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按照评估价格的20%首付,大概是实际成交价格的30%到35%的样子。 除去首付款之外,还需要有上缴国家的各项税费,贷款的办理费用,与首付款合计的话一般在总房款的45%上下。房龄越老首付款越多
建议等办下来去收房! 你好!一般你贷款还没批下,就说明你的房款还没付清,因为银行还没放款给房产商!这种情况一般房产商是不交房给你的,因为你钱还没付清!如果,房产商同意提前交房给你,你也是可以接收的,但在贷款没有放款前不要装修等,万一贷款有问题,省的麻烦! 最好是等贷款办好,再去收房,反正也不急这几天吧!
现在的房价在很多城市已经超出老百姓的接受能力,处于有价无市的地步,毕竟老百姓的收入是有限的。可是由于政府推出的土地招拍挂的政策已经大大的提高了地价,以及被拆迁的老百姓的心里价位,因此拆迁等导致土地成本的构成已经无可挽回了,土地的价格下不来,那房价能够下来吗?因此降价也几乎不可能。 实际上政府根本就不想房价降下来,只是希望不要涨得太快,没有哪个领导人发表过希望房价降低的言论。 如果政府真的要降低房价,把房价降低到2003年的水平,唯一的办法就是恢复土地的协议出让,开发商可以自己找到合适的土地,上市的房子多了,就是说商品多了,价格就自然接近价值,这是最基本的价值规律,政治经济学都讲过的。
通州的房价还算低一些,但是居住环境不怎么样,街道脏乱差,还不如南方的小镇子,顺义的街道就比较干净,但是交通不便,进城比天津到北京还慢。 北苑、清河都是脏乱差,南城更脏,垃圾遍地,街道乱七八糟的,行人乱窜。 本来北京就不是宜居城市,没有列入名单。 只能凑合啦。
贵,不过就目前的情况看,还是要早点准备购买,以后就说不准了!
按照九龙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公司将开发建设200 万平米的商品房销售面积,每平米市场价都不低于1.5万元。
由于地理位置靠近CBD、地铁10号线等原因,价格上涨确实比较高。 但是9300的价格除非是小面积的1居室或是近几年新建的住宅,否则价格确实偏高
不可能跌的 ,因为既得利益集团太强大,房价还关系着地方的GDP,我认为大家还是靠增收节支这途径来攻占房子吧,还有中国人口最多,房源远远不够满足需求量,所以答案是会持续平衡一大段时期的高房价。拙见请参考。
Joyce:你好! 买房子时注意以下几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除了房屋价格,购房还要交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规费 1、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3、《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四)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 2、保险费 ,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 4、抵押登记费,100元
贷款8万元,期限10年,等额本息法:10年总利息是25685.20元,月供为880.71元 等本金递减法:10年总利息是23449.80元,首月月供为1054.27元,每月递减约3.2元。 以上数据用信贷系统算的,保证准确!
gtcz2006:你好! 上海、杭州、宁波等前期涨幅较大的城市受政策影响,有呈下趋势的兆头。江西省房价一直涨幅不大。省会南昌市平均房价不过3000元/平方米。
北京的房价是东富西贵,南穷北阔,除了南城的价格便宜些,但现在在建设南城,价格也都7、8千了,其他地区的都已经超过1万多了。 上海的价格大多数都是1万多,有的都已经2万了。
要看什么地方的科长、局长,比如北京早就实行了3-5-8-1,就是科长的基本工资为3000、处长为5000、局长为8000、市长为10000,而其余省市的科长有的只有1500元。 可是北京的房价也高,平均几乎就是10000元/平米,因此北京的科长要大约25~30年才可以买一套1000平米的住宅。 如果在山东的科长月收入2000元计算,房价约3000元,要15~20年可以买一套1000平方米的房子。
幽幽的云:你好! 可以再抵押贷款! 根据《担保法》和《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已经抵押贷款的房屋可以再抵押贷款。可以抵押贷款的金额是你的房屋评估价格减去你抵押贷款的金额,即你的房屋价值评估仍然是16万的话,可以再抵押贷款的最高金额是(16-9)*70%=4.9万。
