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无须计算面积,关键在于双方的协议价格。 房屋面积只是装修价目表中的参考数值,其实在这当中是有分档的,如:30~50;60~80;90~110;120~150。。。。也是参考而已。 明白了?当然,用料面积是长*宽了。
这个工作最主要的是专业过关,能熟悉图纸,对现行的价目表、综合及各种定额、建材的价格必须熟悉,另外对工程量的计算公式、工程的结构做法、隐蔽工程、变更等专业要熟悉运用,分析材料及计算工程材料;对定额中的子目,特别是应该套用的相应高的,能够说服甲方、监理方、审计等部门的能力;投标时能够综合的对工程的概算及投标的规则掌握的立度;决算不漏项,如何的在工程量、取费、子目等方面的控制最为关键。并掌握相关专业的知识象审计、会计、材料、设计等方面 ;其他是敬业、上下班时间、工作积极等。 我的公司电脑里有预算员的岗位职责,再这里我把重点提了提,你可以参考!
你可以把你的房产做一个评估~然后抵押贷款~这样来的快一点~如果还有问题我可以帮你~尽管问~我可以给你介绍几个评估公司
开发商这样做肯定是违规的,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你如想要这套房子就不要退,不想要可以此为据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房管局投诉,再不行只有打官司,费时、费力还费钱,请三思。
我也设想成立一个小公司,承揽验房、装修监理、房产咨询等,没有考虑设计,因为我认为设计太牵掣精力,而我是想业余干的。我得打算是先找好合作伙伴,不必太多,三四个人就可以。至于收费,我考虑按平方米来算,验房2元、装修监理5元,咨询免费,上门咨询50元/次。
验房大攻略 交房资格 需单体验收备案 许多购房者经常有这样的困惑:开发商都开始交房了,可是小区的道路还在施工,绿化还没做好,公建设施还未启用,有的甚至还没有通水通电。这样的房子能交给业主入住吗?开发商究竟开发建设到什么程度才有资格交房? 记者通过福州几家在售楼盘的开发商了解到,目前,福州大多数楼盘只要经过单体验收合格即可交房,也就是说,开发商交房的资格条件只有一个:单体验收合格。 福州交房的“门槛”是不是如开发商所言如此之低?记者从省建设厅有关部门了解到,关于开发商的交房条件,我国至今还没有哪一部法律法规对此做出非常详细的规定,各地的做法和标准也不尽相同,最近福建省正着手酝酿出台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予以规范。 既然交房条件详细规定未出台,是不是就意味着开发商可以随意交房?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刘国田主任律师认为,尽管福州目前还没有具体的交房标准,但是,从相关的法律法规看,建筑单体经过竣工验收且经有关部门备案,是开发商交房的资格底线。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我国目前规定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不管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建设单位交房时都应提供。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同时,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单体必须经过消防验收,才能交付使用。另外,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因此,提供“两书”也是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 刘国田提醒,对于具体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加以约定,如将公共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包括水、电、煤气、宽带、有线、安防、绿化、道路、电梯等)作为交付使用的条件,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时的违约责任。 交接程序 先验房后办手续 据记者了解,福州目前开发商和业主的入住交接程序大致相同,一般分以下几个步骤: 预检整改。在还没有与业主交接前,开发商一般会委派工程部、客服部、物业公司组成内部验房团,对即将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子进行预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经过预检后,开发商将钥匙移交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安排业主验房。 寄发通知。开发公司售楼部一般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寄发《入住通知书》或《入伙通知书》等交房通知,有的同时还打电话通知业主。此时,业主最好要按约前往。因为合同中一般约定,如果业主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前去验房,视同同意交接。如果无故不交接,有的开发商还将从合同约定的交接日起,按日收取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的保管费。业主如遇出差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前往,最好书面通知发展商,并说明原因。 确认身份。业主应该根据入住通知书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售楼部确认身份,并联系验收交接事宜。这些资料一般包括:入住通知书、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照片(物业建档客户资料用)。如果委托他人验房,被委托人在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同时,还需出具业主的《授权委托书》。 验房移交。物业公司指派一名相关人员陪同业主现场验房,若验收合格,业主须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须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业主应将不足事项明确记录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可暂不办理入住手续,再次交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但一般不应超过30天。 