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之比小区的(也就是小区总建筑面积与土地面积之比),比如10000米的地盖了20000平米的房容积率就是2.0。 容积率居住舒适度有关。别墅类住宅一般容积率在1.0以下。
即使专业人士也会由买房失策的时候。 资料搜集途径多一些、心态平和些。
yings66:你好! 在买房子时注意以下几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如果是二手房,必须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是《房地产权证》,卖方已经结婚还必须看《结婚证》。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二手房不需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手房不需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二手房不需要。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二手房不需要。 6、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 7、选择房屋结构是否合理,使用功能上是否齐全 如煤气、暖气、水、电是否到位,而且房屋的使用功能应该从购房合同上体现出来。 购房时还注意一些细节问题 比如期房的竣工时间、交付使用时间,并应在购房的合同上注意经销者违约时应追究的法律责任,不使受损。
朝向指的是房屋的采光面,一般是以房屋得主卧室、客厅等主要房间的采光面为准。 简单说,窗户冲着哪个方向,就是什么朝向。 如果主要房间的窗户是朝南,那就是南向,也就是常说的“正向”。 在北方地区,人们大多喜欢选择正向的房产
我觉得贵单位取得的房产证应注的是商业及配套,商业性质的房产使用年限为40年,其配套包括车位,供暖,电水等设备用房.
引用 宣武疼痛张文祥 1投资主要升值潜力和脱手容易度,自住就要看交通上班方便,配套生活便利2作为投资,首先考虑风向即房屋位置,交通是否方便?2考虑当地是否有经济发展潜力?3一定考虑房屋开发商资质以及证件是否齐全?产权问题.4物业管理也要考虑. 希望对你有帮助
神仙哥哥:你好! 根据商品房的有关规定,不能在房价之外收取水电气配套费。 但是企业集资房没有法律是的定位,一要看集资建房协议是否对这个问题有约定,有,按约定。二要看房改办对集资建房的批文对集资建房价格的定位。 因此,建议到当地房改办咨询。
Receives right of residence the garden入户花园 Double lake landscape双湖景观 Afforestation rate绿化率
哪里的房子啊,真便宜。:) 我觉得还是需要多方面的考虑,在你check list里你最care的是哪几个?相对价格来说,后者是较合算的,但是总体根据你现在的经济实力、幼儿园及交通情况,还是前者理想。 等以后条件好了,再换大的也是非常合算的。
这主要看中介的业务员负不负责了。如果说你办理的买卖是当时中介领你看的那套房产的话。你应该负中介费的。否则中介会起诉你。而且一般也不判你支付的。如果说业务不负责的话。那么也就没事了。。。一般在看房协议里会有一条。就是甲方也就是你承诺若甲方或甲方之亲属。授 权人。代理人等成功购入所介绍的房产。需支付乙方也就是中介方。。。。。。。做为服务佣金的。。。
现在由于国家自从2004年8月31日开始紧缩土地供应而导致房子紧俏、稀缺,因此只要 房子、价格合适,就不要考虑这些费用谁交的问题了,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时间、精力去和开发商理论。
房地产业如何应对国家政策? 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如果老有对策,那政策会越来越多,索性达到他的满意为止 70/90政策对跃式和复式住宅的影响? 以后的大户型会相对稀少,那他的单价就会相应的提高.而且市场抢手 政策对容积率的影响? 国家鼓励高容积率,从税收就看出来了
产权证上有登记,至于到期或别的情况出现,其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细则会有详细说法并具可操作性。
各交各便宜多 回答者:tousel - 秀才 三级 5-12 11:24 不一定,现在很多人在交易的时候都把成交价做低,这样可以省下很多. 没有土地证的话是不能过户的.要等到土地正办好之后才能过后. 你要买的这个房子.你所要交的税费有|: 3%契税. 0.05%印花税. 其他的都是卖方交了. 5.5%营业税 1%个人所得税 1%土地增值税.
