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情况我替你算算吧。 一、你家只能以你父亲公务员的身份贷款,购房时一般首付三成。按此算,约要11万元。即贷款额需25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最多达房屋的70%,即25万元(也许你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所允许经办的银行将条件限制得很苛刻)。按公务员贷款的审查,只能将还款期限在退休前。即最长年限为10年(60岁退休),25万元的10年的还款期,以目前的利率算,约需月供2500元。为了保证这个月供,银行审查的条件是必须月收入达到2500元的两倍以上(家中其他人的收入不算,因为是按贷款人的收入计算)。那么,你父亲4500元的月收入就达不到月供条件。 所以,你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不成。 三、如果改为商业银行贷款,在没有其他资产抵押的情况下,也只能办理按揭贷款,而商业银行的按揭贷款利率还要高一个多百分点。那么,月供将达2700元左右。同样,因为月收入的问题而得不到同意。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北京经济适用房购买程序 首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家庭年收入60000元以下; 2 属于无房户或者现有住房面积没有达到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 北京市城镇户口,或者是持有俗称"北京绿卡"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外省市来京人员. 符合程序的居民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 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如果是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领取<<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如果是拆迁居民的话,领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直接向经济适用房开发商领取,也可以到北京建设网( )下载. 2 核定收入,夫妻双方均需要将该核定表拿到单位盖章,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盖章;如果是教师、公务员的,不需要核准收入,但是要求夫妻双方均为公务员或者教师. 3 审核盖章后需要在表格上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妻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户口所在地,现住房状况.如果夫妻双方的补贴面积和职务级别不同的,以职级高的为准. 4 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的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内有市城建综合开发办的窗口办理手续,购房家庭需要持核准表,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该窗口办理登记. 5 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要在网站,街道或者单位进行一段时间的公示,公示后再到办理窗口进行终审核准. 6 最终核准之后可以到有购买意向的经济适用房处排号购买.
5000元我估计你是要不会来了,但是要买着房也可以,首先你要知道,房屋国土局过户首要条件就是房屋无债券债务,就是要是撤消抵押的房本,也就是说你的上家必须把尾款还清这房才可以过户到你的名下,如果你不贷款可以让他们先过户后付款,你比较安全,或是办理银行贷款转按揭,也比较安全啊,通过银行.最主要的是签立三方协议把你不放心的东西写在里面,对双方都是一种保障.(必须有产权证)
1、合同应该是成立的:但是我没有见到相关条款所以也不敢100%肯定。 2、中介费:不算低,但是属于正常范围内(国家规定中介费上限为成交价格的3%)。 3、如果业主出现无法偿还抵押贷款的情况导致不能过户,那么属于业主违约,不仅定金可以拿回,而且业主还应该双倍返还。 4、如果你们一方现在中止合同,定金是不能取回的,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5、没有100%安全的房产交易。如果上家不见了,严重的话,那么他的性质就从不履行合同变成了诈骗了。 6、如果签订正式合同之后,你们完全可以要求在办理产权过户当日再交纳购房尾款,这样可以将风险降低到最小
1、可以办理过户,但是过户申报价格需要是原购买价格; 2、契税(3%),印花税(0.1%),购买方还需要补交20平米综合地价款
该房产购置后附加税费还需要1万元左右,不包括装修费用。 贷款10年月供为不到3800元/月。 至于适不适合作为投资型产品购买,就要看当地的经济状况、地段、房屋情况等等综合因素了
不可抗力,不需要贷款申请人负担。 此外,购房贷款申请人在办理贷款的时候还同时交纳了一笔保险费用,这笔保险费用就是“房屋灭失险”。当房产毁了之后,抵押物就不复存在了,这个时候银行的贷款由保险公司负责偿付
既然是自由还款,可以提前还清.越早还清对自己越有利.这样可以减少利息的支付. 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多还一些!