提示:目前有些开发商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往往让业主先交费用及其他手续后再验房,给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 纠纷处理 及时索赔或解约 如果开发商在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交房,业主该怎么办?刘国田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购房者往往没有及时采取行动,有的还天真地认为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而交房是违约行为,开发商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但现实完全不是那 ·玉兰油蛋白乳液白滑面膜低价49元 ·省钱新办法乐家通VIP卡为你省钱! 么回事。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如果购房者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对开发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销权或索赔权。 对于合同撤销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目前法官通常会认定购房人收房就是购房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具体到房地产纠纷,根据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条中的三个月和一年这两个期间均属于除斥期间(不因任何理由中断和延长的期限),它们是不变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只要期限届满,解约权人不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即归于消灭。 通俗地讲,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购房人开始享有法定解约权,同时,从该日起的解约权也进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如果购房人在除斥期间过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购房人享有解约权之日起的一年内,开发商催告购房人行使解约权,则购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应行使解约权,过了三个月购房人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购房人除了享有上述逾期交房的解约权外,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地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对于开发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购房人如对开发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开发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效。
小北路/豪贤路/应元路/都可以去看看. 不过,自己去找应该比较难,应该去一些大型的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公司问一下.
建议买在女孩子上班近的地方,如果是张江还好,价格可以买到,但如果是陆架嘴的话,这个价格难买称心的!陆架嘴地块贵,即使10年以上的也要差不多1W以上啊
购买一套商品房: 需契税(登记价的1.5%,这是144平方以下的,144平米以一的,就是登记价的3%), 印花税(登记价的0.05%) 交易费(3元/平方) 这三项是国土局收的 如做按揭还需要交评估费300,抵押登记费100,查档费50,贴花5元. 以上是在深圳购房,所需要交的.
房地产经济方面的书籍都有有关的内容。据我所知一般的房地产网站都没有你想要的内容。不过要做发展项目的预算还是不太困难的,一般房地产公司开发部的职员可能都会。如果需要,可以请人帮忙。
为了符合综合验收的交房标准,应该作好室外管网、燃气、水电的接入、小区的道路、绿化,大约要3~5个月,由于燃气、水电都属于垄断部门,常常不会及时给予安装,因此开发商要到处磕头才行,如果开发商不肯低头,常常会拖延很长时间。
就是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和物业公司的交接: 1、所有的施工图纸以及变更资料;2、所有设备比如电梯的说明书、保修卡、合同书;3、所有管线的图纸以及变更;4、所有设备的移交,比如消防、人防、供水、供电;5、所有设备附带的备件、工具以及人员培训的指标;6、业主名单以及信息资料;7、所有的电费、水费等收费的资料等。 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资料丢失、不齐全,造成今后维修困难。
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有的城市规定了所有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的收费都必须包含在房价中,有的城市就没有规定。姑且不论这些钱是不是该缴纳,实际上是都不应该包含在房价中的,因为开发商是代收这些钱,如果包含在房价中,开发商要多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业主要多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加起来要多缴纳几千元无谓的税金,所以很多城市的开发商都是单独开具收款收据,注明是代收款,另外收取的,反正开发商不会替你出这笔钱的。
验收合格证明和竣工备案表效应是一样的。 《测绘产品价格》规定每平米测绘费最低1.36元,最高2.72元。你的测绘费按最高算是108.8元,现在市场竞争很激烈,测绘院是不可能多收钱的。可能是开发商想另外收你的代办费,你不要他代办就有权不交。
你好!如果没有解押,竣工验收是可以的!但以后办不出你个人的房产证,要解押后可以办理!