这种问题是明显的欺诈行为,办理房产证的费用你已经交了,也是经过他同意的,现在他反悔怎么都说不过去,在说了你前的是索某的钱和他没有任何的关系也就是说和王某没有直接的债权关系.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我就是搞房地产的,你不用担心没事的
《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2007版)8月1日启用,所有二手房交易签订的《居间合同》都必须通过“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打印,其他任何印刷版、手写版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这直接影响到交易方式等诸多方面,对二手房市交易将产生重大影响。”业内人士和法律界人士说。 对于新版合同,律师界和中介机构人士提醒:买卖双方应在交易谈妥之前,通过网上或中介公司取得合同示范文本,充分理解后,再正式签约,千万不要匆忙签约。多位律师表示新合同仍有诸多地方需要完善。 中介提供信息就能拿佣金? 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不时出现卖方因房价上涨而违约的情况。为了保障中介方的权益,《居间合同》第22条规定:“买卖双方利用居间方提供的信息等,私自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 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舒卫东表示,这个条款意味着,在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凡是向他们提供过相关房地产的信息并签订《居间合同》的中介机构都有权收取佣金。“这与《合同法》是相抵触的。”舒卫东说,《合同法》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才应该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新版合同能杜绝“阴阳合同”? 在此前的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为了逃税或向银行申请较高信贷额度,大量出现“阴阳合同”,这已成为业界普遍存在的“潜规则”。新版合同启用后,不少人认为这将彻底杜绝“阴阳合同”,但多数中介机构人士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深圳市成宏房地产经纪有限金色分公司易明利经理说:“阴阳合同”作为长期存在的“潜规则”,难以杜绝,受利益驱使,买卖双方仍会私下签订“阴合同”。 “阴阳合同”的产生一方面与买卖双方法律意识单薄有关,另一方面中介结构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如果能帮助买卖双方压低税费,成交率就会提高。专注研究二手房的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梁赤认为,单靠推广签订新版二手房交易合同来杜绝签订“阴阳合同”,是一厢情愿。梁赤说,双方在新版合同之外如果签订“阴合同”,并且双方没有纷争,新版合同如何制约得了呢?这其中不排除中介采用其他方式来规避税费,比如把部分房价转移到装修费上等。 如何有效杜绝“阴阳合同”?梁赤认为,政府必须出台相关措施予以配合,使签订“阴阳合同”双方觉得无利可图,才能杜绝“阴阳合同”。国土部门应尽快出台二手房屋交易评估基准价,以该评估基准价计算纳税标准,堵塞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漏洞,消除买卖双方逃税的侥幸心理。其次,将偷税漏税行为纳入诚信系统。舒卫东律师提醒:《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偷税达到一定数额,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将处罚金,乃至拘役判刑。 “打印程序”是否有法律依据? 多位律师也对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规范二手房合同打印程序的通知》提出了不同看法。 通知要求,全市各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8月1日起,必须通过“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打印《二手房委托合同》、《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其他任何印刷版、手写版合同均不得继续使用。通过经纪机构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可以通过经纪机构从网上下载打印合同;至于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可任选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打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无故拒绝,违者,主管部门将取消其打印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资格。购房者只需按规定缴纳工本费即可。 律师认为,主管部门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无可厚非,但要求“必须有资格才能打印‘我’的合同,必须交钱才能拿到‘我’的合同”,显然是侵犯了公民缔约自由。缔约自由包括合同内容、合同形式、权利的处分等自由。上述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违约条款是否过于简单? 针对新合同的具体内容,梁赤等律师指出,新合同第十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一款规定定金罚则过于简单,仅有违约金而没有赔偿损失。 梁赤说,前段时间二手楼交易产生大量卖方违约,这与房价上涨而中介交易合同的违约条款订立过于简单有关。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应尽可能详尽签订违约条款。