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明确买房目标? 摆正购房心态,理性消费。购房者需要根据个人收入、支出等情况进行理性的规划,判断适合自己的购房需求。举例来说,购房者不要上来就是四室两厅或者是洋房户型,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前规划一下,只要能够满足自己及家人的购房需求即可,避免承担更多的购房压力。 2、必须培养个人的买房常识 买房的时候肯定会涉及到一些基本的购房知识,比如在房源筛选、购房流程、合同签订等。由于购房资金巨大,购房者马虎不得,就算是找经纪人帮忙,也要懂得一些买房常识。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还没有针对购房者购房尝试的培训机构,因此购房者更需要在购房之前进行购房知识的学习。举例来说,目前,很多国家都有专门为购房者提供咨询和法规学习的经纪人,并且模式 成熟,大大降低了购房风险。但在没有这种机制的中国房地产市场,购房者必须学习一些基本的购房知识来降低购房风险。 3、注意积攒首付款 购房者积攒首付款是买二手房的关键。如果你有一个购房目标,不妨从现在开始准备,左一个首付款积攒的规划,合理分配个人收入,每月留出一部分资金做首付款。凑够首付款,房子就不成问题,购房者在准备购房的过程当中,理性消费。另外,如果实在难以凑足首付款,可以现象父母或者其他亲朋借款,先买房住着,减少积攒首付款的时间和涨价成本,日后在返还借款。 4、筛选房源 买到适合自己的房子才是最好的。购房者在筛选房源的时候应该量力而行,即使是购买二手房也应该找总价低、配套齐全的房屋。与新房相比较,二手房经过多年的整修,交通更加便利、配套更加齐全,而且价格实惠。现在的购房者一般由于工作需求,需要购买一套交通便利的房子,购房者在筛选房源的时候不能因为一时的喜好,放弃了其他的优质房源。另外,在房源挑选的时候应该选择合理的户型、舒适度高的房子,即使是以后购买改善型房屋,这套房子也能有投资回报。 5、考虑居住时的出行时间 购房者买套房子肯定咬住很长时间,这就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出行成本了,如果每天花费两个小时在交通上,那么,您可以计算一下自己究竟在交通上浪费了多少时间。如果是普通上班族,开车或者称作公共交通工具,一年大约一个月的时间都在路上。因此,购房者要注意这方面的选择。
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计算为家庭成员,成年子女不算在内;该家庭具有购房资格时,可以购买房屋,房屋产权可以落在家庭任何一名成员名下(如妻子是外地户口,而丈夫是京籍,名下均没有房屋,符合购房标准,产权可以落在妻子名下)。
1.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满足所有3个条件: (1) 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 (2) 在本市没拥有住房 (3) 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均不能通过北京购房资格核验。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此外,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提交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
提交完购房资格核验材料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对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系统中填报认购核验信息,并留存购房家庭提交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购房手续。之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资格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购房家庭,方可办理网上签约手续。
一、要核实房屋产权情况及性质。 1、要核实房屋所有权人身份。 房屋所有权证是所有权的标志,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才是有权卖房的人,如果非本人卖房,则要有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最好看到上述证件的原件,可能的话在签约时要索要复印件。 2、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谨慎购买。 卖方可能在自己未取得产权证前就想出售,这时虽然可以签约,甚至可以交房,但未取得产权证前不能过户,而原来预计取得产权证的时间未必真能按时取得,在此期间可能涉及的各种政策变化,风险较大。尽量不要购买此类房产。 3、要核实房产性质,确认是否可以上市交易、是否有额外费用。 商品房正常上市交易没有问题,但是经济适用房等其他性质的房产,上市交易可能会有年限限制,有些性质的房产甚至限制交易,或者交易时要交额外的费用。这些建议到房产证的发证机关核实清楚。 核实上述证件最好见原件,伪造房产证、身份证交易进行诈骗的事时有发生。所以最好是到房管部门亲自核实。有些地方的管理部门是可以给口头查询核实的。如果不行,可以要求产权人共同带产权证书到当地房屋土地管部门核实房产证的真实性及是否属于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再进一步,还可到公安机关核实一下与您打交道的是否真的房主。 二、房产如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有其他共有人应征得其他人同意。 产权证如果登记为共有,出售房产必须要求其他共同人一起参与出售,否则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这一点通常不会被人忽视。但是,房产证上没有登记其他共有人是否就代表由登记所有人单独出售就没问题呢? 