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后,是否还能领取购房补贴? 答:根据《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住宅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房地字[2002]171号)的规定: 如果是按不低于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向职工出售,则职工能领取购房补贴;如果是按照实际建设成本向职工出售,则职工不应再领取购房补贴。
红绿碧玺:你好! 1、现在没有竣工合格证了。只有监理公司的质量评估报告和质监站的工作报告; 2、竣工验收的组织者现在是建设单位,也就是开发商。
随缘:你好! 一般不能撤销房产证! 1、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撤销证照,要当事人申请,经过调查、听证等程序才能撤销; 2、根据国务院278号令,竣工验收备案书只是行政服务项目,不是行政许可项目,它可以作为房产证办证的一个附带条件,而且不是行政许可项目那样的必备条件,更不能作为取消房产证的条件。
你好! 1、可以装修不等于可以交房;为了方便购房人装修,大多数公司都会允许购房人提前拿钥匙。 2、根据你的介绍现在还不具备交房条件;可以按合同索赔。 3、为了房子纠纷,建议不要暂时收房。
侃侃:你好! 按国家规定是3个月,你们合同也是3个月,本来是应该按合同履行的,你按都市居士大师的说法去投诉、起诉也都是可以赢的! 但是,国家规定的三个月办理房产证是不科学的,对于这点房地产学术界也是有争议的。而且,全国几乎没有几家开发商(包括国有大型企业)能够三个月办理玩房产证。因为: 根据法律,房屋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就可以交付使用;而办理房产证必须在各项配套建设完成后,竣工备案审查后才能办理。完善小区配套和竣工备案审查要3-6个月时间。 因此,建议:1、先继续督促开发商尽快完善配套,办理房产证,可以等一等,不急的投诉。 2、可以准备投诉和起诉的材料,半年后不能办理房产证,再投诉和起诉。
jingjing:你好! 没有“建设工程中竣工验收证明书”和合格证了。 1、现在竣工验收是由甲方,也就是建设单位组织,参加的单位为“五大责任主体”,即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质监站。监理单位要出具质量评估报告,质监站要出具质量监督工作报告。都不会出具“建设工程中竣工验收证明书”和合格证。质量合格不合格是由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单位和质监站的报告定。 2、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要将竣工验收向建设部门竣工备案,建设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竣工验收程序进行审查(相当于原来的综合验收)。合格,就发给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代原来质监站的合格证,是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条件之一。
没有合同不好办啊,只能是你和邻居一起去告,要是这样有合同那就可以直接去告开发商违约了
芙蓉花:你好! 在法律上是行得通!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虽然已抵押给银行了,但是根据担保法和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可以出售。银行可以设置条件,出售后的钱及时原来还贷,银行投同时释放已经出售住房的抵押。就可以办理到房产证。
关于办理房产证开发商的责任就是在竣工后90天以内上报所有资料,任务就算完成了,至于房管局什么时间测绘、制图、发证都没有开发商的责任了,也不是开发商能够决定的,合同只是约定了开发商上报材料的时限。
1977zhangjie:你好! 现在开发商不可能在面积上欺诈购房人了,最后的产权证面积是以房地产测绘机构的结果发房产证的。 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面积 根据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新建住宅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和非共用墙两种。 新建住宅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二)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值班警卫室等。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用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 (三)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如果是高层的话,根据户型的不同,公共分摊面积会很大的,如公共绿地、电梯、走廊、楼梯等,你的使用面积有66,建筑面积90,听起来还算正常,你可以直接询问开发商
首先,交房之前,房产管理部门会对房屋进行实测,并出具相关的房屋竣工验收报告。你可向开发商索要交工验收备案表,上面的数据一目了然。 其次,建筑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而你自己测量的面积只是套内使用面积,俗称净面积
法定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 买方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此外是小额的手续费等。 卖方缴纳房价5.5%的营业税(满五年的免)和0.05%的印花税以及20%的个人所得税(盈利的20%或房价的1%)。 如果卖方当年再买,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以保证金形式先交)。
这套房产属于一个二手房买卖了.因为是他私建的房产.房本下来一定是他的名字.你要过户的话.一定是走买卖手续呀.除了上面二位说的税费外.而且还多了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两项.基本税费是这些. 契税百分之一点五.营业税百分之五点五.个人所得税百分之一.土地增值税百分之一.印花税千分之一.加在一起就快十个点了.所以要一万左右.
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