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交易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根据当时的违约情形选择下列条款之一处理:1、选择定金罚则:买方反悔不购买房屋的,卖方有权没收其房屋定金;卖方反悔不出售房屋的,卖方应双倍退还买方房屋定金。2、选择违约金及赔偿: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该房产总价款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该房产的涨跌房价的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实际损失及房产涨跌价差的损失。计算房产涨跌损失原则以该房产最相类似的市场成交价(或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与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 委托担保条款责任不明? 对于合同第二条中规定“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担保公司和居间方指定人员出具公证委托书,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 梁赤认为,这一条款责任不明。到底是居间方为卖方委托担保公司赎楼,还是卖方直接委托公司赎楼,还是居间方和卖方同时委托担保公司?由谁与担保公司设定权利义务?如果担保公司拖延赎楼的时间,责任是居间方还是卖方?如果约定不明,一旦担保公司拖延赎楼的时间导致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交易过户,卖方将首先要对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能否有效解决户口问题? 很多家长不惜花巨资购买一处房产,仅仅是为了获得一个学位或户口。但如果房子过户后,卖方登记的户口地址仍然在该房产内,买方的户口就无法迁移,孩子仍然无法到附近学校读书。新版合同为此专门设定了“附着于该房地产的户口”条款,约定卖方在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后的一定时间内,保证迁出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舒卫东指出,“问题是,公安机关规定的迁户口条件很严谨,户口能否迁出并非仅有主观愿望就能实现的。即便合同规定卖方违约后要承担责任,但很可能无法解决实际情况。”所以,新版合同只具有提醒价值,而不能有效解决房产户口问题。 多数市民不熟悉新版合同 在新合同启用首日,家住福田金色花园的沈先生说,之前他通过媒体知道了这个新版合同,但对于具体内容并不了解。在记者的调查中,90%以上的受访者与沈先生一样,对新合同缺乏了解。 从事二手房交易的不少中介机构人士对于新合同详细内容也并不熟悉。昨日记者以客户身份调查多家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对于新合同具体事项,得到的答复都是“不清楚”、“还不完全了解”。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下属的某三级市场的业务人员直接告诉记者:“我不清楚,你还是去问经理”。 对于新版合同的启用,业内人士也表现出两种不同的态度。部分中介公司负责人认为这对行业将产生积极作用,而部分人士则表示新合同的作用有限。 样本参考: 范本内容: 你还是进上面的网站,看范本内容吧!那是新的范本。如果看后还不懂的话,建议你找个律师帮忙吧,或看有什么熟人认识什么律师的,都可以请他们帮忙。买房也是一件大事,最好一切的顺利的情况下买,要不损失的还是自己。还有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文字转角,要理解好合同的意思,要不就会吃亏了。给你举个文字转角的例子“有一次我小堂弟去买皮鞋,他喜欢红蜻蜓的。但是他刚来这城市,对很多地方都不很熟悉,找不到红蜻蜓的专卖店。后来他去到一家大商场,里面有的地方是卖红蜻蜓的,他去买的时候试了一下就买下来了。当他付钱后,拿着小票去取皮鞋,发现这纸箱上写的是‘西部红蜻蜓’,晕~~。上当了,他拿去退,说是假货但是被拒绝了,他们的理由是怎么能说是假的呢?你买的时候我又没说过是意大利红蜻蜓,这是红蜻蜓的,是西部红蜻蜓~~~`。”吐血了吧?这就是所谓的文字转角。有些人往往是吃你那一个字眼,你就会上当。所以买房就更加小心
这些个关于实务的问题,你可以到法律教育网免费律师黄页中问一下专职律师,这些律师都是跟法律教育网合作,为学员提供免费答疑服务的,以后你有关于实务性的问题,都可以去这里问一下。(具体步骤:从下面这个链接进去,找到“律师黄页”的链接或者在百度上搜“法律教育网律师黄页”,然后点进去免费注册一个代号,提问问题就ok了,律师们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给你解答的。)
需要注意房子的位置、朝向、结构、建筑质量、小区的的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再有就是房产商的手续是否齐全,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时间要注明在购房合同当中。
具体问题是可以来起诉解决问题的,可以以你母亲卖房没有经过你们同意,你们没有书面放弃继承,是认为你们已经继承的,你们是房屋共有人,要求撤消房屋买卖合同,中介也有错误.具体问题最好是当面咨询律师.如有需要可以上我的百度空间看下
问题很简单~ 客户是指买房子的下家~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下家(买家)决定买上家(房东)的房子,交了定金.如果后悔了,定金是要没收的,这个你是知道的吧? 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就是说中介公司要和房东一人分一半.反过来,如果房东不卖的话,也会产生违约金的问题,那么中介公司也会要求分一半的条款. =========== 这个条款看起来合理,其实是不合法的,中介公司只是服务性质的行业.他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一定的损失赔偿,但是这么写进合同是不太好的. 但是现在的人越来越抠门,买房子的时候中介费大多都不愿意给,实在没办法才会产生这样的事情.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而且可以有效的解决跳中介的问题.