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使登记在一个人名下,通常也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登记产权人出售房产签订合同,配偶以不知情共有权被侵权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这种情况引发的纠纷非常多。有的是真的不知情,有的是因为房价上涨后以此为由反悔。 当然,这种反悔不一定都能成功,但为了避免麻烦,建议有这种因素的房产,签约时要求卖方夫妻双方共同签约,或配偶一方出具知情同意的书面文件。 三、房产如果有贷款或抵押,要确保解押。 很多二手房是有抵押贷款的,设定抵押的房产可以签约买卖,但没解押前不能过户。这种情况下,往往卖方需要买方的首付款来偿还贷款解押。交易时要设定条款,确保款项用于解押。否则卖方把房款挪作他用,买方即使起诉,也要先解决抵押问题才能过户。是否设定抵押或是否被法院查封保全,可以向房管登记部门核实。 四、要考虑限购政策、贷款政策、税费标准对交易的影响。 1、要确保买方有购房资格。 目前各地还是有限购政策的,购房前买方要自己确认一下自己是否有购房资格。 2、要根据双方房产情况核实可能的税费数额。 虽然法律规定了税费分别由买卖双方承担,但交易中通常是约定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的数额也是买方是否构成的重要因素,这是要重视的。 同样一套房子,卖方是否唯一住房及拥有年限、买方是否唯一住房都可能影响税费的减免及标准。 对此,最好签约前计算清楚,对相关情况作个明确约定或承诺。 3、如果需要贷款购房,也要考虑贷款政策对贷款比例及利息的影响。 买方拥有的房产数额或曾经贷款次数可能对是否能取得贷款及贷款比例、利息有影响,这些标准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也是不同的,最好在购房时根据自己情况核实清楚。 五、购房时要核实房屋本身的哪些基本情况 1、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一般的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房子的房龄决定了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对房价有影响。 2、房屋的面积:房屋的面积只能以产权证书的标明的面积为准,如果有自建房等情况,自建面积通常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3、房屋的基本情况要认真核实:要看装修是否有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隐患,房屋的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要考察水、电、气、暖是否通畅,从这个角度讲,冬天购房是比较合适的,因为可以体验供暖情况。另外,可以在不同时间多次看房,观察采光情况。可以找楼下住户核实是否有漏水历史。 4、如果购买的是教育地产,要向周边学校核实房子中的学籍。很多教育地产是限制一套房中一定年限内孩子的入学数额的,有这方面需要一是要在合同中由卖方书面承诺,二也最好亲自核实。 六、房屋周边的情况也要调查什么 购房是了为居住,而环境是影响居住的重要因素,所以千万不能只看房子,要以一个居住者的身份在周围详细调查: 周围邻居都是什么人,尤其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是否有什么不良习惯,如果楼上成天每天热闹到深夜,楼下是餐馆成天是油烟和噪音,你受得了吗 如果不远处就是个小广场,一到晚上就一堆大妈跳广场舞,房价是不是要受影响 小区是否紧临公路、铁路、飞机航线?这些产生的噪音是否影响到小区居民 房子本身的情况很多人是都知道核实的,但这房子以外的情况很多人购房时并没有注意,住进去以后才发现,但是以这些为由指证卖方违约又很难成立,所以最好事先注意。 七、合同中的最基本条款有哪些 房屋面积、价款、交房时间、过户时间、相应违约责任是必须明确的。 房款的支付建议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一般是签订合同支付一部分、交房支付一部分、办理过户手续支付一部分、取得产权证书支付一部分,此外,建议特别保留一部分,确认房屋没有其它争议、未缴纳费用和遗留问题后支付。另外,建议采取资金监管的方式,对买方更安全。 交房、过户:何时交房、收房,何时各自提供过户需要的文件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这些内容都很重要,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 违约责任:在合同中明确相应违约行为应该承担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明确不按时付款、交房、过户按什么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多长时间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可以让合同双方都了解违约的成本,促成双方守约。 八、要及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目前各地存量房买卖,都实施网签制度,办理网签备案可以确保房屋不会被过户给其他人,对买方是一种保护,因此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后,一定要尽早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九、要明确约定装修的处置,及房屋的相应附属物的归属。 很多二手房原房东都已装修或入住,所以涉及一些房屋的装修和房屋的附属物的归属问题。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把这些情况在协议中明确。 十、要注意房屋及相关设施是否涉及欠费。 购房入住后才发现前房主有欠费,找原房主不管,又因此影响了水、电、暖使用的案例有很多,尤其是欠供暖费的,可能要到供暖季才发现。 所以,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与房屋有关的这些费用,在购房时一定要核实清楚是否有拖欠,建议要求原房主在交房前全部清结,而且应该考虑就这些问题保留部分房屋价款的尾款,确认没有问题后再支付给原房主。 