3030壹平方米 总价应是256641元,契税按购房总价的1。5%缴纳以应为3849。6元 公共维修基金按总价的2%缴纳应为5132。8元,还未算印花税,代办费等。所以开发公司收取你8000元办理房屋产权证是合理的,因为该部分费用确是需要购房人交纳并且是交纳给国家的,开发商并没有黑你。
我国的房价是从2004年8月31日开始飞速高涨的,以前十几年一直平稳。因此房价高涨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政府实行全国的土地出让的指标、拍卖、挂牌,简称招拍挂。而土地招拍挂的前提是政府必须先出资收购土地,才可以拿来招拍挂,开始各级政府准备不足,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收购、储备土地,因此造成土地严重的供应不足,像挤牙膏一样挤出的一点土地被开发商哄抢,造成很多天价的地块,从而带动了周边土地一齐上涨,比如北京一块土地被拍到11000元/平米楼面地价,而天价地块导致被即将拆迁的老百姓要价飞涨,从而更加提高拆迁成本,也造成买房子的业主的恐慌。由于供应不能满足需求,价格就高于价值,这是最基本的政治经济学的价值规律。 至于说开发商如果黑心那不是根本原因,2004年以前开发商照样黑心,可是那时上市的房子多,开发商之间竞争激烈,房价照样涨不上去。 看看报纸,过去天天有大量的房地产广告,到处开盘、房展,现在几乎消声灭迹了,因为没有房子卖了。所以房价飞涨的原因就是供应不足。
根据现在的发展形势,随着奥运会的临近,价位上涨尚有空间,但是起色不大了,因为出得起价的老外不能买房了,而国内的阔老们大多有了豪宅,所以如遇有能出价的主,劝你朋友在奥运会前卖出去。 供你参考。
楼主您好,婚后财产不管是谁出的钱,哪怕一方一分钱也没有,一点能力也没有,婚后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 不过楼主可以和您妻子协商,相信都走到这一步了,应该冷静下来有理有节的好好谈谈,您念在夫妻之情适当的分些给她,她也念在夫妻之情不要要的太多。协议离婚应该是楼主您现在最好的方式,要是诉讼离婚的的话那肯定各50%(要是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话)
一个好人:你好! 你的房子是政府拆迁的吗?如果是,就这一条,政府违规了,你可以向上一级政府投诉,或者上法院进行行政诉讼。 1、政府不能作为拆迁人、或者拆迁人的代理人进行拆迁; 2、拆迁补偿要给你两个选择:或者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根据你的介绍应该是产权调换。不管你是不是买了商品房,都应该给你房子,没有什么过期的。 3、你的老房子也没有产权证,或者建房手续。如果没有,属于违章建筑,由你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但是,还是前面说的,政府没有资格当拆迁人,政府拆迁就是违规。
政府现在已经骑虎难下,搬起砸向开发商的石头却砸了自己的脚,没有办法了,房价的飞涨就是从2004年8月31日的全国土地实行招拍挂开始的,政府本来想自己垄断土地的供应可以大大的赚一笔,没想到造成土地严重供应不足,导致房价飞涨,然后被拆迁的老百姓肯定大大提高要价,造成土地成本飞涨,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结果政府控制不住了。 由于政府已经把土地的价格抬到历史的最高,因此没有财力大量开发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了,政府也不可能拿纳税人的钱补贴部分群众住房要求,财政预算没有这笔开支。 部分当时手里有土地的开发商都乐歪了,钱不想赚都不行,可是今后就该哭了,因为以后开发的门槛大大提高了,小开发商拿不到土地而大量倒闭,房子被房地产巨头们垄断了,房价还降的下来吗? 所以说政府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就是工程师治国的情况,不是经济学家治国,没有经济头脑。
你也太狠了,想买两套经济适用房。 想想我们这些没房住的人吧,不要太贪心了。
你如果一定要买的话那只能是等到满5年后才行,5年之内的话没审批表是没办法购买的.
你好!第一,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是不具备出售资格的,他们和你签定的购房书无效,不具有法律效益!第二,开发商一房二卖,这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 一般这类情况,要按购房合同中的违约赔偿金额来赔偿!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就按当初购房定金作为赔偿标准!
