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卖房子合同签署协议日期是150天,可是现在是法定节假日不能过户,是31号到期的,本来说好约到3号过户,可是房主反悔不过户了,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要求对方过户
您好,可以起诉。根据您的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
买家已经交了定金,如果买家能提高首付购买,那么你违约要双倍赔偿。除非买家毁约。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建议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支付一定费用的违约金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债务或者履行非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您好,您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过户到您名下,根据您的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返还双倍定金,若造成其他损失可一并要求赔偿,可以来电详述合同内容
房子还未过户,你和第三人签署的居间协议效力待定
当时签订的合同已经生效,卖方违约不卖的话要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你好1、根据《合同法》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2、所以,作为守约方,你可以选择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定金,这是你的权利。3、根据《合同法》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4、所以,你可以选择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是需要注意,违约金如果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对方是可以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也就是说,你需要举证证明你的损失,而且如果你的损失没有达到定金1万的程度,那么要求违约金可能会反而造成你的实际所得更少,反而不如直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划算,这个需要注意。5、所以,本案来看,由于对方违约的时间较短,建议你选择双倍返还定金。6、而且,即使胜诉了,卖方不执行判决,你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对方的房屋,这个时间会比较长,而且需要垫付费用,耗费精力很大。中肯建议,还望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你好,可要求对方出具两证一书。你现在对房子是什么想法?可委托律师草拟合同,规避风险。如需,可来电咨询,我们会尽力保护您的权益。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您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过户到您名下,防止您缴纳大量费用却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若构成违约或造成其他损失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那不行~`一定要对方的妻子到场一齐签才可以`~要不容易发生纠纷 前几天新闻才有一个这样的案例 所以对方不带老婆一起去那不可行
如果需要垫资还银行的剩余贷款,是需要做委托公证的。下款当时你就可以拿钱了。只要知道他中介公司,有真实材料证明并签好合同就行。
违约金计算依据是按照你们真实意思表达的合同约定来计算。如果卖家想追讨违约金,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
如果卖家解押时间在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之内,则卖家不属于违约。你如果想解除合同不买了,需要提供更多信息给律师,律师才能帮你想办法
可以追究开放商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损失大于定金的话,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可以重新选择购房。
如果母亲拒绝认可你和父亲签字的效力,这种情况下属于你和你父亲属于无权处分,则合同是无效的。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造成的,双应当按照自己的过程承担赔偿责任。
流程的话是 交钱、签字(房管局变更申请表、)定税、交税、办证、拿证、<br/> <br/> <br/>第一 证明是去你当地开、<br/>第二、如果是单位房 或者是经济适用房的话 是要满5年才能过户、<br/>第三、你买的是商品房还是 自建房、 商品房的话是可以过户、只是没满5年的过户费稍微贵一点而已 、<br/> <br/>费用你看看我发给你的照片、你算下就知道
未过户证明所有权属尚无书证,若卖方认可,入住应该无碍,但为了避免因“入住”导致的意外发生(如发现房屋质量问题)而影响责任认定,最好充分认识并尽快过户……!祝你好运!
房屋属于不动产.我国的不动产采用的是登记主义原则,也就是说只有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才可以证明房子的所有权和该房屋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在特定的时间内是属于你的.
授权委托书是授权B代为办理交易手续的话,你和他不受影响<br/>授权书的意义在于,他可以代替你把房子卖给第三人,他可以代替你行使手续办理程序,作为委托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受保护。也就是B可以签在卖方委托人的位置使合同有效<br/>而你和B做交易,你自己签卖方,B签买方,也就是你自己卖房子给B,你自己签字<br/>那就没有产生实际的委托代理,没有使用委托书的授权<br/>这个合同也是有效的房产交易<br/>所以委托书不影响你们合同的效果<br/>从你和B交易,由于房子不属于你,这委托书也自然失效。<br/>以后B也不可能把自己的房子卖了第三人,却把钱转给你 <br/>希望对你有帮助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明;*方需要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证局公证,希望这对你有用!
对方房产证到手是办理过户至你们名下的前提条件,否则合同客观不能履行。而在等待的过程中不免一些风险。你们在法律上不算是业主,对房屋不享有物权。 <br/>具体见本人网站
违约金是您与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您看下合同中是否有违约金的条款。至于“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合同只有一人签字 ,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本人认为:如该房产登记在出卖人名下,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买受人对于房产出卖人是否有权处分房屋,仅负有形式审查的义务,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买受人有理由相信该房产的出卖人有权处分该房产 。
不建议通过中介转房款。<br/>中介毕竟是公司,如跑了,你追不回钱。<br/>应让买家直接打钱到你的帐户。<br/>如双方都不太信任,可以要求银行资金监管。各大银行都有此业务。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br/>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br/>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br/>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br/>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br/>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br/>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br/>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br/>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br/>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我国一般"房地合同",即权利人拥有房屋所有权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像你这种情况,他方没有房产证肯定无权将房产证过户了,你有房产证一般来说可以卖房,但具体怎么操作,还要到你们房管部门及土地部门去征求意见,因为很特殊,私自操作,都违法.
这应该双方协商吧,不知道所定的合同是否是有效合同,如果定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无效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不能随意买卖,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必须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人才能购买,且需要审批并重新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你的宅基地不是合法取得,你没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将来拆迁时,也不能得到拆迁补偿。但因此给你造成的损失,出卖人应当赔偿。
需要明白的是该房子原来是等级在谁的名下?是否是共有房屋?其将房子过户给子女是基于买卖还是赠与?能否上诉则取决于一审的判决是否生效,你如果没有签领法院判决书,法院也没有公告送达,则一审判决对于你来说还没生效,你签领一审判决后可以在15日那日提起上诉。
可以协商,将价格降低,不行去法院起诉,可是你要有他当时没有向你说明变电站的事,比如有录音等等。
规定是,住房产权手续不齐全,被查封保全,申请人提供的证件手续和登记备案的不一致等情况下,住房不能办理过户手续。<br/>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br/> 第二十二条<br/>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br/>(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br/>(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br/>(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br/>(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br/>(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br/>(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br/>(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