十一、要注意户口的问题的特殊处理。 户口制度是我国特色,购房时很多人不注意,结果购房后才发现前房主甚至前前前房主的户口没迁出去,可要求对方迁户口法院是没法受理和执行的。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原房主的迁出义务,保留部分尾款,待迁出后支付,同时约定一个违约金标准,如果房主晚迁出一天,就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就违约金支付问题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受理并判决的。 十二、交易过程注意保留证据。 签订合同只是完成了交易的第一步,后面发生纠纷的机会也很多,所以要注意保留每个环节的证据,尤其是自己履行义务的证据。 原房主交房时建议双方做两份书面确认文件,对交房时间、相关设施情况,共同签字,各自保留。 购房者付款时别忘记让对方明确出具收条,且最好依据合同条款,在收条内容中明确是付哪个环节的房款。 过户是最重要的环节,建议双方带证件亲自到交易中心提交,确认手续都没有问题后,就是房管部门核发新的产权证了,一般不会发生什么问题,但提交这一步很重要,建议不管是否委托中介参与,一定要亲自参与此环节。
第一步:选对中介 选择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降低上当受骗的概率。 第二步:产权调查 产权调查是买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过程,切莫忽略。 第三步:资金监管 为了保证资金安全,买家一定不要嫌麻烦而省略资金监管这个步骤。
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天津市和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及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再对其家庭拥有住房情况进行查询;取消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办理购房和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需提交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限制性规定。 此外,取消对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和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在天津市购房的有关限制性规定。
促进农民工市民化,更多的是从促进城镇化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的角度看的。一个农民工家庭,如果有了稳定的就业和家庭收入,政府再提供必要的基本公共服务,就具备了成为真正的市民的条件,就产生了比较可靠的住房需求。 如果能够在政策支持下实现购买或租住住房,就会对消化库存、带动住房建设和投资有帮助。但如果仅仅是为了消化房地产库存来实现市民化,即在政策性住房金融支持下买房的同时,实现市民化,则会存在潜在金融风险。
买方以家庭为单位人员身份证(外籍人需提供护照译本公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暂住证(工作居住证)。 注:1、社保满足连续缴纳60个月或五年连续个税。 2、离婚需要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必须盖民政局的章) 3、集体户口需要提供集体户口的首页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及本人页正反面复印件) 4、军人购房需提供军警身份证 5、户口本中婚姻状况体现与事实一致 6、家庭人员包括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 7、签单后建议带卖方本人到建委核实下此房是否有抵押、查封、异议登记地址变更等有碍交易进程的事情,以免造成后续流程拖延。若查有无地址变更需持楼体外立面楼牌照片一张。
一、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二、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三、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四、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五、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六、集体户口没有以上限制,但是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北京户口,你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这样才能在京买房。
北京买卖房政策通过个税方式验核购房资格,需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自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至少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为零),缴纳年份不能中断,补缴无效。 名下无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家庭在京购房,应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确定,连续5年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为: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0个月缴纳养老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