1.房子是我们出的钱,办理过户时还需要再交钱吗? 答:需要交钱的!办理过户有税收 2.朋友说我们的协议未经过公证,虽然有多方签字,但未经我婆婆签字和未办理公证是不生效的。对吗? 答:这只能说是协议,没经过公证处公证,如何称为公证呢?且你婆婆作为主体,没签字是无效! 3.这个房子归我们时,是否要按遗产来继承,而且还要交遗产所得税? 答:我国还没有征收遗产税,但继承是有税收的! 4.老公的哥哥说:公婆还拿旧房折了5万,再加上打算掏5万元装潢,共计10万元,我们到时还得把这10万元再平均分成三份,还给另外两个兄弟两份,说那是父母的钱,他们有权继承。这话对吗? 答:对的!除费你公婆留下遗嘱,把这房产留给你们单独所有!不然作为遗产,其它子女有权继承! 5.以前那份协议是在出资前写的,只写着计划由我们出资,但没有写明是我们已确实出资这一事实,现在需要再重新签定一份吗? 答:是的!要明确你们已经出钱,这就是证明! 6.无论是新协议还是旧协议,多方签字后是否还需要再办理公证? 答:你公婆一定要签字,在法律上是认可的!公证下更保险!
第一步: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 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北京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居民家庭情况表》《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 第二步:填表领表 1.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2.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3.填写审核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带上此表和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第三步: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如果属于非国有性质并且无行政级别的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个体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合资企业等,购房者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一律为70平方米;如果购房者的单位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所在单位核定。购房者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超过80平方米的,审核表上除盖单位公章外需加盖人事和组织部门专用章。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审核表上核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并不是购房者可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面积。按照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最高购房总价标准计算方法为: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承租和按房改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2002年底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元。即:可购面积=[核定面积(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承租和按房改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4000]/所购经济适用房单价。 第四步: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第五步: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 第六步:超标加钱 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注:本购房程序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留学回国人员可凭《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居住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最高总价标准按40万元人民币执行,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10%的综合地价款
你好!如果你已经找到买家,那你就问他要1000元,让他把其余的4000元给持号人!对原持号人来说没损失,他还是拿到5000元! 如果持号人不同意的,那你就直接报警,他这行为其实是非法的!
你好!要看城市了! 有的地方,未满5年的要出售的,只能按照原始价格出售给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购买者 有的城市5年内可以买卖,但经济适用房5年内转让的,需要对审批面积与实际购买方产的差额部分交纳10%综合地价款; 满5年的,上市出售时候按照成交价格交纳10%的综合地价款。 至于,是否可以便宜,这你要和卖家协商了!一个愿卖,一个原买才行!
金刚:你好! 目前的政策就是只要是属于拆迁家庭,就可以申请购置经济适用房,没有其余限制 。 那么,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呢?准备哪些文件呢? 我们来看一看一位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者都走哪些步骤? 1.首先,要经过排号等待,认购到一套经济适用房,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书。 2.签订认购书后,要从开发商那里拿到一张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表,或者到市建委开发办或到网上下载。 3.填完表后,到单位盖章,无单位者由街道盖章,拆迁户由拆迁办公室和街道盖章。 4.申请者填写了自己的收入状况并加盖了单位公章后,要将表格拿到由市建委开发办认可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初审。 5.进行初审时,申请者要记得带身份证和户口簿,还要带现住址的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 6.带齐了上述所有资料后,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就会通知申请者初审通过了,将进入为期十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通过之后,就可以等到经济适用房开盘,购买自己喜欢的住房了。
你好!看下规定: 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1年12月19日 京政办发[2000]131号 为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加强对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市城镇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购房),其家庭住房、收入、购房面积应符合本规定。 二、申请购房的本市城镇居民须是无房户和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 三、在2001年底以前,本市城近郊区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含)以下的,可购房。2002年(含)以后年份,本市城镇居民购房的家庭收入标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 远郊区县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本区县居民购房的收入标准,并报市政府备案。 四、家庭收入按夫妇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家庭收入是指下列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三)住房补贴;(四)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五)劳务报酬所得;(六)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七)其它所得。 五、家庭收入按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核定。 六、下列家庭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可凭有关证明购房: (一)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 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如工商所、物价所等;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群众团体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职能并使用行政编制的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人员。 教师是指下列单位在编并在职的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各级政府其它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各类学校;其它类型的学校。上述单位离、退休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其中,教辅人员包括从事教学、科研和图书资源管理以及实验室和学校行政工作的在编人员。 (二)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七、每户家庭最高购房面积标准按下列规定确定: 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根据不同地段、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成本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同价格,在总价标准以下具体确定每一家庭的购买面积。远郊区县地点偏远的住房,经批准可适当放宽购房面积。 八、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北京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负责《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和《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样式附后)的发放、审核和档案管理。 九、申请人申请购房须知如实填写核定表并由所在单位核准(没有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核准)后送交市开发办。居民凭审核通过后的核定表购房,并作为办理买卖交易和权属登记的证明。 十、对提供虚假收入情况的申请人,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购房资格;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凡本规定发布以前已预购房的,也应按本规定重新核定家庭住房、收入和购房面积。 十二、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建设部令第99号《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1年8月15日)的第十一条:“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人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的规定,你可以在购买商品房合同书中的共有人栏内具明姐姐的名字后,连同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起由开发商申领或者自已去申领,即可办理(共有人)房产权证了。
