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交易双方分别需要以下资料:<br/>1、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br/>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br/>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br/>4、房地产评估报告 (贷款需要到评估公司评估);<br/>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br/>6、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共同签署);<br/>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br/>8、买方夫妻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未婚须提供民政局的单身证明 )。
我个人贷款买了二手房,房产证上是我个人的名字。 现在要结婚,因新的婚姻法的出台,女方父母要求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但是由于银行贷款未还清因此无法正常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姓名。
二手房能看清当地房屋配套设施包括小区环境还房屋质量!而且二手房也没所谓没住过人的新房,价位浮动会比新房更廉价一点。新房就不一样了。虽然房屋设施一切都是新的。可是后期会有很多问题出现!包括价位!
这个并没有说一定会便宜的,如果要买的二手房面积很大,装修很好,整体还是比较新的话,还是蛮贵的,这样的二手房不会比新房便宜多少的。
买方:1、契税:1.5%×总房价(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3%×总房价<br/> 2、交易手续费:2.5元×建筑面积<br/> 3、合同印花税:0.05%×总房价<br/> 4、中介费:1%×总房价<br/> 5、权证印花税:5元<br/> 6、登记费:80元<br/> 7、配图费:25元<br/> 若需贷款:抵押登记费公积金100元,商业或者组合贷款200元。<br/> 若要公证:买卖合同公证0.3%以下×总房价。抵押合同公证贷款额×0.1%
要说到到底哪个好?其实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实也很简单:1.你的购买预算 钱够的话还是买新房,装修麻烦吗?不,有钱就可以做甩手掌柜,指手画脚,看着自己的新家随着自己的想法一点一点实现。很有成就感。2.住进新房的愉悦感不可用语言表达,最强烈的一点:看到通过自己奋斗得来的东西,自信的荣誉感油然而生。3。虽然买二手房也是自己努力得来的钱,但如果是新房,就没有遗憾了。还有很多很多,第一地段,第二地段,第三还是地段。只有地段好,你的房子才是真正的保值且升值。
根据房子是否满五年、是否唯一房屋、买方是否首次购房等情况缴纳的税费大约7种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属于唯一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满五年可减~
事实上在办理产权过户之后即使房产证还没有下发那么风险系数已经是最低了,当天如果办不下产权证国土局会给你一张领证通知单的,交易基本已经完成,话说会来,业主就不错了 ,答应你先过户后付款,其实这样危险性都给了业主,一旦你拿到领证通知单,不给业主打款,他也没有权利单方取消此次交易,这样你都觉得不安全那就没法买了.
二手房买卖交易分买方按揭贷款付款和买方全款购房两种情况,具体过户流程如下:<br/>一、买方按揭贷款购房<br/>1、银行征信调查(去人民银行查买方的征信情况);<br/>2、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br/>3、向卖方支付定金并预留房屋尾款;<br/>4、房屋过户的同时银行审查贷款条件;<br/>5、银行发放贷款到卖方账户;<br/>6、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br/>7、向卖方支付尾款。<br/>二、买方全款购房<br/>1、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br/>2、买方支付卖方定金;<br/>3、双方共同去做房屋过户;<br/>4、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br/>5、买方全款付清给卖方。
阁楼一般都是不给房产证的,所以你购房的房产没有房产证是很正常的。我个人建议你不要购买该楼阁比较好。没有多大的保障。如果你真的想该楼阁,你应该给首付对方,然后要对方把该阁楼的产权证明给你,最好你才给对方余款。<br/>中原地产 为你解答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br/>(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br/>(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
在抵押肯定没有戏了,一定的等到房证下来,你可以要一半的钱等证下来在去过户,没有房本没有办法贷款,指买方.
