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也不合法,法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协商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委托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由拆迁人提出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被拆迁人从中选定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根据评估结果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br/>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不能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br/>设区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据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被拆迁房屋评估结果的鉴定意见进行裁决。 <br/>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br/><br/><br/>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与开发商合作建房,我出地,修好后按商定的比例给我房子,担心开发商建到首先要了解开发商的性用,然后签定合同,注意了解建房进度
首先工业用电和住宅用电的费用是不同的,再者供电局没把电表装到你家,当然不用交电费,物业有什么权利收电费?不交他也没有权利断你电!
要申请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必须申请人是北京本市户口。 <br/>再就是拿着单位的收入证明去申请办去办理! <br/>当然想能够痛快的申请下来,还是中间要对申请办的人进行多少的油水处理! 呵呵o(∩_∩)o...
不可以!如果对方要违约,须双倍返还你的定金,同样,你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约定已经很明确,可以直接去咨询当地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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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了房 过户手续都办理了 如果没有拿到房产证 你们可以一起去房管局撤消过户交易 如果房产证都拿出来了 那就只有在把房子过户回去 那就得交房子过户的一切手续费
基本的大中介是每问题的 /比如中原 我爱我家 .这些合同都是房管局正式颁发和认可的.也都是固定的模版.很少有加的 .但也会根据当时 个人情况和要求.或不同的情况下 加机打补丛协议的 要按手印/
1.实地看房:注意房子的户型、采光、交通、周边配套设施等,同时检查日常设施是否完好。 2.核对资质:要求房东出示房产证,以免上当受骗。如果愿意付中介费,要找有资质的中介公司,未成交不交费。 3.计算交通和时间成本:租的房子最好靠近公交车站或者地铁站,距离工作地点有直达车且有多条线路。 4.注意合同细节: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和房东协商好一切可能出现的后果。 5.交接手续:入住之前一定要与房东办清交接手续,要求房东当面清点家居用品,写明并让房东签字。要查看以前的水、电费等是否交清。
一、房租疑问大多数学生租房首要思考的是房租,房租的多少,付出的方法时刻这些在租房合同签定前都要与中介或房东洽谈好,别的,逾期违约有关职责也要区别明白。在交纳时一定要索要收据,凭收据退押金。二、位置疑问租房尽可能接近公司,这么既可以节省时刻,又可以避免因堵车致使上班迟到。若公司周边没有合适的房子,尽量找接近地铁站,公交站邻近的房,公交最佳能够直达或换乘一次。别的,房子周边的配套也很主要,医院,菜市场,购物广场最佳都有。特别注意周围有无娱乐场所,施工场所等对歇息影响大的场所。三、租房圈套现在,租房市场上良莠不齐,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很有可能就被“套路”。对此,在断定租房之前不要交纳任何费用。在签定合同前看好房东的产权证及身份证,若为转租,看好二房东的租借合同。在找房时,挑选规范的网站和中介,避免上当受骗。四、合租疑问若要合租,合租目标最佳挑选同学或熟人,尤其是女人合租时一定要慎重,千万不要在未了解合租目标时轻率合租。在合租之前,了解合租目标的作业、兴趣爱好、家庭情况等信息,互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业证复印件。在资产分管上也要事前洽谈好,还要思考一方半途退租的话,留下来的人房租承担疑问。总之,刚结业的大学生在租房时一定要多听,多看,多了解,多留神,定会租到满足的房子。
大学生没什么社会经验,在租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第一,租房的时候尽量多跑几家,多做比较,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房屋,还要注意周边的环境。第二,租房时不要急着交定金,最好带着自己的朋友参谋一下。第三,租房缴纳押金的时候要和业主商量好交房租的形式,最好形成书面合同,将相关的信息都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同时,还要对退房后的相关事宜做出规定,如果房屋损坏应该如何赔偿,房屋没有损坏,那么可以退换押金。第四,租房者可以适当将租期说得长一点,这样可以减少一部分的押金,减轻学生的经济压力。第五,租房者要明确房屋的位置,房间的面积,房屋的质量以及房屋的租赁期限,租房者还要明确支付租金的形式和期限。第六,租房者要签订详细的合同。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费、物业费等费用由谁支付都需要明确。第七,租房者还要明确房屋维修费用。第八,承租人和出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需要做好审核工作。第九,租房者要明确租赁的房屋是否为法律允许出租的房屋。第十,租房者在租房之前,要审查房屋的租赁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持有房产证。第十一,租房者在租房时要清点好房屋内的各个设施是否运作正常,家具是否完好,然后形成书面文字,如果出现了故障要注明维修的费用谁来承担。这样也可以防止日后发生纠纷。