文琦:你好! 私自买卖公有住房的使用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对于实际租赁居住了3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的承租户,也是为了拆迁方便,我们这里可以按正常的承租户给予补偿。
选第2个方案吧:卖了房子,找一个可以负担的起的地方再买. 第3种,你没有这个钱就别想了. 第1中老婆不愿意也别想了 第2种你的房子也长价,你只是换套环境好的,也不错啊
一万二千:你好! 1、使用权的房子,应该没有补偿,只有搬迁费。但是有的地方可以先参加房改,然后再补偿,也有的地方是把对产权单位的补偿的90%补给个人,具体数额要看评估机构对房产的评估结果。 2、补偿费是对房产的补偿,不会按人口计算。但是,补偿费一般有一个最低下限。不能少于下限。 3、不可以。 4、不可以。 5、看正式拆迁公告,正式拆迁公告发布时,要同时公布拆迁安置方案。 6、能! 7、在公布的拆迁安置方案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可以.军产的房子国家就是不许买卖的.不管你们做什么协议.都是无效的.不会受法律的保护.而且将来这个房产也不能买卖.不管这个房子多便宜.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直接提取现金的,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一、离、退休支取: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 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二、出国、出境定居: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关部门批准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内地证明文件、复印件。 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三、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终止劳动关系批文、复印件。 4、已托管的职工可由本人办理销户支取业务,未托管的需单位证明,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四、在职期间去世的: 1、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已故职工死亡通知单。 4、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的公证书。 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五、购买自住住房: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①购买商品房支取需提交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及购房首付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 ②购买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售房计价表及购房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 ③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 4、须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 5、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出具的贷款帐户的应还贷款余额。 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职工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须满伍千元的方可办理部分支取还贷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6、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办理须知为方便各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和职工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现将中心支取住房公积金规定作具体说明(办理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必须提供相关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心在审核原件无误后留相应复印件备案存档): 凡属单位正式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时,单位须对个人申请书审批盖公章,应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带本人相应支取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相应支取业务。 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可由本人凭个人的有效证件及相关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到中心直接办理相应支取业务。 职工因在巴州境内调动工作: 第一步、调入单位业务人员在职工调入当月给职工作增加汇缴,调出单位业务人员在职工调出当月给职工作封存业务。 第二步、调出次月由调出单位业务人员带单位印鉴及本人调动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职工帐户转移、合并业务。 单位职工因离退休、调出巴州时: 单位对本职工做减少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次月可为职工办理销户支取业务。职工本人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调动手续原件、复印件,3异地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4离、退休批文、复印件,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相应销户支取业务。 三、职工在职期间因故死亡的(职工因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一样),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销户本息余额。在单位减少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次月可为职工办理销户支取业务。其遗嘱继承人、合法继承人的申请书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应带单位收据和印鉴,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的法律手续原件、复印件,并提供经公证机关公正具法律效力的继承人公证书到中心办理相应销户支取业务。 四、职工因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含自动离职、辞职、退职、解雇、工龄买断、下岗、开除、判刑等),女职工年满40岁、男职工年满45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三年后仍未再就业的,与原单位已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带本人有效证件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复印件,由本人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三年后仍未再就业的,与原单位未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应先凭单位情况属实证明将本人住房公积金关系转移至中心托管户后,再由本人提供上述手续办理相应手续。 五、办理因购房支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须提供的具体手续有: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购商品房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单位房改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须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以上各合同须为本年时间内购房,购房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须为房款总价的30%以上),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售房单位收款名称及收款帐号。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上述手续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 二)、职工本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本年《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上述手续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 三)、职工本年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 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须为贷款满一年的住房贷款),贷款银行还款余额单,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贷款银行收款名称及收款帐号。须是本人上一年住房公积金结转余额满伍仟元以上方可办理支取还贷业务。 在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是本人上一年结转余额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还清的方可办理。 职工办理购房支取业务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办理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办理以上购房支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夫妻双方须办理支取的还须提供夫妻双方的婚姻证及复印件
其实交纳保险是自愿行为.如果你不愿意交也可以不交,但你需要写一份证明交给公司,否则单位也怕以后打麻烦.另外,如果你是本地户口的话,交纳保险是对你有好处的,即使交了这也是打入你的账户,也是你的钱,并且单位还为你承担一部分.早交早受益,等到你将来退休了就有保障了.现在看好像扣掉你那么多工资,不划算,可往长远看对你是十分有利的.