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保或个税,可购买一套住房。根据限购政策,京籍有一套住房的单身人士无法购买。
名下无房的北京市户籍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已在轮候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
1、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了3% 2、延迟交房 3、变更规划 4、开发商五证不全 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到房屋正常安全使用的 6、没办法办理房屋产权证 7、没办法办理贷款 8、其他合同中的约定
当购房者满足退房条件时,就可以找开发商协商退房事宜了。 1、协商成功就可以退房 a、购房者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b、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c、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 d、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2、开发商补偿满意,购房者不退了 3、协商不一致选择诉讼或仲裁
要有购房资格,否则有钱也买不了房;要有足够的首付,千万别首付需要7成而你只有5成;公积金贷款也有条件,不是缴纳了公积金就可以贷款的,并且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是有限的。 1、购房资格 在一些限购城市,购房资格要求比较严格,社保要缴满一定的年限等。所以在买房前,一定要注意看看自己是否具备买房的资格。 2、购房落户 户口一直是个大问题,孩子上学、中高考都离不开户口。外地人买房要了解该城市的落户条件,比如有的是要求在XX区购买面积XX平米的房子才能落户,也有一些城市规定买二手房不能落户等。既然要买房落户,落户的条件就得搞清楚弄明白,这样才能有的放矢。 3、公积金贷款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连续缴满6个月(部分城市略有不同),买房前,注意不要提取公积金。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为自住住房,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所购房产须具有全部产权及具备抵押条件,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也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一步:看现金等价物 此概念源自会计学,即评估你的现金,不应该看你的银行存款,还应看变现能力比较的各类股票、债券等。 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国库券+债券+股票+基金 第二步:算资金周转 还款是持续比较长的时间,所以一定看自己的资金周转 资金周转留存=平均月开支×3~5 第三步:计算筹款能力 筹款能力=现金等价物-资金周转留存+其他突进的筹款(如典当、亲友资助) 第四步:计算月收入 月收入=工资收入+其他收益(如股票、债券等已经准备卖出筹资金,则此收益不能计算入内) 第五步:每月合理还款能力 合理还款能力=月收入×40%~50% 第六步:估算银行可借款额 根据自己的每月合理还款能力和可以贷款年限和自己希望贷款年限的平衡,计算可得。 第七步:估算最大房款 最大房款=筹款能力(首付款)+银行可借款额+公积金可贷金额 其中筹款能力/ 最大房款 >20%~30% 20%为购新房,30%为二手房
计算偿债能力 要计算偿债能力,需要用到偿债能力比率。偿债能力比率,它等于每月可支配收入与每月债务偿还之比,一般来说,如果家庭收入稳定,该比率为3即可,或者说家庭用于偿还各种债务的支出占家庭当月总收入的比例在30%左右。如果在经济状况令人恼火的情况下,家庭收入不稳定,将此指数放大点倒也不是保守的事儿,该比率在6~8之间。如果你不希望成为传说中的“房奴”,就把你的偿债能力比率放到3以上吧。 计算未来的收入 根据生命周期理论,个人的生命周期可以分为成长期、青年期、成年期、成熟期、老年期五个阶段。消费者应该计划他的消费和储蓄行为,综合考虑其现在收入、将来收入以及可预期开支、工作时间、退休时间等因素来决定其目前的消费和储蓄,使其消费水平在一生中保持相对稳定,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实现消费的最佳配置。 在实际生活中,想实现合理负债,还要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适当地进行增加或减少。从这个角度看,个人负债比例可以看作一个抛物线。30岁以前和45岁以后,分别处在抛物线的上升和下降部分,个人负债比例均应设定在40%以下,30~45岁之间是抛物线的顶峰部分,负债比例可以设定在40%~60%之间。 这么设定的道理很简单,30岁以前,上班时间短,资金和业务经验积累均较少,职业稳定性较差,同时该年龄段结婚生子的花销也不可小视。45岁以后,升迁机会降低,换岗难度增加,抗风险能力降低。30~45岁,则是一个职业生涯的黄金期,收入稳定上升,可承受的负债压力较大。而60岁以上,生活但求稳定,负债比例应该在30%以下。 总之,管理负债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个人或者家庭负债总额控制在一个合理比例之内既能提前消费又可避免逾期还款的发生。
1、计算首付能力 计算自己的首付能力时,除了买房需要交纳的房款和各项税费,还一定要加上房屋的装修费用和家具家电费用,因为你不可能住在毛坯房子里。 2、计算月供能力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你每月的月供应该控制在你月收入的30%左右,因为你不但要考虑到贷款利率上升的因素,还要考虑到你收入减少的因素。此外,你在贷款购房时,最好预留出一年的按揭款。 此外,目前买房的贷款年限都比较长,除了考虑当下的还款能力,还需要考虑未来的还款能力。例如家庭人口的增加、居住成本的上升、父母的养老、孩子的求学、意外情况等支出都可能成为按时还款的阻碍。 3、计算养房能力 养房的成本包括物业费、供暖费、24小时热水费、电费、煤气费,如果你购买的房子距离上班地点很远,你还要考虑到交通费用。