1.租房的地址必须要有,而且必须是具体的地址。 2.租房的期限要有,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都必须写明。 3.租房的租金要有,押金要有,多久支付一次房租,一次支付多少房租,支付方式是怎样,都要写明。 4.租房的违约责任要有,例如临时退租要如何处理,一定要写明。 5.租房中的设施设备有哪些要写明,设施设备出现故障,由谁负责修理也需要明确。 其次,在签订合同之前,咱们还有一件事情要做,那便是联系原房东,当然,一般租客是不知道联系方式的,但是二房东肯定知道,咱们需要与原房东联系,确定二房东的转租行为是否是经过原房东同意的,如果原房东不同意,这便属于无效行为,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
在房东要求房客签一份租房合同时,仔细看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中关于房屋设备的描述是否与现实相符,并与房东一同检查房屋是否安好,好针对房屋实际情况,在书面合同中罗列出你如搬走时不该承担的责任。而法国的租房补贴中,家具也是重要的考量成分。
变化一:二套房认房认贷 过去有贷款记录,但是实际没有房(比如很多换房的朋友如果先卖房再买房,很多都是类似情况)的人,买房可以算首套,低首付款比例可以是35%。 但是现在统一算二套,低首付款也得60%了。 变化二: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 以前二套房在作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分之后,低首付款比例分别为50%和70%,现在这个比例变成了60%和80%。 变化三:公积金限贷范围更大,时间更短 过去公积金贷款并未被纳入二套房认贷的范畴,现在也与商业贷款同等对待了;同时前段时间商贷贷款期限缩短为25年之时,也并未将公积金贷款也同等要求,现在也一起缩短了。
一、房租问题 大多数学生租房首先考虑的是房租,房租的多少,支付的方式时间这些在租房合同签订前都要与中介或房东协商好,另外,逾期违约相关责任也要区分清楚。在缴纳时一定要索要收据,凭收据退押金。 二、位置问题 租房尽可能靠近公司,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又可以避免因堵车导致上班迟到。若公司周边没有合适的房子,尽量找靠近地铁站,公交站附近的房,公交最好能够直达或换乘一次。另外,房子周边的配套也很重要,医院,菜市场,购物广场最好都有。特别注意周围有无娱乐场所,施工场地等对休息影响大的场所。 三、租房陷阱 目前,租房市场上良莠不齐,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很有可能就被“套路”。对此,在确定租房之前不要缴纳任何费用。在签订合同前看好房东的产权证及身份证,若为转租,看好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在找房时,选择正规的网站和中介,以免上当受骗。 四、合租问题 若要合租,合租对象最好选择同学或熟人,尤其是女生合租时一定要谨慎,千万不要在未了解合租对象时贸然合租。在合租之前,了解合租对象的工作、兴趣爱好、家庭状况等信息,互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在财物分担上也要事前协商好,还要考虑一方中途退租的话,留下来的人房租承担问题。
租房网的网站都是专门为中介服务的。中介每月交网站钱,中介就可以发布房源,大部分都是虚假的,为的就是让客户打电话给中介,中介在慢慢的转化客户即可。 <br/>今年的租房价格确实比往年高一些,而且刚过完年价格肯定高。
公租房选房可结婚登记没有关系的。<br/>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蘑菇租房怎么预约看房。在蘑菇租房里面看到自己心仪的房子想去看看房子怎么样?想看房子但是不知道怎么联系房子主人?没关系,小伙伴们可以预约看房,那么怎么预约看房呢?现在小编就教大家蘑菇租房怎么预约看房。<br/> <br/> 1)打开蘑菇租房,点击打开要预约看房的的房子,点击右下角的【按钮】;(如下图)<br/> <br/> 2)点击上方的【预约】,然后点击下方的编辑框内输入预约时间及预约信息,最后点击下方的提交即可。(如下图)<br/>
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有依据收的是定金,老板可不退还你。因为你违约了,口头约定也是合同,只不过是口头合同。
这是个合同的问题,设A(房主),B(承租人,你所说二房东),C(你转租的人),还有你 <br/>1,如果房东(房主)同承租人之间,没有对于转租的约定,或者没有干预承租人转租协议,则转租应当视为被房东默许,有效。 <br/>2,若A默认B的转租行为,则不管B多少钱租房子给你,A只能要求其同B签订合同时候的750/月租金,而不能主张合同期内变更租金(有特殊约定除外) <br/>3,若你和B之间有转租协议,则是你和B的协议,根据协议,你应当按月支付租赁协议上的房租。你所说的1200/月 <br/>4,你和C之间转租协议,是你和C之间的,B和你的协议和你和C的协议无关 <br/> <br/>简单点说:如果你和B之间有1200元/月的租赁协议,那么你就必须按合同支付1200元/月,至于你再转租,和这个协议没有关系。 <br/>所以,如果你低价转租,那么C在缴纳租金后,你还必须支付给B1200元/月。 <br/> <br/>至于产权不清,不成立。 <br/>本案产权清楚,属于A(房主),而B,你和再转租人C,只是通过租赁享有居住使用权,而不是产权。 <br/> <br/>所以,按照现在合同,你低价转租走人,B有权起诉你。
一般都是在合同会到期前(通常在一个月左右),房东就要与你协商是否续租的事宜,如明确表明续租不可能时,房东就可以向外招租,是可以带人看房的,现在租房一般都是这样作的,看房时间可根据你方便的时间来定,这一点是房东应遵守的。
如果你信这方面的话最好不要去,原因你也说了。如果这时候住进去了,你心里肯定会有这么个疙瘩在<br/> 找和看是可以的,但不要太晚,天快黑的时候不要去别人家。然后也不要今天就和房东说租他的房子。
如果租房子给你的人不是产权人,则应让租房子给你的人出具一份公证委托书,即产权人全权委托此人为其办理租房事宜的公证委托书,否则不能保证你的权益。委托书里除了双方姓名、身份证号外,还应有该房屋的地址、产权证编号,最好由一份产权证的复印件为佐证。
首先同意一楼,,, 但是还要有暂住证,不然的话,,以后会很麻烦 在广东 暂住证是最让人头疼的事了,, 如果你办了,不带在身上,也不行,,人家照抓!!!!!!!! 出门在外小心啊.. 祝你好运!
哪会打不赢,马上打110报警.你怕什么,现在的犯罪份子就是抓住了我们没那个时间没那个精力去告他们的 这一点就越来越不象话了.<br/> 从我的感觉来说,包括后面搬进来的人都是一伙的!<br/> 目的就是想赶你走,然后再接着骗下一个!<br/> 不过话又说回来,正常在公司上班的人(不是第一把手的)真的没这个时间去告。<br/> 学过些小法律的人都清楚这个流程下来是多么的麻烦,多么的浪费时间与精力。所以,往往99%以上的这类不平,都是以我们认了为终!
