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首页

房源核验

卖房准备

签订合同

  • 卖房签了合同还能反悔吗?

    按照规定,买卖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售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购买方可要求同出售方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不过,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拥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 也就是说,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家已经收取了房价款,将房屋交付给买家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 如何解除买卖房屋合同?

    立法旨在终止合同,一方履行法定的基础上,根据合同,以避免严重损失的实现合同提供法律救济,而违约方不应适合合同终止的利益。合同终止最重要的法律后果是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终止。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议解除; 2.根本违约; 3.迟延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应在以下三类中明确列举。基本违约:合同签订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合同签订后,卖方将把房子卖给第三者。故意隐瞒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 故意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出售的房屋已卖给第三者或赔偿房屋被拆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住宅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住宅使用。迟延履行:卖方延迟交付房屋,或买方延迟支付购买房屋,在通知发出后的三个月内未履行;在房屋所有权登记期满后,由于卖方原因,买方未能登记房屋所有权。其他溶解情况:面积误差超过3%的绝对值;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以贷款担保的,因当事人未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和商品房业务合同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的。 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当合同终止的条件得到履行时,被剥夺权利的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只要双方在协议上达成一致,即使已经通过了合同,也可以终止合同。 法律未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解除权的合理期限为另一方所称对方的三个月。另一方不要求通知的,自撤销权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逾期不行使的,解除终止权。可以看到,房子的买主推迟了房子的交付。卖方可以通知买方履行合同,并支付购买房屋的费用。

  • 房屋赠与的具体流程有哪些呢?

    房屋赠与的具体流程 一、申请登记程序: 咨询-准备资料-配图-递交资料-等待结果-交费领证 二、收件内容: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交易类) 2、房屋测绘成果图 3、原房屋权属证书 4、个人身份证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5、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与,采用规范性赠与合同文本。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

  • 房屋置换流程是什么?

    办理房屋置换,主要有下面六个基本的程序: (一)置换登记:居民须要携带原来房屋有效权证的原件、业主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置换登记手续。 (二)价格评估:初评须上门进行实地的详细的勘察,再经过专业人员认真计算,进行复评,从而提出房屋的评估价格。 (三)置换委托:确定置换意向后,可正式委托置换公司(也就是房屋中介公司)进行房屋置换服务,签订房屋置换委托协议书。 (四)签订合同:房屋委托后,由置换公司专门人员推荐房源或者寻找下家并陪同实地看房,直到居民满意后,正式签订有关交易合同或确认书。 (五)办理手续:在房屋置换委托人签订合同或者委托确认书后,根据合同约定,房屋置换委托人需要支付有关房款定金和代理费等,并可以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房屋交割的全过程。 (六)交割物业:交割验收时,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委托置换的房屋原有户口全部迁出;室内物件搬空,水、电、煤、通讯费用等全部结清。 

  • 租房合同签一年,房东要卖房,需要付我违约金么?

    如果双方已经签了协议,房东是在协议未到期的情况下卖房,是需要根据协议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协议没有规定,那就双方协商一下吧。

  • 房屋维修资金是是什么?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住房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 房屋赠与流程以及缴费是怎样的呢?

      办理流程:   1)双方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2)将赠与合同拿到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有城市仅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如北京)。   3)双方携带身份证、原房产证、公证后的赠与合同等材料到当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房管局对房屋重新评估,之后按规定缴费、加名。   缴费情况:直系亲属间赠与只需缴纳契税、公证费,如父母子女加名、兄弟姐妹加名。非直系亲属的赠与要交契税、个税、增值税(以前是营业税),如无血缘关系人加名。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城市赠与受政策影响,比如接受赠与的人没有当地户籍,或者名下住房套数已经超过限定数量时,无法办理赠与、加名。

  • 房屋网签有哪些流程?

    网签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步: 1.若购买二手房,买卖双方要协商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 2.操作人员登录网上签约系统,从已公示房屋信息中选取所交易房屋,在线填写买卖合同的有关内容。 3.打印网签合同。

  • 房屋赠与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赠与一般要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再到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大多数区县已经取消了强制赠与公证。 1.房屋赠与双方签署赠与合同; 2.持赠与合同至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 3.领取公证文书; 4.持公证文书至房屋所在地交易中心办理契税完税; 5.持公证文书和完税证明办理产权过户。

  • 资金托管的流程是什么?

    1.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以及资金托管协议; 2. 买方客户首付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 3. 买卖双方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 4. 银行凭收件收据将贷款存入资金托管账户; 5. 交易中心完成过户,发放新产证和其他证明; 6. 托管的资金划付给卖家。

  • 资金监管的流程是什么呢?

    1.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及资金监管协议; 2. 买方客户首付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 3. 买卖双方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 4. 交易中心完成过户,银行凭收件收据将贷款划转资金监管账户; 5. 领取产证与《不动产登记证明》; 6. 监管资金划付至卖家账户。

  • 房屋赠与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 . 第一步 房屋出赠人和受赠人订立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规范形式。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进行索取。 二 . 第二部 办理公证和房权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然后用公证书来办理房权证。 三 . 第三步 房子的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交有关的税费。 四 . 第四步 办理房子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 继承或遗赠房屋有哪些流程?