在我们城市是可以的,只要你要有还款证明(发票)。当然前提是户名必须是你或你爱人,子女或父母不行。
提前还款一般都要提前预约所以请您安排还款时间和预约时间。
除上述两种还有双周供就是两周还一次款,这样一个月大概有两次还款这样连本带息算下来一万元贷十年大概节省374.22元
任何人只要是购房了都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全部提取的
其实没有那么复杂可以直接和上公积金的单位联系了解一下,具体有什么要求,其实有人为因素在里面
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和使用? 一、购买、建造、大修自有住房时的支取。 《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按照《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明: 1、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建造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2、支取同居一处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同居一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按照前款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在购房合同或协议生效、建造或者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之日起半年内,由本人及同居一处家庭成员分别支取。 按照本条规定支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后,职工应当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条例》和本《办法》所称同居一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及具有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 二、其他情况下的支取。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职工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明: 1、职工离休、退休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离休、退休证明; 2、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或者出境登记卡;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区、县以上医院证明;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供合法死亡证明。 按照前款规定支取职式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由单位办理注销手续。
1.只能取未还清部分。 2.根据婚姻法,该房屋已属你男友婚前财产,你不产生购房消费,所以不能。 3.住房公积金就是住房补贴,由单位和职工交纳,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程序基本是; 1.签购房合同。 2.拿合同去单位管理公积金的部门(一般是财务部门负责),拿公积金帐号,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盖章。 3.去贷款银行交材料,签贷款合同。 4.一般商业贷款是审批半月左右。 5.如果单位经办人员熟悉业务,单位申请是耽误不了多长时间的。 6.签贷款合同后银行核实约10天,加上半月的审批期,一般约一个月足够了。
而且现在可以作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混合贷上述不足的贷款就可以达到要求了
不管是那个城市的,程序基本是; 1.签购房合同。 2.拿合同去单位管理公积金的部门(一般是财务部门负责),拿公积金帐号,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盖章。 3.去贷款银行交材料,签贷款合同。 4.一般商业贷款是审批半月左右。 5.如果单位经办人员熟悉业务,单位申请是耽误不了多长时间的。 6.签贷款合同后银行核实约10天,加上半月的审批期,一般约一个月足够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而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象范围不同。住房公积金的建立范围基本上是各单位的全体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不建立;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是各单位的无房职工和住房面积未达到其职级所对应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是全体职工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一部分职工。 (2)构成不同。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从工资中扣缴和单位资助两部分构成;住房补贴是由单位单方面给予职工的资助,不需职工个人从工资中作扣缴。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某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等同于住房补贴。企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时,既可以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也可以采取直接发放住房补贴的形式。因此,在单位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实行货币化时,此时在职工原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基础上新补充的住房公积金部门实质上就是住房补贴。 (2)单位用于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相同。这两种资金的来源都是首先立足于单位原有住房基金划转,不足部门区分单位不同性质分别由财政预算拨付或列支成本费用。 (3)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目前住房补贴资金是必须要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开立职工住房补贴账户,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的,与住房公积金分别核算。两者在具体的资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 (4)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税收优惠上是相同的。职工的该两项资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5)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所有权归属上是相同的。职工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6)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还包括参照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模式的企事业单位)的无房或未达标老职工而言,领取的住房补贴多少与职工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老职工是指1998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包括1998年年底前离退休的职工)。机关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由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两部门组成,其中一次性补贴的计算公式是:一次性补贴额=(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工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机关住房未达标老职工领取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计算公式是:差额补贴额=(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因此,从公式可见,机关老职工(住房达标者除外)无论是无房还是住房未达标,其住房公积金的建立时间,关系到其领取的住房补贴额的多少,虽然这种影响可能并不大。 (7)在目前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工资及积蓄在内的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的支持来解决。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资金来源。 什么是公积金贷款? 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其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和使用? 一、购买、建造、大修自有住房时的支取。 《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按照《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明: 1、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建造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2、支取同居一处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同居一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按照前款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在购房合同或协议生效、建造或者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之日起半年内,由本人及同居一处家庭成员分别支取。 按照本条规定支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后,职工应当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条例》和本《办法》所称同居一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及具有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 二、其他情况下的支取。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职工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明: 1、职工离休、退休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离休、退休证明; 2、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或者出境登记卡;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区、县以上医院证明;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供合法死亡证明。 按照前款规定支取职式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由单位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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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最主要是看你的缴存金额和缴存比例,计算公式为: [缴存金额/缴存比例 - 400(家庭最低生活支出)]/申请借款年限对应的最高贷款额计算系数(附件中可查询),得出来的数四舍五入,就是你可以贷的金额了,如果超过40万,你可以申请贴息贷款,概念和组合贷款类似,管理中心每年定期将贴息资金划入符合贴息条件的申请人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中。
有担保公司担保你就按公积金的各步办就行了,下而办件流程.供参考. 公积金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 1、 在沈阳工作并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 2、 申请贷款前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3、 购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30%; 4、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能力; 5、 同意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还款保证方式; 6、 借款人(有配偶的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其他债务。 7、个人最高贷15万,双方最高贷25万 一、借款人提供贷款材料 1、身份证双方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4份配偶2份; 2、户口本双方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3、(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照片页、内容页) (2)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沈阳市户口到户籍所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外地户口在户 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 (3)离婚提供离婚证、单身证明原件 4、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各1份 5、住房公积金储蓄查询卡 6、备案合同1份 7、普通购房合同3份 8、预售许可证复印件3份 9、门牌审批表复印件3份 10、购房全额发票原件 11、准住通知单原件 12、契税收据原件第四联 13、维修基金收据原件第五联 14、开发商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收费 1、契税:总房款×1.5%(144m2以上含144 m2、单价5680元/ m2以上含5680元按4%计算) (交财政局) 2、基金:面积×2300×2.5%(2300元以上按2300元计算) 总房款×2.5%(2300元以下) (交房产局) 3、律师费:600元 4、担保费(10年以上0.9‰,10年以下0.8‰) 5、房证及抵押480元 三、办件流程 (一)个人贷款窗口1提供手续审批 1、 身份证双方原件及复印各1份; 2、 户口本双方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3、(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照片页、内容页) (2)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沈阳市户口到户籍所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外地户口在户 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 (3)离婚提供离婚证、单身证明原件 4、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各1份 5、住房公积金储蓄查询卡 6、备案合同1份(审后返回) 7、普通购房合同1份 8、公积金申请表1份 9、预售许可证复印件1份 10、门牌审批表复印件1份 (二)个人贷款窗口2开卡、签字 1、 到2号窗口取表 2、 到指定银行开卡 3、 回2号窗口双方签字、按手印(借款合同4份、抵押合同4份) (三)担保窗口 1、 备案合同1份 2、 普通合同2份 3、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4、门牌审批表复印件2份 5、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共有人1份 6、契税收据原件第四联 7、维修基金收据原件第五联 8、购房全额发票原件 9、准住通知单原件 (四)到工商银行交担保费 (五)回担保窗口换收据 1、 担保费(10年以上0.9‰,10年以下0.8‰) 2、 房证及抵押470元 3、 抵押表签字、按手印(年月日不签) (六)银行电话通知后,到开卡行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