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根据现有判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你应该把房子还给对方,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失(主要是你对房子进行装修的费用,至于房产价值增值部分也可以主张,但是否被法院支持,就有很大不确定性)
国有划拨的住在基地建筑?首先你要确定是国家划拨还是村子上的集体用地,如果是国家划拨的话,土地上的建筑是没有产权的,私人是没有权利转让的。如果是村子的集体用地的话,就成了我们所说的小产权房,这两种房子其实都没有什么保证,建议不要购买!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成交价格2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合同签订当天,梁某夫妇按约向万某支付了10万元定金。然而,过了两个月,梁某夫妇要求万某接受首付款80万元及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时,万某却反悔了,称其妻子不同意出售房屋,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梁某夫妇只得将万某告上法院,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万某支付违约金37.8万元并返还定金。
中介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 《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之第九条约定的内容明显加重了买卖双方的责任,而使中介公司居于无论居间是否成功,均可取得相应报酬的有利地位,此约定明显与法律 规定相悖,该条款应属无效,中介公司主张第三方支付居间报酬的请求于理不合,于法无据。通过居间方式进行房屋买卖,已成为目前房屋交易的重要途径。进行居间活动的中介公司,应诚信守法,以积极促成交易为主要目的,并据此取得相应报酬,而不应设置霸王条款,置被服务对象的利益于不顾。作为委托人,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落入合同陷阱。
1、办理条件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申请人与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申请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不冲突; (五)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与登记簿、转移原因材料的记载一致; (六)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存在抵押权记载; (七)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存在第三人预告登记记载; (八)不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形。 2、所需申办材料登记申请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3、办理流程 4、收费标准
1、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通过相关监督机构的核验,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交房事宜。 2、重要:准备就绪的开发商向业主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登报告示、电话、信件、短信等。你也可以多关注一下业主群,大家都会奔走相告的。 3、准备工作:该带的都带齐!去收房之前,先确认需要带些什么资料。 4、还要准备好钱,一般都是刷卡。具体涉及的费用会有不同,基本就是以下几项,请做好一手交钱一手交钥匙的准备: 5、正式验房。拿了钥匙就去验房吧,如果对房屋质量不太懂的,建议带个懂的人跟着。 6、非硬性指标:礼品。不管满不满意,验完房先把礼品领了,反正房子没问题最好,有问题该整改就整改,礼品还是要领的,不能便宜了开发商。
老是在合同内隐藏了不少有关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的规则,请详细阅读第五天之第六条。<br/>第五条乙方经甲方同意方能转租,租赁期间,乙方如需改变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租赁期间,该房产的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如须改变租赁房屋原有建筑格局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如没有告知甲方,按被损坏建筑物的价值赔偿甲方。使用期满固定装修不得拆除归甲方所有。<br/><br/>第六条: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抵押物或非法活动场所使用,否则,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让我们根据法规进行分析: 1、若买方上诉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买方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上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同。当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也可主张强制过户: a.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b.购房人具有购房资质; c.购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贷函已下发,部分法院也会支持过户; d.售房人构成根本违约,即售房人明确表示不卖的证据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证据材料; e.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查封等;但是,法院是否会判决强制过户,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定,并且如果法院支持买方诉讼,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尽管违约金酌情承担,但届时真是得不偿失了。注意事项: ①继续履行必须建立在能够并应该实际履行的基础上。如果此时卖方已经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了第三人(善意)且已经完成过户的情况下,售房人已经无法实际交付房屋了,在此情况下,买方就只能要求售房人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了。 ②法院只可能判决强制过户,但是并不能由法院判决或裁定户口迁出。 2、买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根本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有一条补充协议:"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买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则甲方(卖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所以,如果卖方在签订定金协议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违约,那么双方可自行协商违约金数额。协商不成买方可以以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承担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多少是根据实际损失而定。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根据以下(但不限于)因素来综合判断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a.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核心); b.违约方的恶意性程度; c.合同履行的程度;此外,购房人也可同时要求售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已向居间方支付的代理费用。 3、双倍返还定金购房人可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条:"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注意事项:若法院判决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若房屋价格上涨部分已经超过房屋总价款的20%,那么超过部分的金额也是购房人的实际损失),那么守约方还可向违约方主张赔偿其损失;否则,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是不能同时适用的;但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只能二选其一,不可同时适用。