购房能力的大小决定着你将购买多大面积的房子,也关系着你之后的生活质量是什么样子的,所以评估好自己的购房能力是很必要的。那么购房能力应该如何评估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评估自己的现有资金 你的现有资金不仅仅指的是你的卡里有多少钱,还可以是你可变现的资金有多少,比如你手里如果有一些投资理财产品,这些产品的价值是多少,可以变现多少,这都可以算作是你的现有资金。也就是说,你的现有资金等于银行存款、国库券、债券、股票、基金的总和。 二、考虑家庭近期收支状况 家庭近期的收支状况与你的购房能力息息相关,如果你手里有五万块钱,但是你的孩子下个月要参考课外辅导班需要花费三万块,这时就不能说你的购房能力很强,而如果近期内你的家庭只有日常支出,不需要花费多少钱,那么你的购房能力相对就比较强了。你可以将家庭平均月收入扣除日常生活开支预备资金,这时就能得到家庭每月可以灵活运用的资金,也就可以大概了解自己近期的经济状况了。 三、估算贷款的最大额度 你的贷款额度与你的收入、信用记录、经济实力等因素都有着一定的关系,所以在估算的时候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虑。一般来说,最大贷款额度可以是首付款、银行可借款额、公积金可贷金额的总和,在估算时要注意合理性,要结合实际情况。 四、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 在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时首先确定自身能够承受的每月的还款额,当然,前提一定要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通常来说,你每月的还款额不应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此外,你还要考虑银行利率的高低、分期付款的期限、还款的方式等因素。 五、查询个人银行信用状况 银行在批准住房贷款前会查询借款人的银行信用情况,如果有多次银行逾期还款的情况,那么你的贷款很有可能被拒绝,这时你就只能选择一次性付款购房了。所以,查询个人银行信用状况十分重要,不仅关乎着你是否可以成功贷款,还关乎着你可以获得多少额度的贷款,一定要重视起来。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评估购房能力的相关知识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假日蓝湾 4月房交会定的是3650 不知道现在具体多少了
这个要看当初你交排号费时,你们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没有说明排号费自动转定金,那你可以要回排号费,他不给你可以告他。如果当初就这么约定了,那就没辙了。
你在签订合同以后,就不能随意反悔,否则就构成了法律上的违约。其实你觉得低那下一年度提高便是了,大家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签就签了吧,下次清醒点就行
办理继承权公证,凭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将房屋由你继承。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你的母亲和姐、妹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的公证书和其他相关手续到办证大厅办理。因为你的母亲、姐妹都有遗产继承权,这一点必须要做。 PS:相关法规: 《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根据上述规定,只有公证遗嘱,房地产管理部门才给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另外,该条款还规定,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产证上的门号必须是和实际房产门号是一样的,(因为房子在没建好之前是有个公安编号和建筑编号的区别,所以有可能是不一样的,但是到建好后,那可就是对的上的了,所以你要去交易中心更正或者是去问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一套房子对工薪阶层来说可能是半辈积蓄 注意些好 不过也没太多,一般多层:3-4(金三银四)高层:10-15 至于门在楼梯哪边没太多讲究 一般门忌厕所对门讳门或卧室床 我置业顾问有问题欢迎留言
廉租是政府租与无力买房超低收入的城镇居民,个人无产权;经济是政府以低与市场价卖给低收入的城镇居民。 两者区别在于一个是租房行为,一个是买房
个人觉得是西面的好,但不是全西向德吧,如果只有一间房间向西还好,或是厨房厕所向西。 对着主干道的太不好了
报纸的房地产广告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物业的名称、位置、售价; 2.物业的外观或户型图; 3.物业配套设施情况及周边的环境描述; 4.开发商、代理商、设计施工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名称; 5.销售的资质证号; 6.销售电话等咨询垂询方式; 7.金融、物业管理等其他方面的购房承诺。 要把这些东西都看清楚,看清楚了再打电话问,或者到现场看楼。
楼盘做得精细一点,全面一点,档次高一点,这是住宅今后发展的方向。但部分区域、不论购房对象、不考虑今后管理的实际情况而向“高大全”方向靠拢,其结果对购房者来说却未必是件好事。 发展商耗资巨大,设置了许多配套功能,要看楼盘中所有的业主是否能够消化。有得发展商建造的楼盘是不顾自身实际的,建起游泳池、网球场,设立高档会所、精品商店、贵族学校等,甚至还搞起了中央空调,今后还准备实施酒店式公寓管理等。要知道,有这些设施就必须增加成本,都要花钱,花钱者必须是业主。这种功能“高大全”的所谓高档楼盘,一旦销售不旺,这些设施的管理费用不仅会将发展商深深套牢,而且对于社区的建设和发展也是一个很致命的问题。即使没有这个问题,购房人也应该考虑考虑,这样的房子买得起,是否住得起?