没什么细节。看你想住什么样的房子了。大点的还是小点的。套房还是单间的。只要注意价格就行了。另外有点简单家具最好。小区安全性要考虑。上学的方便性。押金的情况。房租的交法是半年一交还是一年一交。问清楚,自己再想想适合自己不就行了。上了大学一切由自己做住,自己要有主见了。这就像社会上谈生意一样。就先从租房子开始练习吧。试着还价。
一室一厅的空调的最少要400块一个月,这样的房子也是分地段的
转租门面这个我最清楚不过了~~~~我每年把门面转来转去最少7,8次.....<br/><br/>1,转让是必需经过业主的,否则转让无效~~~~<br/><br/>2,房东有不继约的权利,法律并没有说多少天,要看你们当时的合同是怎么样写明的,如果房东不续签,那么你们这个门面就要被收回去了,那么你的转让费就用全亏了~~~<br/><br/>3,因为你们私底下转让,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那么根本上就不算正式的转让,所以房东的对口人实际上还是丙方,而并不是你,就算是和房东续约合同,也是房东和丙方续约,而并不是同你续约~~~<br/><br/>4,合同法没有这项规定,如果房东不续约,是不会赔你任何费用的,(如果和那种开发商签的合同,人家在合同那还会硬性规定一条,门面一切的固定装修,临走时不得拆除与破坏),但是你们这个不是很专业,我想应该没有写到这一点,所以万一他不租给你了,你只可以把所有东西破坏了再走~~~<br/><br/>5,转让门面是存在风险的,你转让门面之前你要必需意识到~~~<br/><br/>6,其实这种情况,想解决也不是很难,主要是看房东的意思,其实房东只不过就是想加租金,这种事情我遇得太多了,通常给他加一点点租金就行了,这个主要是靠你的谈数技术,基本上房东收回门面也应该是出租,如果你和对方出相同的租金,房东一般都是先签给原租户的,总比好过整个门面丢了~~~~<br/><br/>我不知道你们那个门面的位置还有其它的怎么样,我转一个门面都是5万左右(空门面)这个关键就是靠你们怎么谈罢了........千万不要和房东的关系搞差了~~~<br/><br/>可能你的口材不太好,这种事情如果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生效为原则,若没有过户,则可以认为买卖行为并未完成。你若起诉证明房屋已卖 只怕证据不足,证人的作用力是不大的。若满意,请采纳并给个好评。
未付押金和租金的合同,依合同约定的规定处理,也可以届时起诉对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br/>完全可以
你们有合法经营权,但是转让的话,是必需通过业主的,一般不可以私自转让的~~~因为转让相当于过户,是要到业主那里过户的,但是你们可以转租~~~也就是原来是1000租进来的门面,转租出去租1500元,赚取从中从差,在合同期内,如果业主收回你们的门面,他就要赔钱,但是合同到期了,业主是有权收回门面的~~~
两年合同期满了没? <br/>期满了的话,如果甲方要求提高租金,而你不同意,双方达不成合意,那么你就别签了。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 <br/> <br/>如果两年的合同还没期满,而他要求提高租金,这是对合同的变更,如果你不同意变更,他也拿你没办法,你可以拒绝。他要是硬来的话,你可以请求他承担违约责任。 <br/> <br/>注意,是否合同到期?如果期满了,要求
中建长清湖和山师签约应该在4月份,以后房价应该会涨。
可以退回租金,但是你这是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租金应该不会退还给你100%的。
通过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在约定的条款中说明房租的数额,房东则不能擅自更改合同,否则属于违约行为,你们可以拒付。
如果转租给你的人他的租赁合同中约定他有权限转租则你们所签的转租合同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无效合同,便你的押金按原合同来讲是没有退的.
但我咨询了一些本地的房地产,他们都说可以的 <br/>那你委托其进行代理了! <br/>谢谢解答!! <br/>但我有疑问: <br/>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一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而确立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数额,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减,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这明显体现了违约金的赔偿性 <br/>不可以依据第114条规定进行索赔超额损失吗??
您好,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六个月内不能转租,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视为不可转租,转租需要经过出租人同意。<br/> 法律依据:<br/> 《合同法》<br/>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br/>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谓的“随行就市”,应该采纳普遍现象,不能够采纳特例。如果附近的都没有涨,就不该涨
不需要网上拟定,你可以找附近信誉中介在他们那里买份合同就可以 他们那里比较正规
条理清楚,各种可能性也考虑比较周全,基本上没有问题。<br/>但有些小小 的瑕疵:<br/>1、第二行的“河”字应为“和”;<br/>2、第一条最后一句表述为:租赁期满后甲方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br/>3、虽然考虑到了拆迁,但没有设定拆迁权益的处理。拆迁时乙方所建营业场所的补偿归谁?为什么只有考虑到县政府拆迁,难道不可能别的公司来做旧城改造吗?因此,此条建议为: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拆迁或者政府征收,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拆迁时乙方投资建设的营业场所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其它补偿归甲方所有。
合同没有?你这合同很不规范啊。一般是付一个月租金做为违约金。还有他们找到下家也可以的。
