定来进行的,<br/>具体法条的规定是这样的:<br/> 房地产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房户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房户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房户;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房地产开发商返还买房户,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商双倍返还买房户。 <br/>其中有关于每平米的价款应该是按照造价来计算。
租赁合同是一式三份的吧,你跟房东还中介(或租房管理机构)都有一份的.虽然丢失了,房东可以不退你压金,你要投诉的话,你必须得提供证明你是租了他的房(比如每月交的租金条,水电费单),要退压金的话,就得让房东出示他的压金单了(压金单房东应要有收据,如要没有或者他不能提供的话就没办法了),只有祝你好运了.
从实践上看,房屋租赁代理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委托代理事项合同中的委托代理事项应清晰明了。如是房屋出租还是承租,是增量房还是存量房,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是繁华地段的房屋还是比较偏僻地段的房屋等。(2)委托代理事项的要求和标准涉及房屋出租的,委托人可以围绕出租时间、租金金额、出租宣传等对房地产经纪人提出要求,房地产经纪人也可以对代理过程中需委托人提供哪些方便提出要求,尤其要对代理完成的标准予以明确。(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反映了委托代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存续时效关系:履行期限一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4)服务费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合同中应明确代理完成时,委托人应支付的数额。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可以协商议定。有的是分期支付,有的是预收部分委托费,待代理完成后再结算。(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委托代理双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如果因某种原因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解决方式可由双方协商议定。房地产经纪人担心的莫过于合同履行将结束时被委托人抛弃,由委托人直接与第三人发生交易行为。对此,房地产经纪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被委托的事项因某种原因未成功,但在以后的一定时间内交易成功,也视为本代理范围,一并收取。这样约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上下家跳开房地产经纪人的做法。
1。有的中介收费 有的中介不收费 (费:中介费) <br/>2。4月已经交的让住你房子的人交给你,你可以让他们直接把钱给你 然后你给中介打过去 如果你能租到比你现在租金更高的钱 那么多出点部分你就赚了。
1.主要是看下合同里的内容是否和你当初签定时的一致,有无改动! 2.看下开发商是否盖章了 3.看下合同是否办理了合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