原房主必须有房屋产权证、地契证、土地使用证。还要看房子是不是凶宅,水、电、煤气费是否拖欠等
在奥运村,一期房价是12000,现在三期已经是18000一平米了,现在已经预售一空,这里是提供给运动员住宿的地方,等奥运会结束,房子就归业主了,就可以入住了。 鸟巢的建设,给了许多炒家以无限的想象空间,周边房价也由2006年的4000多元攀升至现在的20000多元,个别项目如世茂奥临面向奥林匹克森林公园的地方已突破40000元。水立方周边到朝青板块,从5000多元火速攀升至20000多元。具体项目我就不多讲了,但是整个片区,方圆五公里,没有一个楼盘没涨价的,并且,都是涨得非常离谱。何故?盖因鸟巢之故。
首先不是做法律方面的人,但说说我的看法: 1。这个共建项目是有村委和某建筑公司共同开发的,不知你们有没有成立项目公司,集体土地上开发超过一定面积是要上级领导部门报批的,也就是说规划图纸也要得到村委的通过,才能交由规划部门审批。 2。容积率大幅改动,若是商品房建设是拿不到预售证的,但作为村民用房,擅自调整项目的经济指标,村委应以此违规向法院上诉,得以赔偿。 3。若现在项目已竣工,无法恢复原状的话,完全可以,而且是立刻搜集其违规的证据,提起法律的武器告他,让法院事先就查封其商品房项目,让这家建筑公司得到其相应的惩罚。
房子的产权归属是按房产证的,这表明房子所有权是他前妻的,他们现在已经离婚了,那财产是怎么分割的?你老公占多少,还是只有居住权,有法律文书吗?属于你老公的要立即过户,你想一下,过户费和房产对比,孰重孰轻?如果你老公有什么万一,再办过户就难了。
这不是简单的合理不合理问题。 如果约定煤气配套费由业主承担,开发商先前只是预收,实际支付要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因此补交是由市场决定的,并非开发商蓄意牟利,是合理的支出。
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 容积率越大,那么意味着单位土地建筑的密度越高,绿化面积就越少,开发商的成本就越低,业主的得到的房子的质量就越差
办理继承权公证,凭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将房屋由你继承。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你的母亲和姐、妹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的公证书和其他相关手续到办证大厅办理。因为你的母亲、姐妹都有遗产继承权,这一点必须要做。 PS:相关法规: 《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根据上述规定,只有公证遗嘱,房地产管理部门才给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另外,该条款还规定,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拆迁的民事和行政诉讼 一、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问题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12号 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二种情形:其一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拆迁当事人之间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达成了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反悔,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 裁裁决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内容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此外,笔者认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反悔的,拆迁人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是服务标准的问题 服务费的价格,决定了物业服务标准 但三者统一标准,可能对于独栋别墅来说标准低啦 对于公寓楼来说标准高了 所以引起了大家的不满 可以打12358咨询价格是否符合标准,我认为应该符合 如果价格合理,那只能和物业谈判啦,最好有物业委员会 如果他的标准达不到2.05(主要依据物业服务合同),那我们就更好办啦 至于菜单式收费也就是选择相应的服务标准,从而选择价格,物业管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采用菜单式收费的 如果和物业谈判无果 可以向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议给予协调
一般签了合同缴纳定金之后,定金就不能再索回了。除非有卖方违约或隐瞒重大事实、欺诈等情况发生。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即使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司法权大于行政权,可以依据合同要求法院重新确认。
公摊面积到底怎么算? 网易广东房产 查看广东房产部落 2004-11-12 10:53:46 来源: 楼市情报 不良信息举报 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 -------------------------------------------------------------------------------- 当购房逐渐成为大部分人的人生必经之事后,购房者对房地产市场上的种种行为的不满和投诉也是越来越多。购房者之所以意见特别大的原因之一就是在买房过程中,有许多事情是他们弄不清楚,把握不了的。 房屋的公摊面积就是其中最不透明的一项,很多购房者根本搞不清什么是公摊面积?哪些面积要公摊?为什么要有公摊面积?按照许多人的看法是,公摊面积不是自己户内的面积,却要自己付钱,而且长年累月地多交管理费,更令购房者觉得"冤"的是交了钱也弄不清楚哪些公共设施是业主的,哪些公建是开发商的?这些问题无法清楚界定,纠纷也因此产生。 公摊面积多大为宜? 相信所有购房者都明白,公用建筑面积是不可缺少的,其中花园、走道、大堂等是最常见的公用面积。公摊面积是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和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所以公摊面积是不可少的。在一个楼盘中,公摊面积过大,势必降低房屋的性价比;过小,则影响居住的舒适度。那么,公摊面积应该占多大比例呢? 据专业人士介绍,高层楼房的分摊面积要大于多层的分摊面积。一般来说,高层的分摊系数在0.18~0.26之间,多层的分摊系数在0.11~0.16之间。