我们家饭店的店面是租的居委会的,租赁合同今年九月份到期,可现在我们接到居委会的通知,说店面已被卖掉,并要求我们在五一之前搬走,或者提高租金。我想咨询知晓法律的朋友,我们家跟居委会是签了合同的,他有权利单方终止合同吗。我们有什么样的权力。 你们的租赁合同是定期租赁合同,居委会无权单方解除合同。居委会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居委会继承履行合同,如果造成你方损失的,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补充:“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我想再请问下,这个法律条文里的“合理期限”是怎么定义的。 你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8条:“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来理解。
房屋买卖无效合同 有哪些情况 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无法一一列举,但可以有办法确定,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时,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取决于主体、意思表示、标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符合的合同生效,否则,合同不生效。一个不生效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具体情况你可以依这一标准来考量某一个具体合同是否能够生效就行了。
违约金要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条件来计算,通常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已经确定了违约金条款.你可以根据该条款主张自己的权利.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都是格式条款,对争议的方式基本上都是“产生争议后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购买人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来解决。当然也可以不协商直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商品房开发商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怕客户和房主之间私自联系把这个交易给完成了 就把中介给跳了 这样他们就什么钱都赚不到了 如果你中介费都交了 估计他们不会退了 索要违约金其实就是中介想赚双方的钱~ 如果房主要是把这个房子交给中介公司代理了 那这个房主是不能私自和客户谈买卖房子的 这样房主就违约了 如果房主答应不私自卖这个房子就很好解决了 按理来说 中介公司收了双方的钱就很过分了 一般的情况 中介只收客户的中介费 房主给他们中介房子让他们给卖是不用付中介费的~~ 其实中介收的这12000元 他们也是白赚的 至于房主收的3000元 应当退给你 他没有理由收你的钱 如果他觉得有问题可以让他去找中介 因为必定是中介代理的他的房子 至于12000的问题 必须找他们去要 能要多少要多少~~
银行房款没有还清都无所谓.卖家可以提前还贷或以买家的首期为卖家还贷就可以了.这一点没有什么风险. 中介扣住房主的借款合同和购房发票只能让卖家短时间不能出售此房.这些东东卖家可以去挂失. 三个月以后过户的话.首先合同要注明规范.明确的注明过户的时间.最好做一份律师见证.以免到时候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不明白的给我百度发信息.
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交易合同以登记备案为生效的必须条件,登记备案后,登记部门就有存档的一份,可以查阅的。未登记备案的属于无效合同,不销毁也没有效力。
只要你去办理房产证就必须带上(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共同或单方委托(要去公证处公证才有效。去房产局办理 ,证上是双方的名字。(前提:已婚夫妇) 赠送答案:提醒你一下,还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不好说,买卖合同签署时,双方当事人均应到场亲笔签字。如有一方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做一个委托授权公证,费用200元/份。之后,在签署合同时,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公证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签字。签署合同时,应在买受人(或出卖人)一栏签署委托人名字,并在授权委托人(受托人)一栏处签署自己的名字。这样就是有效的。 否则,就算是受托人购买房屋了,到时候实际买受人想要追回房子的话是很难的。
具体问题甲乙合同是无效的.乙的转让行为无效.具体问题甲方因房屋问题可以同时起诉乙方和丙方.因殴打事情可以起诉丙方.具体案件胜诉问题不大. 你补充说明的情况也是解答同上. 具体问题最好是请律师介入帮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就买卖货物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是对还是错?. 错,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的国家.