买二手房时,过户手续分买方按揭贷款付款和买方全款购房两种情况,具体手续如下:<br/>一、买方按揭贷款购房手续<br/>1、银行征信调查(去人民银行查买方的征信情况);<br/>2、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br/>3、向卖方支付定金并预留房屋尾款;<br/>4、房屋过户的同时银行审查贷款条件;<br/>5、银行发放贷款到卖方账户;<br/>6、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br/>7、向卖方支付尾款。<br/>二、买方全款购房手续<br/>1、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br/>2、买方支付卖方定金;<br/>3、双方共同去做房屋过户;<br/>4、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br/>5、买方全款付清给卖方。
买二手房切记要慎重,首先选个正规有声誉的中介公司。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一般需要两个合同,一个是与卖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一个是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的三方合同,根据你的情况,中介给卖家的余款应该体现在三方合同里,这个合同是暗箱操作(但实际中很普遍的,也是有法律保障的)。如果你的贷款条件好,一般不会有问题,倘若真的有问题,根据你们签订的合同处理,所以这两个合同很重要,签订时候一定要谨慎! 既然卖家很急,中介也愿意给余款,那就是说卖家可以收到房屋款项,你们就可以办理过户登记,这个跟你的贷款没关系了;剩下的就是你跟中介的事情了,因为贷款去向就是给中介的(是他帮你付余款的),换句话说,如果贷款办不下来,房子是你的了,只是你跟中介有债权关系,你得给他钱,最坏的结果是:你把房子卖了(因为在你名下的时间很短,过户费会很高),给中介购房款,剩下的就是你的首付钱了(可能会比你原先的要少也可能会多,这个自己卖的时候权衡),简言之,你和中介共同购买一套二手房,就是有合同协议户主写你一个人的名字,他没有产权(当然,他不傻,肯定中间会收取一笔额外的费用)
你可以先看一下他的房产证复印件,然后让他到银行查清楚到底有多少贷款,你们可以先签一个买卖合同,让业主去银行解押吧房产证拿出来,(如果业主没有那么多钱还得话有得时候用你的首付款还,,这样可能有风险),得到干净的房本,然后在按正常的流程就可以了。可以找一家中介公司帮您操作。
现在买二手房都有它固定的交易程序,都很安全啊,如果您找的是中介,那资金不会有问题,它们会进行风险控制,如果您是自己联系的业主,可和业主到银行先做个资金监管,等户过到您的名下钱再从银行打给业主,最好就是即使你们自己谈妥的,给点钱给中介代办过户好些。
首付交了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这个问题首先要看你是是买的二手房还是一手房,比如说是二手房就可以按以下来做的:1,和卖方协商协议撤销,(一般你会损失定金)2,换一家银行接着办贷款,(找到以前贷款没批的原因,提前打点好)如果你买的是一手房一般开发商都是指定的合作银行,不好弄了,房子不买了,首付退回,定金没了,还有就是交全款,找亲戚朋友借点,等房本下来了,在去做抵押,还他们,(抵押贷款利息要比购房贷款利息高点)以上的问题还是根据你是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做了详细的解决方案,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谢谢。
一、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需要准备资料:<br/> 1、《抵押注销申请表》;<br/> 2、《房屋所有权证》;<br/> 3、《房屋他项权证》;<br/> 4、《抵押证明》。<br/> 注意: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时需要提交原件。<br/> 二、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收费标准:<br/> l、查档费每套50元;<br/> 2、抵押登记费每套80元;<br/> 3、抵押换证、变更登记工本费:10元。<br/> 注意:各地的房产局或者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对房屋抵押注销登记的收费规定有出入,以相关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br/> 三、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的注意事项有:<br/> 1、抵押权人属金融机构的,应由金融机构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br/> 2、抵押权人属企业的,应由企业提交身份证明和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br/> 3、抵押权人属个人的,应由提交经公证的注销抵押登记申请并亲自到收文窗口交件;<br/> 4、注销抵押应与申请注销的抵押物证件同时提交(即房地产证或房地产买卖合同书,办事人应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共有的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因此凡属共有的房屋,包括夫妻共有的房屋,当事人应该按实际的权利状态共同申报产权。30
您好,没什么区别啊。有什么区别的。都是房产证而已。与是否是一手和二手没区别。一手二手主要是区别购入的渠道。一手是指从开发商那里买的房产。二手主要是指从用户那里买的已经使用过的房产。望采纳
一般情况下,没有贷款的一般七成、有贷款的六成再减去贷款数额。但房产抵押特殊情况比较多,如果不懂可以私信问我。<br/>你是哪个城市的呀
B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股份持有占33.3%。 A为有限公司股东,股份持有占66.7%。 公司地址的土地证和房产权登记方为另一工厂的法人代表即A。(A在成立有限公司之前,已有工厂存在并运营,后公司成立后,业务都转入公司运营。工厂的法人代表为A。 工厂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 1、现B在银行贷款160万,A为抵押担保人。(实际贷款使用者是A,B从无使用此贷款)
首先,是你犯了个严重的错误,在你买房合同上你就应该提出卖家何时迁出户口,否则会有什么经济补偿!或者你不付完全款<br/>对于你的问题<br/>一:你不能够把户口迁进取,一个房产只能有一个户口,除非你把户口落在他家的户口上,这还要人家同意,相信你也不会同意<br/>二:你会有很严重的麻烦,一般补偿有两种方式,一个是按户口补偿,一种是按面积补偿!如果到时候他强烈的要求和你耍赖,你会很烦!
如果想要 问的那么仔细还是得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说,才能得到答案,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定是一样的。但是这个新产证还是要办曾与才能转成你的名字,继承,只有等到你父母去世以后,才能转你的名。所以,要办就是曾与。<br/> <br/>补充回答:那就办继承,曾与没有原主人签字是没办法曾与的,所以继承,只要有你们是父子的证明,就行了。
如果你也在产证是建议你去掉你的名字,这样你儿子卖掉这套房子就算是首套了。
国家一般无缘无故不会去拆你的房子的,只要你有使用权就放心的使用啊。可能只有等到房子很旧了会拆迁,因为没有产权可能安置费稍微低一点。
可以走买卖手续,赠与以后是可能有赠与税的。不论房产证满不满五年,直系亲属之间过户费用是很低的,没有最低过户价。举个例子:你们自己签合同100元买卖此房都可以。也就是说全部费用顶多几百块!
