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合同已经签订就是法律依据,除非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最佳选择是先不签订合同等着到时候贷款的时候一起签订。 不过,既然是有意买房,从长远考虑,不要斤斤计较那点儿利息,假设到时候房价上涨了5%或者是更多呢?真的是有的时候人算不如天算,还是平常心好一点。仅供参考。
可以是可以,但是他自己的房子应该有土地证啊,你可以问问,如果有的话可以去土地局办理登记。还有一点提醒下:不管办不办理的到登记,只要买卖了,都签署下文件,这样对你比较有保障。
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请问收款条上是否有写订金或是定金?或是只写收到某某人多少钱?若是收款条上有写定金,则视为一种和约,如果房主不买房子,可向房主追讨违约金(由于你只是收款条肯定没有写违约金的具体数字,最终只能双方协商)。若是订金,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若房主不买房子,你也没办法。这和收条上只写收到某某人多少钱是一样的。
常规来说装修贷款为信用贷款,并非抵押贷款,所以跟你出售房屋应该没多大关系,不知道你所贷款的银行是如何跟你签订贷款合同的了。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租房合同还未到期,房东卖房后,租房合同继续有效,新房东有义务继续将房产租赁于你。
首先,你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时间是一年。既然你们已经签订了合同,那么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行使权利以及履行义务,也就是说房东得按照合同约定的一年租赁时间把房子租给你。其次,房东在租赁期间把房子出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即如果房子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转移,租赁合同也不受其影响,那么你在合同有效期间有权继续使用这个房子。也就是说,你可以等合同到期以后再搬房子。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据了解,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房屋维修基金的相关申请程序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作为申报主体申请办理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手续。申报时需提供2/3以上的业主同意签字和维修预算;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已实施物业管理或者有房屋管理单位的,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单位可以作为被委托申请单位办理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手续;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实施物业管理,也没有房屋管理单位的,由相关业主作为申请人办理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手续。属于公有住房的,申请维修项目如涉及多家售房单位,可由其中一家售房单位经委托后办理使用申请手续。
按理说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但是现在有些地方部门就是要经济效益,不公证就不给你办理过户,老百姓还真没有办法,只能认了,如果要较真的话,可以告房地局不作为。<br/>这类公证就是房产局把本来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社会机构,社会机构又能得利,,形成利益集团,损害的是广大群众。
这是很麻烦的,实在不行就取消交易吧,一开始就应该在补充协议中注明交易双方的义务和交易大致时间的,这样违约的话可以得到相应补偿。
不满五年住房,过户。需要交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契税依据面积征收,90平以下1%,买家有其他住房。契税就是3%,印花税万分之五,个人所得税1%,营业税5.55%,手续费几百元,<br/>所有税费计算依照住房评估价计算和缴纳。实际成交价不作数。
属于非普通房,不管是否满五年都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买方不管是否首次买都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契税优惠、根据评估价格、面积后对号入座:<br/>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缴纳;<br/>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缴纳;<br/> 3、契税按评估额按3%缴纳,买方缴纳;<br/> 4、所得税按全额的1%~2%由卖方承担;<br/> 5、交易费6/平方,双方;<br/>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br/> 7、营业税满五年差额5.6%,.不满五年全额5.6%,卖方缴纳~
只要你和你父亲的户口在快拆迁的里,要么给你赔偿,要么给你补一套房子。<br/>经济适用房是要符合一定得收入条件才能申请的。拆迁补给你的房子,和你以前有没有房子无关的。
如果你想过户,可以诉讼进行。卖方是违约,但是这点小违约,一般不会导致合同解除。
你咋那卑鄙呢?这方面我到是不怎么知道.<br/>如果你户口已经迁出,就没有回到农村取得宅基地的权利