不一定,现在很多人在交易的时候都把成交价做低,这样可以省下很多. 没有土地证的话是不能过户的.要等到土地正办好之后才能过后. 你要买的这个房子.你所要交的税费有|: 3%契税. 0.05%印花税. 其他的都是卖方交了. 5.5%营业税 1%个人所得税 1%土地增值
最佳答案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构成因素复杂多样,所处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变化加剧,近些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正越来越多地遭遇危机事件的挑战,如客户投诉、媒体揭短、贷款受到限制等等。危机事件处理的好坏,结果截然相反。如果处理不好,它会导致企业与公众之间的关系恶化,企业经营受到影响,生存和发展受到威胁,甚至能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如果处理得当,企业会继续向前发展。伴随着房地产开发企业危机管理意识的提高,危机公关管理应运而生,关键时刻关键问题的解决是危机公关的集中体现,它包括危机的预防、处理和善后工作这三个方面。危机公关是危机管理解决突发性事件的有效手段之一,它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危机的预防 公关危机在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是不可避免的。对于危机,最重要的是预防它的发生,并预见可能发生的危机。企业越早认识到存在的威胁,越早采取适当的行动,越有可能控制住问题的发展。从国内外企业应对危机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中可以得出结论,对危机进行预防是企业抵御危机侵害的有力武器。 1、树立危机意识。要培养企业全体员工的忧患意识,企业领导人首先就要具备强烈的危机意识,能把危机管理工作做到危机实际到来之 前,并为企业应对危机做好组织、人员、措施、经费上的准备。 2、设立危机管理的常设机构。它可以由以下人员组成:企业决策层负责人、公关部负责人和其他一些公司主要部门的负责人。这些成员 应保证其畅通的联系渠道。当危机发生时,该机构自然转型为危机领导核心。 3、监测企业危机前的信号。企业公关危机是企业内外环境出现问题造成的,因此,在危机爆发之前,必然要显示出一些信号。当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如下征兆时,就有必要提请决策部门注意并进一步加强监测:对企业或企业领导人形象不利的舆论越来越多;受到政府、新闻界或同行业人士的异乎寻常关注;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不断下降;组织遇到的麻烦越来越多;企业的运转效率不断降低。 4、制定危机管理方案。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有效的公关危机管理可以防止危机的出现或改变危机发生的过程。实施公关危机管理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检查所有可能造成公司与社会发生摩擦的问题和趋势;确定需要考虑的具体问题;估计这些问题对公司的生存与发展的潜在问题;确定公司对各种问题的应付态度;决定对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采取的行动方针;实施具体的解决方案和行动计划;不断监控行动结果;获取反馈信息,根据需要修正具体方案。 二、危机的处理 企业在公关危机的处理过程中,既要维护、恢复和完善企业的形象,也要适应公众的心理特征、个性背景,企业公关危机的处理除按照一 定程序进行外,还必须讲究有关的原则。 1、积极主动。无论危机事件的起因何在,企业都应以积极的态度主动进行处理,为妥善处理危机创造良好的氛围,而不应推卸责任,消 极等待,贻误处理危机的最佳时机。 2、情感联络。在危机事件发生后,公众往往有着强烈的抵触和怨恨心理,企业在处理过程中不仅要解决直接的利益问题,也要根据公众 的心理反应,采用多种方式与公众进行感情联络,化解积怨,消除隔阂,增进相互了解,尽早平息危机事件。 3、如实宣传。危机发生后,企业要如实地与公众沟通,并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公开事实真相。切忌弄虚作假,用一些虚假材料、行业 术语等为媒体和公众了解实情设置障碍。 4、创新精神。企业制定公关危机处理方案,要集思广益,因势利导,发扬创新精神,才有可能使企业转危为安,将坏事变好事,令危机 成契机。 5、注重长效。企业处理危机事件,不能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益之计,给企业日后的管理工作带来隐患,而应当着眼于未来,从 大局和整体的高度来处理危机事件。 危机发生后企业往往面临来自各方的压力:受害者的指责、媒介的围攻诘难、上级部门的追查及社会公众的关注等。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危 机的处理,其处理一般可采取以下策略。