1、保险(放心保)退保手续不要忘 买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3、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购房者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1、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 在这个阶段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还定金的问题。 2、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尚未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签订正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后签订的解除协议的效力)。 3、已经签订合同并部分实际履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已经付完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在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比如卖方觉得房价在上涨,不想卖了,想反悔。或买方觉得房价在下跌,也不想卖了。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果卖方违约,装修的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果达不成协议买方可以向法院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不能办理退房的。如果卖方已经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或中介公司垫资,且合同约定如买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及承担相应的损失。
延期交房违约金依据的标准一般是合同。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合同对于开发商的约束力并没有那么大。主要原因是购房合同是开发商提供的,对于延期交房等可能产生纠纷的一些情况,开发商早就想到了应对的措施,规避其中带来的一些风险。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购房者实际损失的时候,购房者很难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有哪些。 而在购房合同中,往往会规定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交房是合理的。而即使这些不可抗力因素属于合理的延期理由,也不能无限制地延期下去,必须要有个期限。当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给予一定的合理延期期限。而合理与否,需要由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或者通过法院或者仲裁部门裁定。
退房注意事项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退房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情况错综复杂,案例各不相同。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房屋不能达到购房者的满意是造成退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 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 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房屋在交付使用后,有的的房屋出现渗水、脱皮等质量问题时,这对于新房业主来说往往难以接受。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 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 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在业内专家看来,楼市新政出台后,一些购房者因不符合购房资格或者首付款比例增加而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会出现买方想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定金,而卖方不愿解除合同,或者拒绝返还定金的纠纷。这其中涉及几个法律问题值得分析。 北京易准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锦炎表示,首先要明白,无论限购前还是限购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因此,限购限贷政策的规定不影响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的效力。但这里面因调控政策突然出台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可分为限购和限贷两种情况分析。 一种情况是限购。在政策出台前购房者是有购房资格的,但因为政策出台,购房者丧失了购房的主体资格。此政策构成了对房屋买卖双方的不可抗力。《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因限购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向对方主张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种情况就是限贷。即政策以提高首付比例等方式对购房者的贷款条件进行了限制,从而影响了购房者的履约能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此种情形属于《合同法》上的情势变更。所谓情势变更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杨锦炎说,购房者因为首付条件的提高,无法履行合同的,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政策出台之后,对于买卖双方,应按着公平的原则妥善处理。交了定金的买卖双方可以根据纸质的合同加以甄别,看是否因为不可抗力政策而无法实施房屋买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视情况而定,该退的定金还是要退。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上述规定写入合同,并且同时规定,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双方约定的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至此,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