你好,首先,你先和房主带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去查看该房有无户口,还要查查这个房子有无贷款,是否被法院查封,这是大事。如果都没有,就按以下流程操作。<br/> <br/> 一,如果你是单身,则需要你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办去开单身证明,如果已婚,则要带上结婚证到房产中心去开购房证明。(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br/> <br/> 二,带上以上证明原件,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南京华侨路27号办理产权过户。要买,买卖契约5份,房产局的人会告诉你怎么填写。还要复印。(办证人很多,会排队)<br/> <br/> 三,你把钱打到房产局的资金监管账户上。等10个工作日后两证出来(拿证的时候房主也要到面),你把余款打给双方资金监管账户上,然后去看房子里的设施,无误后再到房产局去确认。<br/> <br/> 二首房过户所交的费用<br/> <br/> 第二套房 买房交总房价款的契税3%(评估价)。过户费双方各每平米3元。工本费80元。土地证20元。测绘费20元。(房产证多写一个名字加20元)<br/> <br/> 卖方 房产满5年,如果名下没有其它房子,就没有税,如果名下还有其它房子,则还有个总房价款的1%的个人所得税交。<br/> <br/> 以上税费都是拿证时交钱。不知你是否看懂。
您好,这个要看他用的是什么贷款,商业的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公积金的一般比较慢,2-3个月都很正常。至于全款买房子,是可以卖的,但就看您当初的合同是怎么签订的,要不要付违约金。
定金合同应当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你拿的30万应属于房屋预付款,其中10万为定金,充分准备应该还是可以胜诉的。满意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您好,如果您的卖的房子满5年就没有营业税,也有个税。
谢邀房地产方面我不是很懂,所以略微给点法律上的意见,可能有不对的地方,作为参考就好,不要全信。房子属于不动产,一般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现在房子登记在卖房人母亲的名下,可见卖房人是没有权利去卖的,其属于无权处分,他与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在没有遭到房屋人追认之前,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然而房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已经去世,房子作为其遗产,应由其继承人来继承,顺序的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我不知道本案中房屋人有几个子女,也不知道其配偶是否还在世,如果她只有这一个孩子就好办,因为他已经通过继承获得了房屋权,只是没有到房产局办理变更手续而已,这种情况下你们可以要求他办理变更手续,至于具体的流程,可以到房产局询问。如果该房屋权人不止一个子女,就麻烦了,他们都有继承权,也就是说卖给你们房子的人只是房屋人之一,他是没有权利单独将房屋卖掉的,在其他几个权人没有同意之前,肯定无法过户。但不管卖房子给你们的人有几个兄弟姐妹,房子目前都不是你们的,你家与卖房人之间签订的是购房协议,可以根据协议约定来要求他履行义务、变更登记,如果他不,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同时,协议的存在可以给你们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一个合法的理由。然后我告诉你该怎么做,如果他有其他的兄弟姐妹并且他们不同意卖房给你们,你们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可以要求他退钱并赔偿损失。如果他没有兄弟姐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他履行义务,变更登记。然后,你跟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你们都没有要求变更登记?
上海的费用如下: 1、个人所得税 卖方负担 普通住宅:总房款×1% 或 利润×20%;非普通住宅:总房款×2% 或 利润×20%;满五年唯一住宅:免征 2、交易手续费 双方负担 2.5元/平米×面积 3、营业税及附加 卖方负担 普通住宅五年内:房款差额×5.65%;非普通住宅:五年内:总房款×5.65%,五年后:房款差额×5.65% 4、 契税 买方负担 普通住宅:总房款×1.5%;非普通住宅:总房款×3%;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税率暂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 5、权证印花税 买方负担 5元/本 6、 配图费 买方负担 25元/张 7、 交易登记费 买方负担 80元/套 8、 查档费 买方负担 买方有查档要求时 9、 评估费 买方负担,需贷款时才须缴纳 房屋成交总额50万以内:300元 ;房屋成交总额50-100万:500元 ;房屋成交总额 100万以上:房屋成交总额×1‰ 10、 公积金贷款担保费 买方负担 贷款额×担保费率对应系数 (见担保费率对应系数表) 中介费 双方负担 总房款×1
原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安置房的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除非你在拆迁之前把老房产证过户,这样安置房的房产证就是可以是你的名字,一旦安置房的房产证办下来,五年之内是不能过户的。有什么不懂的可以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