房产证过户了吗,还有签了购房合同没?<br/><br/>如果没有,建议你和亲戚协商,赔点钱当他的损失,如果现在的房价比买卖之时高很多的话估计他也不会同意,看你出钱多少了<br/><br/>签了合同,过了户的话基本上不可能要回来了
如果你的房子是属于房改房(即单位分给职工的,职工已购买产权的),签订买卖合同时爱人到场签属同意出售证明就可以了,过户时不需要您爱人到场签字。如果您的房子是商品房,那么您是可以直接处置的,不需要爱人到场签字。
房子是否满2年?是否唯一住房?说的不全面,根据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对号吧: <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br/>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过户费一般是看这个房子的年限,如果这个房子已经交易后5年 你才买的,那么就没有营业税,只需要交纳3%的契税就可以了。如果是新房子那么就需要总房款的10%,也就说你这个房子要交纳4万左右的税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摘登<br/> 第一章总则<br/>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br/> 第二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br/>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br/>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br/> 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br/>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br/>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br/> 第二章交存<br/> 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br/>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br/>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br/>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br/>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br/>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br/> 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br/>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br/>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br/>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br/>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br/>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br/> 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br/> 第十四条专户管理银行、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售房单位应当出具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br/>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br/>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br/> (三)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br/> 第十六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br/> 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应当接受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br/> 第十七条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br/>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br/>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合同生效时间以签字的时间为准,履行以具体的履行要件为准. <br/> <br/>在后一家公司看房和前一家公司不存在着什么关系,他们的看房确认书上又没有此房一定要从该公司买的排他性条款.所以前一家公司的诉求应该是没法成立的. <br/> <br/>和后一家的合同,我看了一下您的叙述,这个情况好乱啊. <br/> <br/>这个房子要卖的话,首先应该是产权明晰,不存在纠纷,像他这个房子产权人有好几个,这个就得出具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br/> <br/>可以去中介协会和建委去投诉,他们会更为详细的解决您的问题. <br/> <br/>如果您没跳过中介私下成交是不会有问题的.
如果是现在过户的话,就不用写协议,让她直接去房管局给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是以后过户,就写一个赠与协议或者买卖协议,网上这种合同挺多的。如果老太太去不了房管局就做一个公证或者律师见证,办理委托手续。如果没有房本,还要分情况,还要问开发商大产权证办下来没有,如果办下来就不好办,如果没有办下来,让她和你去开发商那办理更名手续。
一般的情况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交纳的税费:<br/>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br/>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br/>2、 交易费:3元/平方米<br/>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br/>4、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br/>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br/>1、 交易费:3元/平方米<br/>2、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br/>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这种情况你们只能起诉他们违约,房屋的产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br/>买房的合同只能说明你们双方对房屋和价款意思达成一致,在该房屋尚未出卖给善意第三人之前,你们可以请求他们继续履行合同--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若房屋他们又转手卖给不知道你们交易关系的第三方,那么你们只能主张违约金,而不能以合同为由主张房屋所有权。<br/>至于合同行为,只要老张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也就是非精神病,且并非受压迫、欺骗;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而并不需要他的老婆授权,即使她老婆不承认,你门也可以直接将老张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br/>夫妻双方互为代理人,在处理日常生活用品花费时,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但是涉及房屋等重大财产的,需要双方一致表示同意,但是第三人相信一方有权处理的除外,像老张这种就属于,需要你和中介去举证。<br/>说了这么多,你就记住一点,房屋所有权并没有变动,你们只是签订了买卖房屋合同,合同是真实有效受法律保护的;你们只能督促他履行合同,去过户。如果他们就是不过户,你们拿他们没办法。只能通过合同违约来对抗他们,就是主张违约金。只要到期没有履行,比如你所说的30天满,就可以起诉。 <br/>至于老张是不是无权代理,不用管他,就算是无权处分,债权行为并不需要具有合法处分权,就算老张无权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也可以签订合同,如果不履行,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只需要老张对你们负责,而他承担的这份合同责任需要以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为担保,所以你不用担心她老婆所说的无权代理,合同有老张的签名,你们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以老张这个卖方作为被告就行了。
按理说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但是现在有些地方部门就是要经济效益,不公证就不给你办理过户,老百姓还真没有办法,只能认了,如果要较真的话,可以告房地局不作为。 <br/>这类公证就是房产局把本来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社会机构,社会机构又能得利,,形成利益集团,损害的是广大群众。
你们当初没有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吗?或者协议吗?如果有的话就可以按照上面的约定追究他违约责任了。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根据房主给你写的房款收条起诉他。
那得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了,如果你买的属于宅基地性质的,那就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br/>因为宅基地不允许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