首先,你提前还一万元,不是八万元减一万元,而是还款当月的本金数减一万元,按此金额计算你的月还款额。 其次,你提前还了一万元,即部分提前还款。可以调整月还款金额或缩短年限,具体数据银行会算给你的。 最后,你这样做的好处,是减少了贷款利息支出。
在上海,您只需到贷款银行办理公积金冲还贷手续即可。如若您想用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冲贷款的话,一般要在签订冲还贷协议之后,每年三、四月份或九、十月份冲还贷一次,具体办理手续需带好以下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公积金帐号、借款合同、私章即可。
每月冲还:您可以在一段时间不要拿现金还贷款了或较少每月还款额。即减少了每月现金支出。 每年一次冲本金:一次性冲本金,减少本金数,每月还款额减少。即利息支出减少。 您可以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您的公积金冲还贷方式。 另外,每月冲还隔月就能实施,每年一次冲本金,一年可以有两次,三四月或九十月。
不应当,病假期间也应给你交公积金,但你也不用过于担心,因为当你转出此单位或退休时,该单位会给你补交此三月公积金.因为如有漏缴月份,无法办理公积金封存、转出及提取。你可先向单位工资员询问到底交没交公积金,如没交可主动提出来,因为漏缴公积金属违法行为。
如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要看你公司给你们上的比例了,建议你去财务那咨询一下,一般工资条里也有。而且如果要提公积金必须要买房或者装修才可以。
我觉得住房公积金还是要交。理由如下: 1、可以增加住房资金的积累,你交了一定数额的公积金,单位也补贴相同的住房资金到你帐户中。 2、目前你开始还商业贷款时,就可以凭你与贷款人的直系亲属、配偶关系证明、购房合同和还贷证明定期地提取公积金,减轻你的每月还贷压力。而且最后一次还贷3、今后再改善时,既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作为弥补你购房资金的紧张状况。又可以进行低息的公积金贷款,而且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利率的差距会越来越大。 5、公积金平时放在个人帐户中本身还有利息,其中当年缴存的是活期利息,上年结转的是年息2%,由于公积金是免利息税的,所以实际比1年期的定期利息要高(2.2%扣除20%的利息税)。因此公积金即使沉淀在个人帐户中也是不亏的。 综上所述,你即使不购房也要及时足额地缴存公积金,更何况今后也许要买房呢。
我真记不得到底是能有所长时间免征契税了~不过帮你查了一下大体的办事程序~ 1.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3.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纳税人符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规定的,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减征或者免征契税手续。纳税人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
只要能交了首付,采用公积金贷款比较合算,一是时间可长可短,二是利率低于商业贷款.象你的收入要贷20年.不管是什么性质的贷款都是要按规定时间还贷的.如果手里有多余的资金.可以提前还贷.具体规定要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他们的答复会更专业,清楚.仅供参考
不需要贷款,可以直接将公积金支取出来买房,具有完全产权,购房后即可办理房产证(注意:买二手房要有原房产证,一手房要现房,期房要等到房屋交付后才能办证),同时也可随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如果选择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法 也可以每月还款额不变,减少还款期数。 还要贷款银行同意才行。
我想你说的是垡头那的华侨城吧?我认为价格高点,因为临近他的翠城经济适用房才3180元/平方米。那儿的交通不是很方便,远离市区,除非你有车,或者你不用到市区来上班,要知道东四环有时也是很堵的。至于房子本身嘛,一期先入住的都是回迁户,也就是那几座高板,有现房的是余下的两座高塔,不过分摊系数较大。当然,二期我看好像也快封顶了。不过总体来说我觉得外装前房子看上去很糙,至于户型嘛,一般吧。听说开发商是个南方的房地产公司。
你还是履行吧大不了再卖,你还能挣钱呢多好啊,想卖给我发邮件啊shibmengqf@ 你以后提问给点积分行不行啊 真抠门
你好: 你不应该负担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理由是:1、根据二手房征税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是由卖方交的:2、你们的合同中已经约定房屋交易产生的过户、银行转按揭付款等一切费用都由甲方负担。 处理的方法,一是继续协商,二是协商不成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楼上的办法是一种办法,但是风险太大:5年之后政策发生变化怎么办?房价上涨甲方又反悔怎么办?