如果开发商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交房,且并未履行相关的违约责任或者其后未在购房者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交付,购房者可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通常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因为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比较复杂。
一、什么情况下会产生退房纠纷 从法律的角度讲,根据退房理由和依据把退房纠纷分为两种: 一种是,按照约定退房,即合同中有一些条款明确需要买受人可以退房,例如,开发商设计变更、逾期交房、面积差异处理等等,条件成就时,买受人就可以依照此条约定主张退房。 另一种是,按照法律规定主张退房,简单说,按照合同法规定不能实现购房目的或者发生影响合同效力的行为,这些为法定退房事由,例如;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国家政策变更导致依照约定无法办理贷款,导致无法履行付款义务;有严重欺诈、重大误解等影响合同效力行为等等。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退房。即作为买受人的我们,如果前两种事由都没有发生,那么只好考虑无理由退房,即违约退房,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但是,必须说明的是,此种退房方式也需要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退房条款,如果没有,是不可以主张无理由退房的。 二、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法定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购房人所享有的在以下6种法定情形下的退房权利: (一)购房合同无效而导致退房。 如果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开发商已将土地设定抵押却没有告知购房人,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等,根据法律规定,该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退房。 (二)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而导致退房。 对于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开发商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购房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但通常情况下,购房人想以此作为退房的理由,往往举证较为困难。 (三)套型误差而导致退房。 对于交房时的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而合同中又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这种情形适用于按套计价的预售房屋。 (四)面积误差而导致退房。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从2003年2月1日起,凡实际测量的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五)规划设计的变更而导致退房。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六)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导致退房。 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如果发生地基基础的沉降超过允许变形值,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砖石结构没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等质量问题,并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当然,对于一般的门窗、墙壁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否则,购房人无权仅据此退房。 商品房退房不同于其他日常生活消费品的退换,涉及资金数额巨大,权利义务关系是比较复杂的,并且由于退房程序比较严格,所以办理起来非常麻烦。如果我们对商品房退房的法律规定不是很了解,也不熟悉其办理流程,那么最好委托给专业律师,省时省力,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所谓的“无条件退房”是不存在的,单纯的房价上涨或下跌,并不属于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只有达到法律规定或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当然在满足一些条件时退房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人们通常说的退房在法律上有三种情况:合同被宣布无效、合同被撤销和合同解除。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是合同的各方面要件存在严重违法及违规;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合同签订过程当中存在欺诈、有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况;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是出现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或者出现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事由。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防水有5年质保,但漏水一般是不可能退房,要求维修,同一地方维修两修不好,可自行找人修,费用开发商出,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