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户房屋买卖合同订立目问问题于专业看起让晕<br/>作完全民事行能力般能于相信由拒承认自签订合同
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现金,如对方不支付,可以要求返还房子。
过户的流程并不多,正常的也就几百块钱<br/>但是,你说的这个情况,要不你就得直接找那女的她前夫,否则你得过两趟了,先从前夫过给那女的,再过给你们<br/>或者你找那女的跟她前夫去公证处签个全权转受的公证书吧,再跟那女的去过户~~<br/> 过户当然是到产权局啦~~当然还得你们村里先开证明~~
只要你不是违约方,你就不用担心,这个是中介方的问题,重点是看你们合同的总体约定,因为合同有上下文的呼应问题,所以,不能只看某一条条款
要看具体情况。需要你们签订的合同及履行资料。 我的补充: 2014-06-25 15:05
首先不去考虑该房屋怎么过户到你老姑名下 的。<br/>该房屋属于农村的房屋,也就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根据国家的相关精神,是不允许出售给城镇户口的人员的。<br/>如果出售的话,可以出售给同村的人员。<br/>现在的问题就是你起诉你老姑,结果是法院可能会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br/>而且现在房屋还在你老姑名下,过户还需要对方协助。<br/>当然,你可以要求你老姑退还已付的购房款,但是,这样对你是不利的。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需要先办继承再买卖过户给买家。交租金的房屋,没有产权,不能办继承。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张某把房屋租赁给王某十年一次性付清,在王某租赁二年时,张某把房屋卖给刘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而刘某不在租赁,那王某的租赁合同还生效吗、如果张某把剩余八年租赁费退还可以吗
在合同法中,有买卖不打破租赁关系的约定,也就是说,你的买卖行为是不能影响你原先的租赁关系的。你只有两个方法:一是给你的租户违约金,商量让他搬出去;二是你正常买卖给你的下家,让他继续收租金直到租赁合同到期。
这官司显然是要赢的,对方要耍赖也是不怕的,先向法院申请保全,冻结房产就OK了~<br/>不过就具体程序而言,繁琐的要搞死人的~
确定下否5年出售每拆迁小区都有5年限制出售若出售没有房产证之前签署缔约式定金协议定金设定20%等产证出来过户若5年限制出售建议要购买方面政策多变容易造成违约二方面公证处做方面公证(风险太大)
(分手之前甲与乙约定房子归乙) 这个是纸上协议吗/?还是口头承诺,有无公证。和有力证据?这个很重要.<br/>还有就是房产证上面所登记的姓名.所登记名字是:甲 那么乙方必须出示相关凭证 证明当时在购房时出资.并协议房产的分配权与乙有关.<br/>还有就是如果证据显示房屋所有权 归 甲 乙双方共有. 甲方就不得在未告知乙方的情况下出售该房产. 如有此上行为.乙方可对甲方发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br/>但若乙方没有有效证据证明房产和乙方有关.房产应归甲方所有.并以上诉讼不成立.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是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作出的明确规定,届时只需要缴纳土地使用费后可以继续使用,具体标准没有明文规定。<br/>请参考《物权法》 <br/><br/>49年以后一定可以买卖,但是试想想,如果不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又有谁会愿意买一个只能用一年的房子呢?<br/>所以要想卖就需先办理土地续签手续,看能续多久,才能评估它的价值,才会知道有没有人买,这样表达,能明白嘛?
转租风险很大,一般如果是二房东租房,就既有可能扯皮,最好是在房东同意,和房东签订合同
要经弟弟同意,哥哥的行为不得损失有继承权的弟弟。父亲思维不清,兄弟作为父亲的监护人,也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再次出售不会受影响,能受影响的就是你契税缴税的面积如果与产证面积不同,需要你提供上次购房的合同,如果缴税面积与房产证面积相同,就不需要做公证了,其他的手续并不会用到购房合同
通常房屋买卖,装修部分是随着房屋一并出售给买方的,除非双方有其他的约定。而且乙方拆除房屋装修不是法定的解除合同的理由,除非双方在合同中就此项情形下解约有约定。
买卖合同在签署后就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在正式过户前,你确实不愿意出售房屋的,可以终止买卖程序、保留对房屋的所有权。通常情况下,没有法定理由、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对方有严重违约行为在先,你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和律师详细商议后再做下一步的决定,尽量减少损失的发生。供你参考。
二个问题,一是开发商对于已经确定卖给你的房子,又卖给了别人,这是典型的一房二卖。如果你手头证据充分的,可以追究开发商的民事欺诈行为,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的房款。二是如果属于规划设计变更的,开发商应当征得购房人同意,否则,购房人有权退房。<br/>开发商利用改变房号的办法,属于掩耳盗铃,只要通过证据揭穿开发商的把戏,就可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1、卖家答应负责给你更名,也就是他承担了相应的费用,你不必担心; <br/>2、卖家避税的方法是更改购房合同的名字,步骤是:1、撤销原备案;2、签署新购房合同(用你的名字);3、重新备案,即可。 <br/>3、撤销备案是没有费用的,所以卖家也没有经济损失; <br/>4、如果她做不到上诉方法,产生的费用也是他承担。
在我们这里好多公房也都有这种情况. <br/>如果你特别在意的话可以去建委找人重新测绘.更换房产证.
T27 北京-拉萨 21:30 北京西客站。 北京西-石家庄-西安-兰州-西宁-格尔木-那曲-拉萨 <br/><br/>车次 T27 运行时间 46时30分 <br/>发车时间 21:30 到站时间 20:00 <br/>类型 空调特快 全程 4064公里 <br/>票价 硬座票价389元,硬卧(下)813元,软卧(下)1262元 <br/>北京到格尔木,可以抽烟,过了以后因供气氧气,不让抽
你这样提问,别人怎么回答你?1.加纳到北京也有好几条航线的,最常见是走迪拜转机,我记得,把时差什么都算上,ACCRA--Dubai 第一站,应该是7个小时左右,加纳那边和北京是8个小时时差,到了迪拜是4个小时时差,从迪拜在坐飞机,要是直飞的,候机时间应该是2~~3个小时之间吧,一般从加纳那边走是下午6点左右,到北京是第二天的晚上11点或者11点半。我只能大致告诉你这么多了,就是第二天晚上的11点或者11点半左右。希望我没有记错,你有他机票的话,打电话到机场查询下就知道了,报航班号就OK了。<br/>到南非网站查看回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