没有看明白,是介绍一套房还是多套房?现在只能回答一部分,含税新空是属于中介公司发明的名词,指的是新房、目前属于空置或毛坯状态,包含税费,但这个税费不太好说,有些是不包含契税、印花税,有的则是全包;9-20/跃一般是指该房屋为跃层,38+18平米,一般是指实际面积加露台面积。
绝大多数房改房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但是在过户的时候要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象征性的),虽然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在今后抵押和拆迁补偿中和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是一样的。
过不过5年的经济适用房,房主都可以按照市场价来卖,但最主要的关于你交税的问题,房主过5年出售该房屋,如果是按经济适用房出售,以后你的房本性质还是属于经济适用房,需要交的费用是契税、印花税、综合地价款(实际面积-审核面积)*2650*10%;如果是按商品房出售,以后你的房本性质就属于商品房,需要交的费用是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成交价*10%)。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先填写申请经济适用房审批表,这个表所批准的面积就是你的审核面积。
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然后持继承公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局办理更名即可,花费不会很多的。
很麻烦,确实要先过户到你的名下,这样就得甲甚至是甲妻都要配合你过户,并且涉及的费用和契税、营业税都是你们要首先商量的。然后你卖的时候还要再次涉及到转让费、契税、营业税等,标准就说不清楚了 转让费各个城市不一样,契税各省不一样,营业税也不好说,因为你的是营业房,应该是按转让差额的5%,你是基本上同时进行两次转让应该不是很多。
撤销原来房地产交易申请,变更买卖合同重新进行房地产交易申请。
具体什么原因?不明白,既然有房产证为什么不能过户?不会是被法院查封或限制了吧?如果这样,不用问肯定不能买了。如果不是,肯定有解决的办法
没有关系啊!! 又不是一个城市的/即使是一个城市也要看你的户口在那啊 不过象你这种情况户口在那也没什么关系的 你完全不用担心,放心买就是了.呵呵....
虽然是公证但是意义还是不大的.建议你找个房产中介去做个资金监管,然后在押一半的资金.即使这样很多细节也是要写进你们所制定的那个买卖合同里.我不知道你哪个城市还指定过什么样的政策.也完全可以走赠于嘛. 不过也不用太担心,
你的房是在什么地方?按北京的收费方式是收1.5%,因为房屋面积没有超过140平米,超过140平的是收3%;这样看来你那应该是交2%。
开发商的利润这么高,根本原因就是政府的土地招拍挂的政策造成的。在前几年土地没有采用招拍挂的时候,由于开发商之间的竞争,很多城市的房价都是下降的,由于土地招标出现了大大超出正常价格的地价,造成周边的开发商手里原来便宜取得的土地也大大升值了,所以房价就和招标取得土地的房价看齐,造成这些开发商的超额利润。 这个现象是政府造成的,难怪有的开发商说数钱数到手软。
其实是这样的,如你前面所知,不同中介代理费收费标准不通,单向收、双向收都有,除代理费外还会再收一笔过户费,另外要办贷款的还要被收取贷款手续费。中介费标准低的呢就从过户费里补,中介费标准高的呢也会收取这笔费用,只是相对少一些。所以说各家中介的收费是“背着抱着一边沉” 不过我爱我家是那种不做这单了代理费也不会打一分钱的折的。(人家就是牛。。。。。。)链家也是这种情况。而且这种情况以后会越来越多,因为现在市场透明化了,买卖双方都可以见面,中介不吃差价,所以各个公司都规定代理费不许打折,而且还要收齐以前可收可不收的各种名目的费用,包括过户费和贷款手续费。各门店经理手中的打折权限也没有了,有些公司你让他强打折的话他们自己会丢饭碗的。。。。。。。不过你可以软磨硬泡的试试,不过最后一分没降的话可不要觉得自己没面子啊>_< 不过这些收费标准都应该事先明示的。他们到你交完钱再告诉你。。。。。有点不厚道
商品房没有竣工就不能取得合法的产权,自然也不存在过户的问题,既然原房主已在房管局备案,且无法更改,你所能做的只有两个办法,一是等房屋竣工再办理产权交易,二是到公证机关办理抵押公证,待房屋竣工后再进行过户。
可以添加,需要少量付费。不过遗产税即使征收也不大可能对于家庭的唯一住房征收,而且一概是对一定资产额度以上的财产才会征收
房改房可以自由上市,只需要交易的时候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即可 每平米15.6元. 当然如果你的房子是房改房,但是原产权单位是央产,那么就会烦琐一些,需要先办理一下央产房的审批手续
北大地的房价每平米应该在4500-5000左右. 90平米的话,租应该在1000-1500左右, 卖应该在45万以上.
