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买,如果你想在公司干下去!不住固定资产投资也行啊!5年后不喜欢转手卖掉至少5000一平没问题!卖了再买套喜欢的!
打算年底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价30-35万 刚参加工作,个人月缴公积金94元 月还贷能力2000左右。请问,需首付多少,贷款数额以及还贷方式有哪些 你好: 你个人缴纳94元,那么你单位也就要帮你缴纳94元,这样你的每月公积金的总额是188元,你要是有2000元的还款能力,每月自己还要还款1812元,这是你的基本情况。 各个地方公积金贷款的首付都不一样,我们这一般要付房款的50% ,谈的最好的也要付总房款的40% 而且我们这还有个硬性条件,一个人只能贷款最高10万要是双方都有工作(国企及政府事业单位)一个家庭可以最高贷款20万 ,不知道你们那里公积金的贷款要求,你最好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问问做到心中有数,要是以我们这的标准,我给你算算35万的40%那就要首付14万,再贷款21万我们这最高贷款20万,那你只有首付15万你可以每月有2000的还款能力,可以选10年的贷款期你要是第一套房 公积金的年率是4.3%, 你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120个月还清。 月还款2053.54元。 还款总利息46424.87元。 还款总额是246424.87元。 还有一种是等额本金还贷方式 同样第一套房20万10年还清 还款总额:243358.33元 首月还款:2383.33元 末月还款:1672.64 还款总利息:43358.33元 我们这还有个优惠条件可以用夫妻俩每月的公积金冲抵每月的还款额,要是你们那里有这个优惠条件,又恰好你又是双职工那么你每月可以冲抵188*2=376(用的和你一样的公积金标准计算)。 月还款2053.54—376=1677.54元 还这么点钱应该不会影响你的生活质量,哈哈我说的还算清楚嘛,最后要说的是你想办理公积金贷款,带好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工作人员会给你2份申请表格,你按照表格的要求填好再去你单位填好你的工资收入证明,你要是夫妻俩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你爱人也要按表格要求填好及工资证明盖上单位的公章,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审核通过后,会打电话通知你去公积金托管银行签署公积金贷款合同,签好后你就记得每月还款就OK了。
1、上海居民限购第三套房,外地在上海工作或居住的,凭在上海的居住证以及在上海交税满一年的可以购一套房,第二套限购。 2、任何形式的房产交易,只要签购房合同,首先需要在房产交易中心进行网上登记备案(网签)合同才有效,这步不走,属于不合法。 3、在过户之前,买房人要交请所有税款,然后审查你属于第几套房产,不合格的补交房产税。
你该综合考虑。 从投资的角度来看,现在的房价不好说是什么时候就爆炸了。 从养老的角度来看,你母亲在农村的确会方便某些事情,比方说爱好什么的,搬到城里来,周围邻居什么都不认识,也是个问题。 从遗产的角度来看,你现在买了房子房产是归谁的,如果是你的2套房,是不是还要交税,如果你母亲的名义,那么她去世后又归谁。 这个,你应该还要征求下你母亲的意见。
曾注明商品房限购政策 “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的福州、厦门等部分城市日前决定,将顺延执行此项政策。
有一套房的北京家庭、有五年以上纳税或社保资料的外地家庭,可以新买一套房;有二套以上(含两套)的北京家庭、有一套房的外地家庭、不能提供五年以上纳税或社保资料的外地家庭不得买房。以上是指家庭,包括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夫妻中一方为北京人,视同北京家庭。
本人外地户口 1.在北京有连续社保,但是工资较低,一直未到纳税阶段,所以无法出示个人纳税证明;此情况能在北京买房吗?(就是有五年连续社保无纳税证明)。 你可以买房。 2.在此情况下,如在京亲戚赠与我一套房产,是否能接受?是否也有资格限制?如果有限制的话老公是北京户口能过户给他吗?那样房产证上能写我的名字吗?这样还属于我名下的财产吗? 接受赠与,只要按要求纳税(如果再卖的话,所得税是20%),就没有限制。如果你结婚了,只要赠与时没注明是赠给一个人,就是视同赠与你们夫妻两人,就是共同财产。
你好: ——★楼市调控“津十条”已经出台,请参考2011年2月22日《今晚报》第二版文章: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楼市调控“津十条”出台 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贷款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售房 发布日期: 2011-02-22 00:00 作者:本报讯 (记者雷风雨)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十条措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这十条措施是: 一、严格落实国家调控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2011年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23万套。对不同层面困难家庭发放三种补贴,全年共发放8.5万户。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建立分层保障,应保尽保,租、售、补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危陋房屋拆迁改造200万平方米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严格加强税收征管。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加强存量房交易指导价格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应用,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对不满足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条件的,一律征收个人所得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依照住宅不同销售价格,分别按照2%、3%和5%的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并严格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检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成本、费用支出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2008年至2010年缴纳企业所得税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四、严格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年度供地计划管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新建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量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2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进行开工建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1年以上罚款。 六、落实国家住房限购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七、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需一次性在销售现场和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公开全部房源及销售价格,如上调销售价格,需经市房地产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重新公示。严禁无证售房、发布虚假信息。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要通过网络监控与现场巡查,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新建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账外循环,控制房屋建设后期风险,确保新建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的安全。 八、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进行监控,对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进行跟踪监测。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严格备案制度,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对存在不规范交易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由相关部门进行约谈,予以警示并公开曝光;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查处期间暂停其房屋销售。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加大对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的处罚力度,对发布严重违法房地产广告的责任人可处1至6个月暂停发布房地产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对情节严重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公开曝光。 九、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新闻媒体要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解读国家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引导居民理性消费,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十、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市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立即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纳入区县人民政府年度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单位负责人,要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如何拿到深圳人才安居工程的租房补贴? 问下当地管这方面的部门
北辰区有几座新建的楼盘 有都旺新城,泽天下,还有双街 就我所知,双街应该是最便宜的,大概是七八十万的样子. ps:北辰区不是市区.是郊区.