    一 . 先去公证处 首先,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 二 . 后去房地产管理中心 办理完继承权公证之后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地产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以及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房地产中心进行继承登记。

  • 房屋认购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售楼部,具体包括身份证、认筹单或诚意金的收据等等; 2、选房,并签订《选房确认单》; 3、缴纳定金,一般来说不会超过总房款的20%; 4、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提前交了诚意金转定金手续,若办理按揭贷款,需签署《征信授权书》。

  • 房屋登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办理。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房屋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登记的基本程序是: ? ?1.提出房屋登记申请。 ? ?依申请登记是《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确立的房屋登记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决定是否登记,如何登记。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登记机构是不能够依职权自行办理房屋登记的。 ? ?因此,房屋申请人首先应当根据房屋登记机关公示的申请房屋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准备申请登记材料,有原件的需要提交原件,没有原件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 ?2.房屋登记机构受理。 ? ?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 ?3.缴纳房屋登记相关登记费用。 ?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按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 房屋解除抵押的流程是怎样的?

    ①打电话给贷款银行咨询提前还款事项,包括是否需要交违约金,违约金是多少等; ②去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申请还款时务必带好资料证件,包括相关资料、身份证、还月供的卡、银行借款合同,其它的具体事项可以咨询银行; ③还款(在约定时间之前打款,约定时间不能是还款日的前后三天。); ④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打印利息清单; ⑤到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取解押材料; ⑥到担保公司(商业贷款不需要去,公积金贷款当时没签担保协议的不用去); 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 ⑧归档,完成解押; 注意:不同地区银行有不同的规定,具体以所贷款银行规定为准。

  • 房屋交付流程有哪些呢?

    第一步 接收入住通知书 通常,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为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时间、交纳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查收,不要错过收楼日期。 第二步 查看资料 确保房屋符合交付条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盖章原件)。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收房环节中最应该留心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购房者有权拒收。 2.《住宅使用说明书》(盖章原件可带走)。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3.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盖章原件可带走)。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4.面积实测表/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明细(可为复印件但要有盖章)。 5.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工程竣工图纸或设计单位施工图(可带走)。 6.《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7.《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第三步 房屋检验 购房者一定要先验后收,验收房屋之前决不可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钥匙交了就算房屋已交付使用。如果拿了钥匙之后才验房,就算出现了问题,开发商只用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 1.检测房屋面积 购房者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检验房屋质量: 购房者在检验房屋质量时,具体要查看房屋本身的质量,还要查看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另外还需检查装修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或约定。 第四步 签署《房屋验收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约定条件的,便可以和开发商签订《房屋验收交接书》。 如果购房者还存有疑问,或者有不满意的地方,则应如实在《房屋验收交接书》中记录下来,作为书面依据。如果《房屋验收交接书》中没有预留相关表格可供填写,则购房者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开发商。

  • 卖房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1)买卖双方的地址、联系办法等,并注明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家庭共有财产。 (2)房屋的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等情况产权归属,房屋是否属于抵押房,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 (3)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 (4)交房时间和条件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的分摊方式。 (5)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免责等事宜。 (6)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7)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以及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9)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10)中介保证不吃差价,及不做手脚的条款,如事前,事中,事后发现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 房屋交付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 接收入住通知书   通常,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为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时间、交纳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查收,不要错过收楼日期。   第二步 查看资料 确保房屋符合交付条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盖章原件)。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收房环节中最应该留心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购房者有权拒收。   2.《住宅使用说明书》(盖章原件可带走)。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3.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盖章原件可带走)。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4.面积实测表/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明细(可为复印件但要有盖章)。   5.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工程竣工图纸或设计单位施工图(可带走)。   6.《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7.《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第三步 房屋检验   购房者一定要先验后收,验收房屋之前决不可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钥匙交了就算房屋已交付使用。如果拿了钥匙之后才验房,就算出现了问题,开发商只用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   1.检测房屋面积   购房者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检验房屋质量:   购房者在检验房屋质量时,具体要查看房屋本身的质量,还要查看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另外还需检查装修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或约定。   第四步 签署《房屋验收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约定条件的,便可以和开发商签订《房屋验收交接书》。   如果购房者还存有疑问,或者有不满意的地方,则应如实在《房屋验收交接书》中记录下来,作为书面依据。如果《房屋验收交接书》中没有预留相关表格可供填写,则购房者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开发商。

  • 卖房需不需要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很多购房者不是很清楚购房合同的重要性,还有一些网友询问卖房子需要购房合同吗?卖房子需要购房合同公证吗?本文将为您解答,仅供参考。 一、弄清楚合同中的当事人 在新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签署涉及两个当事方:一为购房者,一个是开发商。 购房者,即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他将要成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需要支付房款;一旦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违约责任。 三、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这一点在购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中是非常需要注意的,如果交易流程有那些都不知道的话,将来在过户的时候会非常麻烦的,有可能为自己带来损失; 四、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 卖房子需要购房合同公证吗? 公证,只能说明买卖是自愿,不能代替过户;政府只认登记业主。建议要卖家办理土地证过户后,再交易。一手交钱、一手过户。

点击加载更多

解抵押

  • 贷款期间房屋如何买卖贷款期间如果有看上另一处房产先把这一处房产卖掉如何操作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缴税过户

物业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