公积金贷款确实会发生一部分费用,至于费用标准各个地方规定不同。 如果是确实有该项费用收取规定而购买方由于不愿意交纳费用提出退房的,开发商有权不退定金
目前的政策就是只要是属于拆迁家庭,就可以购置经济适用房,没有其余限制
那是不可能的,深圳现在有1200万人,而特区内未拍卖的住宅用地不到2平方公里了,政府除非能搞出100平方公里的住宅用地出来才能把楼价抑制住,不然的话楼价还会涨。
很不幸你被拆迁工程处选为拒搬的典型,这样的话他们已经申请了行政裁决,即已经进入法定程序,接下来如果未在15天内搬迁,那样的话他会申请强制拆迁的。 (1)不搬是不可能的,现在按法定程序规定,强制拆迁听证会开完后,就要进行强拆了,如果有问题你就去法院告,不过也是没有用的,房子肯定是要被先拆了的。 (2)听你的意思,现在拆迁人又给出比你原先高的价格来补偿,那你要求按现在最高的是有道理的(只要你还没有签定拆迁协议)。一般拆迁人也会同意的。当然这在强拆听证会之前应该可以协商的到。 (3)其实你如果家里有装修,你要申请装修单独补偿,可以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你的装修单独评估,并出具估价报告书。然后就可以要求拆迁人(一般委托拆迁工程处)进行协商补偿。 (4)你应该已经收到一份关于你房屋评估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而且上面的评估结果应该比你预期的要低。你可以找一些房地产评估方面的专业人士,对估价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核,找出问题,也能暂时解决,因为裁决的合法依据是估价报告的结论,如果结论被否定,裁决结果就要撤消了,等估价报告重新出具后才行,这样可以推迟时间。 (5)总结:不过在强制拆迁听证会之前建议还是可以磨一磨的,因为正常拆迁人都喜欢协商解决,因为进入法定程序手续繁琐,时间拖太久,而且评估、鉴定、听证等也花了不少的精力、时间、金钱等。所以他们一般也想可以稍高一些补偿后,尽快拆迁交地建楼。 如果房价不能提高补偿,可以叫拆迁办从装修中抬高补偿,这样不会影响到其它拆迁户的情绪。我想在申请强制听证之前协商解决是最好的。千万不要把关系搞得太僵了,不然最后吃亏的都是自己。
银行对贷款人的基本要求有两点:其一是要有经济偿还能力,其二是年龄不能太大。你父母是不符合银行放贷的标准,所以是贷不了款的。解决的方法是:可以做你与你母亲的名字,然后借款人写的是你,你母亲作为共有人应该是可以的。然后你再去做一份财产公证,你占的份额为10%或者更少,你母亲占90%或者更多一些,这样可以达到你的目的。 其二:有个问题不得不说一下,因为你作为借款人,那你就必须支付按揭贷款,可是你已经结婚,按道理你所付的款项是属于你与你老公的共有财产,这样对他而言就有些不公平了。所以对你的做法会有一些不理解,当然这是家务事了,以上是我提供的建议,仅供参考
总的来说,购买经济适用房大致可分为六步骤。 1 按类领表 有XX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XX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XX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XX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XX建设网便民下载栏下载。 2 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3 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4 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XX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 网上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XX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6 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二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些看看是不是齐全,然后看看合同条款是不是有显失公平的地方,违约责任是否明晰,比如交房时间、面积问题、办证时间等等
那你能怎么办,要么跟售楼部商量下,要么就住以后卖了再买一个
那要看你跟开发商那可以办证不!有的开发商有那个关系的花点钱还是可以办的,有的开发商是办不了的
、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月缴额×30×贷款年限。并且不会超过房价的七成。 2、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
这样的房子主要的问题,将来转让会出现问题。产权不明晰。如果就图便宜,只为住,那应该问题不大。如果自己心里嘀咕,就直接咨询律师吧。
对于出示不了正规合同的开发商,如果购买了,你的法律权益就得不到有力的保障。后面所说的买了房子三年房本还没下来,就更值得多加小心了。对于这种开发商,主页君建议远离。目前市面上房源也十分多,小心选择才是关键。
只要不是跟你的户口本在一个户口本上,就无所谓吧?他赖在那,也就是图享受那个行政区的教育等福利而已,又不会占用你的利益,不用担心。
不可以,商业贷款不能中途转换为公积金贷款
具我所知:提取公积金必须是购买房屋,修建房屋和装修等等,可提取,还有就是由单位出具不在此城市的证明等等把
可以贷,差5万先贷8万,留3万装修用!具体还款年限、每月还款额,要根据你的月收入证明定! 以北京市为例 贷款的对象与条件要求 1、贷款对象: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2、贷款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所购房首付款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90%;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管理部进行办理,并提供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储蓄卡到其所在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并提供相应的提取材料。 为了方便缴存人和保证资金安全,目前各管理部在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是将提取金额直接划付到缴存人的储蓄账户中。
这种做法不对,是违法的!根据国务院最新修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每一个单位都应一视同仁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按照工资的调整而调整,而且应不断提高公积金的缴存比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归还规定 借款人可在以下两种供款方式中自行选用一种确定每月供款金额: 1、按月等额归还贷款本金,利息逐月还清。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供款总期数+(本金-累计已偿还本金)×月利率 2、按月等额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本金 借款人须在还款专用储蓄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上保持足够的资金余额,并授权银行每月在合同约定还款日从该帐户上扣划贷款本息。 当国家调整利率时,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并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银行按原定借款期限档次利率和实际借款期限计息。
你可把他的产权证翻到倒数第二页叫收件收据,记得不大清楚了,后面大概有贷款计录,和相关银行和贷款额数,贷款年数。或者你去交易中心去调查,只要告诉他什么区什么路几弄几号几零几,什么小区就可以了,这种方法在上海就可以,大概30元就很清楚了,上面什么都有,要是不是上海的,你就去土地管理局,去查房产的备记录就可以,只有这种方法。没有其它的方法, 有的产证是补办,上面就没有收件收据这一页,你可以看产权证第一页什么时候产权证下来的。
购房后凭购房合同发票通过本单位向住房公积金提出申请.可以领出累积的住房公积金.不论是在本单位购房或者商品房都可以的.