资金监管的具体流程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核资格;填写申请书,买卖双方确认签字;提交贷款申请所需资料;银行审核资料;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保障金账户;买卖双方签署资金监管协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审批后的贷款也会直接划入该账户,账户冻结;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提交资金划转申请书,经审批解除冻结并划转监管资金;卖家收款后填写监管资金收款收据。购房者在二手房的交易中,一定要在钱款的问题上保持谨慎。资金的监管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核资格; 填写申请书,买卖双方确认签字; 提交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银行审核资料; 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保障金账户; 买卖双方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审批后的贷款也会直接划入该账户,账户冻结; 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双方提交资金划转申请书,经审批解除冻结并划转监管资金; 卖家收款后填写监管资金收款收据。 购房者在二手房的交易中,一定要在钱款的问题上保持谨慎。资金的监管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除了退款外,中介或要赔损失,从合同来看,对省公积金贷款有特别的约定,但后期因省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这中间甲乙双方都没过错,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但作为中介方的丙方,身为法定的专业房屋中介机构,有义务了解这些贷款政策而未了解,或者明知该贷款政策存在而仍签订上述合同,导致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全额退还所收取的中介费及定金外,还有可能承担甲乙双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退一步讲,即便中介机构没了解政策变化没有过错,然而依据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各方不负违约责任,那以此也应当退还所收取的费用。
购房者签订合同时要格外谨慎,如果交了定金后卖方违约,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房价上涨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三者择其一进行主张。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网签,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此提醒卖方,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随意加价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另外,作为卖方在违约前需理性衡量违约所要付出的成本,以免得不偿失。
首先,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意见,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所在区县房管局提出申请; 第二,查勘备案,区县房管局派人到项目现场查勘、确认后,出具核实意见,对属于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予以备案; 第三,组织维修,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维修或者选择施工单位维修,也可以委托区县房管局组织代修,电梯、消防等维修项目,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第四,验收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完成审价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工程费用经业主委员会确认后,从该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明细账户中列支。
房屋继承流程: 1、 要了解房屋的产权是否合法,并且要保证五证齐全; 2、 首先要进行房屋评估,这个环节需要专业的评估公司来进行; 3、 去房屋所在地办理继承公证,如果通过会领取到继承公证书; 4、 接下来要进行房屋测绘,测绘完成后会领取到测绘成果及房屋测绘图; 5、 继承人需要带着上述资料去办理继承登记手续,这个由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 6、 补交其他需要的资料。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但要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明确违约责任。
现在买二手房都有它固定的交易程序,都很安全啊,如果您找的是中介,那资金不会有问题,它们会进行风险控制,如果您是自己联系的业主,可和业主到银行先做个资金监管,等户过到您的名下钱再从银行打给业主,最好就是即使你们自己谈妥的,给点钱给中介代办过户好些。
首付交了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这个问题首先要看你是是买的二手房还是一手房,比如说是二手房就可以按以下来做的:1,和卖方协商协议撤销,(一般你会损失定金)2,换一家银行接着办贷款,(找到以前贷款没批的原因,提前打点好)如果你买的是一手房一般开发商都是指定的合作银行,不好弄了,房子不买了,首付退回,定金没了,还有就是交全款,找亲戚朋友借点,等房本下来了,在去做抵押,还他们,(抵押贷款利息要比购房贷款利息高点)以上的问题还是根据你是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做了详细的解决方案,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谢谢。
一、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需要准备资料:<br/> 1、《抵押注销申请表》;<br/> 2、《房屋所有权证》;<br/> 3、《房屋他项权证》;<br/> 4、《抵押证明》。<br/> 注意: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时需要提交原件。<br/> 二、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收费标准:<br/> l、查档费每套50元;<br/> 2、抵押登记费每套80元;<br/> 3、抵押换证、变更登记工本费:10元。<br/> 注意:各地的房产局或者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对房屋抵押注销登记的收费规定有出入,以相关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br/> 三、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的注意事项有:<br/> 1、抵押权人属金融机构的,应由金融机构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br/> 2、抵押权人属企业的,应由企业提交身份证明和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br/> 3、抵押权人属个人的,应由提交经公证的注销抵押登记申请并亲自到收文窗口交件;<br/> 4、注销抵押应与申请注销的抵押物证件同时提交(即房地产证或房地产买卖合同书,办事人应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共有的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因此凡属共有的房屋,包括夫妻共有的房屋,当事人应该按实际的权利状态共同申报产权。30