千万别买上虞的集资房。一界政府一个规划。我们这儿就是这样,房子卖了快六年了,没有几户人家住,晚上买包烟都得骑上车跑半天。
办赠于应该是最好的,先到公证处公证你自愿将房赠于母亲,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产权过户,公证费加过户税费。
买房时要填真实性声明,如果在产权登记阶段发现有问题,登记部门可以据此不办理产权登记。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只需要本人身份证即可,北京有些区县现在已经取消了暂住证,如果没有取消的区县,那么你还需要持有暂住证。如果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那么还需要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并且符合经济适用房的其他购买条件
根据法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力,再有就是俗话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就是如果承租人不买(必须有书面的承诺)你才可以卖给别人,别人买走后必须继续你的租赁协议。否则承租人可以告你的。
保本点建筑面积; 2万平方 保本点销售额; 5250万 保本点价格; 1833元 保本点单位可变费用; 1667元 当建筑面积达到多少时可盈利1000万元? 2.4万 如果建筑面积设计为60000平方米,预计赢利多少?经营状况如何? 3800万,毛利润25.3%.
买卖和赠与两种方法。 卖方,总价的5.5%的营业税,20%的个人所得税,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买方,总价的1.5%的契税,印花税,1%的土地增值费。 赠与,该房的评估费,公证费,赠与税。 我建议如你的婚姻稳定没有必要再过户,如你是独生子,将来还缴继承税。 只要该房产权明确,没有任何纠纷可以不过户。
你还是履行吧大不了再卖,你还能挣钱呢多好啊,想卖给我发邮件啊shibmengqf@ 你以后提问给点积分行不行啊 真抠门
你好: 你不应该负担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理由是:1、根据二手房征税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是由卖方交的:2、你们的合同中已经约定房屋交易产生的过户、银行转按揭付款等一切费用都由甲方负担。 处理的方法,一是继续协商,二是协商不成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楼上的办法是一种办法,但是风险太大:5年之后政策发生变化怎么办?房价上涨甲方又反悔怎么办?
没有看明白,是介绍一套房还是多套房?现在只能回答一部分,含税新空是属于中介公司发明的名词,指的是新房、目前属于空置或毛坯状态,包含税费,但这个税费不太好说,有些是不包含契税、印花税,有的则是全包;9-20/跃一般是指该房屋为跃层,38+18平米,一般是指实际面积加露台面积。
绝大多数房改房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但是在过户的时候要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象征性的),虽然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在今后抵押和拆迁补偿中和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是一样的。
过不过5年的经济适用房,房主都可以按照市场价来卖,但最主要的关于你交税的问题,房主过5年出售该房屋,如果是按经济适用房出售,以后你的房本性质还是属于经济适用房,需要交的费用是契税、印花税、综合地价款(实际面积-审核面积)*2650*10%;如果是按商品房出售,以后你的房本性质就属于商品房,需要交的费用是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成交价*10%)。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先填写申请经济适用房审批表,这个表所批准的面积就是你的审核面积。
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然后持继承公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局办理更名即可,花费不会很多的。
很麻烦,确实要先过户到你的名下,这样就得甲甚至是甲妻都要配合你过户,并且涉及的费用和契税、营业税都是你们要首先商量的。然后你卖的时候还要再次涉及到转让费、契税、营业税等,标准就说不清楚了 转让费各个城市不一样,契税各省不一样,营业税也不好说,因为你的是营业房,应该是按转让差额的5%,你是基本上同时进行两次转让应该不是很多。
撤销原来房地产交易申请,变更买卖合同重新进行房地产交易申请。
具体什么原因?不明白,既然有房产证为什么不能过户?不会是被法院查封或限制了吧?如果这样,不用问肯定不能买了。如果不是,肯定有解决的办法
没有关系啊!! 又不是一个城市的/即使是一个城市也要看你的户口在那啊 不过象你这种情况户口在那也没什么关系的 你完全不用担心,放心买就是了.呵呵....
虽然是公证但是意义还是不大的.建议你找个房产中介去做个资金监管,然后在押一半的资金.即使这样很多细节也是要写进你们所制定的那个买卖合同里.我不知道你哪个城市还指定过什么样的政策.也完全可以走赠于嘛. 不过也不用太担心,
你的房是在什么地方?按北京的收费方式是收1.5%,因为房屋面积没有超过140平米,超过140平的是收3%;这样看来你那应该是交2%。
开发商的利润这么高,根本原因就是政府的土地招拍挂的政策造成的。在前几年土地没有采用招拍挂的时候,由于开发商之间的竞争,很多城市的房价都是下降的,由于土地招标出现了大大超出正常价格的地价,造成周边的开发商手里原来便宜取得的土地也大大升值了,所以房价就和招标取得土地的房价看齐,造成这些开发商的超额利润。 这个现象是政府造成的,难怪有的开发商说数钱数到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