你有没有补充公积金,如果没有只能贷20万公积金贷款,有补充公积金才能贷30万。
这要看你的商品房取得时间及以得的方式,如果你是一次性付清的话,那么在购买房产的1年内,你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如果你是按揭贷款买的房,那么(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提出来后,只要你有在单位继续工作,那么还是可以继续像往常一样交公积金的。只是要等到下一次来用了。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由于你目前产权证尚未办理,故无法界定为购买住房,所以是无法支取的. 不过或许可以通过租赁的名义,与你戚签定租赁合同,满足第三点条件。(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具体应咨询当地的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是按每个人的全额工资分个人和单位2部分组成, 比例是按国家政策计提的, 但是也分 公司的情况:外商独资的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技术企业的,计提比例是个人和公司各20%,我们公司就是按照这个比例计提的,所以福利相当好,并且可以合理的避税(个人所得税)
需要看缴费年限、个人综合资信等等才能判断。此外,对于贷款上限各个地区还有不同规定。 至少需要连续缴费6个月,账户建立1年以上才能达到申请资格(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费1年无中断)
一般情况下最高额度是40万,如果《个人信用评估报告》为AA的话可以申请上浮15%,为46万,如果是AAA的话可以申请上浮30%,为52万。但是这种情况不多。5年(含)以下贷款为4.14%,5年以上贷款为4.59%。
房产不过户将不受国家保护。 国家规定只有合法过户的房产才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如果不过户,那么原来的产权人就是事实上的产权人,依旧可以将房产在国家有关部门合法合理的办理抵押、过户等等。 举几个例子: 离婚:如果产权人离异,那么其配偶完全可以以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理由要求分割财产; 继承:如果产权人去世,其继承人可要求继承该房产; 抵押或者出售,甚至在房价上涨之后反悔:那么你们双方之间所签署的协议仅仅能保障你可以将当初购买该房产时候所花费的金钱如数讨回,但是房产必须交还产权人。如果产权人将该房产抵押,到期未能偿还债务的,那么抵押权人可以将该房产予以收缴...... 至于扣押房产证并无意义,产权人仅凭身份证就可以将产权证书挂失之后予以补办
二手房交易时应注意的九大事项: 1、 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 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 土地情况是否合理。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4、 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5、 福利房屋否是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6、 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7、 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8、 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沾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9、 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如果是拆迁家庭的话,可以在拆迁后购买任意总价的经济适用房。 不过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已经所剩无几,明年开始经济适用房可能会退出市场,由限价商品房取而代之,不过现在政策还不是很明朗。
首先需要持有户口本、身份证到房产所在地房地局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待房产证书补办后,与父亲一起到房地局办理“直系亲属间房产过户”手续,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过户仅需要交纳工本费
首先,你父亲去逝之前,有无遗诅,如果有的话,拿着遗诅拿着产权证,死亡证明到交易大厅办理更名过户。 其次,你的母亲是否还健在,如果健在的话,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得让他办理一份公证,证明他放弃继承权。另外你有无兄弟姐妹,如果有的话也得让他们做一份公证,然后你带着产权证,公证书,身份证,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更名过户。在更名过户过程中你得交纳80元钱本线,和五元的印花税。公证费是200元。
还需要你的照片,另外还要房屋管理部门上门测定你购买的房屋的合理价格,《作为打税的依据》,过程所需时间约一个月,最后接到房屋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和前业主一起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交纳费用。
就是说房价就是卖方的所得,不包含营业税 如果要交营业税的话也是买方替他出 我是这样理解的
完全可以。使用你妈的身份证购房就行,用你的身份证明办理贷款。
公积金不能用来异地申请贷款,只能是在异地购买商贷的房子,然后回原地提取公积金
1、 将两个人名字都写上去的话就是“房屋共有”,如果不是双方同时到场的话,不能办理产权的变更; 2、只是写一方的名字,那么产权人就可以自己将房产出售过户,但是另外一方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没有人能按你的想法去帮你解决你的问题! 首先,我国实行的是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这是一种财产公示制度,登记谁的就是谁的!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非经合法手段任何人无权变更! 你与你姑姑的问题除了协商解决,没有别的办法,从法律的角度说,房产就是你姑姑的! 如果你串通他人私自过户,这种行为是无效的,也是违法的,严重的会触犯刑律!!!!!!!!!!!!劝你不要害人害已! 只能自认了,怪就怪你们当初不依法办事!后果自负!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被误了!
西北, 一般二手房广告中有,房子只有朝西和北面,没有东南面采光 南南, 只有两个朝南房间 双南一北, 两个房间朝南一个朝北 全明, 所有房间全部可直接采光 含税 此价格含税金。
居我了解,现在的经济适用房,不能买卖了.因为北京市市政府要严格规范经济适用房,国家要将经济适用房收回,不允许买卖,但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