您好,没什么区别啊。有什么区别的。都是房产证而已。与是否是一手和二手没区别。一手二手主要是区别购入的渠道。一手是指从开发商那里买的房产。二手主要是指从用户那里买的已经使用过的房产。望采纳
一般情况下,没有贷款的一般七成、有贷款的六成再减去贷款数额。但房产抵押特殊情况比较多,如果不懂可以私信问我。<br/>你是哪个城市的呀
B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股份持有占33.3%。 A为有限公司股东,股份持有占66.7%。 公司地址的土地证和房产权登记方为另一工厂的法人代表即A。(A在成立有限公司之前,已有工厂存在并运营,后公司成立后,业务都转入公司运营。工厂的法人代表为A。 工厂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 1、现B在银行贷款160万,A为抵押担保人。(实际贷款使用者是A,B从无使用此贷款)
? ?(1)抵押权的设定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当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时,作为抵押物的房屋仍然保留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手中,无须交给债权人占有。这是抵押担保最显著的特征,是抵押区别于质押、留置的标志。由于不转移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收益抵押物,抵押权人也无须支付保管抵押物而发生的费用和承担抵押物的灭失风险。但是,不转移占有随之而来的风险就是抵押人可以随时处分抵押物,导致抵押权无法实现,因此,对于利用房屋设定抵押来说,抵押登记就显得尤为重要。 ? ?(2)抵押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的发生应当遵循公示、公信的原则,由于不转移房屋的占有,无法以交付的方式实现物权的公示。为了保护抵押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采取登记的方式实现抵押权的公示,从而保证抵押权的实现,维护交易的安全,避免纠纷出现,才能实现抵押制度的功能。因此,房屋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 ?(3)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方才生效。根据《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物权法》对房屋的抵押权坚持登记生效原则,即抵押权必须在法律指定的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否则抵押权不生效力,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产生在抵押物上建立抵押权的法律后果,更不能对杭第三人。但抵押权的设立与抵押合同的生效不同,只要当事人双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抵押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则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但此时,抵押权尚未设立。只有在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后,抵押权才得以设立。因此,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后,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也有义务到法律指定的机关去办理抵押登记。
第一步,分清不同的类型分别准备的所列不同的材料呢,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以持相关的《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的《户口簿》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的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1)迁入人的居民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的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的证明 (4)迁入人符合的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被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公民搬迁,除在本户口统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化挂号,不作迁出、迁入挂号外,但凡迁出本户口统辖区的,均可处理迁出、迁入挂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挂号法令》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统辖区,由自己或许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挂号机关申报迁出挂号,收取搬迁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有必要持有城市劳动部分的录用证实,校园的选取证实,或许城市户口挂号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实,向常住地户口挂号机关请求处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区域,有必要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赞同”处理。
按法律规定,商品买入后就拥有 权。但是,房屋却有些不同。消费者购入房产后,对房屋实际上是拥有 产权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却只有70年,所以才导致房产实际产权也只有70年。 土地实际上是属于国有,所以才会有70年限制这一说法。尽管如此,70年的限制也并非令人难以接受,毕竟政府的政策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基本。 房屋70年产权是从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算起的,而且房产证是:房屋权证,所谓权,一般就是房屋什么时候都是你的,而土地使用证,换个简单的说法就是
一、居民户口的迁移 (1)在工作岗位的人员调动迁移; (2)正在录用期间的公务员迁移; (3)国家或者省属单位内部人员调动迁移; (4)自己已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5)单位的安排或者分配的住房居民迁移; (6)租住政府产权房的居民迁移; (7)军人的家属随从迁移; 二、学生的户口迁移 (1)学生的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录用、招聘的时候就可以迁移; (2)学生在毕业后、退学后或者休学都必须把户口迁回原来的户口所在地; 三、投靠性的迁移 (1)夫妻投靠家人的迁移; (2)父母投靠子女的迁移; (3)未成年的子女投靠父母的迁移; (4)已经成年但是未婚的子女投靠父母的迁移; (5)已经成年并且结婚的子女投靠父母的迁移;
一、居民户口的迁移 (1)想要迁入哪里,就要出示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2)户口之前的所在地出示《户口迁出证明》; (3)申请迁户口的人员,需要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必须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 二 、学生户口的迁移 (1)学生所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的原件; (2)学生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校出示的《户口迁出证明》; (4)转学的学生还需要出示省教委的转学批复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还有学籍管理部门的《转学证明》; (5)退学的学生需要出示学籍管理部门的《退学证明》的原件;