这位专业人士也强调,每个楼盘,要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限定的范围,因此房屋的公摊面积要以实地测量为准。 公摊面积怎么摊? 上文提到的"分摊系数"是决定分摊面积大小的一个标准,那么什么是"分摊系数"?它和公摊面积有什么关系? 先来看看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是怎么算出来的: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什么是"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在一个小区里,哪些属于公共建筑面积,这些面积哪些可以用于公摊,哪些不用摊? 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也不可用于分摊的有: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那么,每户要怎么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呢?每户分摊的公用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每户套内建筑面积。 黄小姐和林小姐买了同一个小区的两套单位,黄小姐选择的是A栋一套89平方米的3房单位,林小姐买的是C栋92平方米的3房单位。待到装修好后,同事们来参观,都说黄小姐的房子要比林小姐的大。林小姐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后来,黄小姐和林小姐把购房合同拿来一看,原来黄小姐所买单位的分摊面积是16平方米,林小姐却分摊了20平方米。同一小区,为什么分摊面积会不同? 其实,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栋为单位。也就是说,本栋楼房的住户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单栋楼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栋楼房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分摊。假如有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则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因此,同一小区内的各栋单位的分摊面积是不同的。 公摊面积,购房者心中永远的痛 公摊面积的计算看起来十分简单,但实际上,购房者在购买的过程中,对于计算公摊面积所涉及的数据:如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是不得而知的,因而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也没办法算出。对于这么专业的术语可能连售楼人员也不能做答,就算得知也检验不了它的真实性。所以自己购买的单位到底要公摊多少都是以发展商说了算。在这样一种购房者和发展商信息获得不对等的情况下,购房者的知情权根本得不到体现,因此关于公摊面积的纠纷不断。 还有一个问题是,公摊面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到底属于谁?应该说,公摊面积既然公摊到每个业主身上了,所有权当然属于所有业主。然而,问题远没有那么简单。由于发展商总不愿明明白白地公示哪些公有面积已经用于公摊,购房者就无从知道哪些公用面积是属于业主所有,哪些是发展商的,就更无从讲到所有权和使用权了。正因为这样,发展商钻空子的机会也多了。前段时间,成都的某发展商就因为把已经公摊给业主的车库面积,又拿去销售,而被业主告上了法庭,由于发展商拿不出证明车库的建设成本未纳入商品房的成本的证据,结果当然是业主获胜。在广州某些小区,盈利性质的广告牌赫然竖立在小区花园中……从这些事多少可以看出,在发展商眼里,购房者的权益到底有多大分量? 可惜的是,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公摊面积的少之又少。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怎么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呢? 教你几招避免风险 新启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附件标明了"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但只列明了应分摊的部位及其构成,具体数据仍不确定,所以仍然存在着开发商让业主多摊的可能性。这里我们总结了几招,提供给购房者参考。 第一招:索取公摊数据;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让发展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也可以要求发展商列明公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具体项目以及各项目的面积,这样业主可以通过数据求出公摊面积,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第二招:查阅有关资料; 业主们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最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第三招: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和附录二中有关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条款,购房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的数字,并在附件二"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公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中,详细约定公摊的具体部位、面积大小。特别是有关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约定来保障自己得利益。 万一真的发生了纠纷,唯一的选择就是诉之法律,避免浪费不必要的人力和精力。当然,我们期望的是,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政府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发展商诚信意识的不断增强,普通购房者的权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文/陈佳)