既得利益的人总是确保他们的利益,房地产商人、政府、有多套房的人(一般都是先富起来的)都希望涨价,只有穷点的人和刚工作的人住房环境不好,希望降价有希望买,但这样的人虽然没有话语权,不过人多,不可能总是把收入用来缴房租。所以政府怕这些人受不了一直被播皮状态,影响社会稳定,就得控制房价了。
这不是一个会不会涨的问题,而是会涨多少的问题。别以为我不是专家,你就可以这样来说我,我问你一句,你知道我国的国民收入上涨了多少个百分点嘛,你这个大笨蛋。真的是好笑,算了不和你说了,总之一句话,好位置的房子是一定会涨的
房价是由市场决定的,不是由开发商或者物价局决定,只要市场上面有人买,开发商肯定尽量卖高价,但是高到什么程度就由市场决定了。
我想问一下你想买那个区的房子?从高性价比来看:昆区为广元小区,青山区为大连开发区,东河区为贵发山庄。你把具体的要求告诉我在帮你参谋。( )青山区正在上马一个健康城项目,它可能对房价会造成一个不小的波动。
可以以该项目审批立项不合法或者是手续不全为由主张合同不成立。合同不成立则该合同自始无效,据此可以全额退款,但是很可能会涉及诉讼,届时可咨询律师
可以请专业的房屋质量验收师帮你把关 房屋咨询网
师范大学那里的门面你有钱都买不来了,同昌街和国税局那里的门面也得4000多一平方,而且也不大好买了。
你的想法不错,其实以后的发展趋势就像你说得那样,到时候国家会把户口限制的问题给取消的,让我们一起等待吧
国家的政策往往是一些所谓专家闭门造车想出来的,常常适得其反,和国家的本意背道而驰,比如房价的问题根本不是税收的问题,而是人为造成的土地供应不足,造成老百姓心理恐慌而盲目抢购造成的。税收政策应该是长期、稳定的,不应该经常改变。但是关键是土地是各级政府的生财之道,谁都不肯放弃嘴边的肥肉。
1、房价涨跌是市场决定的,要看不同的市场状况,这个是难以预测的,总的趋势是在政策调控得力的前提下,房价小幅度持续上涨,并且上涨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增长水平等持平或者略高; 2、现在的房子在很多城市并没有供过于求,但是不同的房产类型在这个问题上也有所不同,比如在很多地方,商用房就供过于求,而住宅却供小于求
总体而言,长远而言,房地产是呈上升,这与房地产的特性有关,与国民经济发展有关,目前的国家宏观调控、微观措施只是抑制当前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1.公积金利率是4.59%,你要贷款10年的话,月供是4162.91元,利息总共是99549.2元。商业贷款利率一般银行都是优惠后的5.751%,你的情况下,月供4390.97元。利息总共是126916.4元。 2.从以上看出,公积金贷款肯定合适,而且期限越短越合适,但期限自己不能决定,要看你提供的资料(重要的是收入证明)。一般要求月供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 以上数据都是本人估算,虽然相差无几,但仅供参考
1、其实在办证前是可以改名的,但必须先改合同才行的,不可能不改合同就改户名; 2、如果开发商通过改合同的方法来改户口是合乎规定的; 3、你上面所说的情况开发商没有违规,所以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4、其实怎么更改户名开发商比谁都清楚,只不过是开发商不想给你办理罢了;开发商最多是说话不守信,但不违法; 5、只要还没办证都是有办法改名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你按退房处理,再与你找的人签订合同就行了; 6、你可以再找开发商协商一下,好好说也许能够办理,因为对开发商来说除了麻烦其他没什么损失的; 7、有的地方政府对一个楼盘改名的次数是有限制的,比如有的规定改名率不能超过10%,也许是达到这个规定了所以开发商不能再办了。 8、祝你心想事成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