一、居民户口的迁移 (1)申请迁户口的人员需要带上上面所说的资料,然后到迁入地找到相关人员提出申请并且提交这些资料; (2)到派出所进行审核,这些资料审核通过后给予《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迁户口的人带着《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的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地方,领取《迁移证》; (4)本人需拿着《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 二、学生户口的迁移 (1)申请迁户口的学生,首先要到学校的保卫处户籍室办理相关的迁出手续,同时,领取《户口迁出证明》; (2)本人拿着《户口迁出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的相关手续,并且领取《迁移证》; (3)本人拿着《迁移证》和本人的《身份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相关的入户手续; 注意:学生户口在迁移和迁入学校的时候,学生要将户口迁移办理所有需要的材料,要提交到学校的保卫处,然后由学校作为经办方,统一的办理户口的迁入手续。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消费者出于很多考虑,抱着侥幸心理去购买这些手续不全的房屋。这个给购房者带来极大的经济风险,另外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对倒卖项目侵占耕地、偷逃税费等行为形成了一种潜在的助力。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小产权房子有没有房产证和是否可以进行买卖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挂号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依据证实不动产挂号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挂号簿为准。也即是说,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姓名与不动产挂号簿上的姓名不一致,应当以不动产挂号簿为准。
(一)外省市迁入 18周岁以上的人口应上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除此之外,必须上交的资料有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二)市内户口迁入 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除此之外,必须上交的资料有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户籍人口的区域迁移 1、需要《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以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迁入地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不限面积)(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的派出所出具《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入户人员的1寸证件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 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1、需要《入户申请表》;; 2、房屋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者户口簿,下同)以及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的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下同); 4、入住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者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的(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6、房屋产权证以及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照一般的买房迁户口的流程,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迁出规定,则给出解释;如果证件材料等不齐全,则给申请者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需要按说明补充材料才可通过迁出申请。 后,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不能立刻办妥,因而现有身份证好先不要交回,以方便工作和生活使用。
1、买方赞同卖方不迁出。事前与买家洽谈是不是能够不迁出户口(买方赞同的概率极小)。哪怕买方赞同卖方不迁户口,也需求和买方在《补充协议》里边写明白,现已告知他户口不迁出且买受人现已赞同,防止后期胶葛。 2、买方没有赞同卖方不迁出。假如买方没有赞同卖方不迁出户口,那么依照《房子买卖合同》约好,卖方就触及违约了。
卖房迁户口,这本是理所应当的工作,但偏偏有人不肯意依照常理出牌,这就使得户口胶葛成为了房发生意胶葛的多见方式之一,这不,南京近就有一名男人,即便要承当违约金也不肯意迁户口。 南京一男人卖房不肯迁户 怕成“黑户” 南京的张某将自个名下的一套房产出售给了王某,并约定好房产一旦过户,张某便将户口迁出,不然就要承当五万元的违约金。 但是,该房产在年头完结过户后,一直到四月,张某都还没有将户口迁出,王某欲找张某洽谈,却遭到张某的回避,无法之下只能请求民警帮忙。 经民警的查询,张某之所以不肯意将户口迁出,是由于他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忧虑迁了户口以后,自个就做不了南京人了,所以甘愿承当违约金也不肯意迁户。知晓因素以后,民警帮忙张某处理了社区保管户,成功处理了这场户口胶葛。
不少售房者都认为,反正房产现已完结了过户,迁不迁户口都是相同的,但本来并非如此,卖房不迁户是会发生不良影响的。 首要,假如你不将户口迁出,买家的户口就无法迁入,假如由于户口搬迁的疑问耽误了买家孩子的,也许就不单单是承当违约金那么简略了。 其次,假如你不将户口迁出,房子的再次出售就会遭到影响,由于很少有人情愿购买这样的房子,忧虑摊上不必要的麻烦。 后,卖房不搬迁户口不光会给买家带来困扰,也会给你自个带来困扰。万一买家利用房产从事不合法的经营活动,你也许也会遭到牵扯。
1.《入户申请》; 2.房子产权者以及户口迁入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 4.入住证明; 5.在当地所购买的房屋的产权证或者是在当地所购房的购房合同、购买房屋时一次性缴款; 6.购买二手房的户口迁入人员要提供房屋产权证,还有当地房管局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
1、买房后即刻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所购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提供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上一步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3、带着1、2两步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系统,你的户口就算迁过来了。
贷款买房迁户口一定要具备以下条件: 1、去申请办理买房迁户口需要持有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明(已经过户); 2、所购买房屋的用途为住宅(实际居住),房屋的产权类别必须属于私有; 3、申请人是房屋产权的人,国内常住居民的户口,住房所在地落实为非农业户口; 4、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了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以上的市外人员; 5、各省市的其他要求(具体根据不同地区迁户口的条件有所不同)。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市区居民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