申请条件: 1、开发商已办理初始登记。 2、开发商没有做在建工程抵押或抵押已注销。 3、房产没有被设定行政或司法限制。 提供的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办理备案登记)。 2、买受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面积测绘成果、申请书、不动产发票。 收费标准: 以普通住宅为例: 契税:房屋价值的1.5% 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 登记费:80元每套 测绘费:0.8元每平方米 申报资料和收费标准全国各地的规定不同,请咨询所在地的权属登记部门。 没有登记的权利,不能与已登记的权利相对抗。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修订)【2004-07-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04-28】
去房屋交易中心,那里有卖,而且还有地方咨询。还有要提醒你,买卖双方自己交易,一定要注意手续完备,而且合同签得约详细越好,至于钱、房过户的时间及方式一定要约定好,以免后患。
只要还没有做登记,期房的转让没有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出卖方协商解决即可。 您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不具备,请参照-民法-监护。
你的风险现在是不是很大? 因为不了解具体情况,所以我只能说,在拿到您的《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您的投资一直有风险。 比如:开发商有没有一房两售?开发商如果办理建工程抵押,那么是否注销?等等 《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是发给整个楼盘的,不论该楼盘是期房还是现房,开发商必须持有!
应当有《房屋所有权证》作证明。 房产证分三种:《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办理抵押登记,登记部门会发放《房屋他项权证》作为债权人的权利证明。看您的表述中没提到《房屋他项权证》啊?那您办理遗失补发重新申办《房屋所有权证》后再作抵押岂不快哉?!反正银行不能证明抵押已做登记(没有他项权证),而未登记的抵押是无效的。(玩笑) 银行应当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产权人应持有的是有抵押注记的《房屋所有权证》。 即将出台的物权法,明确规定房产登记部门是“实质性审查”。所以即使被人冒名顶替,也由登记部门承担责任。 2005-02-25 答网友feier972 : 您好 是这样,《房屋他项权证》原本就是为债权人设计的,是债权已做登记的法律凭证。而银行作为债权人不持有《房屋他项权证》,而是拿着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怎么能证明债权已做登记?抵押合同是在登记后才生效的,物权凭证如何做债权的证明? 任何证照的复印件都不具备原件的法律效力。 不过既然当地的习惯做法就是产权人作抵押后不再持有任何凭证,那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登记部门是实质性审查,而登记部门有产权人的档案,尽管产权人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但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其行使权利。 另外我好像没有说:“如果上面所说的三个证的复印件都有,应该可以去跟银行要回房屋所有权证”吧?... ... 很高兴您关注我的回答,并期待和您的继续探讨。
购房除了你自己的套内面积是你自己的,其余的都属于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所以你只有自己车库的使用权,而没有产权。
当时没签的这一项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协商不了通过消协或法律手段来解决
向阳律师回复: 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认购书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该《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订金返还买受人。”即在一般情况下,认购书虽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它具有法律效力。(2)《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说,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可以等到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再起诉,以避免司法解释规定的起诉前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认定合同无效的规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避免签订的合同不要超过起诉期限,具体办法可以不停地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并采取有效措施将证据固定,例如传真以及录音等。
我觉得有点问题,为什么这样说...如果你的合同已经签了,就在合同上有说明什么时候..如果没有..那你最好到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去了解了解这开发商所说的商品房是不是已经批准的..
卑鄙 卑鄙 真卑鄙 象你这样遭到发展商恶意违约的案例现在各地都在陆续上演 3%不是等于银行存款利率 各大消费者成了无良发展商溶资的新渠道了 很多买家都试图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 根据<<2003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请求增加的 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来确定违约金数额>> 即是说要以现在的市价来从新确定损失 这类案件无诉讼时限 拿起法律的武器吧
你可以和业主一起到位于朝阳门外蓝岛大厦的“央产房交易大厅”,如果在交易大厅有关于该房产的相关备案手续并且已经建档的话,那么出手就没有障碍了。 或者业主可以到单位出具住房面积不超标的证明,那么有时候通过关系也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律师未必能办理,可以找一家可信的中介公司
原发票、原合同在过户时土地局就会要求提供。 最好让卖方提供原来的物业协议、供暖协议、户口迁出证明以及公共维修基金缴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